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評估公司
乙方:xxxxx事務所
為了合作順利完成xxx項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據實修改)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辦學資質,成立南京金陵翻譯院培訓中心中學生部,限中學生培訓項目;
2)為乙方提供出國留學服務資質,成立南京金陵翻譯院出國服務中心業務三部,代理出國服務中心所能開展的一切業務;
3)協助乙方組織師資以及教學場地安排;
4)提供乙方報名培訓發票;
5)甲方南京書城培訓超市8號攤位同時作為乙方的報名點,乙方承擔費用1萬/年;
6)在協議期間內,甲方不得與南京其他機構進行以上項目的合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項目宣傳,負責市場的策劃、宣傳、拓展以及培訓工作;
2)承擔合作項目運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和相關的外部培訓機構進行單獨合作;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發票必須由甲方指定的人員負責管理,同時承擔相應的報名諮詢及收費等工作。
二、利益分配與支付方式
甲方代表甲乙雙方收取諮詢費,諮詢費到達甲方帳户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支取合作項目收入的xx%(已含各種税金)。甲方向諮詢方提供發票。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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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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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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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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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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