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入股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區(縣) 鄉(鎮) 村 組(社)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入股到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合作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 股。(文末附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股權分紅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①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②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價款,以後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轉包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價款。
4.其他
五、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入股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轉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複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着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③ 。
3.交付時間為: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股權紅利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5.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登記面積(畝)實際面積(畝)質量
等級地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西南北
1
2
3
4
5
合計: 畝(大寫: 畝)
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畝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自建立果園起至乙方停止經營為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即合計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權紅利。乙方支付總利潤40%給所有土地户,甲方按入股面積收取分紅。
四、支付時間
上述股權紅利支付於產生利潤年的12月31日支付。
五、 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入股的土地。
2. 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集體織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 按照合同約定,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及所需房屋等設施。
六、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址: 地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入股土地詳細明細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份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它方式支付。 。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入股方): 委 託 代 理 人: 乙方(受讓方): 委 託 代 理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區(縣) 鄉(鎮) 村 組(社)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入股到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合作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 股。
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轉包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公紅利:
①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②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價款,以後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轉包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價款。
4.其他 五、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入股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土地轉讓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轉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一次性全部交付。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複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着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3.交付時間為: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土地轉讓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轉包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5.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鎮__村__組__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_____股或摺合金額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公斤(大寫: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 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入股方): 委 託 代 理 人: 乙方(受讓方): 委 託 代 理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區(縣) 鄉(鎮) 村 組(社)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入股到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合作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 股。
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轉包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公紅利:
①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②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價款,以後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轉包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價款。
4.其他 五、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入股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土地轉讓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轉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複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着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3.交付時間為: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土地轉讓
6.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土地轉讓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轉包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5.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_____ 鎮 _____ 村 _____ 組_____ 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_____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_____ 股或摺合金額 _____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地類面積 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南西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_____ 年,自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_____ 公斤(大寫:_____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 元(大寫: _____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_____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_____ 月_____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_____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_____ 月_____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_____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 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_____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_____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 _____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 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_____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鎮___村___組___畝土地_(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________股或摺合金額______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_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___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簽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轉出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標的:
二、流轉方式: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經營權證書編號為。
三、流轉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從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乙方必須保證轉入土地用於生產經營。
五、流轉土地折股情況:以上入股土地金額元,摺合股份為股。
六、股份分紅:每年每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總計元作為股權紅利。
七、股份分紅支付方式: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必須於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紅。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標的及附屬設施,收取股份分紅。
2.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標的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享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針對甲方給予的各項補貼和優惠政策。
4.維護乙方的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合同標的使用、收益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合同標的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3.享有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針對乙方給予的各項補貼和優惠政策。
4.保證合同約定的用途,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紅。
5.對合同標的和附屬設施進行依法有效保護,不得掠奪式經營,荒蕪或棄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乙方在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未經甲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標的被國家徵用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無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十一、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按照對方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付。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附屬設施的;不按時交納股份分紅的。
十二、其它:
1.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將合同初稿提請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審核,審核無誤簽訂正式土地流轉合同並備案。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要先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經管中心調解,並出具書面調解意見書;調解不成的,合同當事人必須持有鄉鎮書面調解意見書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到村委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民委員會和鄉鎮經管中心各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員會(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説明:編號為位數,前四位為年度編號、中間是民政部門提供的省市縣鄉村編號、後四位為村自行編制的編號。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的 畝土地向乙方入股開展股份合作經營,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入股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
二、入股期限與交付時間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權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後,可摺合股份 股,甲方據此獲得股權收益每年為 ;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二)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收益。
1、以現金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股權收益。
2、以實物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實物名稱),共計 公斤作為收益股權。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時間:雙方約定如下: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滿後有權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履行其他義務。
2、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對入股土地的生產經營權。
3、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應得的股權收益。
4、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棄耕撂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合同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還入股的土地,且交還的土地地力情況不得低於入股時的等級。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和合同期滿有關事項的約定
(一)合同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徵佔用入股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徵用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約定為 。
(二)雙方約定,合同期內,依入股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為:
(三)合同期內,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合同期滿後可作如下處理: 。
(四)合同期滿,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約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徵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後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
4、喪失經營能力無力履行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收益的,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遲一天,按股權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入股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鑑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年 月 日鑑證單位:(簽章)鑑證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 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 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地址:文家店街上 聯繫電話:
為了“響應貴州省省政府、銅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區連片種植黑桃王國的政策號召” 為了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政策推動,統一規劃,集中開發,規模經營,還利於民”的土地流轉政策,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科學有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提高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核桃種植及林下種養、種養及產品深加工等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公司畝產利潤20%(具體計算方法根據專業合作社每年畝產年平均辦法利潤分配辦法執行,理事會、與監事會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__年,自__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經乙方經營銷售後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紅利。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幣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畝產值利潤20%。具體分配金額以當年平均畝產值利潤銷售收入經過理事會、監事會共同計算分配當年數額作為作為股權紅利。具體分配數額向全體股民張榜公佈。
四、交付土地的時間甲方應於 __年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後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節性或長期性勞務用工,便按市場價格向乙方付清勞務用工工資。
六、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在合同期內構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屬於乙方,甲方不參與處理、及分配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100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核定。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 依法向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 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三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鎮__村__組__畝土地 (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_____股或摺合金額 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公斤(大寫: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 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______ 區(縣) ______ 鄉(鎮) ______ 村 ______ 組(社)的 ______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入股到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______ 合作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摺合成股份後為 股。
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登記面積(畝)實際面積(畝)質量
等級地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西南北
1
2
3
4
5
合計: 畝(大寫: 畝)
(本表不夠填寫時可另附頁)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______ 年,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1.該土地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與登記面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不一致的,雙方約定轉包價款按:□實際面積計算;□登記面積計算。
2.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______ 種方式支付股公紅利:
①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______ (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______ 公斤(大寫: ______ )作為股權紅利。
②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______ 元(大寫: ______ )作為股權紅利。
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四、支付時間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______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價款,以後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______ 年遞增 ______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後 ______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轉包價款;以後每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支付,且每 ______ 年遞增 ______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價款。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甲方在入股前對該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以及在該土地上的青苗、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轉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資料: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複印件(含紅線圖);
②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附)着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交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着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轉包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______ %承擔違約金;超過 ______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______ %承擔違約金;超過 ______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______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______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______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5.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地類面積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南西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 。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轉讓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小地名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根據工地需要,進行工程建設,地下開採等生產經營。畝用作中轉場地利用,但不能進行開採和其它用途。
四界: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定金,支付的時間以甲方出具的收條為準。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為乙方支付甲方轉讓定金的當天,甲方收到轉讓定金後將轉讓給乙方的土地到現場指界並交付於乙方。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權屬糾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的同意。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方簽字並支付轉讓金後即為生效日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各執一份,發包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為一家人,現分為兩户,現將大户原承包集體的畝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自行承包經營,經雙方共同協商,對原承包土地的處置辦法,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分户後各户所承包集體的土地為:甲__________方畝,乙__________方畝,具體承包地塊見下表:_________________
原承包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分户後承包地分配情況_________________
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_____
塊(丘)數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東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達成後,原承包户與集體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終止,已經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由承辦單位收回並加蓋“作廢”公章。各户按本協議自行與集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並及時分別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3、本協議一式四份: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集體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辦單位各一份。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原承包户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集體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案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仲裁請求: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佔的屬於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________畝,並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________系被申請人________的女兒。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嫁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村,與________結婚,________年離婚後回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村委會________家。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與________結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協議離婚後回到孃家。
由於父親________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打工為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我與________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
期間,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請人________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
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範圍內。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户口從被申請人的户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户,仍然為農業户口。
因為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於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
出於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於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________年,申請人户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後,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________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
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佔了申請人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份額,並據此辦理了________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後,由於申請人一直在________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
於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________市________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於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
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________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佔了申請人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份額,並據此辦理了________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權益。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此致________________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_______________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_____________大隊____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___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當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