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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勞動合同模板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6.96K

社保局是社會保險的機構,對於社保局勞動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社保局勞動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社保局勞動合同模板
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文篇二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期: 年 月 日

乙方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經濟類型: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年齡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新疆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