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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7.38K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

1、目的:為了提升內部企業管理,加強成本控制,規範物質進出,杜絕廠內物質浪費和非正常流失,制定本制度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6篇)

2、範圍:凡帶出公司的各種原輔助材料、產品、半成品、模具、工具、設備、廢舊物質等均在本規定管理範圍之內。

3、職責:

3.1財務部作為公司資產管理和成本控制部門,負責物質出門證明的簽發,出廠物質的跟蹤、出廠後需要返回物質的核銷和核對工作

3.2需要外發或攜帶物質外出人員負責物質出廠的申請,各部門主管負責物質出廠的審核,副總以上(含副總)的管理人員負責物質出廠的批准。

3.3倉庫和車間現場依據相關批示並按照倉庫(或車間)領料規定發放物質;

3.4保安負責核實《物質出門證》,同時監督物質出門狀況。

4、管理內容:

4.1產品出廠

4.1.1向主機廠供貨的產品(或半成品)、售後服務過程中需要的產品(或半成品)由銷售部人員填寫《產品發貨通知單》,經主管人員審核後到倉庫領取產品,出廠前到財務部備案,由財務部開具《物質出門證》;

4.1.2樣品件由業務人員填寫《產品發貨通知書》,經技術部主管、銷售部門主管會審後提交副總以上(含副總)的管理人員批准後到倉庫領取產品,出廠前經辦人到財務部備案,由財務部開具《物質出門證》;

4.2模具外出加工維修以及研發所需整件、零部件或者相關原輔料和設備工具出廠:

工裝模具和項目研發設計人員所需物質出門,由經辦人填寫物質出門申請,申請內容必須包括物質名稱、數量、狀態和用途,由部門主管審核申請單內容的合理性,經副總以上(含副總)的管理人員批准後按照倉庫和現場管理規定領取,在財務部備案後,由財務部出具《物質出門證》。

4.3主機廠不合格產品調換,零部件不良或者其它因本公司質量問題需要外出的產品和零部件出廠:

零部件或整件產品(含不限於後視鏡、轉向器、燈具等)出廠由經辦人填寫《零部件發貨通知單》,由質保部主管、銷售部主管會審,副總以上(含副總)批准後到生產現場或倉庫按照相關規定領取零部件,同時憑《零部件發貨通知單》到財務部備案,由財務部出具《物質出門證》;

4.4採購物質不良退貨出廠

4.1.1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未入庫未打電腦單的由倉管員開據手工“材料退貨單”,註明未入庫,經辦人員填寫退貨出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副總以上(含副總)的管理人員批准後到財務部門備案,由財務部出具《物質出門證》

4.4.2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已入庫的由倉庫打印“材料退貨單”,經辦人填寫退貨出門申請(備註:所有在車間現場發現不良一律按照規定退回倉庫),經部門主管審核,經總經理室權責人批准後到財務部門備案,由財務部出具《物質出門證》;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4.5委外加工物質或零部件出廠

4.5.1由倉庫電腦開具“外加工產品(出庫)送貨單”,經辦人憑電腦單送部門主管審核後,副總以上(含副總)的管理人員批准後到財務部備案,由財務部出具《物質出門證》;

4.5.2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徵求財務部門主管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發貨通知單”,經辦人將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單據和實物相符後可予放行。

4.6廢舊物質處理出廠

4.6.1倉庫申請報廢處理的物資,由倉庫手工填制“調讓出倉申請”,PMC部門主管審核,財務部確認廢舊物質款項已支付後報請總經理批准,財務部方可出具《物質出門證》。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單據實物相符後可予放行

4.6.2如需要外出過磅後付款,由公司財務人員和經辦人同時跟蹤過磅。

4.7供應商為我公司送貨用週轉箱,由經辦人員直接送到財務開據“物資出門證”。供應商給我公司送貨而同車又包括給其它公司送貨物料,或有未標示清楚送貨廠家名稱的週轉箱,供應商應就以上物料在進入我司時在門衞予以登記清楚,倉管員按定單核收物料後,除週轉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不得開據“物料出門申請”,由門衞和倉庫共同檢查核實單據,清點無誤後到財務備案後出具《物質出門證》。(此類情形如在門衞處可以收貨的話,可以在保安的監督下由倉管員直接在門衞收貨入庫)。

4.8物質出門後需要返回公司的物質核銷:

所有需要返回物質的出具《物質出門證》時,財務部必須在備註欄備註,經辦人應按時持原出門單或複印件經門衞確認已進廠意見,部門負責人簽註收貨屬實後,到財務部辦理核銷手續。屬於郵寄方式出門需返回核銷的物資,待物資寄回公司時,按以下流程執行:

①如由門衞簽收確認情況:首先由門衞核銷出廠記錄,再將物資移交原出廠經辦人,最後出廠經辦人憑收貨記錄到財務部辦理核銷手續;

②如由原出廠經辦人簽收確認情況簽收確認情況:由出廠經辦人憑收貨記錄,直接到財務部辦理核銷手續。

 按規定應核銷但未按時核銷出廠物資的,逾期7日至15日的,負激勵 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負激勵 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財務確定的物資價值扣罰款。

4.9財務部應加強對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監控、核對、收款,加強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跟蹤核銷工作。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倉庫或車間物資的跟蹤和盤點清查工作。

4.10出具《物質出門證》原則上由財務部專人簽發,因財務簽單人員外出時由財務部值班人員簽字方能放行。簽發人定期(每月)對出廠物質進行彙總建立物質出廠和返回台賬,對需返回的物資進行跟蹤並將異常處理結果報總經理室。

4.11物質出廠制單人(或發貨人)、財務人員、門衞人員應整理保管好有關單據,門衞至少保存6個月以上,申請單至少保存1年以上,財務人員按會計檔案規定年限保管。

4.12產品出廠時門衞必須認真核實《物質出門證》出門日期、

數據、狀態,數量不符或未經權責人簽字的不予放行,特殊緊急情況必須電話請示權責人徵求權責人意見放行,放行後由經辦人員在一個工作日內補辦籤批手續。

4.13違規處理標準:

4.13.1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未造成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負激勵 元每次,門衞不按照規定放行予以負激勵 元每次。

4.13.2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造成損失的,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全額賠償。

4.13.3對弄虛作假謊報出廠的,除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外,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物資出門流程:

5.1物資出廠手續辦理流程:

經辦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室批准--財務人員(備案後)簽發《物質出門證》 ---- 門衞(放行出廠)。

5.2需返回時申請核銷流程:

經辦人(申請)---門衞(確認)---部門負責人(審核) ----財務人員(核銷)

6、相關記錄

6.1 物質出門申請單(含公司現行的“產品發貨通知單”、“零部件發貨通知單”、“模具出門申請”等各類申請)

6.2《物質出門證》

6.3 財務有關台賬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2

一、外來物品出入廠

1、供貨商自帶物品進廠、供貨商送貨後空車、送貨後拉走循環使用的物品、退貨、換貨等。 入廠: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供貨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和非送本廠的物資品種及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供貨商。

出廠:1) 供貨商自帶的物品出廠或送貨後空車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2)循環使用的物品(如釀造車間的鹽酸、甲醛空桶等),由供應部報保衞處備案,供貨商運走這些物品時,門衞可憑有物品發出部門蓋章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放行(第三聯需填寫出門物品名稱、規格、數量)。

3)退貨或換貨

① 由供應業務員列出退貨或換貨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然後持清單到企管部開具“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退貨或換貨物品的品種、數量及規格或預定返廠時間,供應業務員留存第二聯,供貨商憑第三聯出廠,門衞核

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② 換貨的物品返廠時,由門衞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供應業務員,供應業務員將該聯與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換回。

③ 供應業務員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的換貨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換回物品。

2、外單位承擔的基建、設備改造等施工項目有關物資,項目相應管理部門將項目工期(期間物資出廠有效)到企管部備案

入廠: 1) 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相關物資品種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廠商。

2)公司相應的管理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登記進廠的相關物資品種數量。

出廠:由公司相應項目的管理部門列出需出門的物品清單,加蓋部門章後到企管部開具出

門證,出門證使用“公司獨立核算項目專用出門憑證”。

3、廠商攜帶自備工具入廠進行檢修或校對工作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及廠商自備工具

的品種和數量,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廠商。

出廠: 廠商出廠憑“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

1)本部門列出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經辦人憑清單到企管部開出“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出廠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預定返廠時間,經辦人留存第二聯,物品出廠交門衞第三聯,門衞核對無誤後,放行。

2)該物品返廠時,由門衞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原經辦人,原經辦人將該聯與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返廠。

3)原經辦人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4)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返廠物品。

5)一般出廠修理控制在每週一至週五,特殊情況須提前辦理申請手續。節假日突發故障需出廠檢驗或修理的,可由經辦部門開出證明並加蓋部門章後出廠,節假日後到企管部補開“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2、送瓶箱、購酒、拉塑箱車輛出入廠

入廠: 由門衞檢查車上物品,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

間、瓶箱規格數量,有非送廠物品的註明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拉生

啤車登記空桶數量規格,直供剩餘酒登記品種數量規格,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

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給司機。

出廠:1)由EMRP 系統開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廠必須出示“*公司啤酒出庫

憑證”黃聯,加蓋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空箱出廠須出示“公

司塑箱出庫單”,加蓋瓶箱現場“*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

2)直供市區成品出廠:直供司機將IC 卡插到門衞POS機上,門衞根據POS機顯示數量查驗車上物品數量,兩者相符後放行。

3)生啤出廠,必須出示手工“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啤酒出庫憑證”第四聯,加蓋“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

4)白酒出廠,必須出示手工“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出庫憑證須加蓋成品庫“

公司—核銷作廢”章。

5)如有銷售配送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由各銷售部門開出的“*公司領料—入庫單”第三聯,其中銷售七、八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3”章,直供部蓋“銷

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2”章,其它銷售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1”章。

6)如果有自帶物品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

7)如需從廠內到北庫回瓶,須有瓶箱主管或當班調度在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簽字,並註明出廠品種、規格、數量,門衞按此查驗。

8)門衞仔細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3、廠外庫與公司間運物資

1)公司與廠外庫間調運瓶箱,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瓶箱處北庫專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出廠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外庫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2)車隊從北庫向公司運原料,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原料庫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3)從廠外庫運編織袋、碎玻璃到公司過磅,出廠外庫時門衞收取由相關獨立核算部門(其中碎玻璃、外賣洗滌劑袋子由酒糟項目開,其它編制袋由服務中心開)開出並加蓋本部門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時,門衞收取該憑證第二聯。過磅後出廠時門衞收取獨立核算部門開具的蓋有“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現金收訖”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

三、人員自帶物品出入廠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本人攜帶的物品品種和數量,不允許自帶本公司產成品。

出廠:1)本人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放行。

2)本廠員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廠,必須出示蓋有出借部門章的書面證明並由本人簽字。

四、物資調撥

入廠:由門衞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並註明自帶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門衞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給司機。

1、成品酒出廠

出廠: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出廠時憑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和成品庫“*公司

—核銷作廢”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2、罐裝清酒出廠

出廠:由釀造車間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加蓋“*公司—財務專用” 章,出廠時憑“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3、促銷品、包裝物、輔料、其它物資出廠出廠:

a.調撥需求公司已開具領料單,須有需求公司相關部門簽章;或由委託人開具領料單,須有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需求公司“出庫專用章”;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b.調撥需求公司無委託人的由調度室或銷管中心代為開具臨時領料單,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衞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3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公司物資出廠手續,加強對出廠物資的管理,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部門作為公司資產的監管部門,負責物資出廠手續的簽發、出廠物資的跟蹤、核銷和核對工作。

第三條 對出廠物資的管理堅持“安全第一,兼顧效率”的原則。

第四條 物資出廠手續辦理流程:

1、不需返回的物資出廠: 財務人員(備案、蓋章) 財務負責人(批准) 門衞(放行出廠)。

2、需返回的物資出廠:

經辦人(申請) 財務人員(批准、備案、蓋章) 門衞(放行出廠)。

3、返回時申請核銷:

經辦人門衞 部門負責人(審核) 財務人員(核銷)

4、財務部門應定期(每月)對需返回的物資進行跟蹤。

第五條 出門放行物資範圍:凡帶出公司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

資放行單據

1、 電腦打印的“產品出貨單”、“材料退貨單”、“委外出貨單”

2、 手工開據的“產品出貨單”、“材料退貨單”、“委外出貨單”、“客户送貨單”、“物資出門放行條”、“調讓出倉單”

第七條 物資放行單據所加蓋印章

1、 財務放行章:為一橢圓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發貨專用章”。以下簡稱“財務放行章。”

2、 倉庫收發專用章:為一橢圓形章,印文:“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物管專用章”。以下簡稱“物管專用章。”

第八條 物資出廠具體規定:

1、退貨材料:①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未入庫未打電腦單的由倉管員開據手工“材料退貨單”,註明未入庫,同時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②質檢不合格物料,倉庫已入庫的由倉庫打印“材料退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 (“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2、銷售的產成品、零星原材料:由倉管員開據電腦“產品出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 (“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經財務部長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出貨單”,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3、銷售的廢品物資:經倉庫申請報廢處理的物資,由倉庫手工填制“調讓出倉單”,並根據報廢物資管理辦法規定報批,到財務交清款項後,按規定加蓋“兩章”(“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4、維修材料、維修工具、委外加工的模具、其它設備等:應由經辦人員填寫“物資出門放行條”,經相關部門部長(模具還要附“模具外發加工審批表”)、財務部長簽字後加蓋“財務放行章”,但放行條上應註明是否歸還及歸還日期,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5、客户送樣:由技術部門填寫“物資出門放行條”,經技術部長、銷售經理簽名,但放行條上應註明是否歸還及歸還日期,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門衞收下財務聯和門衞聯,並在兩日內將財務聯交財務備案。

6、委外加工的產品:應由倉庫開具電腦“委外出貨單”,按規定加蓋“兩章” (“物管專用章”和“財務放行章”);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打電腦單的,經財務部長同意後可暫開手工“產品出貨單”,並完善相關手續,並需在24小時之內補打電腦單,且電腦單後應附已完備手續的手工單);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7、供應商的週轉箱:供應商為我公司送貨用週轉箱,由經辦人員開據“物資出門放行條”,加蓋“財務放行章。”門衞履行正常檢查手續後可予放行。

8、其它非我公司的物料:供應商給我公司送貨而同車又包括給其它公司送貨物料,或有未標示清楚送貨廠家名稱的週轉箱,供應商應就以上物料在進入我司時在門衞予以登記清楚,倉管員按定單核收物料後,除週轉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倉管員不得開據“物料出門放行條”。門衞檢查單據手續完備、印章齊全、單實相符後可予放行。

9、因特殊原因財務暫不能加蓋財務放行章時,放行單據上需由相關部門部長簽字或財務值班會計人員簽字方能放行,門衞收下財務聯和門衞聯,並在兩天內將放行單據的財務聯補交財務存查。

第九條 門衞應注意審核放行印鑑,憑正確的放行印鑑放行出廠。

第十條 對於需要返回物資的出廠經辦人,應按時持原出門單或

第十一條 財務部應加強對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監控、核對、收款,加強對需返回的出廠物資的跟蹤核銷工作。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倉庫或車間物資的跟蹤和盤點清查工作。

第十二條 制單員、財務人員、門衞人員應整理保管好有關單據,門衞至少保存6個月以上,制單員至少保存1年以上,財務人員按會計檔案規定年限保管。

第十三條 附則

1、按規定應核銷但未按時核銷出廠物資的,逾期7日至15日的,罰款100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罰款200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財務確定的物資價值扣罰款。

2、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未造成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元。

3、對不按規定辦理出廠手續,造成損失的,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全額賠償。

4、對弄虛作假謊報出廠的,除由責任人全額賠償外,將按集團或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4

1 適用

公司正式合同制職工、新星公司勞務工、氯鹼公司勞務工等公司統一管理的人員(以下簡稱員工)。

2 職責

2.1 各車間(部室)職責

2.1.1各車間(部室)負責人負責本車間(部室)員工考勤刷卡的日常管理,督促員工按規定刷卡。

2.1.2各車間(部室)綜合管理員負責本單位人員出勤情況上報並與人力資源部門核對卡勤異常人員。

2.2人力資源部職責

2.2.1負責公司員工考勤刷卡的監管,並接受員工的投訴

2.2.2負責與各車間(部室)核對卡勤情況。

2.2.3負責考勤刷卡管理文件的修訂、發佈和傳達。

2.2.4負責考勤卡的辦理和更換。

2.3綜合部職責

2.3.1負責聯繫考勤機軟硬件的修理和維護。

2.3.2保衞科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員工考勤刷卡,對違反本規定的人員進行查處和通報。

2.3.3保衞科負責考勤機的日常管理和報修。

3 程序

3.1 各車間(部室)負責人及時向本單位員工傳達公司卡勤管理的相關規定,教育本單位員工嚴格按相關規定刷卡。

3.2公司員工出入廠門必須刷卡並接受保衞科監督和檢查。

3.3各車間(部室)綜合管理員每天上報考勤刷卡情況, 並於每週五彙總後與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核對。

3.4 每月5日前,各單位領導審核本單位上月的《月度考勤統計表》以及值班加班、換班換休、請假外出記錄,審核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3.5 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門依據《月度考勤統計表》審核各單位上報的《考勤表》及相應記錄。

3.6 經審批的《考勤表》以及值班加班、換班換休、年休、請假外出記錄與《月度考勤統計表》不符的,以卡勤為準。

3.7 對考勤管理中發生的重大問題,由人力資源部門書面上報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並於每月20日前提出處理意見。

3.8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編制《TDI公司月度考勤統計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4、具體規定

4.1員工出入廠,不得逃避打卡,不得代打;逃避打卡和被代打者按曠工處理,代打者按缺勤處理。

4.2員工因值班、加班不能離廠或非工作原因滯留廠內的,必須在下班時間1小時內打卡;否則按缺勤處理。

4.3 公司規定上班打卡時段(暫定10分鐘),由於個人原因超過規定時段打卡者按遲到處理;按相關規定超過2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半天。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執行。

4.4 上下班時間,保衞科應有專人現場維持打卡秩序,每天堅持不定期查看打卡機錄象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通報處理。

4.5職工考勤表嚴格按規定填報並完整填寫統計欄內容。

4.6值班加班、換班換休、及請假外出的原始記錄由各單位自行存檔並相應建立月勞動台帳(格式自定)。人力資源部每月10日前檢查各單位的勞動台帳或原始記錄;對所報與事實不符者,及時糾正,並對歷史違規所得在當月工資中一次性扣除。

4.7 各單位嚴格按照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後的考勤做工資,做到台帳、考勤與工資對應一致。

4.8 員工持卡如丟失,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書面申請補辦,每卡交費30元;由此造成打卡缺勤的,須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證明,每月隨考勤報人力資源部。 4.9各單位員工休假一律填寫請假條,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年休假除辦理請假手續外,還應在OA系統中履行相應的請假流程。

5 質量記錄

《月度考勤統計表》 《考勤表》

《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 請假條》 《TDI公司月度考勤統計表》

20xx年8月12日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5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衞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煙,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6

為既使工廠辦公室人員有一個舒適的辦公環境,又節約用電、科學耗能、延長空調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温度高於30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温度計所顯示的温度值為準)。

合理調控 夏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根據温差科學定時。空調的開關時間規定:綜合管理部根據每月温度不同於每月一號的通知欄上貼出空調開關時間,各部門以此時間進行開關。早上8:00 11:30開空調,下午13:15 18:30開空調 特殊情況除外。

2、 空調運行 請關閉門窗,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無人空耗。

3、 夏季遇到雷雨時 應立即拔下空調插頭,以免雷擊導致空調損壞。

4、 長時間不用空調 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

5、 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做好空調室內機的保潔工作,每週必須擦拭一次(在斷電狀態下);特別是防塵網要每月清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6、當空調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報維修部檢修;維修部不能修理的,應報採購詢價外修;以確保空調的正常使用之需。

7、 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運行的,肇事人要考核扣分;考核扣分2-20分。

8、 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空調開啟的辦公室內吸煙者書面警告處分,並加經濟處罰。

9、以上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責監督、檢查。

10、採取責任區劃分,部門負責人連帶責任的原則制定

11、 責任人負責自己區域空調,電燈,門窗的開於關如第一責任人提前下班,其區域還有人未下班,需要委託其他人關空調及電燈 否則責任屬於第一責任人

12、最後下班之人負責檢查辦公區所有空調 電燈 門窗 開於關 4 行政人事中心負責對空調的採購 拆裝 維護 管理

13、區域負責人負責空調及相關電源關閉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7

一、食堂按學院規定時間供應飯菜,用餐者須按時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鬨。

二、遵守餐廳秩序,購買飯菜應當依次排隊,嚴禁插隊,每人每次限購兩份。如發生糾紛,應當服從糾察和有關人員調解。

三、用餐者應當以節約為榮,浪費為恥,愛惜糧食,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吃剩的飯菜和殘渣等應當倒入泔水桶內,不得亂扔亂倒。

四、用餐者須愛護公共設施,愛護購餐憑證,保持整潔。嚴禁撬他人的飯格子,不準在餐廳內進行球類、溜冰或者其他體育活動,嚴禁在餐廳內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務人員、 糾察人員, 服從管理, 不得無理取鬧。

六、外來人員來本院食堂用餐,必須經飲食服務中心同意,並收取搭夥費, 本院人員不得為外來人員代購購餐憑證。

七、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餐廳擺攤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性活動。

八、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九、本規定由學生生活管理處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8

一、簡介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不同單位或部門對差旅費的具體開支範圍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一個單位或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限額內的差旅費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憑據報銷。

二、報銷範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於出差旅途中的 差旅費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於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税法上並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報銷原則

1、差旅費必須在各部門預算總額內控制開支,差旅費超預算不得開支。

2、員工出差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填製出差申請單,經其直屬上級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點,經出差籤批人書面/郵件確認後,其增加的行程作為另一次出差時間,與原出差時間不連續計算

4、出差標準: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補助基本標準見集團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2)伙食補助費:

(3)市內交通費:

(4)交通工具標準:

五、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卧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卧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3、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4、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5、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6、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六、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9

公司手機發放及使用規定為進一步方便公司員工內部之間聯繫,節省因通訊網絡原因產生的不必要開支(如手機和公司座機之間通話費用、聯通號碼和移動號碼之間通話費用等),現公司特從電信辦理了一批天翼3G手機,以便於今後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間的業務聯繫。該手機為天翼E319型號,市場價1100元,涵蓋音樂、3G、收音機、照相、電視、上網等多項功能,足以滿足平時的日常手機使用需求。該手機公司辦理的套餐為免月租費用,免費通話500分鐘,所有公司189手機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之間通話免費。

該手機所有通話費用均為0.29元/分鐘(包括國內長途和市話),全國範圍內接聽免費,在外地使用無漫遊費,通話費用不變。

為了規範日後手機使用管理,現對公司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1.所有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使用人不得據為己有,所有手機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丟失或故意損壞手機者需照價賠償或到電信營業廳購買補給公司。

2.手機出現故障或其他異常時統一找公司行政部處理,私自維修者公司不予承擔費用。

3.所有手機公司原則上只承擔500分鐘通話費和基本月租、配發手機之間互打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互打費用。特殊情況需由公司承擔超過多於500分鐘通話費用的需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所有使用配發手機人員今後原公司電話補貼取消,配發手機所有產生費用由公司代為支付。

5.凡是使用配發手機上網、看電視、使用其他3G服務等不屬於500分鐘通話範圍內產生的費用,由公司先代繳,之後在手機使用人的工資中扣取,具體手機費用清單和明細公司會給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發手機今後的通話賬單已經委託電信做分賬,即月租、組網互打套餐費、500分鐘通話(不區分長話或市話)費做一個賬單、其他費用(如上網費用、看電視費用、3G使用費、超過500分鐘之外的通話費用)將另外設立一個賬單,二者分開列清明細,由公司代扣代繳之後發放給本人。

7.所有領用手機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通訊及網絡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手機通訊資源。

8.所有手機使用者在行政部領取時需簽字登記,凡是在本規定上簽名者一經簽名即表明已閲讀和領會本規定所有條款內容並承諾能嚴格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第三章 執  業

第二十條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於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等一項或者多項資質的單位,經註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

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應當受聘並註冊於一個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

第二十一條 註冊建造師的具體執業範圍按照《註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執行。

註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註冊建造師可以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服務,建設工程技術經濟諮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活動中形成的有關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應當由註冊建造師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

施工單位簽署質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須有註冊建造師的簽字蓋章。

第二十三條 註冊建造師在每一個註冊有效期內應當達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二十四條 註冊建造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註冊建造師名稱;

(二)在規定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文件上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註冊證書、執業印章;

(五)對本人執業活動進行解釋和辯護;

(六)接受繼續教育;

(七)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八)對侵犯本利的行為進行申述。

第二十五條 註冊建造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二)執行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

(三)保證執業成果的質量,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

(五)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等祕密;

(六)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迴避;

(七)協助註冊管理機關完成相關工作。

第二十六條 註冊建造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履行註冊建造師義務;

(二)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四)簽署有虛假記載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

(六)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七)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八)超出執業範圍和聘用單位業務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九) 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註冊建造師註冊信息告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註冊建造師註冊信息告知本行政區域內市、縣、市轄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人員出示註冊證書;

(二)要求被檢查人員所在聘用單位提供有關人員簽署的文件及相關業務文檔;

(三)就有關問題詢問簽署文件的人員;

(四)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本規定及工程標準規範的行為。

第三十條 註冊建造師違法從事相關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註冊機關;依法應當撤銷註冊的,應當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有關材料報註冊機關。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註冊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可以撤銷註冊建造師的註冊:

(一)註冊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註冊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註冊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註冊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註冊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准註冊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二條 註冊建造師及其聘用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向註冊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信息。

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應當包括註冊建造師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註冊建造師的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

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局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辦公室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各項支出均應嚴格執行行政單位經費規定。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納、會計分設,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既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局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1.局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發票回來後,均由財務人員初核,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局黨組會研究後報銷。

2.所有經費開支,必須憑税務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經費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畢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三、 對原始憑證(發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國家財政部門監印的收據和税務部門監印的發票等合法單據,才能作為報銷單據。

2.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

5.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四、財務報銷的具體要求

1.會議費的報銷:除會議費發票外,還必須附會議通知文件、參會人員簽到名冊、會議費用清單。

2.接待費的報銷:所有公務招待費報銷,必須具有接待方案、菜單、正式發票。

3.資產(禮品)購置費的報銷: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除購置發票外還應附政府採購有關手續和驗收小組成員的簽字手續。

4.外出學習考察費的報銷:除發票外還應附學習考察組織單位的有關文件。

5.差旅費的報銷:實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實行出差逐次報銷的原則,按實際出差的人數和天數,填寫財政統一格式的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必須寫明出差事由。

6.報銷單據填寫要規範,字跡要工整。支出報銷要及時,原則上應在一週內報銷,最晚不能超過兩週。

五、報銷單據的粘貼要求

單據粘貼應使用原始憑證小型單據粘貼單,將所有原始憑證整理後逐張粘貼在粘貼單上,單據中不能有訂書釘、回形針等金屬物品。根據單據的大小形狀,粘貼方向應從左上角開始依次向右邊粘貼,超出粘貼單的部分應進行摺疊。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

五、節假日期間,廳後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律師會見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依法執業權利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檢察環節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活動,保障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第四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其有關會見的規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五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由二人在場,其中一人為接受委託的律師,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師、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律師異地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經人民檢察院同意的當地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的,受委託的律師也可以一人會見。 第六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第七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派員在場。派員在場時,所派人員不得干擾律師的正常會見。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羈押期間,根據律師、犯罪嫌疑人的申請,安排會見應當不少於二次。

第九條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管場所內進行。

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向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的授權委託書;

二)律師執業證,隨行人員中一人可持實習律師證或者律師助理工作證;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應在其具體辦案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律師的會見通知並辦理律師會見事宜。

第十二條 涉嫌犯罪的單位委託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涉案人員。

第十三條 對於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以便偵查部門調整時間,在48小時內向律師開具關於會見的公函並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 •

第十四條 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申請後5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的,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犯罪嫌疑人的陳述瞭解案件以下情況: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或參與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關於案件事實和情節的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關於其無罪、罪輕的辯解;

五)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第十七條 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權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控告、申訴、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第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續時,應向律師提供《起訴意見書》及相關的法律手續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條 律師對人民檢察院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阻礙律師依法會見的投訴,由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統一受理。負責審查的部門在受理投訴後5日內向投訴人書面告知處理情況;投訴人不服書面告知處理意見的,可以向辦案部門所在的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或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反映。

第二十條 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偵查人員有權當場提出勸阻和警告;對不聽勸阻和警告的,有權中止會見。人民檢察院對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將有關情況通知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一條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需採取逮捕強制措施的,應報省檢察院審查同意,並同時向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司法行政機關通報。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若本規定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新規定相牴觸的,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規定。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江蘇省司法廳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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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説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説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税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説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淨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淨損失大於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淨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並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淨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並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並及時彙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註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繫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佈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佈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户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迴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温值於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並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後續工作後,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並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並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准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後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准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於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於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儘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和合珠寶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一、目的:杜絕XX大院車輛亂停亂放,加強XX大院治安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XX大院。

三、停車場入場登記管理

1、車輛入場時,由門衞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車牌號台賬登記,車輛類型分為四輪車、三輪車、二輪摩托車、電單車、自行車、特殊免費車輛(此類車輛包括公務用車、幹部職工私家車等,也包括特殊情況下的免收車輛,以當時實際情況為準),按分類要求登記員必須建立三本台賬進行分類登記,免收車輛必須在台賬上註明免收原因。

2、登記員在登記入場車輛車牌號時,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字跡要工整,賬面要清楚,便於核對收費情況。

四、停車場收費管理

1、停車場收費標準:

①白天停車收費標準:

四輪車:6:30-12:30收費3元/輛,12:30-19:30收費收3元/輛;三輪車6:30-12:30收費2元/白天停車收費標準輛,12:30-19:30收費收2元/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6:30-12:30收費1元/輛,12:30-19:30收費收1元/輛;自行車6:30-12:30收費0.5元/輛,12:30-19:30收費收0.5元/輛.

②夜間停車收費標準:四輪及四輪以上車輛19:30-24:00收費4元/輛,00:00-6:30收費收6元/輛;三輪車19:30-24:00收費3元/輛,00:00-6:30收費收5元/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19:30-24:00收費2元/輛,00:00-6:30收費收4元/輛;自行車19:30-24:00收費1.5元/輛,00:00-6:30收費收2元/輛。

2、車輛入場時,由門衞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現金收費,收費時點清收費金額,注意辨別假鈔,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現金管理要求,門衞手上只留取350元(20張10元、20張5元,50張1元)找補零錢,找補零錢月初時從財務領取。收費金額達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補零錢),將收費款交由財務統一保管,並簽字確認交款人、交款金額,財務人員有責任對停車場收費台賬進行核對。

4、財務人員有責任督促門衞及時交款,門衞有義務做到及時交款,簽字確認,起到相互監管的作用。

5、各環節在收取現金時,做到認真清點金額、辨別假鈔,收款人確認無誤後,簽字認可為準,如從中發現金額不符、有假鈔的情況,由交款人負全部責任,照金額進行賠償,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需向財務領取停車收據,用完的票根要及時將交回財務。

2、在領用收據和交回票根時,必須完善簽字核對手續,做到有據可查。

六、違規處理

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和挪用收費款,一經發現確認,一律嚴肅處理,按貪污、挪用金額的雙倍賠償。

公司物資放行管理規定範文 篇16

培訓制度是培訓管理的基礎;培訓規劃與計劃是培訓管理的導向;培訓項目實施與管理是培訓成功的關鍵,它直接體現培訓的效果;崗位培訓課程體系是培訓管理的核心內容,它明確地規定了不同崗位的員工需要什麼樣的培訓課程,對整個培訓管理體系而言崗位培訓課程體系起到一個標準化的作用(在五大模塊中崗位培訓課程體系的構建技術含量最高,難度最大,在下文中將作詳細的介紹);培訓師資則是成功實施培訓項目的保證。

培訓管理系統五大模塊的內容

1、培訓管理制度

公司於20xx年通過了is09000:20xx質量管理體系及qs9000質量管理體系雙體系認證,公司的培訓制度也是按體系的要求進行編制。

整套制度目前包含一個程序文件:<員工培訓控制程序>及四個支持性文件:<培訓效果評估程序>、<兼職培訓師管理制度>、<員工外培管理制度>、<員工學歷進修管理辦法>。公司的培訓工作分為兩級進行管理,公司級(一級)培訓由培訓發展科負責實施,部門級(二級)培訓由各部負責實施。

在程序文件中我們明確了各部門的培訓管理職責,説明了一、二級培訓項目、臨時培訓項目實施的流程等重要內容;而對支持性文件則就培訓管理的某一具體方面做了明確的規定。合理、完善的培訓管理制度為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培訓規劃及計劃

公司培訓規劃是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及人力資源規劃制定,目前已經制定了公司未來三年的培訓規劃。

公司每年底要進行全員的培訓需求調查,下發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該表的設計包括員工的意見和員工直接主管的意見),培訓需求調查的內容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不同崗位的員工所必須具備的技能要求;員工年度績效情況;公司的年度重點工作。

對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進行分析、彙總後製定出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這樣制定出來的年度培訓計劃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培訓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培訓發展科根據年度培訓計劃中設定的培訓項目開展工作,每一個培訓項目實施按照pdca思想進行控制,力求培訓項目實施的完整性、嚴謹性。具體工作包括整個項目策劃及課前的準備:講師落實、學員的確定、場地器材準備、開展問卷調查等;課中的支持服務、監督;課後培訓效果的評估。

公司非常重視培訓效果的評估,目前評估的做法包括:課後的效果調查問卷的填寫,對問卷進行分析總結;對學員掌握程度的考核,有必要時進行考試;一個月後與學員的直接主管進行訪談,瞭解學員該項技能掌握的情況及學員在崗位上產生的業績情況。

4、崗位培訓課程體系

該模塊是整個培訓體系的核心部分。目前國內的許多企業僅僅是根據員工提出的培訓要求來編制年度培訓計劃,我們認為這樣的做法存在很大的不足,在實踐中我們發現,不是所有的員工都能準確地認識自身技能的不足進而提出合理的培訓需求,這樣一來就造成了員工在其職業生涯的發展中得不到系統的訓練,同時,公司花費了大量培訓經費而實際的培訓效果卻不理想的局面。

有些公司還會根據市場上流行的培訓課題臨時組織培訓,整個培訓開展比較盲目。筆只有崗位培訓課程體系構建起來後才能很好地解決以上問題。

下面簡單介紹一下柳州五菱汽車聯合發展有限公司構建崗位培訓課程體系的思路以及該體系構建完成後的應用價值。為了更好地完成這項工作,公司專門成立一個由公司人事經理、培訓經理、培訓講師(來自公司各個部門)組成的項目小組。項目組開展工作的步驟如下:

1)首先編制了一本培訓課程參考手冊,在手冊中對目前企業培訓的常見課程進行了分類,歸納為:企業文化類、領導力類、管理技能類、專業技術類、精益生產類、從業資格類等六類課程。然後對每一類課程中的具體科目進行了詳細描述,包括課程名稱、課程內容大綱、合適對象、培訓課時等內容。手冊中課程信息的來源包括公司現有的課程以及從其他渠道(如互聯網)獲取的課程信息。

2)將該手冊發到各級主管的手中,讓他們瞭解公司的培訓課程體系、課程的分類及每門課程中包含的知識點。

3)項目組花大量的時間與各部門的各級主管進行面談,瞭解主管對其直接下屬所需掌握的崗位技能以及這些技能對應的培訓課程的意見,項目組要求主管在訪談前必須重新查閲下屬崗位的崗位説明書,進一步明晰這些崗位的技能要求。

4)最後項目組對調查的意見進行彙總、分析、再經過項目成員充分的討論,最終確定每一個崗位所需的培訓課程。

崗位培訓課程體系構建完成後,所有崗位的員工都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崗位需要接受什麼樣的培訓課程,這樣一來就非常有利於培訓發展科開展培訓需求調查活動,從而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培訓實施計劃,同時也有利於員工職業生涯的發展。另外,培訓發展科每年都會安排一些公開課程,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及職業發展方向進行自主選擇,這就使得員工有機會參加一些與自己崗位技能要求無緊密關係的培訓課題,這樣的做法對實施崗位培訓體系是一種有益的補充。

5、培訓師資資源

培訓師資資源是否完備是成功實施培訓項目的關鍵,公司培訓師資資源分為內部師資資源和外部師資資源。公司非常重視內部培訓講師隊伍的建設,我們認為建立內部培訓師資隊伍是非常必要的,它是一種小投入大收益的做法。目前柳州五菱汽車聯合發展有限公司有四十多位培訓師,培訓師團隊由公司領導、部門領導、專業骨幹人才組成,培訓師主要講授與自己業務相關的課程,公司只有少數的專職培訓師,大部分的培訓師都是兼職的。培訓師接受培訓發展科的統一管理,在授課前須經過嚴格的選拔、接受ttt(培訓培訓師)的培訓及專業課程的培訓;外部的培訓師資也是開展培訓工作必不可少的資源,公司與國內許多著名諮詢公司、大專院校、職業技能學校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