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協議書
甲方:中國改革*社招商導刊
乙方:文延霞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中國改革*社招商導刊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
1.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的工作證件、出差介紹信等,對外聯繫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創收進度每月進行考核。
3.乙方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的,核發工作證件。在協議期內,乙方如沒有效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上報人事主管部門,不準在報社內另行使用。
4.乙方每次刊登前須預交版面費,以黑白版面每版税後淨交3萬元,彩色版面每版税後淨交3.5萬元結算(乙方提成=總收入—税金—版面費)。乙方若20__年12月31日前完成6個整版,甲方則獎勵乙方一個黑白整版。
5.乙方負責將廣告客户的廣告資料、圖片和廣告認刊書一併交甲方,由甲方負責安排刊登和保存。
6.乙方的廣告款匯到中國改革*社賬户後,如要求報社財務部開具廣告收入發票,乙方應按到款金額總數先扣交8.5%的流轉税,再扣除版面廣告費,其餘返還個人。如只轉賬不開發票,報社扣3%的手續費。
7.廣告款匯到甲方賬户,如要求開具發票,乙方應按到款總額先扣交5.5%的流轉税,再扣除版面廣告費,其餘返還乙方,個人所得税由甲方負責交納。
8.乙方組織的廣告,稿件若需要甲方安排其它人員代為編寫,以簽單總額的2%付給編寫人員。
9.乙方應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和報社經營工作紀律,對於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個人自負。
10.乙方每月任務3萬元。每週一必須向部門彙報工作和廣告進度(外地用電話彙報),保持與部門的熱線聯繫。如一個月時間不主動與部門聯繫,不知去向,按違紀一次登記備案。
11.乙方如拖欠廣告款,在辦理廣告提成時,應先補齊所欠廣告款,剩餘部分辦理提成。
12.乙方參與部門策劃的項目和選題,其提成比例由部門決定,其收入計入創收指標。
13.甲方委託北京歌樂廣告*限有公司全權代理《中國改革報招商導刊》廣告業務。
14.甲方授權北京嶽成律*事務所負責處理與本協議有關的違約事宜。
15.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如有違約,願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1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__年12月31日終止。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20__年6月6日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中國改革報社招商導刊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1.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的工作證件、出差介紹信等,對外聯繫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創收進度每月進行考核。
3.乙方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的,核發工作證件。在協議期內,乙方如沒有效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上報人事主管部門,不準在報社內另行使用。
4.乙方每次刊登前須預交版面費,以黑白版面每版税後淨交3萬元,彩色版面每版税後淨交3.5萬元結算(乙方提成=總收入—税金—版面費)。乙方若20__年12月31日前完成6個整版,甲方則獎勵乙方一個黑白整版。
5.乙方負責將廣告客户的廣告資料、圖片和廣告認刊書一併交甲方,由甲方負責安排刊登和保存。
6.乙方的廣告款匯到中國改革報社賬户後,如要求報社財務部開具廣告收入發票,乙方應按到款金額總數先扣交8.5%的流轉税,再扣除版面廣告費,其餘返還個人。如只轉賬不開發票,報社扣3%的手續費。
7.廣告款匯到甲方賬户,如要求開具發票,乙方應按到款總額先扣交5.5%的流轉税,再扣除版面廣告費,其餘返還乙方,個人所得税由甲方負責交納。
8.乙方組織的廣告,稿件若需要甲方安排其它人員代為編寫,以簽單總額的2%付給編寫人員。
9.乙方應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和報社經營工作紀律,對於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個人自負。
10.乙方每月任務3萬元。每週一必須向部門彙報工作和廣告進度(外地用電話彙報),保持與部門的熱線聯繫。如一個月時間不主動與部門聯繫,不知去向,按違紀一次登記備案。
11.乙方如拖欠廣告款,在辦理廣告提成時,應先補齊所欠廣告款,剩餘部分辦理提成。
12.乙方參與部門策劃的項目和選題,其提成比例由部門決定,其收入計入創收指標。
13.甲方委託北京歌樂廣告有限有公司全權代理《中國改革報招商導刊》廣告業務。
14.甲方授權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負責處理與本協議有關的違約事宜。
15.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如有違約,願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1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__年12月31日終止。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舉報人:_______________某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謝某某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陳某某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被舉報人:_______________黃某某,男,1977年10月8日生,身份證,自20__年至20__年4月間系舉報人公司的市場部經理。
案由:
被舉報人涉嫌職務侵佔犯罪、侵犯商業祕密犯罪、假冒註冊商標犯罪。
事實與理由:
被舉報人於20__年5月日加入舉報人單位並簽訂勞動合同,並於年月日簽訂《保密協議》,任職於舉報人單位的市場部經理,於20__年4月日從舉報人單位離職。
一、被舉報人涉嫌職務侵佔犯罪的事實與理由
舉報人掌握的初步證據(證據一和證據二)表明,年月,被舉報人將20pcs的DES以9000美金的價格銷往印度的客户,同時對公司聲稱這是客户需求的免費樣品,客户在參加年月北京展覽會期間將9000美金的現金交付給被舉報人,被舉報人在收款後將款項私下裏扣留不予繳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法第271條第1款之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其實報案材料範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七十五條職務侵佔案立案標準之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被舉報人作為被舉報人的市場部經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公司的公款,中飽私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職務侵佔犯罪。
舉報人: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