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
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款人向甲方借款用途為:生活用款。
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 元(大寫: ),月息2.5分。
三、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於合同簽署時將上述款項交予乙方,不另附借據收據,合同簽字即視為款項收付。
收款人現已收到上述借款(蓋章簽字確認): 。
四、還款方式:到期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分期還款的乙方於合同生效後的次月(公曆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實際佔用天數小於一月的按一月計算。
六、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欠款本息足額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還款賬户中,或親自交予甲方本人,以銀行回執、收據為準。若發生借款逾期,則該期未還借款本息的逾期、違約等款項,應在歸還逾期借款本息時一併繳付。乙方及保證人提前還款,未足一月的利息,按照一月收取。乙方每期還款清償順序依次為欠款利息、罰金、違約金、延遲履行金、交通費、律師費,剩餘視為償還本金。
七、保證擔保:
1、為保障甲方(以下或稱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同意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實現債權的費用向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的擔保範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擔保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
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借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借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乙方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甲方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憑證為準。
3、保證期限為: 貳年 ,從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到期)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4、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甲方的要求直接向甲方支付;保證人在此確認,無論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甲方均有權先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要求其他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保證人在此明確放棄要求先履行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抗辯。
5、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甲方同意展期、重組的借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乙方沒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上述約定的保證期間內,甲方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甲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甲方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八、保證與陳述: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及保證人(後者下文或合稱為“擔保人”)向甲方各自陳述和保證如下:
1、借款人及擔保人均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對保證擔保而言,自然人保證人在此承諾,如發生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則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3、借款人或擔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繫住址)、聯繫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擔保人(法人)的住所、聯繫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發生變更的一方應在該變更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並保證在借款期間,將根據甲方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甲方滿意的擔保措施。
6、擔保人確認如已依據本合同承擔了有關擔保責任,則在甲方於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被清償完畢之前,擔保人暫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借款人的追索權。
7、擔保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借款人向甲方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的行為被依法撤銷的,擔保人於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即時自動恢復;如此時原有擔保已經釋放的,擔保人應當在擔保義務自動恢復後的5個工作日內配合擔保權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辦理登記或交付,或者提供擔保權人滿意的其他擔保。
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3、借款人向甲方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甲方監督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於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徵得甲方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甲方認可的相應擔保的;7、借款人或擔保人與他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甲方權益的合同協議的;8、借款人違反其與甲方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9、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10、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1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12、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1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有關擔保條款,或在另行簽署的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14、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擔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擔保人向甲方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的;
(2)、擔保人違反各自應承擔的本合同中有關擔保規定的;
(3)、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4)、擔保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併、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5)、擔保物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毀損、沒收、徵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6)、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或違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而簽署的其他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
十、違約處理: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有權按照欠款總額的30%收取違約金。
(2)、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4)、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借款支付方式。
(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甲方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6)、按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處分質物,清償借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及各擔保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並承擔因其違約對出借人/擔保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税費。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甲方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十二、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各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相互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並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甲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借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2、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於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甲方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於營業場所或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並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導致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正本共四頁,一式二份,各方當事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出借人(甲方):
住所地: 簽署日期:
借款人(乙方)(蓋章):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確認(簽字畫押):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確認(簽字畫押):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匯借款合同
編號: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方於_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
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
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
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
1.2 借款金額:(大寫: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
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
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
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
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
│
計劃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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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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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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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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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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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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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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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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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3.3 ____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
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
並經貸款方同意。
3.5 ____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
憑證。
3.6 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
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
利息每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____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
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
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____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
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____借款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
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
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
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___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
│
期序
│ 金額
│
├──────┬───┬───┬───┬────┬────┼─────┤
│ 序數
│ 年 │ 季 │ 月 │
│ 幣種 │
│
├──────┼───┼───┼───┼────┼────┼─────┤
│第1期
│
│
│
│
│
│
│
├──────┼───┼───┼───┼────┼────┼─────┤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用途為 ,借款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為: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
三、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 出借人:
(簽字) (簽字)
見證人簽名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用途為 。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為: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
第四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將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條:還款方式: 。
第七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如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八條:甲方對於借款用以下第 種方式擔保。
①由保證人 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②甲方用 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抵押期限為 年(或至甲方還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止)。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擬同意。為明確甲、乙雙方借貸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一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款。
第三條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借款利率按有關規定調整與執行,乙方將在營業場所對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不再另行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總期數
一、借款期限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
二、實際借款發放日與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發放日為準計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期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
第五條借款發放
一、乙方發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證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請借款和擔保手續,簽署了申請借款所需法律文件並經乙方審查同意。
二、甲方授權乙方在審查同意後,將借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並經乙方認可的賬户(賬户名稱、賬號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即為乙方依約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義務。
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放後,甲方就所購商品或服務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乙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六條借款償還
一、甲方應根據乙方相關貸款辦法規定,在下述四種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方式歸還借款本息,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
(二)等額本息還款法;
(三)等額本金還款法;
(四)其他還款法。
二、甲方應當於乙方規定的每期還款日(詳見第十四條第六款)前,將當期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罰息、複利等足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户(賬户名稱及賬號見第十四條第六款),並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於當期還款日直接從該賬户劃收應收款項。
三、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罰息和複利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扣劃甲方還入款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對逾期借款加收罰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償還借款利息時,乙方有權按人民銀行的規定對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七條提前還款
甲方如欲提前還款,應於擬提前還款日前三十日將提前還款申請書及還款計劃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經乙方審核同意後即為不可撤銷。甲方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後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計收的利息不作調整。
提前還款,乙方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甲方對借款提供的擔保可選擇如下方式,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八款。
一、抵押擔保
(一)抵押人自願將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單所列明的財產(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三)抵押擔保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產生的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
(四)抵押人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該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權:
1.甲方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宣佈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3.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或實施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者提供擔保遭拒絕,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六)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抵押權:
1.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受償;
2.拍賣受償;
3.變賣受償;
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應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和相應資料,經乙方確認後,由乙方保管中信實業銀行個人借款合同中信實業銀行個人借款合同。
(八)甲方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並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則抵押關係終止。
(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將其所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對抵押權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對抵押物應當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物完整無損的義務並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與檢查。
(十一)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該行為,並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內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十二)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可以將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為成立後)出租;抵押人在從事上述行為前,均需及時通知貸款人,若上述行為影響債權安全,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禁止實施上述行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變更、贈與抵押物。
(十三)抵押權存續期間,經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轉讓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轉為定期存款質押。
(十四)抵押人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購買抵押財產等保險並以乙方為優先受償人,且不得約定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條款。保險期限應長於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繼續辦理抵押物延長投保的手續。保險單和續保單正本由乙方保管。如抵押人拒絕辦理續保手續,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辦理續保手續,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十五)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中斷或者撤銷上述保險。
(十六)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十七)乙方與甲方變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結息方式、還款方式,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責任,無須徵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二、質押擔保
(一)出質人自願將本合同附件二質押物清單所列明的動產/權利(以下簡稱質物)質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
(二)本合同質物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質押,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三)質押擔保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四)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質權:
1.甲方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2.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3.質物價值減少,出質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
(五)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質權:
1.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受償;
2.拍賣受償;
3.變賣受償;
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與乙方變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結息方式、還款方式、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只要不加重出質人的責任,無須徵得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對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七)出質人應將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乙方保管。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或出質人代甲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乙方應將質物及其相關證明文件返還出質人。
三、保證擔保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四、保證保險
(一)甲方辦理保證保險,負責繳納保險費,並指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保險單據交乙方審核保管。
(二)保證保險的期限應長於借款期限。
第九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保證提供的申請借款文件是真實、有效、合法的,並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二、甲方應定期或隨時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反映甲方財務狀況或收入情況的文件或證明。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在變化發生後十日內通知乙方。
四、甲方不得挪用借款。甲方借款不用於購買或退掉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或服務,應按提前還款與乙方結算,否則,視為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擔保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變化,甲方應當在變化發生的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應當在十日內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或者採取乙方認可的補救措施。
六、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險並以乙方為保險的優先受償人。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中斷、撤銷保險。
七、本合同項下的按揭律師服務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費用按照相關規定或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的,應承擔甲方未按期還款承擔的罰息及複利相當的責任。
第十二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由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擔保需要交付的,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需要登記的,自辦妥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四條附則
一、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借款文件、資料、證明、憑證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本合同份數,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九款。
第十五條具體約定
一、本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小寫)中信實業銀行個人借款合同合同範本。
二、本合同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總期數為_____________期。
五、賬户一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
賬户二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
六、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開立還款賬户,賬户一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賬户二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單
抵押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抵押物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原值_____評估值________________
房屋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二:質物清單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質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
質物名稱____________質物面值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 款 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賬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賬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借款方請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賬户內扣收。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貸款方:中國___銀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
電話: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歸還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___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年零_____個月。自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止。
2.借款分期如下:
3.還款分期如下: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借款方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借款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生產經營。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劃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三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四條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户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劃收。
第三章擔保
第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二條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雙方承諾
第一條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於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户行、賬號、存款餘額等),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二條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
第一條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並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二條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條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三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四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六條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其他
第一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後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三條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貸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開户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幣種:人民幣。
1.2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行(含相關手續費):月利率2.5%。
2.2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 3利息的計算
2.3.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餘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3.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貸款人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帳户,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户。
貸款人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後,最晚於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6提前歸還貸款的,仍按約定利息支付。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範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2)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4)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户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0.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説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年 月 日
(合同範本不適用於實務,建議在有類似實務時諮詢律師)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户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閲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户。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户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户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户進行監管。
7.2 賬户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户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户,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於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户,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户,賬户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户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户;
7.3.2 開立於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户內且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户,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户,並享有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户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户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户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户,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户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附件一 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______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古峯莊村級扶貧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擁護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的村“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服從由“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的各項有關“互助資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細則等。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資金的使用情況,並做好相應的培訓和技術服務,指導乙方用好“互助資金”。
3、乙方自願入股互助資金股,入股金額元。接受配股資金股,配股金額元;
4、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互助資金”元,借款用於項目,使用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息按照信用社同期借款利率(存摺抵押借款利率/無抵押借款利率)計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時,按時還本息元。農户應得紅利在年終分紅決算時兑現。
5、如特殊情況延長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研究同意後可以分別延長月,延長期可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增加罰息%。
6、乙方要改變資金用途的,須提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委員會研究同意後可以改變資金用途。否則,甲方追加罰息%,並在下一年度不予審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無故逾期不還者,甲方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強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礎上增加罰息%,比昂在三年內不再審批乙方借款。甲乙雙方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如違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古峯莊村級扶貧互助社(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
貸款申請書編號: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
工商執照:
企業性質:
地
址:
電
話:
外匯開户銀行
帳
户:人民幣
外匯
2.貸款方:
外匯帳號: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
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
金額(大寫)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
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
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
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係的債權人,履行償
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瞭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
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
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
雙方蓋章簽字以後,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單位住房)
合同編號:( ________年)第 號
單位住房借款合同
( 貸款)
借款單位: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立合同單位: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 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 。借款期限為 ________年 個月,即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户數額按月利率 ‰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户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十三、補充條款:
貸款單位(印鑑) 貸款銀行(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學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機構(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XX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髮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髮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户之日,下同)起,至______年8______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賬户開立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户(以下簡稱“指定賬户”),用於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年每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年(貸款最後一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XX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於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餘部分可用於生活費。
第二條賬户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户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髮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並於到校後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後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______年報到後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___月_____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後,審查、彙總後報乙方,乙方審批後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户;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户。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餘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於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於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户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______年限畢業______年後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______年還款一次,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______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髮放日,結息日為每______年度的______月_____日(貸款最後一______年結息日為最後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______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______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______月的_____日。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_____年為當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______年起,每______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户,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後______年為當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______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户,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月_____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______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後剩餘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後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後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並按照變更後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後的次______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户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准。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後,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户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______年內不同時或重複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託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彙總後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户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户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户;
(四)接受乙方委託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台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同時代表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和聯繫方式;共同借款人户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並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______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並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後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後,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後生效:
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並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閲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並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髮放的重要憑證。出於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並確認其已完整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捺印)(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房屋租賃合同範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下面是小編收集推薦的借款合同範X,歡迎閲讀參考。
借款合同範一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住所地:住所地:保證人(責任人):保證人(責任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所地:
甲乙雙方及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間為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過天。乙方承諾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償還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借款人民幣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計息,乙方應於每個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除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還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還該借款所產生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就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若產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對協議的變更,需三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六、乙方緊急聯繫人(是乙方的)為,聯繫方式為。
甲方:
乙方:
責任保證人:
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借款合同範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
債權人需注意:
1、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麼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説,一人負債,夫妻償還。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於被告夫妻關係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2、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麼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
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後,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説,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借款合同範三
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指定用於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247;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日。
第六條 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户,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
賬號:
開户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户,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户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准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 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
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
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
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 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 關於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繫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範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採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於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後果。
十
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____區
借款合同範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
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XX銀行____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户或信用卡賬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____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户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
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範五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為保障各方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本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幣種)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於。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天。具體以借款借據銀行憑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起算日。
第四條擔保條款
1、擔保人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自願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2、擔保人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自願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第五條借款的使用與償還
為確保本貸款項下的資金安全,借款方須嚴格按照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隨時檢查、監督該借款的使用情況,並按貸款人的有關指示和約定,使用和償還上述貸款。
一、為便於借款人使用資金,貸款人指定下列賬户轉款為借款人贖取房產:
户名:賬號:開户銀行:
二、貸款償還時,借款人必須按照貸款人的指示將上述貸款本金轉入下列賬户:
户名:賬號:開户銀行:
第六條還款來源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
第一還款來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還款來源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條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實的商務合同、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
二、借款人應當保證有關商業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貸款人如發現不實或違法情況,有權中止本合同的執行。
三、貸款人有權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賬户上扣劃款項用於償還借款。
四、貸款人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無清償能力時,擔保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擔保人賬户上扣劃款項用於償還本借款。
五、為保障貸款人能如期收回貸款,經雙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將其名下位於)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如貸款到期,借款人無法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雙方約定貸款人有權按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該房產以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1、貸款人有權贖取該房產並按照市場評估淨值的
2、轉賣上述房產。贖取並轉賣該房產後,貸款人收回本合同項下贖樓款、其它相關費用及因過户產生的所有費用後,餘款返還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貸款人無法履行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下列情況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發放,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違約方應支付貸款本金總額5%的違約金。
(二)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採取一切可實現債權的措施,並由借款人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因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賠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立約各方已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附加條款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約各方各執壹份,擔保人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範
借款合同(簡單版)
出借人: ,身份證: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借款人: ,身份證: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 貳拾萬圓整(小寫人民幣: 200000),借款利息為:月息2.0%(2個月結算一次利息,如逾期支付利息,出借人可提前終止合同並索要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逾期未還,借款人自願承擔出借方追討該借款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提出財產保全保險公司提供擔保保函費等)。
借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間借款合同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據
狂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歸還,月息按________計算。
胯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固定資產外匯借貸合同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
號文批准的
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復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期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__年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為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户,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敍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保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借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並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户中主動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
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
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用於________。
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
預定為: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
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
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
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
出借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證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金額3,200,000,000元(大寫:叁拾貳億元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將用於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未經出借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項出借具體起始日以出借款項全額到達借款人指定賬户之日起算。
第四條 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壹年期)執行。若借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的,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4.2罰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計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户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4.4結息
4.4.1結息時,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4.4.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結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利率計算,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每三個月)末月的20號(遇非工作日相應順延),首個結息日為20__年8月20日,結息日當日利息計入當期利息;本合同項下借款最後一期結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歸還之日,利隨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應到出借人指定的賬户之日)為結息日當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每期應支付的利息額=借款本金餘額×年利率%×計息天數/360。
4.4.4借款到期時,借款人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剩餘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計入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出借人應將借款全額打入借款人指定賬户。借款一經達到借款人指定賬户,即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借款人指定賬户信息為:
賬號:
户名:
開户行:
第六條 還款
6.1還款原則
6.1.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順序,並結合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支付應付違約金;
利息;
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應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當期利息,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户。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6.3償還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本金,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户。
6.4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提前還款付息,提前還款前需結清實際借款期間的利息,提前還款借款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7.1擔保方式
7.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出借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被擔保債務的範圍內履行清償上述相關款項的義務而無須先追償借款人。
7.1.3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借款人書面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將相關款項支付至借款人屆時指定的銀行賬户。
7.2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擔保的債務(即“被擔保債務”)範圍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義務、責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責任而給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義務、責任產生的應向出借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它應付費用。
7.2.4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由於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等。
7.3保證期間
保證人對擔保範圍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的權利
8.1.1有權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義務
8.2.1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擠佔、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及其它資本市場投資;
8.2.2借款人應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損益表,並於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並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8.2.3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4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出借人的債務;
8.2.6在未還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徵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2.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並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變更股東、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出借人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且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1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出借人的權利
9.1.1出借人有權收取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出借人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權取得擔保人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9.2出借人的義務
9.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9.2.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 保證人出現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換擔保條件:
10.1.1 保證人發生重大財務虧損、重大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10.1.2保證人發生合併(或兼併)、分立、重組、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以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10.1.3保證人發生停業、被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10.1.4保證人股東發生變更,或保證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危機。
10.1.5保證人與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保證人正常運營的。
10.1.6保證人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後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的。
10.1.7保證人在簽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證書時隱瞞了自身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際能力,或未獲得有關機關的授權。
10.1.8 保證人怠於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其自有財產、提供服務,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接受服務。
10.1.9保證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違約情形
11.1.1借款人的違約
未按雙方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且已經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所負的任何其他債務已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本合同項下對出借人義務的履行;
在合同有效期內,實施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經營方式或轉換經營機制的行為,且已經嚴重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出借人認為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措施的;
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義務。
11.1.2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視為借款人違約:
保證人發生變更股東、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撤銷等情形,足以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
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其他違約情形。
11.2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違約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罰息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罰息。
罰息=挪用金額×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數/360
挪用天數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1.2.3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佈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和延遲支付天數計收罰息。應收罰息=借款人當期應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遲天數/360。
11.2.4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11.2.5行使擔保權利。
11.2.6上述違約情形在30日內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2.1各方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各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使其員工或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
12.2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如協議被宣佈無效、解除、中止或終止,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經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借款合同》之簽字頁,無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個人之間)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賬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 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部分用於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