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約定,甲方委託乙方處理甲方房屋徵收有關事宜。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委託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乙方政府轄區內所有房屋徵收工作的具體徵收實施單位。
二、甲方職責:
1、委託房屋徵收具體實施單位;
2、宣傳解釋徵收補償政策;
3、委託測繪機構;
4、牽頭對城房或農房等性質進行認定;
5、審核房屋徵收補償協議;
6、協調相關單位及時發放房屋徵收補償資金;
7、建立和管理房屋徵收檔案資料;
8、對參與房屋徵收和補償工作人員進行政策培訓及業務指導;
9、監督測繪、評估、房屋拆除公司等單位行為;
10、支付乙方徵收工作經費。
三、委託事項(乙方職責):
1、協助甲方進行房屋權屬調查、登記;
2、協助甲方編制徵收補償方案;
3、協助甲方進行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解釋;
4、協助組織徵求意見、聽證、論證、公示;
5、負責對是否違法建築進行認定;
6、組織測繪、評估機構對被徵收房屋開展現場測繪、評估工作;
7、就徵收補償的具體問題在政策規定的補償範圍內與被徵收人協商,與被徵收人協商並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
8、委託拆除公司對房屋進行安全拆除,並對測繪、評估、拆除公司等單位行為進行監督;
9、做好轄區內的維穩和信訪工作;
四、費用及其支付
按房屋徵收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15元。在乙方全部完成房屋徵收工作時,甲方向向乙方支付全部房屋徵收費用。
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時,其它費用及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五、其他情況
房屋徵收過程中之有關情況,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溝通,必要時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在房屋徵收工作整體完成後,應向甲方作出詳細説明的書面報告(包括房屋徵收的具體費用及支出情況等一切相關之情況)。
六、委託事務的終止
(1)甲方因本單位決定終止建設房屋徵收工作的,在對乙方從事本委託合同的費用給予補償後,可終止本合同。
(2)乙方遇政府對本單位職能進行調整,而致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在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後可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之委託事務費用的,乙方可順延房屋徵收工作工期,甲方對拖欠的部分款項在按合同支付後,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擔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條之支付委託事務報酬的,甲方對拖欠部門在按合同支付後,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完成房屋徵收工作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間接的損失。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與被房屋徵收户簽訂的房屋徵收合同,應按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房屋徵收合同》的條款規定,否則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其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正本雙方各執兩份,區政府備案一份,市房屋徵收管理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約定,甲方委託乙方處理甲方房屋徵收有關事宜。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乙方政府轄區內所有房屋徵收工作的具體徵收實施單位。
二、甲方職責:
1、委託房屋徵收具體實施單位;
2、宣傳解釋徵收補償政策;
3、委託測繪機構;
4、牽頭對城房或農房等性質進行認定;
5、審核房屋徵收補償協議;
6、協調相關單位及時發放房屋徵收補償資金;
7、建立和管理房屋徵收檔案資料;
8、對參與房屋徵收和補償工作人員進行政策培訓及業務指導;
9、監督測繪、評估、房屋拆除公司等單位行為;
10、支付乙方徵收工作經費。
三、委託事項(乙方職責):
1、協助甲方進行房屋權屬調查、登記;
2、協助甲方編制徵收補償方案;
3、協助甲方進行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的宣傳、解釋;
4、協助組織徵求意見、聽證、論證、公示;
5、負責對是否違法建築進行認定;
6、組織測繪、評估機構對被徵收房屋開展現場測繪、評估工作;
7、就徵收補償的具體問題在政策規定的補償範圍內與被徵收人協商,與被徵收人協商並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
8、委託拆除公司對房屋進行安全拆除,並對測繪、評估、拆除公司等單位行為進行監督;
9、做好轄區內的維穩和信訪工作;
四、費用及其支付
按房屋徵收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元。在乙方全部完成房屋徵收工作時,甲方向向乙方支付全部房屋徵收費用。
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時,其它費用及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五、其他情況
房屋徵收過程中之有關情況,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溝通,必要時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在房屋徵收工作整體完成後,應向甲方作出詳細説明的書面報告(包括房屋徵收的具體費用及支出情況等一切相關之情況)。
六、委託事務的終止
(1)甲方因本單位決定終止建設房屋徵收工作的,在對乙方從事本委託合同的費用給予補償後,可終止本合同。
(2)乙方遇政府對本單位職能進行調整,而致無法履行本合同的,在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後可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之委託事務費用的,乙方可順延房屋徵收工作工期,甲方對拖欠的部分款項在按合同支付後,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擔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條之支付委託事務報酬的,甲方對拖欠部門在按合同支付後,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完成房屋徵收工作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間接的損失。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與被房屋徵收户簽訂的房屋徵收合同,應按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房屋徵收合同》的條款規定,否則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其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正本雙方各執兩份,區政府備案一份,市房屋徵收管理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響應上級號召,拉動地方經濟全面發展,增加居民生產生活水平,甲方需徵用乙方的土地一宗。經村民組同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擬徵用的乙方土地,位於,其四址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摺合_____畝分。
2、乙方保證擁有該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其所有權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並承諾該宗土地無任何糾紛,其徵用行為已經全體村(組)民的一致通過。否則,視同違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該宗土地的補償費用每畝元。包括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以及土地補償費等。
4、付款方式。土地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由甲方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5、甲方有償取得該宗土地後,享有完全的利用該宗土地的權利。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甲方有與他人合作開發該宗土地的權利、甲方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等權利,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乙方無權干涉。
6、因國家建設或城市規劃需要使用該宗土地時,國家所給予的賠償和各項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7、乙方應無償協同甲方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及一切方便,但辦證費用由甲方支付。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乙方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宗土地。
9、乙方關於該宗土地同意被徵用的有關村民的簽字附件和該宗土地平面圖作為該協議的附件,應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提交,乙方應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10、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協議電腦打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見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村民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村委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