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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書(精選3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9W

民間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書 篇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間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書(精選3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大寫)__________(個月、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三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3。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或甲方出借款項實際到達乙方賬户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出借款項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風險告知: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説明錢款用途。國家不干涉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但為了保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規定了下列民間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1、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的:2、貸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借人違反金融秩序轉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貸款人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4、借款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當男女關係引發的分手費、“找關係、託人情”引發的請託費、賭債等。

2。乙方承諾如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用於非法活動,造成的任何後果及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 貸款利率、計息、結息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利率為_____%,在約定的借款期間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但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計息:貸款利息從出借款項實際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

3。結息:本合同項下貸款按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通常情況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當事人進行協商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未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償借款:自然人之間約定有償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於法定限制。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第四條 各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日將足額的借款本金支付給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項所帶來的利息收益。

3、無須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本協議下其對乙方債權的轉讓。在甲方的債權轉讓後,乙方需對債權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下其對甲方的還款義務,不得以未接到債權轉讓通知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4、如乙方還款不足約定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項比例收取還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期足額向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諾所借款項不用於任何違法用途。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不得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

4、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其他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各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各方協商一致或依照本協議約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違約使得其他各方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訴訟費、律師費等,應由違約方承擔。如違約方為乙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未償還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

3、乙方的每期還款均應按照如下順序清償:

(1)根據本協議產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2)罰息:

(3)逾期管理費: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正常的利息:

(7)正常的本金:

4、乙方應嚴格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應按照下述條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自逾期開始之後,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計算。

罰息總額=逾期本息總額×對應罰息利率×逾期天數:

逾期天數1—30天的,罰息利率為_______%,31天及以上的,罰息利率為_______%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還款超過_______天,或乙方在逾期後出現逃避、拒絕溝通或拒絕承認欠款事實等惡意行為,本協議項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費提前到期,乙方應立即清償本協議下尚未償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罰息、借款管理費及根據本協議產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6、在乙方還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費、罰息、逾期管理費之前,罰息及逾期管理費的計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協議中的所有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借款均是相互獨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歸還借款本息,任何一個甲方有權單獨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違約責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關合同的法律對於違約責任都已經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但法律的規定是原則的,即使細緻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顧到各種合同的特殊情況。因此,當事人為了特殊的需要,為了保證合同義務嚴格按照約定履行,為了更加及時地解決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如約定定金、違約金、賠償金額以及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

第六條 提前還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間任何時候提前償還剩餘借款。

2、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剩餘借款的,應向甲方支付當期應還本息,剩餘本金及提前還款補償(補償金額為剩餘本金的_______%)。

3、乙方提前償還部分借款,仍應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第七條 法律及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甲、乙雙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應是終局的,並且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訂立的注意事項

(一)嚴格按法律來確認借款人的主體資格

按《民法典》及《貸款通則》的規定,可以簽訂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必須為具有簽約主體資格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户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合同,防止理解糾紛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正意識的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三)明確借款用途

目前,銀行業普遍存在借新還舊即借“新貸款用於歸還借款人的老貸款”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的,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行為。

(四)嚴格借款合同履約規定。

民間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書 篇2

貸款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以下簡稱乙方)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年月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 %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民間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書 篇3

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條件,另一個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就前者而言又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內容。

1.就形式來説,依據我國《合同法》第197條的規定,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一點在我國的《商業銀行法》第37條也有明確的規定,即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不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也可以不採取書面形式。

2.就內容來説,借款合同的效力在於雙方所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這一問題在借款合同的訂立實際中往往又是複雜的。具體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當事人貨幣借貸關係本身的合法性問題。例如超過國家規定利率的高息貸款,其高出部分就是無效的。另一種情況是,借款合同附加內容和條件的合法性問題。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來講,依據我國《合同法》第201條和第210條的規定,如果雙方約定的,就自約定的時間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則是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的時間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即在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項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時生效,而不是貸款人將貨幣實際交付給借款人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