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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書(精選16篇)

欄目: 合同書 / 發佈於: / 人氣:2.01W

電子合同書 篇1

甲方:

電子合同書(精選16篇)

乙方: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租賃LED全綵顯示屏事宜,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天數、金額

注:可接收CVBS、視頻信號,屏體安裝好後不可再次拼合

二、使用時間: 年 月 號上午出屏,至 月 號,共 天。地點: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完畢甲方支付乙方¥ 元,視為項目預付款。

2、設備到達現場後,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尾款¥ 元。

四、義務與權利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設備、車輛及工程技術人員進出現場的所有手續及工作證件,若因證件或入場手續問題導致乙方設備或人員無法進入現場,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付款,甲方負責播放的相應內容和需要外圍設備。

3、乙方提供技術人員,負責LED大屏幕的安裝、調測、拆卸、全程維護及操控工作。

4、乙方負責在演出當天上午開始安裝大屏幕及全部配套設備。

5、如有LED彩排程序 費用另計(每次按租賃總額價格除以天數的50%收取)

6、乙方所安裝LED及周邊設備在使用地點的保管由甲方負責,如有損壞、丟失甲方負責。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交由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改變此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權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七、本合同生效後,一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此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電子合同書 篇2

買方:交易帳户:

賣方:交易帳户: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 日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板栗

2、質量指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板栗質量等級》(GB/T22346-20__) (以下簡稱《板栗國標》)一級炒食型板慄;替代交收品及質量品質價差詳見交收細則。

3、交易代碼:交易商品以交易代碼表示,交易代碼是指在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交易的交易商品編號,交易代碼所代表的內容為______ (1、2位代表商品名稱, 3、4位代表年份,5、6位代表交收月份)。板栗交易代碼表示為BL____,BL代表符合《板栗國標》的一級炒食型板慄,第一二位_代表年份,三四位_代表交收月份。 4、交易單位: 25公斤/批。

5、報價單位:元(人民幣)/批。

6、最小變動價位:1元/批。

7、漲跌限幅: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7%。

8、最小交收量:200批。

9、單個交易商最大訂貨量:40000批。

10、合同訂立(轉讓)時間:每週一至週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晚上19:00-21:00。

11、交收月份:2、4、6、8、10、12

12、交易所交收的板栗包裝物應符合《板栗國標》的包裝要求。

13、交收日:交收月第十一個交易日到第十二個交易日,經交易所批准也可以選擇提前交收或協議交收。

14、交收結算價:為交收月當月全部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買賣雙方按照交收結算價結算。

15、交貨地點: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倉庫。

16、貨款收付:貨款由交易所代收、代付。當買賣雙方成交後,買賣雙方須按貨款總額支付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賣方在交收月份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未向交易所提供合同約定的倉單,必須用和買方相同標準的履約保證金保證履約。

(1) 成交日按貨款總額的20%收取保證金,並且於成交時一次性付清;

(2) 進入交收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50%;

(3) 進入交收月的第六個交易日開市前,保證金標準提高為100%,賣方

提交足額註冊倉單。

最後交易日若發生交收價低於買方的訂貨價或高於賣方的訂貨價,買賣雙方須及時補足價差。

(4) 買賣雙方交易商如在交收日前申請提前交收,賣方交易商應在提前

交收匹配成功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符合交收條件並不低於“賣訂立”數量的商品《倉單》在交易所註冊,否則,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交易商應在提前交收匹配成功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市前將足額貨款預存至買方交易商於交易所開設的帳户中,否則,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5) 如交易所調整付款進度,交易商須按交易所要求及時足額支付貨款。

17、違約責任:若出現上述第17條的(2)、(3)、(4)、(5)條情況下,交易商未能及時補足貨款、履約保證金或交付《註冊倉單》的即屬違約行為,若發生上述違約行為,雙方在此委託交易所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它規定對違約方進行處理。

18、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徵求對方同意。

19、在最後交易日收市之前電子交易合同在轉讓時,轉讓方應按轉讓價與原訂貨價之間的差價取得或支付合同轉讓價差。價差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轉讓價-買方訂貨價)×轉讓數量

賣方轉讓合同應取得或支付的價差為:

(賣方訂貨價-轉讓價)×轉讓數量

20、交收日收市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協調辦理交收事宜,本合同終止。

21、貨款結算:實際貨款由交易所在交收結算價的基礎上根據交易所公佈的質量標準以升扣價的形式進行價格調整。實際交貨貨款為:(交收結算價_____ ±地區差價_____±品質差價_____)×數量。

22、交收貨物的出庫及質量確認按《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收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23、合同簽訂

(1) 買賣雙方通過其交易賬户,登入交易所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競價申報,交易一經成交,本合同即行生效。

(2) 本合同對應的交易賬户和交易密碼即為買賣雙方的簽字蓋章。

(3) 本合同當且僅當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電子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即為簽訂生效。

2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向北川維斯特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6、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27、本合同於買、賣雙方在計算機網絡交易系統中成交時生效。

28、本合同有如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 篇2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簡稱CA印章),應用在_網上,其作用是識別身份、數據傳輸加密及電子簽章。從而保證_網及使用者招投標信息的安全可信。

一、雙方責任

甲方: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辦理CA印章資料審核、CA印章的製作。

2、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的信息變更、年檢及廢除及CA印章補發。 3、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提供完善售後服務。

乙方:1、提供真實的CA印章辦理資料。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甲方簽發CA印章錯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辦理CA印章所需資料: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一份;經辦人身份證一份;所需灌章的印模;

3、妥善保管CA印章,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篡改時,所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

4、CA印章有效期一般為一年,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CA印章失效前30天向甲方或受理機構提出更新請求,否則,CA印章到期將自動失效,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CA印章存儲介質,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則乙方需交費更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年內如介質無人為損壞,甲方免費為乙方更換。

二、收用標準

根據遼價函〔20__〕46號文件制定如下優惠價格:150元(介質費50元,第二年起每年年費100元)

三、其它事項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CA印章服務,甲方依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參照甲方《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四、協議生效時間及有效期

本協議從雙方簽定日期開始,到乙方CA印章廢除後失效。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託人:委託人:

日期: 日期:

電子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個人借款協議書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遊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廣州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及標準│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元/人/天      │

├───────┼────────────────────────────┤

│導遊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額  │          │應交納團費總額 │        │

├───────┼──────────┴────────┴────────┤

│       │                            │

│       │                            │

│特別説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5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遊、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説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_____元/人天 │

├─────┼───────────┬───────────────────────┤

│導遊、司機│派全陪 不│含不含導遊服務費 元/人天 │

│ 服務 │派全陪 ├───────────────────────┤

│ │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

電子合同書 篇6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________小區________棟(幢)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按_____個月結算一次。首次房租(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以後三次房租(每次各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三次合計柒仟陸百伍拾)分別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支付、押金支付和押金退還方式均使用銀行轉賬方式。

甲方約定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約定賬號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約定賬號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約定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約定賬號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約定賬號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捌佰伍拾元,甲方應在租期滿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歸還乙方押金捌佰伍拾元。

六、房屋租賃期為: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10%的違約金。

七、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承租期間管理好承租房屋,承租房屋出現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

十、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甲方剩餘物品(米牀、牀墊、沙發、茶几、玻璃餐桌、衣櫃,熱水器,電磁爐)乙方必須保管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按價賠償。如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熱水器或電磁爐發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

及附屬設施及甲方原剩餘物品交還甲方。

十一、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二、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公司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廣告牌製作:

1、廣告牌規格:4m-7m -塊、4m-6m -塊、3m-4m -塊、3-5 -塊。

2、材質:鋼骨架、鋼板襯底、噴繪畫面

3、要求:按相關規定範執行

第二條:廣告牌安裝安裝地點:------區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安裝,合同報價預算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價格以--審計部門審計價格為準。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40%¥元即大寫:壹拾壹萬壹仟壹佰壹拾壹元整。

b、製作安裝完成時,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壹拾壹萬壹仟壹佰壹元整。

c、餘款除10%質量保證金外,即¥仟壹佰壹拾元整,在審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d、工程質量保證金即¥拾壹元整在質保期滿後15日內付清。

第四條:工程期限

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1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 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用相關費用。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4、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澆築地基起10日內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製作旗了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安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第六條: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合格,進入保修期。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鋼結構旗下標準為依據,廣告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8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法保證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退還預付款。並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第八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整體質量保一年。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3、如甲方提出更換展板內容,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並只收取成本費用。

甲方: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遊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諮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遊服務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遊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遊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遊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服務並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遊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説明會,要向甲方交待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並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繫。

(八)雙方約定由於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遊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説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遊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後,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遊服務迴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遊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製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遊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3。由於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繫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遊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3。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遊內容〕本旅遊團團號為:.

旅遊線路為:.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年月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遊費用〕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於年月日時分於(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遊團須有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説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遊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託招徠〕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遊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電子合同書 篇10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博樂市銀河不鏽鋼製作中心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一、工程名稱: 精河公路段職工集資住宅樓4#、5#、6#、7#樓

二、工程地點: 精河縣和平小區

三、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安裝進户門89樘、單元進户門9套,(詳見附表)。

四、工程造價(包含安裝),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造價為人民幣 122175元(壹拾貳萬貳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 。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8 日內所有防盜門全部到現場,運輸自 20--年8月 19日至 20-- 年 8 月 28 日;安裝時間十日,從 20-- 年 8月 29 日於 20-- 年 9 月8 日安裝完畢。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2.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2、因甲方提出更變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工程款結算

3.1、以實際面積及變更進行結算;

3.2、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 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元的百分之三十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所有防盜門到現場後,再付百分之五十。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95%,餘5%作工程保脩金一年後返還。

3.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4、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四條:完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4.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十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開展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工時間。

4.2、完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十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5.1、甲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5.2、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六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完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七條:其他約定

7.1、乙方在進行施工時必須對甲方及有關單位的成品進行妥善保護。若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恢復並賠償損失。

7.2、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書 篇11

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遊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託組團(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遊程與標準(如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遊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天數__________,旅遊飯店名稱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選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遊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遊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旅遊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遊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遊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合同約定的旅遊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遊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遊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遊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並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脱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遊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遊意外保險,並在合同中予以註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羣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遊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遊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徵得旅遊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後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旅遊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二)旅遊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其它違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 充 條 款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營業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書 篇12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遊行程表》,並在旅遊出發前由雙方籤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遊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等。

6.團費一般不包括: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費、航空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療費等)及小費。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遊行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遊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遊行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併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並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遊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遊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遊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並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後,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遊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願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遊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為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遊意外保險。

16.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並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在旅遊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遊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説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説明的,應當在事後作出説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吃、收費娛樂項目等)。

19.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遊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團號

旅遊線路

名稱

旅行日期

參團人數

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遊覽項目內容及時間;入住賓館(酒店)名稱及檔次標準;交通工具及標準;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安排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需要甲方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乙方聯繫人及聯絡方式;旅遊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和聯繫電話等

甲方(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籤: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

北京市食品(成品)代銷合同

第一條 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單位:元/

┌──┬──┬──┬──┬──┬──┬──┬────┬────┬───┬───┬──┬───┐

│編號│品名│品種│商標│規格│數量│產地│包裝標準│保質期限│產品標│運輸保│單價│ 總價 │

│ │ │ │ │ │ │ │ 及要求 │ 及要求 │ 準 │管條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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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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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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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 │

│ │

└─────────────────────────────────────────────┘

第二條委託人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初次交易的,為:《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明》《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開户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代理銷售授權書》《檢疫證明》其他;再次交易的,為:《食品檢驗報告》其他。

第三條 食品備案:已辦理備案的,出賣人應提供備案編號;尚未備案的,備案手續由(委託人/代銷人)辦理。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 食品驗收方法:。

第六條 代銷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 。

第八條 報酬、價款的結算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已售食品的價款每月 日結算一次,代銷人的相應報酬從價款中扣除。最後一批代銷食品價款與報酬在代銷期限終止時結算。

(二)已售食品達百分之 時,代銷人與委託人結算一次價款,相應報酬從價款中扣除。最後一批代銷食品價款與報酬在代銷期限終止時結算。

第九條 食品損耗費用的承擔及預過期食品、過期食品的處置方式:。

第十條 合同解除:委託人提供的食品經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屬於委託人責任的,代銷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追回責任:代銷人按照有關規定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實施追回及無害化處理,屬於委託人責任的,有權就由此受到的損失向委託人提出賠償。

第十二條 代銷人違約責任:。 委託人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規、政策對食品安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人(簽章): 代銷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電子合同書 篇14

個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電子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 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 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 [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

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説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並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願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無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遊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託招徠]

乙方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 旅遊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電子合同書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塑造推廣的品牌形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相配合、品牌營銷策劃及宣傳推廣資源共享、合作雙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項目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

一、策劃項目

1、品牌營銷策劃案(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VI視覺設計系統及運用(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二、合作項目

1、乙方組織專人對市場情況進行前期調查,並對市場反饋進行管理。

2、乙方組織相關人員監督策劃及設計項目進行質量及進度的管理。

3、乙方組織相關人員配合甲方工作人員進行營銷渠道的建立及開拓。

4、乙方將邀請品牌營銷及市場營銷相關專家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5、乙方組織專人對甲方品牌營銷實施環節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圖片,與乙方進行溝通,確保策劃項目達到甲方預期的效果。

2、甲方須指派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的協調,監督乙方工作進度與效果。

3、甲方須配合乙方在項目的預案上及時提出修改意見,確保項目的進度和質量。

4、甲方按照協議約定支付項目執行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附件的策劃及合作項目進行工作進度的安排及實施,確保合作項目安置按量的完成。

2、在項目實施的各個階段定時向甲方進行工作彙報,並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見及要求及時進行工作調整,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成果。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4、保守雙方的商業機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5、乙方享有各方案的署名權及宣傳權,在甲方按照協議支付全部費用後,方案的所有權將轉為甲方長期獨家所有。

五、委託項目進度

1、第一階段:

2、第二階段:

3、第三階段:

4、第四階段: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日完成市場調查及整理。日完成品牌營銷策劃案。日完成VI視覺設計系統及運用。日完成製作項目(參照營銷方案)。

5、第五階段:配合甲方進入全面市場營銷。

六、報送與確認方式

乙方在各階段規定期限內完成既定任務,取得階段成果後報送甲方審定,甲方審定或要求乙方修訂的時間不在限定期限內,審定通過後,由甲方負責人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確認之日為下一階段期限起始日。

七、協議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協議總金額為

2、付款方式:現金。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預付金%,即萬元,大寫萬元。%,萬元人民幣。(2)在甲方確定乙方策劃及設計項目樣稿進行製作前,甲方支付乙方協議總額的即萬元,大寫萬元。

(3)在乙方提供策劃案及設計稿的成品文件後,甲方全額支付餘款。

3、製作項目(參照策劃案中的製作項目)的費用另計,乙方按照品牌管理流程進行全面監控,確保項目執行的準確性。

4、乙方配合甲方開拓的產品市場,按照甲方的銷售政策比例給乙方提成。

八、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在甲方未付清乙方項目費用之前,乙方策劃設計的甲方“四川延豐農業科技”的版權和著作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付清乙方策劃費用後,上述版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有對成果享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無權要求返還預付金。

2、由於乙方原因推延進度,未能按照計劃完成項目或單方面終止協議屬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返還預付金。

十、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