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羣要求
1、德魯克諮詢微信羣只加本單位員工,非本單位員工請勿入。
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具體操作步驟: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的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二、信息發佈要求
1、務實、效率、正面,重在價值分享。
2、倡導“乾貨”分享,歡迎正能量話題討論。
3、發佈管理諮詢行業相關新聞。
4、鼓勵分享時政、財經、科技等有價值信息,內容請在200字內,超過則使用鏈接分享。
5、嚴禁發佈反黨反政府負面消息。
6、允許發圖,圖片內容健康,不得有反動、色情等內容,不可惡意刷屏。
7、聊天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惡意人身攻擊行為,在羣裏漫罵他人,出粗言者。
8、不提倡政治話題出現,所有管理員均有權隨時終止政治話題。
9、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時間段請勿羣聊。
三、微信羣管理規則
1.微信羣統一由人資中心管理,負責羣成員實名制、聊天監管、違規處理等。
2.每日檢查羣成員,不應加入人員予以剔除。
3.對羣成員發佈非本羣應發容有權制止,並指導其發佈相應的內容,有權終止不合時宜的話題和言語。
4、不得發佈帶有煽動性、過激性的信息,違者直接清退出羣。
5、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斷其他成員的發言,警告處理。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德魯克諮詢(濟南)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第1章目的
第1條為了給員工提供工作交流、經驗分享的即時發佈平台,保證信息傳遞的及時暢通性,規範微信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德魯克諮詢(濟南)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2章微信羣管理
第3條微信羣羣名:德魯克諮詢;該羣僅用於公司員工之間的互相交流與溝通。
第4條嚴禁使用惡意侮辱,詆譭他人字眼,包括帶有人身攻擊性的圖片。
第5條嚴禁談論不健康話題及使用不健康圖片。
第6條嚴禁刷屏影響他人交流。
第7條嚴禁發任何性質的非法商業廣告和大篇幅的轉發信息。
第8條嚴禁發佈任何有損公司聲譽及利益的信息。
第9條嚴禁利用微信羣拉幫結夥,製造羣體不和或挑起羣體爭鬥事端。
第10條嚴禁發表與政治有關的惡搞類圖片、語言及其他一切。
第11條嚴禁其他經羣主及羣管理員一致認為應禁止的活動及話題。
第12條服從羣管理員的管理,其他事宜另行補充。
第3章羣管理員
第13條羣管理員由信息管理專員擔任,羣管理員承擔公司微信羣的管理責任,履行管理權限。
第14條負責審核申請加入微信羣的成員資格,及時更新成員名單。
第15條協助新成員儘快熟悉微信羣管理制度,保證羣內名片(中心名稱+姓名,例如:人資中心張靜)的統一性。
第16條對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給予處理並執行相應的處罰政策。
第17條收集羣內成員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羣成員的監督,並定期進行彙總整理並提交人資中心商議解決。
第18條負責離職員工羣成員資格的取消。
第19條積極瞭解羣最新活動計劃,有義務指導、解答新加入成員提出的有關羣事務的問題,活躍成員思想,促進交流。
第20條羣管理員有權勸退或清退擾亂羣秩序的成員,清退時須公開説明事因或事先告知原因。不能因個人原因清退,違者警告或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4章羣成員
第21條所有符合申請加入羣資格的員工均為羣成員,羣成員均需要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管理法規及本制度的相關規定並接受監督;
第22條所有羣成員均被授權使用公司微信羣的一切資源;
第23條可在公司羣上尋求專業幫助;
第24條每個員工的羣名片請配合羣裏自己的用户信息進行更改,以中心名稱+姓名作為自己在微信羣的名片,以便羣管理員審核及管理,同時也更便於大家在交流時辨認。
第25條尊重他人,請勿辱罵他人,對於任何人都不得進行污辱、漫罵及人身攻擊,違反者會被隨時清退。
第5章羣內容要求
第26條成員資格申請及審核:凡是已擁有微信號的部門經理級員工均可申請加入公司微信羣
第27條羣內發言規定
禁止在羣內(包括羣空間各欄目)發佈、傳播或從事一切含有下列與工作無關的、負面的不健康的信息與活動,凡違反以下規定者,視情節嚴重作禁言、清理出羣等處理。如遇違規嚴重者,羣管理員可報人資中心並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給予違規者處罰。
1、反對公司確定的基本原則,損害公司榮譽和利益;
2、發表任何影響、煽動公司團隊安定、團結的言論;
3、進行人身攻擊或漫罵、言語攻擊其他成員;
4、惡意刷屏,或髮帶有欺騙性質的言論及消息;
5、惡意干擾羣內聊天(包括但不限於聚眾挑釁滋事、濫發廣告;持續使用尺寸過大的圖片、大號字體等);
6、非羣管理員授權,禁止羣內成員私自成立下屬羣組,以便於羣管理者統籌資源、合理分配,確保公告及發佈信息的權威及正確性。
7、嚴禁其他經管理員一致認為應禁止的活動及話題,其他事宜另行補充。
第6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由人資中心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27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德魯克諮詢(濟南)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為保證我司微信羣的運行高效、內容規範、信息暢通、互動良好,結合我司實際,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微信羣是在集團公司提出新常態下要重視和運用新媒體的要求下建立的,以建立管理者之間、員工之間及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互動,讓企業信息上下貫通為目的,用於工作交流和任務部署的工作羣體。是工作交流、情況通報、問題研究、經驗介紹、進展彙報等事項的平台。
第二章 微信羣建立
第二條 公司微信羣的建立遵循“統一建立、規範管理、專人負責”的原則。
一、通常情況下,公司層面的微信羣組由辦公室負責建立和管理,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羣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二、各分、子公司、作業區層面的微信羣組原則上仍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建立並進行監管,由各分、子公司、作業區辦公室負責規範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三、如公司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作業區內部需建立工作
交流微信羣組的,可由部門及分、子公司、作業區自行建立,但需報辦公室備案,並嚴格按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三條 公司微信羣組在建立時須明確微信羣組名稱、成員組成、專管人員等。
第三章 微信羣管理
第四條 微信羣創建人蔘與該微信羣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監督工作,及時做好羣成員的加入、移出等工作。
第五條 每個微信羣均應明確專人管理微信羣內容,負責微信羣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包括羣中發言信息管理、羣內交辦事項督辦等工作。微信羣管理員一般由辦公室人員擔任。
第六條 各微信羣成員務必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按照羣組成員要求加入相對應的羣組,做到不隨意加入與自己無關的羣組,不邀請無關人員加入羣組。
二、加入羣組後一律使用真實姓名,並相互提醒,相互監督。
三、發現有無關人員進入羣組後,及時聯繫羣組創建人或管理員。
四、嚴格自律,注重言行,不得發佈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度、政策相牴觸的言論,工作交流不摻負面情緒,堅持積極向上、文明用語,不允許發佈未經公開報道,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
第四章 保密要求
第七條 在使用微信羣時應避免傳輸涉密信息。
第八條 公司通過微信傳達的生產經營等信息,不得轉發給外單位人員,不得發佈到個人朋友圈。
第九條 不要將自己的微信借與他人使用,若出現微信密碼遺失、被盜等情況,請通過正規途徑恢復,並及時告知微信羣組管理人員。
第五章 監督考核
第十條 各辦公室為微信羣總體監督考核部門,各羣組創建人及管理員負責微信羣組的具體日常監督考核。對不遵守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成員提出考核意見,納入個人績效考核中。
第十一條 公司領導及相關人員在微信羣組中傳達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於電話、郵件、紙質文件等傳達的效力,如相關部門或人員不及時按要求進行處理,均視情節予以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暫行辦法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暫行辦法於20xx年8月8日正式執行。
一、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及時雨金融公司所建立的微信羣
三、基本要求
1、羣成員一律實名制。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2、命名規則:地區+姓名;例如:“南寧-杜豔霞”。
3、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
5、領導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時在羣裏作出迴應。如超沒有及時迴應或解決的,則按照公司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6、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禁止詆譭公司及其各部門和員工形象。
7、如果羣內成員不停從羣管理,則以警告處分,帶來的後果個人承擔。
8、對於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xx年 8 月 21日
廣西及時雨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一、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羣員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溝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安徽商會所建立的微信羣。
三、基本要求
1.指定微信羣名,明確應加人員、微信發佈內容及羣管理員。
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
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命名規則:所在公司+部門職位+姓名;例如:“安徽商會金融服務部張三”。
3.嚴格保守羣內分享信息,對活動通報、羣內信息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
4.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少發語音,語音可以文字代替;禁止詆譭、謾罵等不文明行為,以上行為如有發生,處罰當事人發羣紅包。
5.本羣只加安徽商會會員,不相關人員禁止入羣。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一、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羣員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溝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安徽商會所建立的微信羣。
三、基本要求
1.指定微信羣名,明確應加人員、微信發佈內容及羣管理員。
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
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命名規則:所在公司+部門職位+姓名;例如:“安徽商會金融服務部張三”。
3.嚴格保守羣內分享信息,對活動通報、羣內信息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
4.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少發語音,語音可以文字代替;禁止詆譭、謾罵等不文明行為,以上行為如有發生,處罰當事人發羣紅包。
5.本羣只加安徽商會會員,不相關人員禁止入羣。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徽商會金融服務部
20xx年 9月17日
第1章總則
第1條更好的利用現代化網絡信息技術,加強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章微信羣設置
第1條微信羣:德魯克諮詢交流羣。
第2條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必須加入本羣。
第3條所有羣員在進入本微信羣后,一律以姓名為羣暱稱。具體操作步驟: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的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選擇"詳細設置"對"我的羣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第4條所有羣員需使用本人頭像。
第3章微信羣內容要求
第5條發佈正面、積極的內容。
第6條樹立正確的工作方向和目標,分享好的經驗,讓大家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明確需要改進的方向。
第7條本羣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網絡信息管理規定,禁止出現不良政治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內容。
第8條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給予嚴重警告。
第9條嚴禁在羣內發佈色情、賭博、病毒鏈接,一經發現,一經發現給予嚴重警告。
第4章微信羣管理要求
第10條羣中只用於公務,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匯展國際花園1號樓9層
德魯克諮詢(濟南)有限公司
第11條領導人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部門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時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及時在羣裏做些迴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如超過30分鐘依然沒有迴應或者解決的,負責此項問題的人員將承擔100元的罰款。
第12條羣裏要集中下發的通知要及時做回覆,比如收到、執行、馬上執行之類的回覆語言,不可見之信息淡漠視之。
第13條羣裏其他同事分享的信息,獲得大家認同或者不認同,可以展開討論,不可以矛頭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謝、鼓勵或讚美的語言。
第14條正確對待羣裏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各部門一定要及時傳達到,以落實到工作中快速解決;對羣裏能夠解決的問題絕不推諉、拖延,以至於不了了之。否則每次罰款50元。
第5章附則
第15條本制度由人資中心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16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1、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酒神公司所建立的微信羣
3、基本要求
3.1、指定微信羣名,明確應加人員、微信發佈內容及羣管理員。
3.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3.3、命名規則:部門+姓名;例如:“銷售部-張三”。
3.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3.5、領導人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使在羣裏作出迴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如超過30分鐘依然沒有迴應或解決的,則按照公司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3.6、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禁止詆譭公司及其各部門和員工形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3.7、如果羣內成員不停從羣管理、執意退羣,則以警告處分,退羣帶來的後果個人承擔。
3.8、對於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
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酒神公司所建立的微信羣
3、基本要求
3.1、指定微信羣名,明確應加人員、微信發佈內容及羣管理員。
3.2、羣成員一律實名制。操作方法:進入微信羣后,點擊屏幕右上角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對“我在本羣的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3.3、命名規則:部門+姓名;例如:“銷售部-張三”。
3.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3.5、領導人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使在羣裏作出迴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如超過30分鐘依然沒有迴應或解決的,則按照公司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3.6、禁止在羣內發佈不良傾向、色情、賭博、病毒鏈接、無關商業廣告及其他有害信息;禁止詆譭公司及其各部門和員工形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3.7、如果羣內成員不停從羣管理、執意退羣,則以警告處分,退羣帶來的後果個人承擔。
3.8、對於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
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