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教育人才的主陣地,教師的穩定是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穩步發展的前提,是提高教學質量、創建名牌學校的關鍵。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經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協議書,具體事宜如下:
一、聘方(甲方): xx幼兒園法人代表:
二、被聘方(乙方):籍貫 姓名:
三、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聘請待遇:
1、每月 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學校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五、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校內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滿月三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8、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9、本協議自簽訂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年 月 日
甲方:_____ 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依照《學校獎懲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單位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_ ___ _ 乙方:__ _
法定代表人:___ _
委託代理人:___ _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課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年薪為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單位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於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子信箱:
乙方(輔導教師):
出生年月: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第五條職業道德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中心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中心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六條工資待遇
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700.00元+獎金100.00—400.00元不等。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招生表現、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第七條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輔導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輔導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給予鼓勵或資助。
第八條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中心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第九條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中心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5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教師聘用合同範本】教師聘用合同範本。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 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 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後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條 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第十條考核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核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2、對考核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核,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核等級,並依據考核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税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4月19日至1月15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3000元人民幣/月薪資報酬,工作時間按26天/月按計算。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或50分鐘/節課按培訓中心統一規定)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解決培訓中心內部學生教學科目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照《教員日常行為守則》。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和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及上課時間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需在每月28號的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佈破產,轉賣的;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產生疾病或重大身體變故,甲方不承當責任。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
7。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並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後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將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工作和工作量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行正常工作時間的,乙方的日常工作時間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即____________________。實行綜合工時制度時,日均和周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如果實行課時工作制,乙方應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工作、休息和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當同時安排乙方補課或者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相關的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保證乙方正常、安全的教學工作。喉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健康檢查。
第七條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學經歷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公立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甲方確定勞動報酬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九條在正常工作時間或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情況下,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於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工資規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實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以______為基礎。如果合同期內有寒暑假,實行正常工作時間或綜合工作時間,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條乙方因甲方原因被辭退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人民幣___元。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的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其工資、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甲方還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紀律、獎懲
第十五條乙方應認真履行法律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甲方負責評估乙方的工作。
甲方對乙方在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和勤工儉學等方面的突出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雙方就此裁決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學校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對學生進行體罰,經教育仍不改正,或有不良行為,侮辱學生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七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隨之變化。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者體罰學生,仍不改正或者表現惡劣、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教師資格被撤銷;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根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約定變更合同。
第二十二條在甲方瀕臨停業整頓期間,向學校工會或全體教職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縣級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予以處理,並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相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可以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職、辭職或者死亡,或者出現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和補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違反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拒絕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應在補足低於部分的同時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年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本合同;
(2)乙方經培訓或工作調整不稱職,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相當於上一年度單位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工作,本合同終止;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在法律整改期間需要裁員。
在上述三種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上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乙方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金額的50%。
第三十三條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還應當向乙方支付不低於上月單位人均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並增加重疾和絕症的醫療補助費,重疾不低於50%,絕症不低於100%。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所有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招聘人員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和招聘費,標準為______。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向____________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寒暑假:學期結束髮放工資,春秋季:每月發放一次工資。)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其它事項規定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應聘職位_______,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待遇
1、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2、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3、乙方的待遇:_______元的陪讀費和課時費以及介紹提成,保底工資為_______元,上不封頂。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師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將甲方學員信息(包括學員姓名、家庭住址、所在學校、家長姓名及手機號碼QQ號碼等其它聯繫方式)透漏給別的培訓機構和個人。並保留追究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權利。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約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任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為保證甲方崗位聘任制度的順利實施,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以下簡稱“上述文件”)精神,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聘期
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試用期。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解聘。聘期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聘期內完成“上述文件”規定的職責;
2.乙方還應完成下列任務:
(1)參見附頁乙方申請表中的工作目標和計劃措施等;
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待遇
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義務、並經考核合格後,甲方兑現乙方基本年薪_________元。
具體發放按_________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的履行和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晉升以及本合同的解除,按_________以及配套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附則
1.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外,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的約定;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處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於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在本機構工作滿一年後甲方為乙方交社會養老保險70%。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 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 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7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教師)姓名: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美術教學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美術教學考核為每月、每季度、每年的____________日進行教學考核,考核內容為:教學及學生學習狀況考核。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規定,根據教師教學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教學所需的畫板、書籍及教學所需。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__元(1小時),按月發放,甲方每月___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每月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駛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教學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壞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用,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畫行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畫行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畫行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畫行規定的勞動保護、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等甲方的物品和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九、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國小、國中、高中一對一)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國小、國中小班教學)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
週一到週五的託管班工資方案:以月為單位,每月基本工資300元,另外每位同學60元(第一個月每位老師限帶10人,從第二個月起按個人教學能力增加學生人數)
註明:
1、每次課兩個小時。
2、國小生期中或期末考試每位同學達到90分以上者,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2元(一對一學生增加5元)國中生達到A線者每次課增加3元課時費,個別學生另作要求。
3、託管班的學生下個月續費者獎勵5元/每人,流失一個罰款20元。
4、工作滿一年者每個月基本工資增加一百。
5、小班學生以六個為基準,學生每多出一個人,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5元。特別情況另行通知,達到雙方意見統一。
6、學生試課成功,在交費的第一時間將獎勵該老師50元/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每週四晚上之前將本週末上課內容發送給甲方);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500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甲方聘用乙方在其處擔任_________班級_____學年第_________學期_________課程的教學任務。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合法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1.及時地向乙方提供所任課程的.教學大綱及統一制訂的授課計劃,或委託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製訂授課計劃(無統一授課計劃的課程)。
2.為乙方提供備課及教學的基本用品,如備課紙、教案表、學生實習報告紙等。
3.根據實際授課時數,按照每課時_____元人民幣的標準每月發放課時金。
二、乙方義務
1.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交有關教學文件包括授課計劃(教學進程表)、教案(全部)、試卷、試卷分析、學生成績及每班5位同學的作業本、實習報告等。
2.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的教學任務:在教學大綱的要求下,按授課計劃擬訂的進度授課,及時為學生答疑解惑,及時地吸納學生及教務處、系(部)反饋的教學意見。
3.自覺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需提前2天向學院請假調課、不得私自調課等。
4.自覺接受教務處和甲方的教學監督、檢查和考核按時參加甲方組織教學月查和期末教學檢查。
5.向甲方提供聯繫方法,並保持通訊聯絡的暢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性質:
主要負責人: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餘江安仁學校 餘江縣潢溪鎮樑上燕 民辦學校 邵採紅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實習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習期滿後甲方組織考核,合格後正式上崗。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要求:
第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維護甲方形象,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乙方對外代表學校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學校授權方可,未經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服從學校的獎勵和處罰方案。
第七條 乙方實施教育教學過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做好包括潛能生在內的全體學生的輔導工作,努力提高成效,嚴禁體罰學生。
第九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全面落實教書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文化成績、思想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教師培訓活動和師生公益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接受各級主管的領導,不得任意推拒學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不斷進行教學研究,加強自身的學習,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質和教育教學教研水平,以成為“學者型、科研型、創新型”名師為目標。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團結同事,發揮集體智慧,形成嚴謹,團結、合作、進取、創新的團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1、履行《義務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的教師職責和義務;
2、遵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的教師行為規範;
3、愛崗敬業、務實求新、業務過硬、效果優良,實績達到崗位目標的要求;
4、盡職盡責,教育學生,培養學生,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學生;
5、遵守學校務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及時完成學校布臵的各項任務;
6、團結協作,與人為善,維護學校榮譽,維護學校團結統一;
7、艱苦奮鬥、勤儉節約、關心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及時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8、遵紀守法,開展健康有益的娛樂活動,不賭博,不打牌,不違法亂紀。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寒暑假要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乙方權利:
1、依法享有《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等所賦予的權利。
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喪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學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體標準按上級指示執行(即帶薪休假)。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實習期間工資為 元/月,不享受津貼和獎勵工資。 實習期滿正式上崗後的工資為結構工資制,按月發放。分為基礎工資、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教學獎、月勤獎。
1、月總工資為 元左右(寒暑假除外)。
2、寒暑假生活補貼:寒暑假 元。
3、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
4、每月按兩大周發放課時津貼,每學期開學和結束時不足月按實際課時發放津貼。
六、勞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七條 春節、教師節、中秋節、端午節享受學校福利,
第十八條 教師子女就讀本校,在合同期間,只收取基本費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價收取。
第十九條 經校領導班子同意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各種會議,各種學術活動,期間的工資,培訓費、差旅費的報銷按國家有關政策和縣教育局的規定及學校相關制度處理。
第二十條 女教師產假結束後仍到學校來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產假補貼。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學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給甲方或學生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5、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沒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或受到其他行政處罰,致使本合同不應繼續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權利和義務”條款中所述各項權利甲方不能落實,且經乙方正式提出一個月後仍不能解決,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解除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與乙方續
訂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內,在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價中,沒有達到學校的要求和標準,被證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2、3、4、5、6、7款情形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雙方約定時,因甲方違反約定,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自解聘之日起,學校停發工資和各類津貼、獎勵等。
2、因乙方侵犯學生人身權,財產權而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乙方依法承擔。如甲方因此承擔連帶責任區,則甲方在履行連帶責任後,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3、因乙方工作失誤或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師生人身傷害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究相應責任。
4、乙方應嚴守甲方祕密,不得對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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