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道德,又稱“教師道德”或“師德”,是教師在從事教育勞動中所遵循的行為準則和必備的道德品質。它是社會職業道德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教師行業特殊的道德要求。它從道義上規定了教師在教育勞動過程中以什麼樣的思想,感情,態度和作風去待人接物,處理問題,做好工作,為社會盡職盡責。他是教師行業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調整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領導,教師與學生家長以及教師與社會其他方面關係的行為準則,是一般社會道德在教師職業中的特殊體現。那麼教師的職業道德的基本功能是什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相關內容!
一、教師職業道德的認識功能
教師職業道德的認識功能是指教師正確認識自己在教育活動過程中對他人、集體、社會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定的道德觀念和道德判斷能力。
二、教師職業道德的實踐功能
1.教育功能
首先,教師的人格、品性、德操對學牛人格的形成起着奠基作用。
其次,教師良好的職業道德對學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學業的發展起着催化和激勵作用。
再次,教師文明的言談舉止對學生行為習慣的形成起着修正作用。
最後,教師良好的心理素質對學生心理品質的形成起着完善作用。
2.調節功能
調節功能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它不僅指向教育過程,而且也指向教師本身。
第一,教師職業道德對教育過程具有調節作用。
教師職業道德作用於學校工作,主要是通過教師行為規範的約束來有效地調節教師職業活動中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並以此為依據,妥善地處理好學校教育過程中出現的師生之間、教師之間、教師與領導之間、教師與教育事業和社會其他方面之間的矛盾,以便形成各個方面和環節的最佳結合。
第二,教師職業道德對教師本身具有自我調節功能。
教師職業道德是教師一般道德品質的反映,反過來它又作為一種調節手段,促進教師一般道德品質的完善和提高。
3.促進功能
在實踐領域,教師職業道德的功能還表現在其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社會風氣,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起着促進作用。
教師職業道德是調整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教師與集體、教師與社會之間相互關係的行為準則,是一定社會對教師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