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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加工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59W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精選23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 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2)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3) 型標準磁羅經: U.S.D.(大寫: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 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 %,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 %,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 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 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 或 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加蓋公章)(加蓋公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 日

為發展雙方在漁網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日兩國人民友誼,中國 漁網線廠,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與日本國 制網株式會社,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 省分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電傳號碼: 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漁網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日期) 在(地點) 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________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_____年_____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_______年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_____台編網機為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第二條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_______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______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______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_______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_____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_____%,第二月提高______%,第三個月提高_____%,第四個月提高_____%。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漁網加工費一覽表),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____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_____%為限。

第三條 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CMT汕頭______ 億日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 ______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 省中國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_______%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______ %,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漁網裝運前_______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 裝船提單結匯。

第四條 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 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製成品運抵香港或日本,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 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____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_____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第六條 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尼龍復絲暫定為_____%,尼龍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 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祕密,甲方負責保守祕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第八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______ 年。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並希望乙方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______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_______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中國 漁網線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日本國 制網株式會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___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加工,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大寫:美元);

(2)(大寫:美元);

(3)(大寫: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於由乙方在

或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型標準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標準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的_____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或購買加工標準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5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訂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產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幣____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國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中國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料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於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

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並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並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來料加工合同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並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託運及通關手續,並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

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並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

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

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於交接3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

乙方為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並且乙方有權以此為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並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並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後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7

甲方(加工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來料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來料用於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並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並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並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託運及通關手續,並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並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於交接_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

乙方為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並且乙方有權以此為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並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並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後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8

來料加工合同

一、賣方同意由買方提供原料進行生產(為買方生產),收取加工費用。產品的設計、規格、數量和費用率或加工費用將在雙方同意的具體合同中規定。

二、按照規定,買方同意向賣方提供必需的加工設備、生產設備和維修工具,總價值為_________元。

四、由買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分一批或多批裝運,最遲必須在_______20__年底前到達_________港,買方將向_________派遣技術人員,幫助設備的裝置和提供技術上的建議。按照本協議項下生產合同規定的數量,允許有一定的損耗。買方須向賣方提供足夠的原料,第一批原料必須在設備到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天內交貨。

五、對於將要加工的第一批產品,雙方同意買方提供的每項設計的產量不能少於_________件,規格和質量都必須符合買方提供的樣品(標準樣品為買方所有,只供賣方參考)。製成品須在原料到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天內向買方發貨。

六、賣方應保護買方的利益不因質量或規格的偏差而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害。由於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引起的偏差將通過協商解決。

七、除了買方以外,賣方同意不準向任何人出售或提供買方設計項下的任何產品。

八、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並且該期限可以通過協商延長或修改。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來料方)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_______%,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______________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為準。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1

傢俱來料加工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在合作互利原則基礎上,以來料加工方式,承接乙方來料加工_____________,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甲方:

1.提供生產所需的廠房、設備、電力、勞動力,負責組織生產,收取加工費,成品全部交回乙方銷售。

2.負責辦理進出口手續。

3.嚴格按照乙方的產品質量要求進行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

乙方:

1.必須按甲方生產能力,按時、按質提供足夠的原、輔料,包裝物料發運到工廠,確保工廠能正常生產。

2.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到甲方指導生產,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品種數量

根據乙方付來的樣板和足夠的原輔料,加工聚丙烯塑料編織袋。暫定每月生產聚丙烯塑料編織袋______KG,如乙方安排給甲方生產任務不足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客户訂單的生產。

三、質量標準、耗量

原料、輔料的質量,由乙方負責保證;甲方按乙方來樣生產。如樣板材質與原輔料材質不符,應通知乙方處理;甲方加工成品的質量,由乙方派人到工廠驗收。原輔料損耗率、次品率在每批訂單訂明。

四、作價原則

在合作互利原則基礎上,根據每批貨物不同的規格、花式品種,經雙方商定具體加工費價格,加工費價格經雙方商定後執行。

五、支付方式

加工費的支付方式,採用先出後結的方式,乙方在每個月最後一天必須結清上一個月份出口的全部加工費並以電匯或票匯等方式付款給甲方。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

原、輔料和包裝物料,由_____發運至_____(或_____)的運費由乙方支付。成品由_____(或_____)港口發運至_____碼頭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七、保險費用

原、輔料的進口,成品出口和存廠生產期間,原、輔料、成品、半成品的一切保險,由甲方代乙方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並經甲方上級單位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屆時需延長或終止,在期滿前_____個月雙方再協商。

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如是海事合同,則為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修改。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2

日期: 年 月 日於

為發展雙方在漁網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日兩國人民友誼,中國漁網線廠,地址: 市 (以下簡稱甲方)與日本國 制網株式會社,地址:日本兵庫縣中;電掛MARUMAKO; 電傳5778875MOMOI-AJ(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省分公司(地址: 光路 號,電掛,0675或-"INDUKT"KW-ANG GHOW電傳號碼44079KCABCN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漁網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 年 月 日、 月和 年 月在 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500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1年6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一年半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46台編網機為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二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500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2.4億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2.4億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四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個月提高25%,第四個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漁網加工費一覽表),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半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10%為限。

三 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CMT汕頭6.09152億日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36.037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廣州XX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60%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7.60%,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漁網裝運前15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汕頭裝船提單結匯。

四 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汕頭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製成品運抵香港或日本,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頭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五 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復絲暫定為5%,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七 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汕頭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祕密,甲方負責保守祕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八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年。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並希望乙方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         乙方: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3

中外來料加工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_____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_____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_____機構進行_____。_____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_____裁決為終局裁決,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_____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_____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_____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_____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_____機構進行_____。_____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_____裁決為終局裁決,_____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_____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裝加工所需場地、設備、加工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提供訂單以及相關的所有原輔材料和製圖工具,進行技術指導和訂單質量跟蹤,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費和計件加工費相結合的形式給付甲方加工費。

二、合作期限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若雙方願意繼續合作,雙方須提前三個月洽談合作條款。

三、合作條件

(一)設備:甲方確保現有設備正常運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以後是否增加生產設備完全有甲方自願,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種設備為由扣減加工費(附設備請單)。

(二)乙方用甲方服裝加工生產線工人。

(三)合同簽訂當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

四、生產安排

由乙方技師與甲方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和質量管理,各負其責。雙方依據訂單充分溝通、協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甲方在不違背_________省_________工貿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保證正常的生產時間,每天8個小時,每月26個工作日(國家法定節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加工費用:每批產品以雙方談妥的價格計算當月加工費。最低保底加工費月人均_________元。當月加工費低於保底加工費時,按照保底加工費結算。

當月水電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結算方式:先付款後加工。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費。_________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費。月底統算後支付當月實際加工費。

六、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生產工藝的編排、人員分工、前後道人員配比等,甲方必須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生產管理,確保成品質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損耗由雙方共同確定,超損耗部分,分析原因,劃清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派駐2—4名男性技術人員指導生產,在甲方場地驗收產品質量,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場地。甲方按標準檢測包裝,出貨前乙方發現產品不合格,甲方無條件進行返修,直至合格。經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現場後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乙方超過雙方約定的結算日沒有及時結算(法定節日順延),滿七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相當於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雙方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他

甲方為乙方人員辦理有關出入手續,乙方人員要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所加工產品不得用於出口

十、協議期滿後,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的權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電話:傳真: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平等互利,經雙方公平、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營養餐包,該產品單個淨含量不得低於克,每件規格為1_10_10,每件淨含量不得低於該產品的生產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麪糰配方:麪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統瑪雅琳2.5公斤、雞蛋25個、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統瑪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雞蛋10個,奶香粉25克),在生產過程中甲方有權派人進住乙方工廠進行技術監督,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生產。

二、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從20__年3月5日至20__年3月4日止,合同總產量為60噸,合同總產值為75萬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項,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續簽合同。

三、交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個

2、乙方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託運部,所產生的託運費由甲方承擔,若是甲方派車到乙方工廠提貨,由乙方負責安排工人裝車。

3、甲方按月結算貨款給乙方,在每月最後一天對帳,於次月10號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四、甲乙雙方應保守此次合作的商業機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藝流程、價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產品應按GB/T20981的標準生產,不得濫用、亂用非食品添加劑,若產品的安全、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換貨,如包裝出現漏氣現象、配方錯誤導致產品質量發生改變、烘烤過度產品焦糊、烘烤時間不到產品夾生等。

六、乙方應提供此產品相對應批次合格的檢驗報告,若工商局、質檢局抽檢此產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檢的樣品檢驗費由甲方支付,若產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如產品有質量問題,經有關部檢測,確定是產品本身問題,乙方承擔責任。但由於運輸過程或由於甲方銷售、儲存不當,而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但乙方可以退換貨。

八、由於乙方要生產中秋月餅,所以在中秋前兩個月,乙方不供貨給甲方。

九、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不得將該產品投放市場,銷售權歸甲方所有。

十、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一、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由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楚雄市雲宇鮮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昆明市官渡區老順發食品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7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

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

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

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合同以中、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__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

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_________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_棟_________層_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_名,生產工人首期_________名、開業後十二個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僱傭不滿十六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僱請,但須經_________市有關部門批准,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香。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要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月_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____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為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費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內的消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規定的加工期,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賬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香開户的銀行(______銀行、賬號__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他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衞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後,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准雙方簽字後,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不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准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_________元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受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已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業務單位(蓋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中國_________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20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21

訂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定作方:_____承攬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生產一批:

1. 乙方必須 按照甲方的交貨時間和數量交入甲方倉庫(費用乙方承擔)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超過規定的交貨時間,貨款或加工費2個月後付款。超過1天,扣加工費的5%,2天扣10%,以此類推。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衣及製作要求進行操作,乙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完全負責,乙方在生產車間必須把質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檢,甲方對產品檢驗時,如果發現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結算貨款或加工費的80%,針織只允許翻工比例在6%,梭織返工比例允許在4%。

3. 甲方在收貨時發現無可挽救的質量的問題,扣貨款的一半,到客户無扣款後再付給乙方。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後進行檢驗,對於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殘次品將由生產單位承擔經濟責任。

5. 成品交到甲方倉庫, 如發現線頭沒剪乾淨,由甲方安排人員剪。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每件扣加工費0.50元。

6. 乙方在生產前送三套產前樣給甲方跟單人員確認,封樣方可生產。

7. 付款方式:所有產品經甲方檢驗合格後結算之日起二個月內付清,但儘量提前付給。

8. 乙方應及時配合把返工的產品返好,通知在10小時內沒來洋森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僱工人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9. 乙方應按公司發貨數量交貨,如有少數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廠價扣款。 10. 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1. 此合同項下的加工製作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簽約時間20xx年。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磁羅經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合同 篇23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 :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