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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度述職述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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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曉之光

司法局度述職述廉報告

一、XX年度工作情況

一年來,市局黨組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司法廳的領導下,以“創先爭優”和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充分發揮法律保障、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教育職能作用,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項工作任務,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四個襄陽”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XX年是《人民調解法》頒佈實施的第一年,我們以學習宣傳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敖大煥同志先進事蹟為契機,深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一年來,全市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2329件,調解成功31680件,糾紛排查調處率100%,調解成功率97.99%,有效地避免發生羣體性事件和上訪問題,為維護城鄉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積極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先後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教育局新成立了5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品牌和亮點。

(二)緊緊圍繞社會管理創新,狠抓特殊人羣管理和服務工作,有效控制重新違法犯罪率。市勞教所認真貫徹落實“首要標準”的要求,不斷強化教育矯治手段和措施,教育矯治質量不斷提高。連續7年實現了“四無”目標,在全省勞教系統規範化建設工作會上進行經驗交流,受到省廳充分肯定。強制隔離戒毒項目持續推進,項目建設所需土地、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全部辦理齊全,主體工程已於12月上旬正式動工。全年收治強制隔離戒毒人員200人,解除強戒152人,形成了重點突出、銜接嚴密、流程清晰的戒毒模式並取得成效。進一步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了全市社區服刑流動人員異地託管檔案制度,有效降低脱管率。全市接收社區矯正對象3406人,解除矯正對象1892人,正在接受矯正對象1603人,社區矯正對象重新犯罪率為零。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先後為刑釋解教人員恢復責任田705人,為符合條件人員辦理低保的223人,成立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24家,過渡性安置就業1398人,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率連續4年都控制在3%以內,低於司法部規定的4%控制標準。

(三)緊緊圍繞法治襄陽建設,狠抓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服務襄陽經濟跨越式發展。深入貫徹落實《法治襄陽創建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黨委統一領導、人大政協監督、政府主導實施、行業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全市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法治化水平。高標準啟動“xx”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規劃、有總結、有動員、有陣地、有隊伍、有教材,為全面實施“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基礎。不斷加強和改進法律服務工作,積極拓展服務領域,紮實推進法律服務進企業活動,為大中型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充分發揮襄陽市非公企業法律服務中心作用,為非公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受到省廳和司法部的肯定推廣。進一步完善律師信訪接待制度,組織律師積極參與信訪接待調處,做好息訪息訴工作。充分發揮公證職能作用,加強公證質量管理工作。全年辦理國內外經濟民事公證6698件,其中涉外公證2483件,涉港澳台公證48件,無一例錯賠案件。建立健全司法鑑定各項管理制度,司法鑑定管理進一步規範。全市完成各類司法鑑定4560件,採信率達99.8%。認真開展司法考試規範化建設,形成了一套完備細化的司法考試操作流程,襄陽考區連續XX年未出現違紀違規問題。

(四)緊緊圍繞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積極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工作是省、市黨委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我們堅持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核內容,強化法律援助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考核獎懲,落實經費保障,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提高辦案質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指導市、縣、鄉三級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依託婦聯、工會、團委、殘聯、老齡委等羣團組織,設立特殊弱勢羣體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報成立了“襄陽市法律援助志願者協會”。認真落實“12348”諮詢平台值班制度,確保“12348”法律援助諮詢專線暢通無阻,熱情接待、耐心解答羣眾來訪。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和准入條件,讓更多經濟困難羣眾享有法律平等保護的權利,先後將坑農害農的假農資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與民生問題緊密相關的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援助範圍。對於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業保險金和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羣眾,只要能夠提供基層組織有效證明,法律援助中心即予受理。堅持把農民工的涉法案件作為法律援助工作重點,做到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千方百計維護困難羣眾合法權益,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辦成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全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931件,超額完成了市政府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任務,累計受援對象達3020人次,挽回各類經濟損失7000萬元,較好地維護了困難羣眾的合法權益。

(五)緊緊圍繞“xx”工作發展規劃,狠抓基層基礎工作,夯實司法行政工作根基。牢牢把握中央、省市確定的“xx”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題和主線,立足基層深入調研,圍繞大局統籌謀劃,科學制定了“xx”時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發展戰略、發展目標、發展重點以及發展措施,為推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學發展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進一步加強司法所“一所三中心”建設,全市85個項目所,有83個司法所按照“五室一庭”的要求,落實了司法所辦公用房,司法所辦公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全市106個建制鄉鎮,已建立司法所103個,司法所工作人員達到202名,所平達到2人以上,有37名司法所長落實了副科級待遇,佔現有司法所長總數34.9%,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有了創新和突破。不斷完善機關經費保障體制,提供資金保障質量。對上爭取資金160萬元,超額完成了110萬元的目標任務,較好地改善了基礎條件和辦公環境,有力促進了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勞教場所基礎設施建設。

(六)緊緊圍繞公正廉潔執法,狠抓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堅持黨組中心理論組學習制度,全面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認真學習貫徹黨的xx屆五中、六中全會和市委十一屆十四次全體會議以及市委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價值觀武裝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不斷提高領導幹部科學研判形勢和準確把握大局的能力。以主題教育實踐和創先爭優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突出轉變作風,開展治庸問責,堅決糾正機關幹部中存在的紀律鬆弛、自由散漫、遲到早退等現象,教育機關幹部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羣眾意識、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突出規範執法,抓好勞教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加大警務督察工作力度,民警執法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突出誠信執業、服務為民,抓好法律服務隊伍建設。積極引導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牢固樹立誠信守法、維護正義、服務為民的執業理念,對不符合條件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及時進行清理整頓,加大對違法執業行為的查處力度,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執業。大力加強機關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按照“五個基本”、“七個體系”的要求對機關黨建工作軟硬件建設進一步完善,通過了市直機關工委的考核驗收。局機關和市勞教所的精神文明建通過了市文明辦“市級最佳文明單位”的考核驗收。

二、嚴格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努力構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一年來,市局黨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主題,以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為主線,以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為重點,認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努力構建特色鮮明的司法行政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有力促進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學發展。一是加強學習教育,築牢思想道德防線。紮實抓好政治紀律教育和條例條規學習教育,深入開展廉政教育月活動,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公正廉潔執法,經受住利益關係調整的考驗和各種腐朽思想侵蝕的考驗。組織開展廉政書畫評展活動,共收到書法作品48件,29件作品在局機關進行了集中評展, 2幅作品分別獲得市直機關三等獎和優秀獎,促進了司法行政機關廉政文化建設,營造了廉潔、文明、和諧的辦公環境。二是採取多項措施,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訂了《局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把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分解細化,落實到具體部門,明確到責任,實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機制,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公務用車、規範津補貼等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實施黨務公開,制定了《市司法局黨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接受黨員羣眾監督。三是加強作風建設,樹立黨員幹部公正廉潔良好形象。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委的有關禁止性規定,積極開展治庸問責活動,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集中開展了以“正黨風、轉作風、樹新風”為主題,以“治庸提能力、治懶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軟樹正氣”為目標的治庸問責工作,重點整治和解決少數幹警存在的精神狀態不振、事業心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實、敷衍塞責,工作標準不高、應付了事,自身要求不嚴格、規章制度不落實、紀律作風鬆懈,學習氛圍不濃、業務能力不適應工作要求等25個問題。同時,建立紀律作風督導檢查長效機制,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部)室主要負責人組成檢查組,採取不定期突擊檢查或隨機抽查的形式,輪流對局機關紀律作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二次,檢查情況在局機關予以通報,並作為評先表彰和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依據。四是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推腐敗風險預警防控作的實施方案》、《市司法局關於厲行節約降低行政費用的實施意見》、《市司法局對所屬協會和普法辦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局所屬各協會和市普法辦的財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對經費開支的報批、審核報銷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進一步規範了

各協會和普法辦財務管理,從源頭上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嚴格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凡涉及單位重大決策、較大資金調度使用、政府採購、財務管理、幹部調整等“三重一大”事項,堅持集體研究,民主決策,充分發揮集體智慧的作用,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關於我個人履行職責、廉潔自律的情況

一年來,我時刻牢記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紮紮實實幹事業,求實創新謀發展,克難奮進,勤政廉政,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狠抓學習不放鬆,進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職能力。我始終把學習放在首要位置,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理論和黨的xx屆五中、六中以及市委十一屆十四次全會和市委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帶頭參加中心理論組和機關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認真撰寫讀書筆記,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不斷用理論學習成果指導工作實踐。為儘快適應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我認真鑽研法律法規知識和司法行政業務知識,通過不斷學習研究,進一步提高了政策理論水平,增強了分析解決問題和領導工作的能力。

(二)堅持大局不走樣,盡職盡責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我始終把服務中心、服務大局作為工作理念。緊密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調整思路,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發展。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出發點,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唱響了行業性調解組織品牌,得到了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狠抓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勞教戒毒等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積極落實“首要標準”要求,預防重新違法犯罪,對維護全市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基礎性作用;以推進法治襄陽建設為目標,把法制宣傳教育始終放在重要位置,強化機制措施,改進方式手段,深入開展“xx”普法教育,對弘揚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起到了積極作用;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強對法律援助的領導,加大經費投入,提高辦案質量,對服務困難羣眾、實現公平正義起到了關鍵作用;以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為着力點,組織引導全市律師、公證、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工作積極介入全市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對服務襄陽經濟跨越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三)真抓實幹不漂浮,努力保持和發揚求真務實作風。工作中我一直堅持講實話,出實招,務實效,求實績,身體力行,勤奮工作。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着力解決薄弱環節,注重從打基礎管長遠的工作做起,不斷加強基層基礎工作,不搞急功近利、脱離實際的所謂政績。堅持抓機關工作作風和行政能力的提高,對黨組決議的事項堅持一抓到底,務求實效,在落實過程中加強督辦,督促問責。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勤奮敬業,努力幹事,工作中敢於負責,大膽管理,要求幹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用實際行動去帶動和影響幹警。

(四)嚴於律己不動搖,始終保持兩袖清風,一身正氣的公僕本色。工作中,我堅持按原則辦事,自覺抵制各種消極思想影響,使自己的行為符合共產黨員的行為操守,努力保持先進性。認真履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經常分析研究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形勢,狠抓黨風黨紀教育。針對容易出現問題的方面和薄弱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堵塞漏洞。善於抓苗頭,抓隱患,防微杜漸,對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不袒護,嚴肅查處。我十分注意嚴格要求和規範自己的行為,注重發揮廉潔自律的表率作用。工作上堅持按原則辦事,公開公正辦事,慎用手中權力,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帶頭執行財物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堅持羣眾路線,集體領導,公道正派選用幹部。我十分重視顧全大局,維護班子團結,做到多理解,多溝通,多支持,有話説在當面,不在背後搞小動作,以正氣樹正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認真執行黨組議事規則,重大問題一律提交黨組會議討論決策,讓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激發“一班人”幹事業的活力。着力提高幹警隊伍政治業務素質,抓好經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健全完善機關各項制度,實行規範管理。狠抓幹部隊伍作風建設,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實行機關工作績效考核,大力弘揚新風正氣。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和二級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抓好理論學習,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活動,實行黨務、政務公開,主動接受幹警監督,不斷提高各級班子的依法行政能力。

四、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

XX年度,市局黨組根據局機關和二級單位幹部隊伍建設的情況,經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同意,共調整任用科級幹部 24人次,其中,提拔任用17人,平級調整1人,試用期幹部轉正6人。提拔任用的17名幹部中,正科級領導幹部4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幹部6人,副科級領導幹部6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幹部1人。共使用女幹部6人,35歲以下年輕幹部4人,均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在XX年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局黨組始終堅持黨的幹部工作原則和正確的用人導向,認真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四項監督制度以及省、市委有關幹部人事工作制度規定,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羣眾公認的選人用人標準,嚴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批准的實施方案實施,自覺接受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的指導和幹部羣眾的監督,程序規範,公開透明,無超編、超職數配備幹部情況,無違紀違規行為。

(一)提高思想認識,不斷增強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是選拔任用幹部的基本準則。局黨組十分重視《條例》的學習教育工作,年初將《條例》和有關規定列入XX年度黨組中心理論組和機關幹警政治業務學習的內容,認真學習,不斷深化對《條例》的認識,深刻理解選拔任用幹部的基本原則、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同時,局黨組將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列入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增強了黨組成員貫徹落實《條例》的法規意識、程序意識。

(二)嚴格履行程序,確保選好用準幹部。局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嚴格按照事前溝通、民主推薦、組織考察、會前醖釀、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一是堅持事前溝通請示制度。溝通請示是貫徹執行《條例》的紀律保證。局黨組在選拔任用局機關、市勞教所、市公證處中層領導幹部等工作中,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時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溝通請示,經批准同意後,嚴密組織實施,並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二是嚴密制定實施方案。經上級批准同意後,局黨組依據《條例》和《公務員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有關要求,嚴密制定實施方案,並及時報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審批。三是嚴格落實重點環節的工作。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是選拔任用幹部程序的重點環節。局黨組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程序,在民主推薦工作中,堅持會議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組織考察工作中,堅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特別注重考察對象的工作實績和羣眾公認程度;在黨組討論決定的環節上,嚴格落實組織部門列席討論決定幹部會議制度,會前提前三天請市委組織部派人列席會議,對局黨組討論決定幹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黨組會上,堅持黨組集體討論、民主決策,黨組書記不先發表個人意見,充分聽取黨組成員意見,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黨組決定。嚴格執行任前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羣眾監督。

(三)嚴把“入口”質量關,認真執行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局黨組嚴格按照《襄樊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幹部任職試用期制度。11月份,局機關和二級單位6名正科級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經市委政法委同意,局黨組及時組成考察組,對6名同志進行了試用期轉正考核工作,通過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座談,全面考察6名同志在試用期間的表現情況,並向市委政法委報告。

(四)加強基礎性工作,提高幹部任用工作水平。局政治(警務)部是幹部任用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局黨組不斷加強對政工幹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政治部幹部認真學習理解《條例》和有關規定,熟練掌握幹部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程序,不斷提高幹部任用工作水平。在XX年17名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中,政治部認真負責,工作程序規範,文字材料齊全,工作軌跡清晰,為黨組選拔任用幹部提供了及時準確的信息。同時,政治部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檔案,為幹部監督工作提供依據。

(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遵守幹部人事工作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局黨組嚴格落實嚴厲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11條措施”,認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加強對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監督檢查力度,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搞“暗箱操作”,嚴格落實羣眾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自覺接受上級組織和羣眾監督。嚴格執行幹部人事工作紀律,嚴禁説人情、請客送禮和跑官要官,嚴禁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在全體幹警中加強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教育活動。堅持幹部任職談話制度,在廉潔自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有效地保證《幹部任用條例》和各項政策規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年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優異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基層工作發展不平衡,基層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基層基礎設施建設需要進一步改善;法律援助案件羣眾需求大,經費保障不足,實際辦案能力不足;社區矯正、司法鑑定工作立法滯後,管理體制“斷層”,缺乏法律支撐;領導班子自身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這些問題,市局黨組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肯定成績,正視問題,努力做好新一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為貫徹落實市委十二次黨代會安排部署,服務“四個襄陽”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