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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敬法演講稿專題(精選3篇)

欄目: 精選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9.85K

知法守法敬法演講稿專題 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知法守法敬法演講稿專題(精選3篇)

上午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學法、知法、懂法,做個守法小公民》

常言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大到一個國家,小到一個集體,一個個人,一切行為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依法治國、依法治校,是維護社會安定、校園有序的重要保障。作為國家小公民,校園的小主人,同學們也有責任和義務學習法律知識。通過學習法律,我們就會明白: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做,什麼樣的行為受法律保護,什麼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

或許有的同學覺得法律離我們很遙遠,但只要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法時刻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當你過馬路的時候,你有沒有嚴格按照“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交通規則?放學後,你有沒有出入遊戲廳、黑網吧等場所? 走進美麗的校園,當我們走在走廊裏,會偶爾聽到同學們嘴裏傳出難以入耳的粗話、髒話,並可能演變成武力,造成意外人身傷害;有的同學搞惡作劇,故意毀損學校的桌椅,拿走班級內的教學工具,損壞消防器材等公共設施。

以上列舉的種種現象不都是我們身邊的違法行為嗎?這其中有你嗎?人們常説,“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小錯不改使他們越陷越深,最終走向了犯罪的深淵。面對朋友,面對家人,他們青春稚嫩的臉上顯露的是深深的悔恨與無助。在那麼多鮮活的悲劇前,我們更應該引以為戒,千萬不要因小錯而釀成終生大錯,因為守法與違法犯罪往往只是一步相隔。

在現今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我們不僅要重視科學文化素質的培養,更要重視培養遵法守法的意識,在行為和情感上增強對法律的認識和尊重,因為遵紀守法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在此我呼籲,同學們平時抽出一點時間認真閲讀一些法律書籍,瞭解基本的法律要求,並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謝謝大家!

知法守法敬法演講稿專題 篇2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這社會大家庭裏,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行為呢?那就是共和國華麗雄偉的大廈下一座堅實、永恆不變的根基——“法”。它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共和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

回首新中國跨越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了新中國,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成文憲法。從此,無數中國人開始認識法律、關心法律。以鄧小平為核心第二代領導集體確定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為開創普法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江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並將這一方略載入國家根本大法;現在胡以科學發展觀,為依法治國描繪出宏偉藍圖。

提起法律,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離我們很近,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為。正是有了法律,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

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國有國法,校也有校規。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守法的基礎。同學們應該認真學習並實踐我校常規工作“五個一”工程,即打造“一個陣容”,抓好升旗儀式和課間操,塑造學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種秩序”,即課堂秩序、課間秩序和集會秩序的文明有序;養成“一種習慣”,即語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禮貌;堅持“一項制度”,即衞生分擔區制度,確保學校環境的整潔優美;樹立“一個觀念”,即遵紀守法,尊老愛幼,講究團結,刻苦學習,做文明喬中人。

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國小生做起,才能在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起,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知法守法敬法演講稿專題 篇3

做為黨員領導幹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帶頭依法行政,爭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為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國家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礎。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會依法。當前之所以會有很多亂為、擾法、違法事件發生,就是我們個別領導幹部法治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目中無法。有人信奉“權大於法”的信條,以權代法、以權壓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觀念,認為自己是黨員幹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權;有人心懷“法不責眾”的僥倖,看着別人觸摸法律的紅線,也心安理得“隨大流”。殊不知,正是因為少數領導幹部將黨紀法律作為束之高閣的擺設,當作為了個人私利可以隨意揉捏的橡皮泥,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羣眾的信任,最終作了最壞的示範。作為基層領導幹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須樹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法律約束沒有例外的原則,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帶頭學法、知法、尊法、守法,帶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時刻繃緊法治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慮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對我們黨員幹部來説,就是要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另一種表述。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無授權不可為”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的行為及出台的規定,不少都是“法無授權”而為之,甚至沒有對其“合法性”進行調研論證。雖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確,但出台的規定於法無據,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羣眾的不理解,或給個別別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亂以藉口,形成新的社會矛盾。因此,作為基層領導幹部,我們要時刻把自己的言行、決策置於法律約束之內,在作出任何決策或形成某項決議時,都必須取得法律授權,於法有據,以保證權力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反之,如果我們作出的決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只要我們的決策符合羣眾意願,有利於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我們也不能因法無明文要求而不去作為,而是要出於公心、出於國利,在不違法、違紀的前提下,即便法無授權也要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勇於探索創新,大膽做出的決策,並在一定範圍內召開民調會、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力求決策的科學化、正確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個黨員幹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關鍵核心,是對“法定職責必須為”的重申和強調。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進,政府權責統一、法定職責必須為逐漸成為越來越多領導幹部的共識。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隨着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政府簡政放權的推進,實踐中出現了一些與法定職責必須為相違背的情況,“為官不為”就是典型的表現。這不僅影響政府職能的履行,也是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對人利益的不負責任,對政府公信力乃至對全社會信法、尊法、守法都將產生負面影響。如何避免個別領導幹部“該為不為”或“不為想法去為”現象的發生,四中全會關於“法定職責必須為”的相關制度設計,都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作為基層領導幹部,我們必須要加強法治學習和宣傳教育力度,強化機關工作人員權責一致的法治意識,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和嚴格的問責機制,強化擔當意識,不能籍口一項決策或工作無明文規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為,做太平官。而是從工作實際出發,在職責範圍內應該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擔當又要正確釐清憲法、法律為先的原則,讓“為官不為者”為他們的行為付出法律代價,從根本上扭轉“為官不為”行政亂象發生,進而促使各級黨員幹部履職盡責,保證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