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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許可證協議(通用3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84W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1

委託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_________落實力度,確保_________工作能夠平穩順利進行,_________報請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批准,從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託,代為寄送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_________?(以下簡稱“許可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委託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

2.乙方需將本企業詳細地址、指定收件人、聯繫方式等重要信息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備案。

3.乙方需提供完備的申領資料,以便甲方審核無誤後辦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國作為許可證遞送公司,每天定時將證書寄給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證書後應立即將回執清單(見附件)傳真給甲方(傳真號:_________)。?5.雙方應將相關寄送的各種憑證妥善保留_________個月,以備查驗。

6.如乙方需臨時自行領證,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按自行領證規定辦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證書滯後或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失誤,或確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況,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一旦發現證書丟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委託甲方寄送自有配額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證書,如有遺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_________配額許可證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加蓋中英文對照企業業務章及法人簽字章,未蓋章的證書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後,乙方應及時結清正常辦證費用和郵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11.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期限根據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通知隨時調整。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1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15.甲乙雙方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税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賬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税費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衞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3

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有關交易雙方責任和義務的劃分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為了明確交易雙方在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風險、責任和費用的劃分,交易雙方在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時通常都要商定採用何種貿易術語,並在合同中具體訂明。不同的貿易術語,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各不相同。在實際業務中,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用何種貿易術語,不僅決定了合同價格的高低,而且還關係到合同的性質,甚至還會影響到貿易糾紛的處理和解決。因此,貿易術語的選擇和運用是直接關係到買賣雙方經濟效益的重要問題。

20__山西省出口額有望突破40億美元,增長13.3%。上億美元出口的商品有焦炭、不鏽鋼板材、煤炭、金屬鎂、鋼鐵管子件、玻璃器皿六種。這表明我省現在出口產品主要以貨物為主導,因此在訂立貨物貿易合同時必須瞭解和掌握國際貿易術語。基於貿易術語的在貨物貿易中的重要地位,本文就有關貿易術語的一些內容做探討,以期能對貿易術語有更好的瞭解,同時能對國際貨物貿易實踐有所幫助。

一、國際貿易術語的一般介紹

1.國際貿易術語的產生

國際貿易術語是在長期的貿易實踐中形成的習慣。由於國際貿易的買賣雙方各在天涯,貨物自賣方所在地運往買方往往要經過長途運輸,多次裝卸和存儲,因此其間必然要涉及到一系列問題,例如:何時何地辦理貨物的交接;由何方租船、訂艙和支付運費;由何方辦理貨運保險;由何方承擔貨運途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由何方辦理進出口許可證等等。這就導致了國際貿易的交易成本極高,國際貿易的商人們為了降低交易成本,經過長期的進出口實踐,逐漸形成了具有特定含義的貿易術語,用這些術語來表示交貨地點、雙方的風險和責任劃分以及如何辦理運輸和保險等問題。貿易術語雖然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但是不同國家對貿易術語的多種解釋引起的誤解阻礙着國際貿易的發展,基於便利商人們使用,在進行涉外買賣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貿易術語的不同國家,有一個準確的貿易術語解釋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鑑於此,國際商會於1921年在倫敦舉行的第一次大會時就授權蒐集各國所理解的貿易術語的摘要。摘要的第一版於1923年出版,摘要的第二版於1929年出版,內容有了充實。對摘要經過十幾年的磋商和研討,終於在1936年制定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貿易條件解釋規則,定名為《INCOTERMS 1936》,副標題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之後於1953年進行了修改,1967、1977、1980、1990和20__年又分別進行了修訂,便有了現今的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mters20__貿易術語共包括13個貿易術語,根據買賣雙方承擔的義務由小到大分為E、F、C、D四組。E組一個術語即EXW,F組三個術語分別為FCA、FAS和FOB,C組為四個術語分別為CFR、CIF、CPT和CIP,D組五個術語分別是DAF、DES、DEQ、DDU和DDP。

2. 國際貿易術語的概念和功能

國際貿易術語是用一個簡短的概念或三個字母的縮寫,來説明國際貨物貿易中的交貨地點、商品的價格構成和買賣雙方的有關費用、風險和責任的劃分,確定賣方和買方應盡的義務。 從貿易術語的概念和上邊所説的貿易術語的產生我們可以看出,貿易術語主要的功能是通過明確貨物貿易中的交貨地點、商品的價格構成和買賣雙方的有關費用、風險和責任的劃分來簡化締約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各種貿易術語的解釋在國際上已經有了很高程度的一致性,如果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發生了爭議,貿易術語能夠起到對當事人的行為進行規範和解決爭議的作用。

3. 國際貿易術語的效力

研究國際貿易術語的效力,就要把貿易術語放在國際貨物貿易的主要國際法淵源當中去衡量才能夠全面充分。國際貨物貿易法的主要國際法淵源有二:一是國際條約;二是國際貿易慣例。國際條約是國際貨物買賣法的重要淵源,有關國際貨物買賣法的主要國際條約是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簡稱80年公約。我國是該公約的成員國,除了兩項保留條款外,我國基本贊同公約的內容。國際貿易慣例是國際貨物買賣法的另一個重要國際法淵源。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規定採用某項慣例,它對雙方當事人就具有約束力。在發生爭議時,法院和仲裁機構也可以參照國際貿易慣例來確定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關於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以下兩種:國際商會制訂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和國際法協會1932年制訂的《華沙——牛津規則》,該規則是針對CIF貿易術語制定的,它對CIF屬於項下合同中買賣雙方所應承擔的責任、風險與費用做了詳細的規定,在國際上有相當大的影響。要確定國際貿易術語的效力就必須先弄明白國際貨物買賣法的兩大重要淵源,80年公約和國際貿易術語的效力位階。

(1)慣例的選擇使用,國際貿易術語屬於國際慣例,它只有在雙方當事人約定選擇適用時才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私法領域的國際慣例效力不同於公法的國際慣例,在公法領域只要形成國際慣例就對所有國際法主體具有約束力。

(2)公約的排他性不適用,就是説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不適用公約,如果雙方的營業地在不同的締約國,公約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有效力。當然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相約不使用公約,也可以在充分尊重締約國已經做出保留的情況下,減損公約的部分規定,改變公約的部分條款效力。

總之,在訂立一份國際貨物貿易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可以充分協商,以雙方在合同中的明確約定為最優先效力,這是私法意思自治原則在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中的體現。之後,可以選擇適用國際慣例。國際慣例一經選擇即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在沒有約定和選擇慣例時,才在符合公約適用條件的當事人之間適用80年公約。

二、重要國際貿易術語在合同中的適用

國際貿易中可供選用的貿易術語有多種,但由於國際貨物貿易是一國到另一國,運輸風險比較高,運輸費用比較大,海運雖然運輸時間長點,但由於海運費用相對較低,所以據統計,各國使用貿易術語頻率較高的主要有FOB、CIF和CFR等海運方式的貿易術語,本文就着重介紹FOB、CIF兩個使用最廣泛的貿易術語。

1. FOB貿易術語

(1)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FOB(裝運港船上交貨)是指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買方即完成交貨。自貨物越過船舷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由買方承擔。在FOB項下,賣方的主要義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