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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聘用勞動合同(精選5篇)

欄目: 聘用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9.19K

護士聘用勞動合同 篇1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護士聘用勞動合同(精選5篇)

具體部門:住院部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護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1、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為叁月。

2、試用期合格後,續簽正式合同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3、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聘用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服從科室安排。

2、必須是正規院校畢業的中專以上學歷。

3、必須取得執業護士資格,畢業不足一年者除外。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行為。

5、身體健康,外表形象、氣質良好。

6、單位認為必要的其它條件。

二、待遇與獎懲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2、乙方在試用期叁個月的工資按試用期固定工資1500元發放。試用期滿,試用合格後正式聘用期的工資按固定工資每月1300元發放,在本單位工作滿壹年者按固定工資每月1500元發放,正式聘用期定額配套醫療保險及社會養老保險共計500元每月,如乙方本人自行辦理手續,則此費用500元發放工資中,如甲方辦理手續,則由甲方扣留500元代為辦理,並享受相應職稱工資,護士職稱每月50元,護師職稱每月80元,主管護師職稱每月100元,另根據國家工資政策調整及物價浮動等因素,甲方經院務會研究可對聘用人員相關待遇進行適當調整。

3、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其他福利待遇相對正式職工減半,但均不享受年終獎金、浮動工資、績效工資及交通補助費。

4、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乙方須向甲方繳納2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兑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兑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由護理部)。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如醫院因工作需要,招聘正式護士時,參加公開招考,達到錄用標準後醫院給予優先聘用。

五、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 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六、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八、合同簽署與爭議:

1、 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護理部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 證複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 人事處備存,其餘由乙方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上級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具體部門、乙兩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護士聘用勞動合同 篇2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畢業證/執業證: 户名帳號: 手機: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甲方聘請乙方為擔任門診護士,從事臨牀醫務工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為年,自起至年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試用期個月,熟練期期內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不適應本職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單方面以書面通知解除協議,雙方應在3天內辦理好相應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護士條例》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凡違反相關制度的按規定進行考核及處罰。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信譽、形象的行為,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或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和醫師共同負責門診的診療工作,確保診療工作的正常運營,熟悉門診及藥房常用藥品的品種、用法、用量、適應症等,及時抄報缺貨計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應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應不斷加強巡視工作,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危急患者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乙方發現醫師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治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診所的負責人報告。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缺崗,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並堅持護理工作“四輕”、“十不準”、“十不交接”等規定。

6、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人事調動安排與參加臨時加班工作。

7、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詆譭,要按規定進行交接班,確保病人安全。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工資在每月10日發放上個月工資)。

2、甲方對乙方工資標準為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底薪工資為每月元(其中包括伙食物每月應扣除300元在內),因考慮到早餐就餐時間不統一,每位員工每月補貼早餐費90元,自助在外就餐,因此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實際領取工資為每月元,在試用期和熟練期內每月已扣除基本工資200元和體檢費把元打入該員工帳上,熟練期滿後底薪為每月元,並在每2至3個月加薪一次,加薪多少與工作量和門診總量成正比,本門診會充分考慮到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本縣門診護士工資的平均工資以上為基本點,請每一位員工在合同期內安心工作。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負責提供工作服裝(離職時應自覺清洗好退回)。 ②每月按排2天休假,逢傳統三大節和護士節應補助獎勵。

四、解除協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1、乙方在工作期間,性格孤傲、與同事不和、不願聽取領導、同事的意見和建議,一意孤行、得罪顧客、與顧客爭吵者、為整團隊不容的。

2、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泄露公司祕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職工作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服務態度差、穿刺技術差等。

5、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表現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部門撤併,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①在試用期內的(即一個月以內)。②甲方未按協議的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③乙方因參加本縣或本省衞生系統招工考試已考取轉正的。

7、協議期內,乙方無上述約定事項的,不得單方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通知,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後,方可離崗,否則將扣除上月工資。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續,辦理續簽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日 年月日

護士聘用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 現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1、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 ,女,文化程度:中專,出生年月:19-- 年 4 月, 規章制度。

2、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 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 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3、 乙方在聘用期間, 必須做到態度和藹、 服務周到, 認真、 嚴肅, 高度敬業。

5、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後果 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 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 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 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 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 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 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 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11、 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 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 的 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12、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後,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 有權解除合同。

13、 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一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護士聘用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涉及看護病人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由於病人的病情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工看護,乙方要全天候_____小時看護病人。

2、乙方要根據病情情況幫助病人進行日常起居生活,包括洗漱,進食,更衣,大小便等。

3、乙方要酌情對病人進行擦身並及時更換病人衣物和被褥,對病人換下的衣物和被褥及時清洗和晾曬,並做好病人房間清潔衞生工作。乙方同時要做好個人清潔衞生並保證自身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醫院護理的情況下乙方提供每天_____小時的服務,護理勞動薪金為每天_____元。

2、甲方保證乙方在陪護期間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3、 如果乙方和病人發生糾紛,所有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三、其他約定:

1、乙方如果因突發狀況未能達到協議陪護天數,需要提前1天向甲方説明情況並且找到接替的陪護人員方可離開,不經通知擅自離開則視為放棄陪護薪金。

2、乙方由於自身原因突發疾病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其他傷害時,應自行承擔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簽訂即時生效。初步預計護理時間為_____天結束。護理期限時間一到,本協議自行終止。

4、協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護士聘用勞動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為1500.00元人民幣,獎金每日一個病人輸液0.5元,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200.00元保證金,滿1000.00元后不再扣除,合同期滿一次性付給乙方。

2、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和本人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以退還。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日簽約時間: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