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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2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7W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2篇)

發包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四、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五、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六、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八、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集體土地承包法相關法律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將村集體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積、位置

本塊荒坡位於,土地面積為x畝。

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x。

二、承包期間

承包期間為xx年,自x年x月x日始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畝每年承包費xx元,每年承包費共為xx元。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繳納年承包費共x元。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張任何權利及干預乙方生產經營,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如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甲方承擔本合同履行不能的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與交通要道之間有暢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路障及人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後保證合法經營,乙方對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收益權等。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轉租該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屬物。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權利。

七、若租賃期間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後,拆除不影響其價值的,乙方無條件拆除,若拆除影響其價值,折價給甲方。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服從國家的統一規劃,如該承包坡地被徵用,地面附着物費土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內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國家徵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協議期滿後,乙方若願意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地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本協議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協議有效期內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落實深化改革,高效益發揮土地利用率,促進經濟繁榮,根據中央關於農村深化改革可繼續延長承包期的指示精神示範場決定將西馬場土地6.5畝例為創匯承包地進行承包,由場內職工房*偉同志以每畝按保資地每畝40元承包,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後協議:

一、承包期定為二十年,即一九九五年 至20__年。如承包期滿國家政策沒有變化,乙方可延續承包合同。

二、土地承包金乙方必須每年年七年級次性向甲方付清,不得以任何方式拖欠,乙方每年向甲方繳承包金240元。

三、土地所有權歸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土地使用有權進行監督、檢查和保護甲方對土地使用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須認真執行市政府規定:不準在承包土地中葬墳、取土、買賣、建房、轉讓等條例規定;如有違犯按政策處理。

五、承包期內因上政策改變和國家需要徵地,需服從國家政策規定,國家對地上浮着物的賠償全部歸乙方,對土地的補償費歸甲方。如果國家增添農業税等特產税,甲方僅承擔農業税,特產税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違返上述款項,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並予以處罰,如甲方違返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訴訟追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後果。

七、甲乙雙方必須保守合,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修改,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本合同一式叁份,即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6

近期隨着國家農業政策的調整,很多省、直轄市、自治區相繼出台減免農業税的政策,特別是黑龍江省、吉林省兩大糧食主產區進行農業税減免試點,由此引發大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急劇增多,訴訟爭議的焦點大多為農業税減免能否引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的審判,直接關係到國家農業政策的貫徹執行,直接關係到農村經濟的發展,直接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

在審判實踐中,一種觀點認為,税收減免屬國家政策調整,是合同成立時當事人無法預見的,是在合同成立後,與合同當事人無關的客觀原因發生的,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明顯失去公平,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另一種觀點認為,我國的現行法律並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合同成立後,對雙方當事人風險和機遇共存,當事人既要承擔風險責任,同時也享有機遇所帶來的利益,變更合同反而顯失公平,因此農業税減免不能引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筆者同意後者的意見,其理由如下:

一、我國現行法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不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制度或原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提出來的,已為一些國家和法律所確定。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在合同成立後,作為合同關係基礎的情勢因不可歸責於合同當事人的原因,發生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異常變化,致使履行合同將對一方當事人沒有意義或造成重大損失,該當事人可以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過程中,圍繞要不要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見,主張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認為,根據公平原則,應當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反對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認為,什麼是情勢變更,各國的理解不盡一致,界限不好確定,規定會產生情勢變更原則的濫用,會影響合同的'履行,不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流轉,約定由流轉後享有土地經營權的人向國家繳納農業税,由於國家農業税的減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轉讓金提高幅度較大,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獲得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因土地流轉沒有享受到國家農業税減免帶來的實惠,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轉讓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不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發大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諸法院或申請仲裁機構。

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後可以主持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視為協議變更或解除合同;調解達不成協議的,由於我國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沒有依據,應被人民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駁回請求。

二、從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勢變更制度的沿革來看,沒有最終確立情勢變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規定了因國家税收、價格等政策的調整,致使收益狀況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允許合同變更。

由於我國當時處於商品經濟階段,國民經濟不發達,減免農業税會造成國庫空虛,國家對農業税的徵收只能在徵收幅度上進行微調,不可能大幅度減收或免收;價格也受國家政策的調整,從而引發價格的波動,對合同當事人的收益狀況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平衡合同當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變更合同的司法解釋,是與當時我國的經濟體制、國民經濟狀況及農民的收入狀況相適應的。 國家税收的調整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也是不以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符合情勢變更的特徵。這一情勢變更制度的規定,對於當時農村承包政策的貫徹和執行起到較大作用,也是我國關於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一次償試。

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司法解釋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下文簡稱《規定》)規定了“對承包合同中約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保護,對當事人單方要求變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這一規定明確了在農業承包合同的履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變更承包金,對單方變更承包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該《規定》並沒有規定情勢變更制度,並規定“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試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同時廢止。”可見隨着《意見》的廢止,情勢變更的規定也同時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適應,也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轉價款或者向對方支付費用的約定產生糾紛,當事人協商變更無法達成一致,且繼續履行又顯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該規定僅限制兩種情況,一種是承包方將土地無償流轉,另一種是承包方不僅不收流轉價款,反而向對方支付費用。這兩種情況之所以可以變更,是因為合同在訂立時就顯失公平,是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

排除了承包方將土地無償流轉的情況,承包方將土地有償流轉,依法不應變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從適用的原則來看,確定了適用公平原則。從我國情勢變更制度的沿革來看,並沒有最終確立情勢變更制度,最高院雖然曾做過有益的償試,但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一致性,也已被廢止,所以在審判實踐中,不應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三、從情勢變更的適用程序來看,情勢變更僅適用當事人協商變更。

在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時,並非自動地發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後果,當事人須經一定的程序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來,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運用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因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實際上是訂立一個新合同來變更或終止原訂的合同。一方當事人發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約,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對要約予以承諾,變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當事人不予承諾,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是當事人一方行使變更或解除權而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變更或解除權是當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權利,屬於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僅憑自己單方的行為便可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

變更權和解除權是形成權的重要表現形式,變更權或解除權的產生,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規定。合同約定附變更條件的,系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可見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時,一方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具有法律直接規定的事項,這種法定事由不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而我國現行法並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因此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享有因“情勢”而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以情勢變更為由向另一方當事人傳達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見,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因對方當事人不享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而拒絕承諾,由此產生糾紛,即使訴諸法律,由於不享有變更或解除權,其請求也不應得到支持。

我國農業税減免政策的出台,是國家對農業的資金投入,是為了鼓勵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已經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農民獲得利益。而轉讓土地經營權者早已離開農村,他們在城鎮大多有較穩定的收入,已經融入城鎮建設之中。如果允許合同變更,真正獲得實惠的不是因受讓而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農民,而是轉讓土地經營權的農民,從而改變了我國對農業資金投入的方向,使資金流失,與我國農業税減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作用,也不利於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月日,承包費為每畝元,每年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依據黑龍江省________農場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黑龍江省________農場發包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seo學習網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甲方

乙方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_____________將村委會補償發包的十畝承包田轉包給乙方_____________耕種。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於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國家規定二輪承包期止),承包價格約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綜合定價,每年按本組農户土地承包中等價來約定。______年至______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給甲方承包費款。交款時間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税費,都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四、由於甲方承包田是村集體後補償的發包地,地質條件差,屬堤外開荒地。甲方向乙方保證提供穩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人為破壞對承包田噴施滅絕農藥和堤外泄洪、漲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資收益受到損失甲方承諾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內,免收一年承包費來抵頂給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損失。若產生爭議甲負責與有關部門溝通,乙方協助配合。

五、雙方合同簽訂後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叁萬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造林質量,甲方將植被恢復植苗造林工程承包給乙方造林,由甲方進行監督驗收、付款,具體協商如下:

一、承包面積及地點

承包造林總面積 畝,其中魚鱗坑整地植苗造林 畝,

地點為: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

1、協調造林時需要的住處。

2、應提供造林所需的作業設計及施工圖紙給乙方。

3、按本合同足額付給乙方造林費用。

4、應解決造林地內突發事件及意外事故(如有人阻擋

或人為毀壞已造林地)。

5、認真檢查乙方調用的苗木質量及造林質量。(二)乙方

1、依照作業設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造林任務。

2、乙方要調用二級壯苗。

3、栽植成活率達到85%以上。

4、如遇自然災害雙方協商處理。

三、時間要求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在日後啟動工程,年 月 日完成造林任務,甲方在年月 日至 日進行驗收。

四、造林費用及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甲方規定區域內所有造林地任務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應付給乙方每畝 元造林費,共畝,合計人民幣 。

造林費用分二期付清:

1、 乙方工人進入甲方工地後,造林所需費用由

乙方墊支。

2、 栽植完成後,經甲方實地檢查驗收苗木合格,

整地標準、栽植密度達到設計要求後,一次性付乙造林費用的80%計之。

3、 在 年 月 日前驗收成活率後,成活率達到85%以上,甲方給乙方結算造林費用,。

五、標準要求

整地標準如下:

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魚鱗坑整地,(規格為:長徑60cm,短徑40 cm,活土層30 cm,埂寬、高各為15 cm,),可邊整地邊栽植;乙方調用苗木達到一、二級壯苗,栽植樹種為側柏,栽植密度為110株/畝(3m×4m)為準。

六、合同變更

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合同書中所訂條款,應及時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確定。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事項,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約定事項時,對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並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 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沈楊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確保河道常年保潔,解決水污染的環境問題。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對全村所有河道實施分段承包,現落實專人專段管護保潔,現將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 河道承包給乙方常年保潔。全年工資為

元,甲方分兩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乙方義務:  

1、確保所管護的河道無垃圾、無漂浮物、無雜草水花生;  

2、割掉高草和倒入河道內的雜樹;  

3、告誡他人不要將垃圾和草木灰倒入河道;  

4、確保所管護的河道三天內清管一次。  

三、乙方清理河道時一切安全因素自負,與甲方無涉。清理工具及除草農藥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四、甲方組織檢查時,發現一次不達標的扣除工資總額的5%,每次檢查都達標的獎工資總額的10%。  

五、本合同暫定________年,________年中甲方每次檢查都達標的,甲方繼續與乙方續簽下輪合同;甲方檢查出兩次不達標的,則另用他人。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見證單位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沈楊村村民委員會 代表簽字:  乙方:  見證單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為加快新鄉村建設,按照鎮委、鎮政府的要求,在規劃鄉村道路時,路的兩側剩餘了部分土地,現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積:本地位於村 處,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東西寬 米,南北長 米。計 畝。

二、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 年。

三、承包費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本次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 元,承包期為 年。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必須在承包到期以前2個月向甲方交納下一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到期不交納承包費,甲方依據有關法律依法終止合同,乙方負責清除乾淨地上附屬物。

四、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如果在該土地上建設臨時性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經土地、規劃等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方可建設。1、建設臨時性設施,不得建設永久性設施。2、禁止破壞土地,施工不得損壞原地貌。否則,甲方依法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轉讓土地承包權。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一切税費、工傷、事故、用水、用電等費用自負。

七、甲方幫助乙方協調在承包期內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的各種相關手續。

八、甲、乙雙方必須按承包合同的規定定實施,不得違約。

九、乙方的地理位置是按照法定程序公開競標的方式取得。

十、本合同成立不能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自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爭議,到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見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依據黑龍江省農場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我們承包農村的土地也是需要花錢的,喜歡來收藏一下哦。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歡迎大家來閲讀哦 土地承包合同簡單版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

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

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

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

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土地承包合同閲讀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土地承包合同範本閲讀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____________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____________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籤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着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土地承包給乙方作苗圃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定邊鎮西園子村水澆地,土地總面積為50畝。

二、地面附着物

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深水機井1眼。

三、承包費

每畝每年200元,50畝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20_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30年3月1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納一次承包款。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苗圃、農作物使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3月1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土地25畝承包給乙方,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資源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 承包土地地塊位置。 該地位於五道溝村。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_年10月30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止,共計

三、 承包費付款方式及上交時間。

承包費25畝地5年共計 元(大寫: )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1、 乙方承包該地塊後,只限農業種植使用,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轉租權。

2、在承包期內,乙方只承擔承包費、種植費用、其餘各項集資、攤派、共用工及義務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負擔。如因義務工甲方無能力完成,乙方出資完成的,甲方延長承包期。如因國家對該土地或作物有補貼優惠政策,則該承包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四至)地塊數_____________(塊)面積_____________(畝)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_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21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__園藝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20_]155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_村組,總面積為: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 50 年,從二○ __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__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20_]46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13000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元/畝計算。首期支付3000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30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租金支付辦法及時間:安置補償費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生效後30日內。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備案;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實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畝,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30天內支付,餘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七、流轉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清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户。乙方一次性用現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補償給農户後,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流轉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範圍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需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允許。

2、甲方將土地使用權流轉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的用電、取水、排水、通訊及進駐的生產管理人員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待遇。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允許,人畜不得進入,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5、在土地流轉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中止合同(國家建設或重點工程佔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6、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負責地面建(構)築物拆遷清障工作,並協調乙方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對破壞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生活秩序的行為,應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打擊處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八、在土地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十、其它約定

1、按招商引資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甲方應具備水、電、路三通。基於實際情況,甲方現有的水、道路供乙方無償使用,電力資源就近給乙方提供方便,使用電費按實結算;

2、乙方不再承擔甲方所在地或鎮政府的義務勞工,也不承擔任何義務工費及其它任何攤派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土地流轉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有違返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按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流轉費用。(1)若乙方無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給甲方,則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應支付的土地流轉費用為止;(2)乙方交納土地流轉費用超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則甲方按照土地流轉費用與地面附着物總投資之和的3倍賠償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繼續土地流轉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土地使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繼續承轉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由甲方用現金找補給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農户授權委託書

2、社員大會會義決議

3、土地流轉户花名冊

4、土地流轉範圍紅線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證 日

農民土地承包合同 篇22

土地聯產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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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