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環評師職業資格證書號: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方將其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甲方登記註冊,為期_______年。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定,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申請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及從事相關業務事宜,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2.乙方在聘用期間,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每月_____(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聘用費,並在本合同生效滿一月後開始支付聘用費。
3.甲方從事項目,需乙方籤的環評文件,必須告知乙方項目情況,且必須由乙方本人籤,否則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過程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讓乙方從事甲方承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若同意讓乙方參與工作,乙方也願意參與,工作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按項目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報酬,具體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7.在聘用期內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業績符合國家環保總局對環評工程師證年審的要求。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生效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甲方將使用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應對其資格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參加職業繼續教育和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培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的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為乙方負擔非必須的其他培訓費用。
3.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簽
(一).下列情況下,雙方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各方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合同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5,6條解除聘用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簽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聘用費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個人資質過程中,有對乙方資質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違約方將承擔其違約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條款續聘,續簽時只需在“合同續簽”表中填寫即可。若合同有任何變化,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若不再繼續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無故阻攔。
五.此合同只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及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開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自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滿歸還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籤蓋章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續簽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須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要求完成甲方所佈置的工作任務,要確保所提交的工作成果符合國家、地方、行業有關規範要求,如因乙方工作疏忽給甲方聲譽或經濟造成損失時,乙方應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將從乙方工資扣除相應的損失。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公司住所地履行職責。乙方在聘用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網絡公司工作制度);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8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週日下午業務培訓/排版),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甲方承諾按月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元人民幣,並提供適當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第八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2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九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時,甲方補發乙方當月的工資,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提出離職書面申請書。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在乙方交接工作完成後,甲方在次月10日結清乙方當月工資。受聘期間,乙方因自身原因(患病或安全事故等)不能正常工作的期間,甲方可以給乙方發放適當的工資作為補償。
第十一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則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