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款人或授權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積金逐月衝還貸審批確認表》,借款人和貸款人對《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對《衝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 年 _字第 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逐月衝還貸”。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衝還貸確認表》賬户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當期”應還貸款本息,且每月只衝還一次,正常情況下,衝還貸日為每月19日。
借款人每月 日、 日不辦理提前還款。
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上述“當期”是指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 日以後的一期,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 日之前的,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還貸視為“前一期”,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當貸款正常扣款日為每月18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衝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
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託扣款賬户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託扣款賬户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衝,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衝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借款人願意自行承擔因衝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四、最後一期的還款不進行“衝還貸”,借款人須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委託扣款賬户、扣款日期存足資金進行還款。
五、本協議不影響借款人在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約定賬户的公積金無法提取用於歸還貸款或不足以歸還應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仍應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户。
否則由此出現貸款逾期或其他損失的後果由借款人承擔。
貸款人有權根據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存在多個借款人委託“衝還貸”的情況下,“衝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順序按照《衝還貸確認表》中所列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
七、在組合貸款的情況下,“衝還貸”順序為:先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後歸還商業性貸款。
八、“衝還貸”發生差錯的,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按規定進行糾正錯誤。
九、由於非貸款人原因導致“衝還貸”異常或造成“衝還貸”失敗,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衝還貸”起止時間,賬户信息、衝還貸方式等要素按《衝還貸確認表》提供的信息為準。
十一、如果借款人“衝還貸”信息發生變更,借款人同意貸款人直接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逐月衝還貸變更確認表》中的變更事項對“衝還貸”進行相應變更,無須另行徵得借款人同意。
十二、本協議經借款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和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編: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 9000萬 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 。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 。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 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於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户行:
開户名:
賬 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 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 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 ,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彙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 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户,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户。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
1 、存單質押;
2 、銀行承兑匯票貼現;
3 、城區房地產抵押;
4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和銀行承兑匯票貼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
五、委託利率
1 、委託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1-1.5 倍。
2 、逾期、擠佔挪用,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 、國家利率調整,委託款項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 向乙方支付委託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户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閲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