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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精選19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5W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精選19篇)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需方向供方購買如下貨物,並達成如下各項和約:

一、訂貨內容及金額:

41所依愛消防自動報警系統設備壹套(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價詳見合同附件)合同總金額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 整。 如工程最終出現設備增減,雙方則按合同附件中的單價及優惠比例進行結算。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提供產品滿足國家有關標準及消防規範

三、保修期及售後服務:供方對所提供產品免費保修12個月(其中備電保修三個月)。保修期自設備調試開通之日起計算。供方對所提供的設備終身維護;超過保修期或保修期內因人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供方在維修時向需方收取維修費、材料費及差旅費。供方及時配合需方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

四、產品包裝及交貨地點、時間:產品包裝按供方企業標準,由供方負責,包裝物由需方回收。需方指定交貨地點: ,指定收貨人: 。由收貨人當面清點驗貨,如在收貨後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雙方默認為已按清單交接。

五、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廠家至供方運輸及保險費用由 供方 承擔,供方至需方交貨地點及其他中轉費用由需方承擔,需方指定運輸方式: 。

六、設備所有權:本合同所涉及設備的所有權自設備交付需方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其設備的所有權屬於供方所有。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根據有關國家標準、消防規範及工程設計要求,由需方組織驗收,供方積極配合。並且供方僅對所提供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需方預付貨款 %,供方根據需方訂貨清單備貨發貨,款到發貨,設備款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貨款兩清並且雙方都履行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雙方按經濟合同法執行。如需方不履行付款義務,則供方有權維護自身利益。

2、簽約方延期交貨或延期提貨付款,違約方按合同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通過下列兩種方式之一解決:□提交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另附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4.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文件,這些文件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此購銷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二、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三、產品技術參數介紹

1、收貨地點為:

2、廣州市至甲方所在地的貨物運輸由託運部代辦,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貨物從甲方所在地的貨場運抵甲方指定倉庫的費用由甲方自理或自行安排提取方式。

四、貨款結算方式:

五、設備的保修:

1.乙方對其設備提供免費保修服務,保修為壹年。光源除外!

2.人為性損壞(包括人為誤操作),將視實際情況優惠收費維修。

3.確保配件供應質量與數量,配件價格不得高於進價的10%。

六、 乙方產品應符合國家舞台燈具相關的強制性安全法規,使用過程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七、違約責任:在合同執行中,若任何一方有異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未能解決的,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即生效(傳真件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3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明細(其配置標準、單價、總價等)見下表:(每款貨號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樣品經行封樣,作為產品驗收憑證之一。)

第二條 定貨、交貨及驗收

1、定貨日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

2、交貨日期;20xx年3月10日

3、包裝方式;出廠原包裝+外雙瓦紙箱。

4、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100000元作為設備定金。餘下貨款甲方在乙方發貨之前一次性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户中。乙方賬户名稱: 乙方開户行: 乙方賬號:

5、驗收方式:乙方向甲方説明符合產品使用説明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物理參數),經甲方公司檢驗員根據我司《電子元件驗收質量標準》和封樣件,爭對貨物經行抽樣檢驗。合格以後乙方介紹產品的使用和儲存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選配件)合格證和使用説明。

第三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實行三包:

1、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説明的要求使用、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3、非承擔三包的一方拆動造成損壞的;

4、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5、擅自塗改三包憑證的;

6、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7、因不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四條 產品供貨期限:

交貨時間嚴格按照合同交貨期執行,在交貨期內乙方送貨到甲方倉庫,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無償更換且供貨期不順延。逾期乙方應每日按本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超過7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供方應在3日內將需方所支付的費用全部退還。

第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依法向甲方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方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其在法律上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4

供貨方(甲方):__________

購貨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木材(模板)購銷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一、木材(模板)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二、質量約定:__________ 。

三、收貨約定:乙方應提前2天通知甲方供貨。甲方收到通知後將貨物送貨地點,乙方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任何一個人在甲方出具的三聯送貨單上簽字,視為乙方對木材質量、數量的認可,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四、計價方式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計算價格為現金或墊資價格,從送貨之日起2—3個月付已送貨款的50%—60%,以後每月付餘款的50%。直到主體封頂付總貨款的80%為止。餘款在磚裝完或三個月內付清為止。乙方以轉賬或現金支付貨款,本合同所有貨物乙方不要求甲方提供任何發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是乙方本項目的唯一木材(模板)供應商,乙方本項目所有全部木材(模板)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從他處另行採購。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送貨,或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另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供貨方(甲方):__________購貨方(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5

需方: 合同編號:供方: 簽訂地點: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需供雙方協商圖紙(及20---12-3日製作的樣板門)製作,簽約前圖紙需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見附件),需方負責提供不鏽鋼裝飾門表面皮革及閉門器,供方負責安裝。需方按樣板門標準驗收。此不鏽鋼裝飾門不具備防火、防毒、隔音等功效。供方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交(提)貨地點和方式: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供方自行包裝及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需方所提供的經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及樣板門標準驗收,供方安裝完成後三日內由需方公司負責驗收,如果安裝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需方沒

有提出異議 ,則視為驗收合格。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支付;合同簽定後當日預付三萬元合同款,不鏽鋼裝飾門在製作完成並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再支付進度款五萬元;供方安裝驗收通過後,三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總款的95%,剩餘5%合同款需方在驗收通過後三個月內向

供方全額支付。

八、資料文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檢驗合格證。需方需向供方提供送貨進場及安裝所需相關手續,並保證供方順利進行安裝。如因需方不鏽鋼門套原因導致不鏽鋼裝飾門安裝不能

達到需方驗收標準,所需一切費用及責任由需方承擔。

九、特別説明、

1: 現需方已安裝好的不鏽鋼門套出現下列問題:

①:不鏽鋼門套出現上、下內空尺寸不相等,最大差距為8㎜;②:不鏽鋼門套兩邊不垂直;最大差距為10㎜;③:不鏽鋼門套與水平線的距離不相等;最大差距為70㎜;

2: 以上不鏽鋼門套出現的問題會使不鏽鋼裝飾門安裝好後出現下列問題:

①:不鏽鋼裝飾門與不鏽鋼門套的縫隙不相等; ②:不鏽鋼裝飾門與不鏽鋼門套上方間距不相等及不垂直; ③:不鏽鋼裝飾門與地面留空縫隙不相等;

十、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到貨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1%處違約金,需方如不按本合同第七

款付款,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1%處違約金。 十一、仲裁或訴訟地區: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供需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

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6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需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

開户行、帳號:開户行、帳號: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二、開票:提供發票。□是/□否。

三、質量驗收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符合樣品規格,特殊約定。

四、驗收期限: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後天內提出數量、品質狀況,如有任何問題用書面形式通知供方解決,屬有效提出。

五、付款期限、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六、運費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供方未經需方同意有延遲交貨行為,需方有權向供方收取當筆貨款的'違約金每天________%;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有延遲付款行為,供方有權向需方收取當筆貨款的違約金每天_________%。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異議。如有以上違約行為,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裁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份,經供需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______服飾管理軟件系列是佐佑軟件開發有限公司研製開發的專業服裝管理軟件,系統性能穩定可靠,功能齊全,在珠江三角洲服裝行業中擁有廣泛的用户。為進一步推廣佐佑軟件的應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授權甲方為 地區的佐佑軟件經銷商,軟件版權為乙方所有,經銷的產品及價格詳見乙方的報價單,經銷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甲方責任:

1. 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從事電腦軟、硬件銷售服務的企業或個人;

2. 積極宣傳推廣佐佑軟件,在本地區銷售乙方產品,保護乙方的版權;

3. 配合乙方和客户溝通,及時反映當地的市場信息。 乙方責任:

1. 承擔甲方客户的所有售後服務;

2. 支付甲方折扣按如下方式計算:

介紹性質:軟件銷售額的____;

負責接單:軟件銷售額的____;

如客户要求甲方開具發票,則另支付軟件銷售額的____支付甲方;

3. 在銷售和技術上給予甲方支持;

4.如發現甲方有損害乙方名譽、版權等行為,乙方有權收回軟件及代理權。

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按客户付款比例支付甲方折扣。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軟件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9

供方: 需方:

合同簽訂地:

一、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指定地點當場驗收,如有異議必須當場提出,否則以需方授權收料員簽字為準。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供需方經協商確定

(一)需方自提、運輸及裝卸費由需方自行承擔。(運費由供方承擔,貨到工地由需方卸車)。

(二)從供方處提貨,由供方協助送貨運輸費包括在貨款單價內,貨到需方處應由需方自行卸貨。

三、如果不是人為,合理使用8-10次,大面積開膠按次數折價。 四、交(提)貨時間:需方提前 10 天以書面通知供方組織貨源。

五、結算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後每個月25日應付總貨款的 60% ,封頂付 ,工程完工兩個月付剩餘20%。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六、違約責任:如果需方不按時付款按總貨款每天仟分之三賠償。

七、解決爭議方式: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供 方: 需 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購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和原則,甲乙雙方進行了友好的協商,並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二、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_______市內地點。如甲方要求以物流方式發貨則費用由甲方承擔,且乙方不承擔貨運風險。

四、驗貨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4.1甲方應及時驗貨,若質量或數量有異,甲方應在收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處理,逾期或布料一經裁剪或後加工即視為驗收合格,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2非質量問題甲方不能退貨,若因質量問題需換貨或退貨,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以書面形式傳真退貨單到乙方,徵得乙方同意方可退換。因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換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4.3 因存在合理批差,每批大貨到甲方請及時檢驗布面質量、顏色、縮水率等數據,若發現異常,請及時與乙方溝通處理。雙方協商達到一致後甲方方可生產。若甲方擅自處理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付貨款_______% 定金,餘下貨款下個月結清。

六、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長期有效,如需修改或廢除,,甲乙雙方須同時簽名蓋章確認,附表同具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

如有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廣州市地方法院訴訟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供貨設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注:上述價格為不含税金及運費供貨價格。

二、付款方式:

1、從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預付設備總款的15%,即:元,大寫:,給乙方作為購買設備預付貨款,同時本供貨合同正式生效(註明:當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項後,乙方開始籌備甲方所需設備,供貨週期為80天)。

2、乙方將甲方所需全部設備籌備齊前三天以書面及電話形式通知甲方後,甲方在乙方供貨所在地(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66號)確認合同設備無誤後再付給乙方設備餘款80%,即元,大寫:,乙方開始安排發貨,剩餘尾款5%,即元,大寫:,於12個月內支付。

三、保修及售後服務:

乙方對所出售給甲方的上列全部產品提供一年內免費保修,一年後如需維修只收取相應配件成本費用;由於甲方使用不當,人為破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之內,乙方為此而提供的相應服務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遲於合同規定時間付款,自超過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未支付部分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2、如乙方遲於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無論何種原因,自超過交貨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五、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報經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階段因為火災、水災、風暴、地震、爆炸、戰爭、政府行為、或任何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義務時,應盡彼此通知義務,並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4日內,取得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雙方同意,可憑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2、簽署人:簽署人均已閲讀、瞭解並同意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且簽署人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權。

3、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

4、修改:除非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改變、修訂、放棄、刪除或任何其它改變均無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授權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注:傳真件有效)。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並形成補充條款,經雙方審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説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 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年。

2、乙方提供年免費維修,如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覆。

3、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4、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五、設備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設備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設備一起發送。

3、設備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發貨,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設備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試,性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由甲方負責人簽收書面驗收合格單並加蓋甲方公章(驗收合格單具體格式由乙方提供),驗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簽收。

七、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預付款。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 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並經甲方簽訂驗收合格單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願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祕密、知識產權:

1、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供方: 需方:

合同簽訂地:

一、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指定地點當場驗收,如有異議必須當場提出,否則以需方授權收料員簽字為準。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供需方經協商確定

(一)需方自提、運輸及裝卸費由需方自行承擔。(運費由供方承擔,貨到工地由需方卸車)。

(二)從供方處提貨,由供方協助送貨運輸費包括在貨款單價內,貨到需方處應由需方自行卸貨。

三、如果不是人為,合理使用8-10次,大面積開膠按次數折價。 四、交(提)貨時間:需方提前 10 天以書面通知供方組織貨源。

五、結算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後每個月25日應付總貨款的 60% ,封頂付 ,工程完工兩個月付剩餘20%。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六、違約責任:如果需方不按時付款按總貨款每天仟分之三賠償。

七、解決爭議方式: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供 方: 需 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供方: 需方:

雙方協商同意,制定下列條款:

一、 產品內容

二、本合同約定價格有效期為 30 天,如超過價格有效期,本合同終止履行。

三、付款方式:電匯(√ )、支票( )、現金( )、匯票( ),選項劃“√”表示。 四、付款條件:雙方約定 款到發貨(款到發貨、交付定金、預付款、貨到付款)。

五、安裝及隨機備品:按原廠包裝,隨機備品按標準配置。

六、安裝費用及驗收標準:驗收按廠家標準。要求安裝的設備,安裝費用 / 元由 / (供方/需方)承擔,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可以使用,並填寫驗收單。如不合格,不準使用。

七、解決糾紛地點和方式:在供方所在地協商或訴訟解決。

八、法律適用: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它事宜: 發到指定地點:

供方:

需方:(章)

年月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賣方:____

買方: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及規格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户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貨方:(蓋章)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業務人員:

部 長:

財務部

審批:

簽收:

公司負責人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為在交貨地點安裝就位後的含普通税收最終價款。

第二條:甲方所需產品和價格如下表:

第三條:乙方承諾提供的產品保用期為一年。 第四條: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第五條:交貨地點:

第六條:驗收方式:甲方所購產品全部到達後,由乙方向甲

第七條:甲方所購產品全部到達並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乙方開具發票後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提供的產品品種、規格、質量與約定不相符,甲方可以不收貨,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數量和質量全部交貨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為難乙方,如有此行為,視甲方違約,按約定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並支付乙方全部貨款。

第十一條:乙方在運輸安裝過程中發生的損壞及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7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附件:(略)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8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信用的基礎上,就胡柚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名稱

品種

產地

單位

數量

保護價

元/公斤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文成縣無公害食品標準》的有關規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鮮豔,呈橙黃色;果面潔淨,無害蟲、無刺傷;每個胡柚的重量不低於______公斤。

第三條收購保證金: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購保證金元。交貨時保證金應抵作收購款還乙方。保證金支付後,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因甲方違約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保證金。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乙方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__,乙方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交貨或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當在日內口頭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受天氣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合同解除條件:

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造成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光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並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

出賣方(簽章):買受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的代表人:法定的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電子類產品購銷合同 篇19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發展生產,保證供應,經雙方充分協調,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產品質量標準:本企業在市技術監督局備案的《企業標準》,編號QB/341830—20xx 。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和費用負擔:供方送貨到需方場地,。

四、隨貨物配件:《產品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企業標準》。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貨到施工場地,需方組織有關單位對產品質量驗收,不合格產品退回,安裝結束由業主、監理公司及有關單位共同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每幢安裝結束付總價款30%,甲方監理單位工程竣工付40%,竣工驗收後三個月付清款項。

七、經濟責任:本產品屬一次性定型產品,供方根據需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生產加工,如需方圖紙變更及時通知供方,否則一旦生產,損失的產品賠償。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供方所在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一式兩份,供、需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供方依照需方提供的施工進度施工,否則按需方和業主合同規定的每天罰款。

2、供方在安裝期間發生安全事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