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專題 > 熱點專題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大全

欄目: 熱點專題 / 發佈於: / 人氣:1.99W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居民應學習掌握哪些常用的法律法規】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大全

居民應根據自身實際, 重點學習掌握與工作和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持學以致用,切實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提高依法辦事和依法維權的能力和水平。應學習和掌握的常用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憲法、選舉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民法、婚姻法、繼承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收養法、義務教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援助條例、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擔保法、税法、刑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訴訟法律等.。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圖片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普法三字經】

全民中 普法律 人人學 莫忘記 不違規 不犯法 好公民 要爭先

刑訴法 説得清 辦事情 要公平 身為官 要廉政 勤為民 方為清

民訴法 要記牢 調糾紛 不偏袒 當事人 心理歡 若不公 民難平

贍養法 有規定 尊老人 敬父母 是美德 虐老人 道德壞 法不容

對兒女 不寵慣 有錯誤 不護短 遵法紀 常指點 從小教 莫錯過

對婦女 舉止端 莫虐待 對女嬰 勿摧殘 莫歧視 要愛護 不偏見

鄰里間 要互謙 嚴律己 待人寬 人有錯 去規勸 少糾紛 多友善

戒賭博 酒莫貪 遇邪惡 挺身管 救人危 助人難 公共物 不私佔

喜喪事 要從儉 不迷信 破舊規 多納税 多存款 為國家 多貢獻

婚姻法 記心間 婚自主 不包辦 索彩禮 舊習慣 不可取 要改變

生一胎 是國策 晚婚好 多宣傳 優生育 後代壯 快致富 奔小康

依法律 治國家 揚正氣 治邪念 羣歌頌 法無邊 違法者 必懲辦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公民享有以下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

(4)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

(5)結社自由和集會、遊行自由;

(6)人身自由權;

(7)人格尊嚴權;

(8)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

(9)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權;

(10)宗教信仰自由;

(11)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12)受教育的權利;

(13)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的權利;

(14)休息權;

(15)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公民應履行哪些基本義務】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公民應履行的基本義務主要包括: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保守國家機密;

(4)愛護公共財產;

(5)遵守勞動紀律;

(6)遵守公共秩序;

(7)尊重社會公德;

(8)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9)保衞祖國、抵抗侵略;

(10)依法服兵役;

(11)依法納税;

(12)實行計劃生育。

【法制宣傳日手抄報資料:法律小常識】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指年滿18週歲的公民依法享有選舉何人來組成某一機構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年滿18週歲的公民依法享有被選舉為組成某一機構成員的權利。

(2)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包括: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異父母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監護: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或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實施監護者稱監護人,監護的對象稱被監護人。監護人通常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近親屬;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近親屬或所在單位。

(4)犯罪的基本特徵: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罪有三個基本特徵:1、社會危害性。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質的特徵。2、刑事違法性。這裏的“違法”,是指觸犯《刑法》,而不是違反其他法律。3、應受處罰性。對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要承擔刑罰處罰的法律後果。

(5)法律責任:是指由於違法行為而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違法行為是法律責任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責任的必然後果。法律責任可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6)正當防衞:是指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正當防衞行為。刑法為保護被害人的利益,鼓勵見義勇為,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作了不負刑事責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