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 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 、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 ,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 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 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 (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 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 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 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 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
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 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 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 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 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 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 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 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 實施細則》執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户: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存貨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存貨方(蓋章):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寄存人(簡稱甲方)
保管人(簡稱乙方)
茲為 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遷往 地居住,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託乙方保管,而乙方願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於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寄託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託物。
第三條 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並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於寄託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害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本件寄託保管為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 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託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 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 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於 (某某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並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的注意保管,對於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
第八條 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保管物。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保管物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致保管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 保管物的返還應在該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悉依合同法關於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 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動產目錄。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保管人: 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 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包裝:________;件數:_________;標記:_________;倉儲費:__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 ,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存 貨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保 管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編號包裝貨物名稱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户: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包裝:________;件數:_________;標記:_________;倉儲費:__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協議解除的條件:
(一 )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配送貨物事宜,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嚴禁運輸國家禁運易燃易爆物品
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
第二條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貨物,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配送區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區及省內各市縣城。
第四條合同期限
一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就合同約定價格再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用符合甲方配送貨的車輛,為甲方實行優質、快捷、安全的b2b配送貨服務。保證甲方的貨物按規定、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地配送至目的地。每天運輸前雙方議定運輸重量,超重時價格另定。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
貨物的裝車工作由乙方負責,卸車工作由收貨人負責,在裝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責任由裝、卸方承擔。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收貨人憑有效證件、單據(或憑據)與乙方對證驗收、領取貨物。
第八條收費標準與費用結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單據後,每二個月15日結算第一個月的費用。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負責將貨物配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收貨人,把貨物配送到目的地。配送通知發乙方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通知,有權向乙方提出,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配送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
(3)委託的貨物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並符合包裝標準。
2.甲方的義務:
(1)按約定按時向乙方交付配送費用。
(2)應向乙方提供有關配送貨業務的相應單據文件(產品、型號、數量、客户準確地址及電話號碼、聯繫人等)。
(3)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並協調配送貨過程中有關事宜。
(4)合同期內,乙方是甲方省內區域(包括市郊)的唯一配送商,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另尋配送商,否則,乙方可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向甲方收取配送費用。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乙方就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向甲方收取保管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根據甲方的業務需要與發展,提供相應的運輸能力,即提供不同的廂車。
(2)在約定的時限內(見下表),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到達時間標準表(當天配送貨物都按當天18:00開始計算):
(3)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貨物,在裝貨過程中,乙方的駕駛員應負責進行監裝,對裝貨過程中的不當操作有責任指出並糾正,乙方將貨物送往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和接收人,由收貨人、乙方司機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交貨時如發現產品損壞或產品、數量、型號、規格不符等問題,乙方應要求接收人註明,接收人所蓋印章應為商家簽定的配送委託書規定的公章或收貨專用章,乙方憑甲方認可的配送反饋單與甲方進行結算。
第十條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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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責任
1.不按時與乙方結算配送費用,每超一天償付給乙方當月結算費用1%的違
約金,但由於乙方提供的結算單據不及時除外。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承運車不能及時返回,甲方應根據當次加付運費10%作為補償金。(規定卸貨時間為2小時)
3.甲方有負責為乙方營造良好的服務環境,如甲方員工在貨物配送過程中發生以下現象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_________元/次。
(1)不按預約時間裝卸貨物。
(2)裝卸貨物當中有野蠻裝卸行為,乙方指出,甲方工作人員不及時更改。
(3)甲方協調不到位,造成乙方被投訴。
(4)甲方發錯貨,造成乙方承運貨物到達商場後,商場拒收,返程運費由甲方支付。
4.由於在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而招致貨物破損、爆炸,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送貨到達時間每晚於規定時間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運輸費10%的違約金(阻車、修路、交通管制除外),若乙方送達目的地錯誤,應自費將貨物送達甲方要求的目的地,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經雙方確認,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的破損、遺失、短缺等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值按批發價計算,且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貨物並重新包裝,因以上原因造成甲方違約或其他損失後,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如乙方員工在貨物配送過程中發生以下現象之一的(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次,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繼續履行合同。
(1)不按時運送貨物,造成用户投訴。
(2)在運輸過程中,損壞貨物並強行留給用户,造成用户投訴。
(3)在裝卸貨物中,司機刁難用户,造成用户投訴。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4)在運送過程中,送錯貨物,造成用户投訴。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僅支付乙方運費。在運輸途中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如過路、過橋費等)全部由乙方負責,具體支付標準(詳見合同附件《價格表》)。
2.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公眾透露對方的商業機密,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如名譽受損、經濟受損等)均由泄密方負責賠償。
3.不可抗力的原因,影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詳細提供事故詳情及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所有的相關文件資料。
4.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或雙方簽定的其他
合同、協議,合同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天后解除,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原先簽定的產品配送合同自動作廢。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管人: _________
存貨人: 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包裝:_________;件數:_________;標記:_________;倉儲費:__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 ,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税
號: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存貨方:
保管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 量:
4.質 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否則,所造成的驗收差錯以及延誤索賠期等,由存貨方負責承擔。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在 天內通知存貨方。保管方驗收後,如果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貨物的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檢驗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或由雙方另行議定)。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貨物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計費項目,應按倉儲保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地,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保管費 ‰(或0/000)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提貨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
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敗效期或有異狀的,再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有關費用。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蓋章): 保管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
存貨方: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 。
2.品種規格: 。
3.數量: 。
4.質量: 。
5.貨物包裝: 。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
法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
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
它 。
保管方: (公章)
代表人: (蓋章)
地址:
開户銀行:
帳 户:
存貨方: (公章)
代表人: (蓋章)
地址:
開户銀行:
帳 户:
年 月 日訂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3、數量:4、質量: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元。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户銀行:開户銀行: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有效期限:年月日
合同編號:________
保管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寄存人: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物(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
第七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第九條 保管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十條 保管費(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