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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協議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65W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精選15篇)

勞務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合同名稱: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人身及設備安全,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此承包工程安全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2、甲方組織的一切安全生產活動乙方應積極響應參加。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並對檢查的問題整改閉環。否則,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進行處罰。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嚴禁錄用有職業禁忌症者,嚴禁使用弱、殘者和童工。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承包工作,必須提供近期健康證明。

5、乙方參加施工的電工、焊工、起重工、機動車司機、高空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能持證上崗。乙方要如實向甲方上報特殊作業工作人員資格證複印件。

6、乙方必須為參加施工的電工、焊工、起重工、機動車司機、高空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亡保險,必須提供所購買保險單複印件。

7、乙方進入甲方生產區域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甲方有關配合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組織考試合格,並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相關驗證資料後,方可工作。

8、乙方進入甲方生產區域的所用人員,必須經過甲方安監部門和保衞部門的審查確認,辦理登記手續。凡未經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保衞部門的審查確認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清退出廠。

第二條 施工機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須自帶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電動、氣動工具、壓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設備必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有資質部門檢驗合格的有效證件,登記備案。

2、乙方配備能滿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規定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員應培訓合格。開工前必須對工作現場的作業環境、工器具安全狀況、現場安全措施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並向工作人員交底,符合要求後方可作業。

3、乙方確因工作需要,自已又無法解決的專用工器具,必須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辦理借用協議書。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設備等),在雙方確認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並負責。

5、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實行合格驗收和掛牌制度,使用腳手架作業時,作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安全責任自負,甲方監督。

第三條 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如工作現場附近存在帶電、轉動、移動設備或有毒有害物質等,甲方應向乙方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由乙方做好隔離工作。在發電設備上施工,甲方應做好斷電、斷水、斷汽、防止機械轉動、防止有害物質泄漏等安全隔離措施,並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設備安全的,甲方應將地下設施情況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經開工,就表示已經確認進入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3、乙方必須做好乙方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包括勞動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檢修區域和通道進行施工和通行,不得進入甲方發電設備運行區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須得到甲方當班值長同意。

4、乙方發生人身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事故責任。

第四條 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1、進入甲方廠區施工的乙方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2、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的機動車輛必須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3、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甲方安監人員有權進行處理或處罰。

第五條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人員講明甲方施工現場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2、乙方人員必須在有甲方人員允許和帶領下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雙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員帶入電廠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甲方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方有關部門的同意,並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或施工中需要動火工作時,按甲方規定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檢查火種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5、乙方人員擅自進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點及禁止區域而發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由此而造成損失者,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六條 公用設施的安全

1、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置醒目的臨時圍欄或安全警告提示標識,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2、乙方人員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電廠的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

3、乙方人員使用甲方的電源、水源、氣源、建築物等,必須在合同中或相應的協議中規定使用的範圍、地點、數量,並在甲方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經允許使用甲方現場電源、水源、氣源等到。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4、乙方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甲方公用設施。因妨礙施工需要變動原有設施時,須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

第七條 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1、乙方人員應愛護甲方的發電設備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和移動,施工中應注意保護設施完好。開挖溝槽時應注意保護埋入地下的電纜、管道、建築物,並在開工前得到甲方有關人員批准。起重、搬動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築物等。

2、乙方人員不得隨意開啟、關閉甲方運行設備,不得隨意接電源、氣源泉、水源等。乙方臨時使用,必須經甲方有關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操作範圍。

3、乙方從事甲方的設備檢修、技術改進、試驗等工作,根據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必須執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動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專人負責工作票的簽發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暫時停止乙方施工作業,並以罰款等處理。

5、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交作業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開工報告,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安全。

6、乙方人員的作業安全由乙方負責,工作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人員30人以上應設專職安全員。乙方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必須掌握承包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監部門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對不安全行為進行罰款、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第八條 安全保衞管理

1、乙方進入甲方的施工人員必須經甲方保衞部門登記,發放通行證件。在通行證件有效期內使用,不得轉借他用,離廠時交回證件。

2、乙方施工人員應經甲方保衞部門教育,瞭解甲方的安全保衞要求,不得在甲方廠區及臨時生活區做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的活動,對違反規定者,甲方保衞部門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條 事故處理

1、乙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乙方主管部門,並同時上報甲方安監部門。

施工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人員中毒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雙方有責任保護事故現場,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由甲乙雙方共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範措施。

2、由於乙方人員責任,造成的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預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乙方對各種除承擔事故調查組認定的責任外,將按以下情況扣除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及其它各種事故,扣除全部預留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及導致非停的一類障礙,扣除安全施工保證金的50%;發生人身輕傷事故、設備(包括備品備件、工器具)損壞及影響機組按計劃啟動但不構成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證金的20%;

2、乙方人員在甲方生產區域內工作,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衞等考核標準,甲方安監部門按照甲方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安監部門彙總各種處罰金額從乙方施工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如乙方違反安全施工規定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本安全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乙方在甲方檢維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產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施工區域管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安全作業證,並履行安全作業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檢維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過程中禁止從事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現場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消防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並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監護。乙方應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同時應經常與甲方安保部進行聯繫和進行信息交流,隨時處理甲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為。

5、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保衞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必須在施工組織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於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籌建組(或所在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查批准,安保部備案後才能施工。

8、加強對施工現場和防護措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對隱患嚴重的現場或機械、電氣設備等,及時簽發停工指令,並提出改進措施,如期整改。

9、保證現場的機械裝臵、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照明、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取暖設施和其他設施設備的安全。

10、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1、乙方用於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且在有效期內,有明顯檢驗標識,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12、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13、乙方負責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1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的工人名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乙方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或機械,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並符合規範要求。

15、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人員除遵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甲方制度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廠區動火安全作業證》、《廠區動土安全作業證》、《電器臨時接線證》等有關作業證後持證作業。

1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7、乙方施工人員只能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並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及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其它區域從事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作業及其他任何活動。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相關部門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證現場一切材料(包括炸藥、雷管、引線等危險品)的存放安全,規範使用;

21、按照國家規定,在有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區域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

2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和器材、設臵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誌。

24、乙方對因工作需要臨時引進的第三方的各項安全事項負責。

三、施工安全保證金

根據工程量及合同款,綜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及施工單位風險評價結果,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生產和設備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發生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需繳納罰款,原則上不在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以現金形式繳納,對於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將按罰款的1倍以上數額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不真實或為無效資料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主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對存在隱患和違章違紀行為逾期和屢糾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糾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繳納罰款。同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時,各種作業必須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以備雙方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不得違章操作。對因違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為有權制止、糾正或處罰。對拒絕、阻撓甲方檢查,或存在對甲方檢查人員打擊報負,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7、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9、乙方人員無故到未經允許的生產區域施工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繳納罰款。

10、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罰款;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300元/人次的罰款。

11、吸煙 :對於將香煙、火種帶入生產區的人員,一經查出,向甲方繳納罰款300元,將煙火帶入防爆區的向甲方繳納罰款5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煙,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繳納罰款1000元,在防爆區吸煙的罰款10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煙,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__元以上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煙頭 :對在乙方負責的域內檢查出的煙頭、煙灰、煙味,乙方分別按照300元/個,300元/個,500元/個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罰款。

13、進入相關作業場所而勞動防護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佩帶安全帶、不按要求佩帶防護眼鏡、絕緣鞋等 ),每人次繳納100元罰款;

14、不按要求辦理作業證私自進行作業或作業內容與作業證不符,每次罰款500-1000元;

15、辦理作業證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備滅火器材、不清理現場、無人監護等),每項次風罰款300元;

16、使用臨電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如無漏電保護裝臵、使用破損電源線、不規範架設電源線以及電焊地線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構件等)每項次罰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違章行為的,該員工一年內禁止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活動;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威脅自身生命及對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違章行為的,該員工終身禁止在甲方從事任何檢維修及施工活動。

18、對於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直接罰交風險補償金,並根據現實情況訂出整改期限。在到達整改期限最後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員共同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1)若已落實,雙方安全員簽字;

(2)若因特殊情況未能落實,必須寫明情況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無特殊情況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罰款;

(4)連續兩次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5)已整改過的安全隱患如再次出現,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19、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一次發生重傷事故多於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超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20%。

20、對施工工地保衞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負責本施工區域內及已安裝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衞工作。如:防火、防盜、內部治安、人員出入等。因安裝的設備及零部件丟失其責任乙方自負;如因此影響交工時間,甲方可按影響天數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須加強本單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員盜竊施工或甲方生產物資、及個人財產的,根據盜竊物資金額,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3)凡是要開洞、拆牆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安排保衞人員進行值班,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封堵。如果條件不具備開洞或未按時間進行封堵的,乙方保衞人員失職所發生問題由乙方負責。

21、對火災事故的經濟處罰

(1)火災事故的劃分

①一般火災事故: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下且無人員死亡的火災事故。

②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上。

(2)事故責任的劃分

①動火單位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

②其他相鄰施工單位必須協助動火單位做好防火工作,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根據事故原因承擔一定責任。

(3)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按直接經濟損失大小繳納風險補償金: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的,罰款5000元;5000<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罰款10000元;10000<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罰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取消其在我單位的施工資質並扣罰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鄰施工單位按所負責任給予3000元以上罰款。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六、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合同或協議對爭議解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主合同或協議對安全方面的責任未約定或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八、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期限至雙方的主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為甲方住所地。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甲方將一水平21採區溜煤眼反井鑽機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工程內容祥見工程承包合同)。

為了依法維護和保障雙方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及雙方的正當權益,使雙方能夠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加強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共同簽定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一、責任區域劃分、安全生產職責及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內容:

(一)責任區域的劃分

乙方責任區域範圍:地面設備場地、水平21採區溜煤眼反井鑽場。

甲方責任區域範圍:乙方責任區域範圍以外為甲方責任區域範圍。

(二)安全生產職責

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管理負有協調指導、監督考核的責任,並將乙方視同下屬區隊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納入甲方統一安全監督管理的範圍。

乙方對承包的生產作業活動場地及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統一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質量標準、安全監督檢查、安全考核獎懲。

(三)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施工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供電系統、檢驗檢測儀器、工具、現場生產作業環境及施工質量、人員操作規範性、個人行為規範性、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等。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營業執照、工程施工所須持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書、安全資質證書等的資質審查。

2、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證書、所有參予工程施工人員的明細表進行檢查審理及對工程施工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資質的人員及身心不健康、行為異常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或進行施工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察哈素煤礦相關管理規定,檢查乙方責任區域範圍內的生產施工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供電系統、檢驗檢測儀器、工具、現場生產作業環境及施工質量、人員操作規範性、個人行為規範性、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及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4、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有權糾正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隱患,有權依照有關規定下達限期整改、警告、停產整頓通知書及行政經濟處罰決定書;對安全工作不負責任或不稱職的施工負責人或管理人員,有權建議乙方撤換。

5、有權建議和督導乙方建立健全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落實。

6、甲方對乙方所有的安全處罰,必須當面通知現場違章責任人或盯班人員。

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有關工程施工的資料及施工所需的水、電服務,在生產系統上保障乙方安全施工,如預知生產系統要影響乙方施工時,負責提前通知乙方管理人員。

2、提供井下應急避災路線圖,並向乙方交待清楚,以備應急時使用。

3、輔助乙方完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質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滿足開工許可證條件要求後,甲方負責向乙方開具開工許可證。

5、甲方負責組織該工程的安全、生產協調會議,並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技術疑難問題給予及時的平衡協調。

6、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與乙方協調各項工作。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權利:

1、因甲方原因造成現場存在威脅乙方安全施工的事故隱患時,乙方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通知甲方消除事故隱患。其一

2、乙方在現場發現工程技術要求與安全管理規定不統一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置疑和變更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統一意見確定方案後再施工。

3、當甲方提供的安全服務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及煤礦安全規定等相關要求時,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4、乙方委託甲方施工的協助工程(如打起吊錨杆等),施工完畢後,由乙方試用,試用合格後,予以驗收。

乙方義務:

1、接受甲方統一安全管理,執行統一安全工作佈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質量標準、安全監督檢查、安全考核獎懲;負責保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安全規程在施工現場的貫徹落實,自覺執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與考核;負責保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施工人員的年齡、文化程度、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

2、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從事工程施工所須持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書、安全資質證明及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資質證書、所有參予工程施工人員的明細表等,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隊伍組織或特種作業人員發生變化,需提前向甲方聲明,並徵得甲方同意。

3、乙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編制、審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審閲,爭得甲方同意後報甲方安監、技術管理部門備案。

4、乙方對本責任區域範圍內的安全施工、文明生產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所使用的設備、設施及安全救災設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和保證完好,特種作業人員和崗位工種持證上崗。負責組織日常安全檢查和工程規格質量檢查驗收,及時糾正現場不規範的管理與操作行為,及時消除現場出現的各類隱患問題,如可能留下事故隱患時要及時向甲方通報,各隱蔽工程要有專人記錄、驗收、簽字和負責。認真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按規定為員工配備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現場防滅塵設施保持齊全有效,建立並規範運作員工安全健康保障體系。

5、乙方要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會議,及時平衡、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現場出現因甲方原因或與甲方有關聯的安全隱患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和協助解決。

6、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7、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轉包工程。

三、安全事故救援與事故處理

1、若乙方施工責任區域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如實報告甲方調度室和主管單位領導,現場負責人員在向上級彙報的同時,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申請甲方給予幫助時,甲方在接到求助請求的同時,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發生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2、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傷亡或非傷亡事故,甲方應及時按規定向公司總調度室和有關部門彙報,調查、處理工作由甲方負責組織,雙方配合,最終由責任方依法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3、在乙方施工責任區域外或雙方自身責任出現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事故分析,按照事故分析結果,由相關責任方承擔其相應責任和費用。

四、爭議的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調解決。

五、其它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經雙方認可、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博樹回族鄉村級綜合公共服務設施工程中的安全生產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閬中市濱江路西北段搬遷還房三標段工程

第二條 第二條 本合同內容只涉及甲乙雙方在閬中市濱江路西北段搬遷還房三標段工程建設中關於安全生產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有權按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資質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例捲進行審查並備案。

3、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

2、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

3、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搶險中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2、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嚴格執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2、應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4、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認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

5、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有屬於危及安全生產的關鍵作業時,應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6、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並按照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7、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並按照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8、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安全保險。

第七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乙雙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7、施工期間,需要辦理的有關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續,乙方必須辦理齊全,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按雙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管轄地和糾紛解決的方式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時生效、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8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工程安全合同範本精選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9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甲方的 幹熄焦運焦系統及本體框架基礎土建工程項目 發包給乙方承包。

由於攀鋼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廠屬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業,為使該項目在作業(施工)中不發生火災、爆炸、污染及人身傷害等各類事故,保證生產和作業(施工)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安全消防環保協議,明確雙方在該項目作業中各自的職責,並遵照執行。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幹熄焦運焦系統及本體框架基礎土建工程

2、項目作業地點(區域):煤化工廠

3、項目編號:JG03-20__-1

4、項目內容:

以下內容的施工、安裝、檢驗及為工程驗收、投產、達產、達標等有關工作:

幹熄焦運焦系統及本體框架基礎土建工程

5、 承包範圍及方式:承包

6、項目承包合同書號:151E施合001號

7、項目期限: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五年三月十日

二、甲、乙雙方共同的安全環保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法規、法令、規定、標準、政策等。

2、認真遵守執行《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和攀枝花市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規定。

3、認真遵守執行攀鋼(集團)公司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規定。

4、認真遵守執行攀鋼有限責任公司煤化工廠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的各項管理規定。

5、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6、多單位、多層交叉作業時,必須與各方取得聯繫,各自採取防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並且各方要設專人聯繫和監護。

7、甲乙雙方的法人(委託)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分別簽字認可,不允許代簽,否則協議無效。

8、若涉及雙方所簽定的項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環保協議以外的事宜,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9、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三、甲方必須履行的條款

1、開工前,甲方(含業主)應向乙方進行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並有交底記錄,由乙方受教育人簽字為準。

2、乙方進場作業所需的水、電、風、氣等能源介質,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請表,甲方負責審批,並由甲方指定接點位置,由乙方人員接點和撤點。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設備及休息棚放置地點。

4、作業(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時,甲方協助乙方協調好相互關係。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進行處罰、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產(施工)現場必須履行的共性條款

1、乙方負責制定該項目的作業(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管理制度和管理組織體系,把作業(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工作作為乙方最基本的職責認真履行,負責施工區域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管理。乙方應設專人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檢查和現場保衞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驅趕外來偷盜和閒逛的人員。負責乙方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處理。

2、乙方負責該項目作業(施工)人員的安全、消防、環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環保技術培訓工作。乙方負責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資格,因乙方人員無資質證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員作業時間必須遵守“勞動法”規定,不準疲勞作業。

3、乙方在制定作業(施工)方案時,方案中必須有保證作業(施工)的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防護措施;對專業性強的作業(施工)項目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消防、環保的施工組織方案。乙方在作業(施工)過程中負責落實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4、甲方發包給乙方承包的項目不準轉包或分包他方,否則因轉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5、乙方必須組織作業(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的教育(以簽名為準)。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環境、技術交底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施工),否則因未受教育的作業(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6、乙方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動用甲方工具、設施、設備及水、電、氣、風。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機具、設備、設施時,應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並由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設施等逐一檢查驗收,給甲方出具書面合格保證後,方準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的機具、設備、設施,並對機具、設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7、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動火管理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嚴禁在甲方轄區內擅自生火、動火。

8、乙方人員進入甲方轄區,嚴禁吸煙。

9、乙方在施工中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煤化工廠動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動火負責人填寫動火許可證,經甲方車間、部門、保衞科審批後方準動火。不準無證動火。

10、動火前,乙方動火負責人必須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實到位,否則雖有動火許可證,也是違章動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區域(含其上空)動火作業必須對相鄰的易燃易爆的設備設施(含溝井)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離牆以及嚴密的遮蓋好後,方準動火。

12、乙方若動用了甲方消防器材,應及時報告車間和保衞科,並由乙方及時補齊。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設備、設施管道上施工(作業)時,必須使用木製工具或銅製工具,絕不允許使用鐵製工具,避免產生火花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間不得進行危險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區域進行動火作業。

15、乙方不得在裝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氣體、液體、固體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動火、挖孔、鑽孔及電焊。必須進行的作業,事前申請辦好危險作業票後,方準進行。

16、乙方在甲方裝過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氣體、液體、固體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動火或其它作業時,事前必須辦好危險作業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方準進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內施工,進入前必須取空氣樣化驗有毒物和含氧合格,並保證作業全過程有足夠量的通風,滿足進人作業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況下作業,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隔離式呼吸器,避免發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業必須用低壓防爆燈。施工電焊機及電氣工具的電線決不允許有接頭,謹防電氣火花引起火災。進行焊接作業時,電線必須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許點焊其它物件,不允許電線有裸露處,不得以現場欄杆、管道、設備、設施作為電流傳遞介質。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使用具有資質廠家的產品,否則因氣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若給甲方造成損失,應負責向甲方賠償。

19、乙方對施工現場氣瓶的搬運、使用、存貯,必須符合國家氣瓶安全管理規定,且必須符合生產廠家安全技術説明書的要求。運輸要用專用車輛運載氣瓶,並不得混裝;存貯時要分開隔離,不得與禁忌物混貯,並配置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現場使用氣瓶時必須豎直立放且採取措施固定,防止傾倒,氣瓶與氣瓶間、氣瓶與明火點(含高温物體)保持間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業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響甲方搶修、消防、救護等工作,乙方要負全部責任。

21、乙方施工車輛不準客貨混裝,運貨不超高、不超寬、不超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廠區限速20KM/小時。

22、進行吊裝作業時,吊下不準有人,鋼繩符合安全要求,吊車必須配備有資質的指吊工,吊車必須穩定牢固,吊的過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設備、設施、管道。大型吊裝,必須要有吊裝方案,經審核通過,方準吊裝作業。

23、乙方人員在高空施工(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高空墜落傷人事故,防高空墜物傷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員必須拴牢安全帶,搭好雙跳板和防護欄杆(易燃易爆區高空作業必須搭設安全操作平台),下面應設有安全防護網,安全警示,並設專人監護。

2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繩,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嚴禁出現光頭、赤身、赤足、穿短褲、穿拖鞋等現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實防滑跌、防觸電、防電焊機二次線傷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強高偏坡、深基礎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傷人。

26、乙方作業中不準將廢油、廢水直接外排或超標外排,廢渣不準污染其它區域和公路。

27、乙方作業產生的廢渣、廢油必須當日清理乾淨,運到規定場所不能過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擔污染事故的全部責任。

28、乙方作業過程中不得損壞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否則處罰乙方,並負責向甲方賠償花草樹木的種植費和設施修復費。

29、乙方作業人員只准在作業區域內作業和相應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準闖入其它區域和崗位,不準在廠區閒逛。

30、嚴禁將親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閒雜人員帶入現場。

31、嚴禁在甲方轄區內打牌、下棋、賭博和進行其它違法活動,違者進行處罰,並交甲方現場保衞科查處。

32、嚴禁在廠區內涼曬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響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發。

33、乙方應文明施工,保持現場清潔,做到人走場地清。

34、乙方施工現場應設專人負責生產保衞工作,並組織人員進行守護,對偷盜人員進行趨趕。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設備、備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護,如若發生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自己負責。

36、乙方現場守護人員嚴禁脱崗、睡覺。

37、嚴禁乙方人員監守自盜。

38、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高温強光燈具(如碘鎢燈)。需使用的,必須經甲方項目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39、乙方作業過程中存在隱患時,立即停工整改,應主動、及時整改完畢後,再施工。若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讓乙方停工,待糾正整改完畢後復工。

40、乙方按甲方有關規定(項目費的1—2%)向甲方繳納安全環保抵押金、保證金和作業(施工)中產生“三廢”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費,以及由甲方處理“三廢”的處理費等。

41、發現乙方違反安全協議某一條款,甲方處罰乙方罰款100 – 50000元,同時按煤化工廠《外委項目和外攬項目安全環保消防管理標準》扣罰安全環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證金。若不主動交罰款者,由財務部在工程費或勞務費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員被上級有關單位處罰時,乙方應主動到上級單位交納處罰金,不及時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將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費用。

43、乙方對己方違反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現場保衞的法規、法令、規定、標準、政策及本安全環保協議條款內容以及乙方人員違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後果負責。若給甲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4、乙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因工負傷或搶險負傷人員應享受的各種待遇,並承擔處理的一切費用。

五、乙方在化產區域施工必須採取的措施

1、乙方作業前現場準備防施工污染物質及設備(如:沙袋、鐵鍬、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業前應對施工區域的環保設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設施作詳細瞭解。

3、乙方作業過程中,遇到不明管網,電網,水道等不能解決或確定的設施,必須停止作業,並立即彙報給甲方對口施工人員,逐一核實清楚。如:對管網、電網、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來向、去向,流通介質,以及危害性等核實清楚,採取有效的隔離隔斷措施,並經甲方允許後方可繼續作業。

4、拆除的舊管線,舊設備如交與乙方處理,必須及時清運,安全處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產施工區域堆放過夜。

六、乙方在生產(施工)現場必須履行的個性條款

1、甲方(含業主)提供1份《四川省勞動安全條例》給乙方;

七、此協議在雙方簽定的工期內有效,如工期有變動或延期,雙方應簽定有效的文字補充説明。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委託)代表: 乙方法人(委託)代表:

甲方項目負責人: 乙方項目負責人:

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協議簽定地點:

協議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0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此工程的木模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該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擬定此責任狀。

一、工程安全目標

1. 工傷死亡事故為0

2. 重傷事故為0

3. 工傷率必須保證在3‰以內。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則》規定有權對乙方在本項目施工範圍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相關主管部門也可以監督、檢查和管理。

2、甲方應按照建設部《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公司《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執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對乙方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向他們宣傳、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度。

4、甲方負責給工人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負責搞好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防護。

5、甲方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文明施工順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項

1、模板的安裝:支撐立杆應設水平拉桿和剪刀撐,立柱距地面0.5m設一道水平拉桿,以上每2m高設一道,兩水平拉桿之間應用剪刀撐連接,立杆間距應根據上部結構荷載考慮,一般不超過1.2m。

2、本工程模板系統採用松木模板和複合模板、杉木支撐。

3、模板拆除應遵循先支後拆、後支先拆、先上後下的原則。安拆模板,應有組織有紀律,按具體的木模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拆卸或安裝木模,拆卸模板應先向項目部申請,批准後方可施工。

4、模板拆除時,不得亂扔,應把所有模板及支撐上的釘子清理乾淨並分類碼堆,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若因木模上釘子沒拔乾淨而傷了人,由木工班長負責。

5、平板木模安裝完畢,先將模內木渣及雜物清理乾淨;柱模安裝前,應先將柱內所有雜物清乾淨。混凝土澆築前,對模板進行澆水濕潤;混凝土澆築時,應派專人護模。

6、木模嚴禁出現暴鼓變形、移位、偏中等現象,若有發生,適當處罰。

7、嚴禁在木工房抽煙,嚴禁在樓面超載堆放物料,嚴禁在腳手架上堆放材料。

8、裝模,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9、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絕施工。

10、所有木工進場必須接受三級教育,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工傷事故,在20__元以內,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工傷事故,除扣20__元以外後,乙方承擔10%的經濟責任。

11、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一人一次不戴罰30元,木工班長連帶罰50元。

12、木模工程所用機械必須由專人按其操作規程使用、保養。機械出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並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機械不使用時,應絕對斷開電源。

13、在水平或垂直運輸物料時要捆紮結實,防止碰人或撞物。人工在樓面運輸時也應防止碰人或撞物,運輸道路不暢通或不安全時,不得施工。

14、工人嚴禁打架鬥毆、嚴禁偷盜行為,違者一人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15、工人嚴禁下河游泳,禁止隨意生火取暖。嚴禁酒後上崗,嚴禁赤腳以及穿拖鞋上班作業。嚴禁擅自拆安電線。

1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嚴禁乘坐塔吊上下,違者一人一次罰款100元。

17、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即時搶救,並同時報告管理人員。木工班長是施工現場安全應急成員之一,應隨喊隨到。

18、乙方應按規定裝模,若安裝不規範,每發現一項罰款100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院內、外所有大小樹木伐完、清運完,現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需對院內、外樹木進行砍伐,所有砍伐下的樹幹、樹枝均歸乙方,做到工完場清,甲方給乙方支付砍伐、拉運等費用總計¥1000元整。

二、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發生人身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來回途中、砍伐樹木發生刮傷、砸傷、摔傷、死亡等意外事故),與甲方無牽連,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如砸壞甲方或第三方人員、車輛及物品,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砍伐後,樹幹、樹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運,甲方不承擔任何外運費用,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交通事故等,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在砍伐樹木過程中,因高空作業,乙方應有安全保護措施,不得擅自主張違規作業,如發生意外情況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三日內按協議約定完成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2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評估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__)、《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GA991-20__)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為規範和發展民爆市場,加強和發揮監督機制,確保安全生產,經與委託單位協商,簽訂以下爆破工程評估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都勻二中建設工程項目

二、工程地點: 原都勻二中老校區(大龍大道旁)

三、評估內容: 都勻二中建設項目控制爆破施工設計方案進行安全評估

四、安全評估的依據:

1、《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3、GA990—20__和GA991—20__“兩個標準”文件;

4、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法規和設計標準;

5、安全評估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安全評估合同;

6、設計文件及設計、施工單位主要人員資格材料;

7、安全評估人員現場踏勘收集的資料;

8、爆破試驗數據的採集及相關數據的驗算結果。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生效之日始至乙方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之日止。

六、安全評估的內容:

1、爆破作業單位主要設計、施工人員的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2、爆破作業項目的等級是否符合規定;

3、設計所依據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設計選擇方案的可行性;

5、設計方法和設計參數的合理性;

6、起爆網路的準爆性;

7、存在的有害效應及對周邊建築物的影響程度定性;

8、爆破工程環境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9、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預防對策和事故應急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估。

七、甲方應當提交文件、資料的範圍和時間: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全評估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乙方在使用文件資料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業機密。具體的資料和文件參考簽訂合同時乙方提供的清單,甲方應保證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上簽字蓋章。

上述文件和資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交給乙方,以保證安全評估工作的正常運行。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單位:

1、甲方有權針對《安全評估報告》的內容要求乙方做出相應的解釋。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安全評估所需要的相關文件

和資料,並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3、配合乙方進行現場的勘察、調研,負責外圍關係的處理。

4、對乙方提供的安全評估報告要保密,不得隨意向無關人員和機構提供,

必要時要徵求乙方的同意。

(二)評估單位:

1、安排人員對甲方委託的項目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獨立的、實事求是的、

客觀公正的評估,不受任何個人和外來的干擾。

2、乙方要在 3 個有效工作日內完成安全評估工作(該時間從甲方向乙方提

交完整的安評所需資料之日起計算)。

3、乙方對出版的安全評估報告要負責,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

責任除外。

4、乙方在對其評估過程中接觸或知曉的甲方的文件和資料或其他的甲方商

業機密的事項負有保密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安全評估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壹萬伍仟 元整(¥:15000元),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的當天將安全評估的費用一次性付清,評估所需其他費用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評估工作的延誤,乙方可延期交付評估報告,具體交付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2、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評估報告交付延期或乙方出具的報告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加倍賠償甲方安全評估費用,並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甲方提供虛假的文件和資料,造成評估報告的失真或是無效,所引發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是最終的法律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更改。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委託單位、評估單位、監理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公安機關各執壹份。

委託單位(蓋章): 評估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3

發包單位: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 法規、標準,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 工程中的安全生 產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名稱:

第二條 本合同內容只涉及甲乙雙方在 工程建設中關於安全生產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二)有權按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資質進行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環境例捲進行審查並備案。

(三)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甲方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四)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甲方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要求。

(三)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條件。

(四)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甲方股份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五)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一)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二)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工藝條件和環境。

(四)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一)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嚴格執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應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四)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認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

(五)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有屬於危及安全生產的關健作業時,應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六)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 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七)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並按照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第七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二)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甲方股份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四)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五)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甲、乙雙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八)施工期間,需要辦理的有關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續,乙方必須辦理齊全,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生產的損失,當事人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和機具設備的保險,由甲乙雙方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或約定各自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雙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管轄地和糾紛解決的方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時生效、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持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4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保障勞務過程中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勞務承包單位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一、勞務項目名稱及勞務期限

1、勞務項目名稱:

2、勞務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為該項目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該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施工現場情況介紹和危險源的識別與告知,向乙方簽發《安全告知書》,並做好開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記錄。

3、負責施工現場照明電源和安全施工場地的提供,協助施工單位辦理停、送電手續和開停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為該項目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負責該項目施工現場的具體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原件和複印件)、《安全承諾書》、項目負責人的《授權委託書》、《項目安全管理網絡圖》、《安全施工方案》(必須含有完備的安全措施)、危險作業意外險的保險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報甲方審閲。

3、乙方與甲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後,要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

嚴禁乙方將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後,轉包給他人。

乙方施人員如出現拒不接受監督以及強令冒險作業,甲方有權終止其承包的勞務活動,直至解除與乙方的勞務關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必須落實勞務人員的勞保防護工作,配齊勞動防護用品。

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網和安全帶。

5、嚴禁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人身、設備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加強安全教育,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違反此規定的,按照規定處罰並令其停工。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持有效資格證上崗操作,無上崗證的(有證而超期未複審的),按有關規定處罰,並責令停工。

7、嚴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參加勞務人員的年齡年滿18週歲、小於55週歲,確保施工安全。

8、架設臨時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杜絕各種電源線拖地使用,電氣設備要有接地接零保護。

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必須設漏電掉閘保護裝置。

9、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10、吊裝施工現場等危險區域要設有警戒標誌,夜間要紅燈示警;建築工程的樓梯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及警示標識。

11、施工結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毀壞的安全設施恢復好,並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有剩餘材料應通知甲方項目負責人進行回收。

1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要向甲方交納5%工程額的安全承諾保證金,金額為

元,勞務結束後乙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如乙方未違反協議規定,則全額退還給乙方,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諾保證金。

13、如果發生事故,上報責任屬於乙方。

1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代表部門(蓋章):乙方單位(蓋章):(聯繫電話):(聯繫電話):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聯繫電話):(聯繫電話):甲方安全管理辦公室(蓋章):乙方安全員簽字:(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合同 篇15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