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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通用17篇)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25W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通用17篇)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平頂山_________樓及室外管網道路工程技術資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乾_________元。2、總建築面積為:67002,價款為:10050元。大寫:一萬零伍拾元。

2、室外管網定價包乾價款為:。

3、合計:合同總價款為:(大寫:)。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後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20。00(大寫:兩千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範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櫃、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的,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的、試樣、試件的取樣及製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並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的,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並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2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黃海建 證書等級: 一級 電 話:

(甲方)委託(乙方)承包人建造 1#廠房 建造工程,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合同依據如下:

1.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去執行。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工程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築建設工程,設計院設計建造施工圖批准文件去執行。

2.1本合同建造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完工時間表、投資及建築工程費用表見下表: 所有報價以設計院設計施工圖紙要求標準去建造、施工,1#廠房報價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發包之工程,為確保乙方能準時保證按時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 5%的保脩金 。

2.3乙方保證按工程進度,準時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設中途無法繼續施工,經雙方協商解決。

2.4若乙方無法繼續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設,甲方可全權決定收回乙方已蓋好或尚未建設完成的工地現場。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繼續依合同建造,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後,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設團隊簽約施工,繼續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擔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費用。(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權和工程建設)

3.1本合同建造費,估算為 人民幣,甲方需依工程進度和合同要求,準時付款給乙方。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甲方)發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建造。

4.2(甲方)發包人變更委託建造項目、規定、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發包人應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費用。

4.3在未簽訂合同籤(甲方)發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為(甲方)發包人所作的各項估計,報價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建造費用。

4.4(乙方)承包人應保護(甲方)發包人的知識產權,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設計。未經(甲方)發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好本合同外的項目。

5.1(乙方)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建設,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輔料並保證施工品質。

5.2(乙方)承包人建築施工建築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為 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根據(乙方)承包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賠償給(乙方)承包人。

6.2(甲方)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完成的工程進度項(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費。逾期支付每週應承擔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的工程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發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對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立即和設計院溝通修改和補充。由於(甲方)圖紙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承包人除書面通知甲方,並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不承擔任何責任。

6.4合同生效後,(甲方)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發包人應25%總造價款作為(乙方)承包人的賠償。

7.1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件和設備,都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3本合同發生爭執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4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後生效。

7.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工程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工程概況及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分包內容:所有鋼筋加工、製作、綁紮工程。(所需的綁絲由乙方承擔)。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價款:按建築面積計算: 元/㎡。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可再調。

3、分包工期

4、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頂完成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層封頂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3)主體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剔鑿部分完工)其餘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組建項目管理班子,辦理竣工手續。

2)負責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負責提供施工用的設備及週轉材料。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築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路基槽下處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穩 7cm油麪及

水簸萁、綠化、標誌、標線、恢復原有路口等。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範圍:以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發包人要求的工程內容為準。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59天

從20xx年4月10日開始施工,至20xx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質量標準

1.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 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發包人要求施工,認真遵循現行操作規程、施工規範及國家有關驗評標準,不得偷工減料。接受工程建設質量

3. 工程完工後一個月內,承包人負責將施工資料整理成冊,並一式兩份交與發包人,否則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資料保證金。

五、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大寫):

1. 北環路:壹仟捌佰陸拾肆萬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標段、

2. 孔西路至馬營橋段(馬營路):壹仟零陸拾肆萬陸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標段馬營路外購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付合同總價的30%;油麪

2.工程款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户,否則視為工程款未到帳。

六、 機械設備及其他要求

1.攤鋪設備:攤鋪機採用ABG,雙鋼震動軋路機或同級別攤鋪設備。

2.水穩碎石必須採用廠拌。

3.灰土拌合必須使用灰土拌和機。

4.標誌、標線、標牌由公路處指定廠家製作。

5.工程設計中線、設計高程等發包人按線路實際情況在設計圖紙的

6.單項簽證變更造價超過萬元(不含5萬元,以財政最後審核為準)可以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7.承包人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制度,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損失均與發包人無關。

8.發包人派出的監理人員監督和檢查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人員做出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七、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xx年4月10日前辦理土地徵用、拆遷工作、平整場地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2.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的接駁。

3.20xx年4月10日前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建設。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遲一天扣合同總價額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諾人無條件修復,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條第1款執行。對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關招投標文件、適用的技術規範和標準、設計圖紙、質量保修書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4月8日

4.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5. 本合同訂立地點:南大港管理區

6. 本合同一式四份,發、承包人各執一份,送財政局、建設局各備案一份。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開户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

傳 真: 開户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5

工程名稱(子項名稱):

工 程 地 點:

甲方合同編號:

乙方合同編號:

勘察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勘察人: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 巖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長 米,地上 層,地下 層。 勘察等級為乙級。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按國家現行規範及設計要求進行勘察,成果滿足設計及施工要求。

1.6承接方式: 單價承包/總價包乾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預計鑽孔 個 , 總進尺約 米。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複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擬定於201 年 月 日開工,201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_年修訂本)計取費用;本工程勘察費用按綜合價 元/米,總費用預算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元整(¥ ),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均轉至乙方合同或協議書上指定賬號。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8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衞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 /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3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4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無 。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發包人 肆 份、勘察人 肆 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户名稱: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6

建設工程技術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範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範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範圍內的項目。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範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文件。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曆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並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並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説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

1.1.20後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為發包人提供的後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諮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文件,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於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範、規程為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並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准文件、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繫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成果資料、技術祕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並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項目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和數據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蒐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准及許可文件,包括立項批覆、佔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徵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接口和青苗賠償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託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並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項目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數據和專利技術等擁有知識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並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後,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後期服務。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設備、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並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並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後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後,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後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後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並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並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後,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範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後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後推遲開工日期,並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後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並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後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後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後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知識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權屬於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製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後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不少於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後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後,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並使其於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並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並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並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於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託勘察人蒐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於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後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採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變更範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知識產權

9.1關於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於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進度計劃

附件D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7

接受勞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勞務承包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見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勞務費用________元。(見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當月實際進場人數每人100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工程量結算,按比例扣除保脩金(結款額度不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和相關文件組織驗收,乙方按照《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施工圖紙、進度計劃、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進行經濟處罰。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用品,乙方經檢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電焊手套。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備,生活用液化氣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編制自己的施工進度計劃並據此提出相關材料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工程師和項目負責人審核後方可採購。乙方應及時提供材料計劃並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 施工機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備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設備,保證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電線並提供焊條、電錘頭、鋸片等消耗品。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用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一台機械應配備一名操作工持有相關上崗證)。  

五、乙方自備所有水鑽鑽頭,保證使用需要。  

第八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勞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勞務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以上約定驗收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內容,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承包工程勞務費1%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由於本合同為包總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種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預見的5個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協議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接受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8

工程名稱(以單位工程為準):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脱落,牆面漿活起鹼脱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台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後)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公章)

保修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用户):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公章)

年 月 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9

建設工程保持廉潔協議書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

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

承包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

為了規範建設市場,確保建設工程高效,優質,按時竣工投產,遵照國家建設部,監察部《關於在工程建設中深入開展反對腐敗和反對不正當競爭的通知》精神,根據________有關要求,並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建設工程保持廉潔的協議書。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施工單位介紹本單位的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制度和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若干規定,如發現有違反規定的,除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外,應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保持廉潔的情況實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情況。

4.甲方人員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須經主管領導同意,甲方人員不得接受乙方贈送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難以拒收的,必須按有關規定登記上交。

5.甲方人員在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現乙方單位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並報告主管領導。

6.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單位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支持甲方執行有關規定和制度。

7.乙方有責任對本單位工程項目人員進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單位制定的有關廉政建設方面的規定),按時出席甲方召集的有關會議。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宴請甲方人員或向甲方人員贈送禮品,禮金及各種有價證券,如乙方違反,根據具體情況和造成的後果,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對乙方的依法處罰,直至終止工程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

9.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並向甲方單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0.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發現甲方人員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採取措施,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並及時告知甲方單位主管領導;情節嚴重的可向區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

11.本協議使用時間:本工程發包,建設,竣工驗收全過程及協議前後甲乙雙方發生的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12.本協議的甲方指工程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總包方和建設工程受託監理單位。

13.甲乙雙方願意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檢察部門對本協議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直到處罰。

1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主管部門各備案一份,抄報建築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紀檢(監察),檢察室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0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稱: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範圍:

二、承包方式:

三、質量標準: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為 天。

五、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議,本工程總量為 米,收費標準為 , 共計: (大寫: )

2、合同總價依據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

六、變更及工程費用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本工程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時,發包人應在變更前 天內發出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變更後 天內予以確認。

2、變更後及承包增加施工費用,發包方按市場價予以調整。

七、發包責任:

1、發包方在開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與要求、設計圖紙及放線定點軸線。

2、開工前,發包方應辦理開工許可證、工作場地使用等手續,及時解決好有關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的有關問題,並承擔相應費用。

八、承包方責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內容

2、嚴格按本工程設計方案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3、施工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經發包方確認後進行施工。

4、負責好現場測量放線、樁體定位、施工技術資料記錄工作,並如實及時提交發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承包方應負責補救並承擔相應責任,情況嚴重時,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相應損失。

5、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管理規定,服從現場指揮與領導。

九、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條款約定履行各自的各項責任及發生與本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材料與設備

1、發包人及承包人對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機械設備進場負責,並經雙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窩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責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負責,是乙方的由乙方負責。

十一、報告、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1、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與驗收。

2、承包方應對其所確保提交的報告、成果、文件的真實性進行負責。

3、隱蔽工程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與驗收,經發包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進行修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後終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1

建設工程合同最新範本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税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_%。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_______________;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____________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_________差_________等_________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設備安裝合同壹份,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中央空調系統的安裝調試工程地點:項目工地(號)

二、合同範圍:本合同範圍: 項目中央空調系統工程的安裝、調試、驗收及維保。  乙方應提供嶄新的未經使用的安裝設備及材料、技術服務和所需的其他事項。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沒有提供或沒有達到設計圖紙中的技術性能指標,乙方應採取挽救措施,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需要而合同文件中未提出的技術要求,甲方有權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有責任以合理的進度以及最優惠的價格滿足甲方變更的.要求。  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作為合同附件,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雙方共同承諾、遵守。

三、合同造價:本合同總造價為: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3.1“合同價格”是指 項目中央空調系統工程,除甲方供應中央空調系統設備以外(甲方供應設備見附表),從安裝設備及材料、安裝調試、備品備件供應至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維保等的人民幣報價,其中包括材料費、包裝費、運雜費、裝卸費、安裝費、調試費、備品備件供應費、直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費用及維保期內的維保費用等。

3.2合同價格為固定價,包括所有由於以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條件的價格浮動而導致的全部額外費用,但由於甲方增減工程量引起的價格調整除外。

3.3合同價格包括合同涉及到的,由乙方提供的與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期間有關的一切專用工具、測試及所用儀器、耗材的費用,並由乙方負責運進和運離工程現場。

3.4合同價格包括乙方人員到現場的一切交通食宿費,甲方協助乙方人員在現場居住的方便,但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3.5除非另有規定,乙方的價格須包括執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以及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帶工作及費用,不論它們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説明,也不論它們是否在簽訂合同時可以預料到。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簽訂後,十天內,乙方進場前,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0﹪為設備預付款;

4.2主要設備含空調主機及風機盤管末端進場後,甲方支付合同總價30%

4.3工程量進展到一半時,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0﹪。

4.4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5﹪。

4.5質量保證期結束,無質量問題,甲方付清全部餘款

五、工程工期:根據發包人使用要求,雙方約定合同簽定後,自乙方收到設備預付款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安裝調試工作。

5.1 乙方進場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總進度計劃。

5.2 在合同生效以後,____日內,乙方完成進場前的準備工作,並組織施工人員進場開始施工。

5.3 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完成安裝及調試,協調與消防、裝修的衝突,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確保按期完成。

5.4 如工程實際與圖紙設計存在較大差異,無法按圖施工;或圖紙有較大變更,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順延。

5.5 遇不可抗力(由於嚴重的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預見的及非人為所能控制的事件),工期順延。

六、工程驗收:

6.1 乙方應按國家或國際有關的標準與規範施工。

6.2 安裝施工應以圖紙要求為準,不得私自偷工減料,或更換圖紙規定的安裝材料。對於圖紙未規定的安裝材料,應選用質量較好的材料使用。工程安裝調試完成以後,應達到圖紙設計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6.3 甲方的授權代表有權任何時候檢查乙方的相關工程質量與工程材料的質量,並作為驗收的依據之一。

七、變更通知

7.1乙方如因為甲方原因影響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實無誤後將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但在以下情況中,不得發變更通知。

7.1.1對乙方影響行為是在合同規定內作出的,或是由於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要求所必須的義務。

7.1.2乙方合同執行情況是因其自身的失誤、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響。

7.2 如果乙方認為所作的變更可能會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義務時,須及時向甲方提出。相應設備及工程量的增減,按照國家________年工程定額三類取費進行合同金額修訂。

八、質保期

8.1 質保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________年,主機設備保修________年。

8.2 乙方所提供的安裝材料為全新的、且中央空調系統安裝質量符合合同要求。主機為XX公司產品,風機盤管及末端為上海三燕產品。

8.3在質保期內,若非誤操作或人為破壞所致,則合同標的或其部件、安裝材料等損壞應由乙方維修、供應和安裝。

8.4在質保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內作出反應並指導,24小時之內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工地現場,履行其保修義務或處理緊急維修工作。超過24小時甲方可請其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8.5若質保期內,甲方沒有指出有缺陷,則代表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安裝是滿意的,其質量保證責任已完成,但隱蔽性的、合理的檢查和實驗都不能發現的缺陷除外。

九、違約責任

9.1 由於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時交付使用,所使用的安裝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由此造成的損失,應有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2 若由於甲方原因出現如未按有關要求驗收工程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工等,乙方不負責任。

9.3 乙方原因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交付使用,支付金額為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無法抗拒因素造成誤工除外)。

十、不可抗力

10.1 如果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諸如颱風、地震、戰爭或雙方認同的其他情況)而引起合同進度延誤,在此情況下,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政府簽發的不可抗力的證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就盡力減少事件的影響,儘早恢復工作,雙方應儘早協商並確定新的交工日期,並由甲方發給乙方完工變更通知書,確定合同進度相應順延。

10.2 不可抗力事件給雙方造成任何損失,有各方自行負責,合同價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作任何調整。  

十一、責任  乙方負責在工程峻工前,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在此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乙方承擔在安裝、維修等過程中因施工與質量問題引發的其他事故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乙方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十二、 合同終止  

12.1雙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義務直至合同終止。  

12.2 凡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12.2.1 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12.2.2 當甲方確信乙方已無履約能力時。  

12.2.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終止書後,應立即終止合同執行,但雙方有權追究在合同終止前的違約索賠。  

十三、 仲裁  

13.1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民法典》。  

13.2雙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糾紛,可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來解決,若該協商在糾紛開始後不能在15天內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在一個月內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並將該糾紛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部門或工程所在地法院進行解決。  13.3仲裁或法院判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凡產生的仲裁費用或訴訟費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3.4在仲裁和起訴過程中,除非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否則雙方必須繼續執行他們各自的合同義務。  

十四、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規定的全部責任和義務時失效。  

14.2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均不得單方隨意作出合同範圍以外的變更或解除合同。  

14.3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規定與合同不一致時,以簽訂日期在後者為準。  

14.4合同由協議書與合同附件組成,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五、其他未盡事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委託人:  開户行及帳號: 開户行及帳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4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檢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標段

工程地址:

檢測類別:□驗收檢測□平行檢測□其他

工程類別:□房建□房屋修繕□市政基礎設施

□公路□水運□水利

□綠化□民防□軌道交通

□其他

工程性質:□政府投資工程□非政府投資工程

建設/實施單位:

設計單位:

見證單位:

總承包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報建編號:工程所屬區縣:

工程投資額:工程建安費:

監管機構:

第一條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項目名稱按附件一填寫)包括: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及檢測參數見附件二。

第二條檢測標準

雙方約定的檢測標準:

第三條檢測費用的核算與支付

(一)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核算檢測費用。

1.乙方按照《上海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路工程檢測收費標準》中的檢測單價收費,乙方根據實際檢測工作量收取檢測費。

2.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附件二,乙方根據實際檢測工作量收取檢測費。

(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檢測工作量和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系統生成的結算憑證支付檢測費用。

(三)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四條檢測報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檢測報告時間的約定見附件二。

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份,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二)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種方式交付檢測報告。

1.甲方上門提取檢測報告。

2.乙方送檢測報告給甲方。

第五條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運輸檢測樣品。

乙方按有關規定對檢測後的樣品進行留樣。

1.甲方負責將檢測樣品送至乙方檢測場所,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

2.乙方到工程現場抽取檢測樣品,甲方承擔相應抽樣及運輸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甲方應當按照規定,在建設工程項目專户中單獨列支檢測費用。

(三)甲方授權為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應於檢測活動開始前日內向乙方提供附件三所列的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並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五)委託檢測前,甲方應將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見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六)檢測試樣抽取、製作時,甲方應確保由見證人員對檢測試樣張貼或者嵌入唯一性識別標識,並現場將檢測試樣信息錄入檢測信息系統。

委託時應填寫檢測委託單,委託單應採用本市統一樣式,並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七)檢測項目屬於工程實體檢測的,甲方應提前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

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並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八)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檢測機構評估證書及其附表等複印件。

(二)乙方承諾與相關單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三)乙方在同一建設工程項目或標段中,不得同時接受建設、施工或者監理單位等兩方以上的檢測委託。

(四)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進行檢測,並對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五)檢測項目屬於工程實體檢測的,乙方應事先編制檢測方案報送甲方。

(六)檢測項目屬於工程實體檢測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七)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八)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實施的建設工程法定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檢測信息系統實施檢測,並出具帶有防偽標記和校驗碼的檢測報告。

(九)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後日內通知甲方。

(十)在基樁、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築節能及單位工程驗收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建設工程檢測報告確認證明》,對工程檢測內容、數量和不合格項等情況作出説明。

第八條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

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

複檢結果由提出複檢方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方式: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乙方應當在檢測合同簽訂後的20日內,將合同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檢測合同主要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合同變更後的20日內,向原合同備案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單位電話:單位電話:

傳真:傳真: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人手機:聯繫人手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縣 ________ (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 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 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投資回收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 ____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 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 份,送 ____ 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訂立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6

發包人(全稱):貴州佛龍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四川三和恆生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貴州凱里小區建設項目

工程地點:貴州凱裏市

工程內容:由建築設計院設計施工圖中確定的工作內容:土建工程、安裝工程、消防工程、小區環境、市政管網工程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設計圖所列的施工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法的建設工程合同格式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促進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和________________有關工程承發包和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以及________________關於《________________》,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和_________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和關於建設工程承發包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應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贊助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二)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考察、參觀等名義參加乙方安排的國內外旅遊活動。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做到

(一)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對業務工作,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等為藉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遊或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四)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風險告知:在結算工程量上實事求是,做到手續齊全,工程結算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要廉潔自律,提高遵紀守規的自覺性,嚴格按結算管理辦法執行。

四、乙方如發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當向甲方領導或者甲方上級單位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藉口對乙方進行報復或刁難、延誤工作。

五、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應向乙方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承發包合同的附件,經協議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送交見證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各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