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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精選18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發佈於: / 人氣:3.04W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精選18篇)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2

為了確保我校秋季運動會如期、順利開展,保障運動會期間安全和事故的有效處理。經研究決定,制定運動會安全預案,以做到職責明確、遇事不亂。

一、準備工作

1、學校及班主任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班主任做好特質學生的登記工作,防止學生參加自己體質不允許的運動項目;在報名和運動會期間實施監督,杜絕超規定參加項目及冒名頂替行為。

3、體育組及裁判員應在賽前認真檢查比賽器械及場地,保證運動員比賽安全。

4、設置安全責任崗,在大會期間加強對操場、跑道等重要比賽場地的安全工作,責任到人。

5、校醫室應提前準備好急救藥品和器械。

6、各班要安排好學生負責有關運動項目的保護工作。

二、組織過程

1、學生入場後不許私自離開學校或進入比賽場地圍觀,學生有事應向班主任請假。

2、運動員在點名後方能進入比賽場地,認真進行準備活動,以防止運動傷害,比賽完畢立即退場,不得在場內逗留圍觀。

3、裁判員負責本場地的比賽安全、賽前指導運動員做好準備活動,向運動員講清比賽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以減少運動傷害,及時清理閒散圍觀人員(對拒不離開或與裁判員發生頂撞,上報政教處、安全辦),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能進行比賽。舉行投擲項目時,禁止任何老師同學圍觀,以確保安全。

4、門衞應加強在校內的巡視,嚴禁非本校人員私自進入校內觀看比賽或滋事,嚴禁學生無故離校。

5、校醫在開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有發生的運動傷害。

6、學生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己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裁判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7、各比賽場地、彎道由安全糾察負責,人員另定。

8、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班主任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三、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1、比賽場地內出現摔傷等突發事件,首先由校醫應進行救助、處置。處置有困難的,就近急送醫院,通知家長。

2、比賽場地之外出現突發事件,班主任要立即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處置有困難的,屬於醫療急救方面的突發事件,立即撥打120電話。

3、比賽中,如果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由班主任老師及時組織好學生,聽從大會組委會的統一指揮,按指定的路線有序撤離。

四、領導機構

校運會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3

突發事件是指不可預見,突然有可能發生的火災、洪澇災、工程事故、電擊、中毒等事故。

一、組織指揮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組 長:馮志剛

常務副組長:朱福龍

副 組 長:劉瑞華、樑 平

成 員:孫紅霞、

2、辦公地點:辦公室

3、電 話:

4、應急車輛: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序

1、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掌握應急救援知識、規程,對應急救援器材提前準備,做到質量合格、完好存放、地點合適,使用方法正確。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每年春季應進行一次。

3、發現突發事件,發現人要在第一時間向上報告,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

4、各級救援指揮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要立即根據事件性質、規模、啟動應急救援方案,在調動救援隊伍實施救援的同時向有關特警電話報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請求支援。

5、救援實施時,要做到指揮有序、措施得當、急而不亂。

6、突發事件救援完畢後,相關人員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4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彙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後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卧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繫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佈、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准後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範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範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範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範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佈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後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並針對突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徵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徵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覆函和意見採納情況説明、編制工作説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佈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後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佈。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颱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6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雲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並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並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台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鬨,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佈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衞科的電話號碼,並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並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餘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7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適應深圳市旅遊發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預防和處置各類旅遊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旅遊企業的合法權益和旅遊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行業整體防災抗災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促進旅遊業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深圳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深圳市公安局處置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深圳市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處置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而發生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緊急事件等。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旅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4旅遊突發事件及其類別

旅遊突發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損害到來深或本市外出遊客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本市旅遊業正常運行的緊急事件或狀態。

在本市,旅遊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暴雨、颱風、地震、森林火災等重大災害引起並可能嚴重危害遊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旅遊交通事故、火災及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引起並可能嚴重危害遊客安全的事件。

(3)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遊客健康與安全的事件。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羣體性的事件(較大規模投訴事件、重大旅遊活動危機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經濟事件等引起並可能嚴重危害國家、社會和遊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級

按照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可分為四級: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1)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旅遊者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旅遊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遊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資源開發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直接威脅遊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遊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關部門提示、警示、勸告不能進行、開展某項旅遊項目或者前往某個旅遊目的地等。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本條所稱的等級劃分可以隨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補充而補充。

1.6工作原則

1.6.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處置旅遊突發事件要以保障旅遊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為旅遊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和國家旅遊局、省旅遊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我市各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6.3屬地救護,就地處置。在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和專業部門的指導下,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相關應急協調和配合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時報告,信息暢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首接負責”原則,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報告接警信息,或邊協調救援邊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8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鎮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髮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徵。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並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羣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並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羣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並劃出警戒範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羣。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鬥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

(5)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採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並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閒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佔線時間以儘量獲得更多信息,並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採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説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後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並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後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羣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並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願並在確定風險係數後,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後須通知警方,並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並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並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後,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後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設備,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9

為加強對學生的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讓學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優越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遠大的理想,磨練頑強的意志,練就過硬的本領,成人成才,報效祖國,為社會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學校決定於4月1日組織全校學生開展“緬懷革命先烈、弘揚民族精神”清明祭掃烈士墓活動。為了保證活動的順利安全,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副組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組員:

二、安全小組

組長:

成員:五年級各班語數學任課老師及

具體分工:

校門口:學校前門衞;

十字路口:;

烈士墓入口:;

本次活動各班前面班主任帶隊,任課教師在隊伍的後面。

二、加強安全教育,防患於未燃。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尤其是班主任老師,出發前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紀律教育。

2、每班安排的跟班老師,要協助班主任老師管理學生,各老師一定要按照安排跟着隊伍前行。每段安排的負責人員,要在隊伍到達前進入指定位置,等隊伍全部離開後方可繼續前進。

3、各班主任要安排好祭掃活動結束後把學生帶回學校。

4、班主任要隨時清點班級學生人數,尤其是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後、自由活動結束後、活動結束前等時段。

5、班主任要強調學生在去掃墓途中遵守紀律,不推推打打、不隨意離開隊伍、不違反交通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在祭掃活動中要注意文明禮儀,教育學生不大聲喧譁、不隨便講話、不吃零食飲料等。

6、活動結束後要選擇平坦的地方,開展活動。並教育學生:

(1)不能到危險的地方玩耍;

(2)不能追逐打鬧;

(3)不能隨意離開隊伍,單獨活動,有事離開一定要徵得老師的同意;

(4)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一定要及時報告老師。

7、外出過程中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身體狀況,有病或身體不舒服的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予以妥善處理。

8、所有領導和教師在活動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三、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時立即啟動此預案。

1、事故發生後,現場教師應立即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

2、一般性事故,班主任老師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3、學校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應儘快向公安、醫療部門上報,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並通知學生家長。

4、公安、醫務人員進行搶救時,現場有關老師要協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縣**國小校少先大隊部

20xx年xx月xx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0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緻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發佈的內容、時間、方式等,並實施發佈。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發佈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後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諮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後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諮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遊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範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築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築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後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於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並核准後,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知道事件發生後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發佈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八、後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後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佈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物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1

一、應急處置機構和職責

成立邛崍市清欠辦春節期間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與

建設局建管科,聯繫電話:。

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瞭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並做好民工的説服安撫工作;

3、召開現場協調會,進一步瞭解相關情況,根據法律、法規和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初步解決意見;對現場不能圓滿解決的問題應在隨後一週內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三、工作要求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後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緻,做好説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緻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説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衝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一、組織管理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經理店長

副組長:安保組長

成員:收銀組長生鮮組長副食組長百貨組長家紡組長安保人員

領導小組對公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第二責任人,各成員為具體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擬訂突發事件防治方案,制定應急處置措施。

2、指揮處置突發事件。

3、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情況。

4、調查或協助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等。

二、日常預防

1、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經經理允許,不得將非超市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4、員工應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及經理。

5、員工應熟悉賣場和倉庫滅火裝置的位置,應熟悉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6、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説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

7、禁止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8、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服從統一調度。

9、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可疑人員,應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彙報。

三、應急準備

1、應急預案發布後,經理應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培訓、簽字備查並填寫培訓記錄,確保員工熟悉自身的應急職責和具備應急能力。

2、應急領導小組應確定所需的應急設施,並保證充足提供。要定期檢查、測試這些設施以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應急設施包括:警報設施、應急照明、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通訊設備、消防通道等。

3、應急領導小組應依據賣場佈局合理繪製緊急疏散路線。

4、應急領導小組應分別針對可能出現的各項突發事件組織一次演練,以檢驗和評估通信指揮、處理步驟、應急救援步驟、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救援設備、應急救援人員反應能力與職責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練結束應對應急演練的結果進行評審,特別是對緊急情況發生後應急計劃實施的效果進行評審,必要時修改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記錄與評審結果應予歸檔。

四、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經理,應急領導小組全部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指揮,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警應急預案

1、如出現火警,要迅速判斷火警的真假。

2、在場領導迅速組織人員滅火防止火勢蔓延;如果火勢較大無法撲滅,要迅速撥打“119”,告知火災的具體位置。

3、及時通知電工,做好電源的斷電和送電準備工作。

4、當班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顧客入內,防止壞人乘機打劫,並勸説附近的顧客迅速離場。

5、各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本部門內員工和顧客的疏散工作,會計、出納和收銀員要做好所有現金和帳目的轉移,對在收銀處等待結帳的顧客要勸説其離開。

6、賣場員工要注意賣場內的顧客,勸説其退場,並要引導顧客從安全通道離開,同時要細心檢查每一個角落,以防還有顧客在賣場內。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準備。

7、安保組要立即疏散賣場的顧客,積極參與現場滅火,客服要保證廣播的暢通。

8、門口安保人員要引導消防車進場。義務消防員要協助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並有義務協助消防查清火災原因。

9、疏散的員工要在門前廣場集合,以便清點。

(二)打架鬥毆應急預案

1、發現打架事件,保安人員要快速、及時制止,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並及時通知值班領導。

2、如無法迅速控制事態,應撥打“110”,通知公安機關處理並保護好現場。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3、對有內部人員參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上一級領導。安保人員及相關員工要保護好服務區財產及其他顧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要及時疏散顧客。

4、在員工中加強思想教育,做好善後工作,避免負面影響的進一步擴大。

(三)人員受傷的應急預案

1、超市有人受傷要及時通知在場的部門領導。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並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顧客受傷,要及時向顧客賠禮道歉,接受顧客的批評,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據人道主義做好各項工作。

3、如是超市員工受傷,部門要做好受傷人員休息期間的頂崗工作。在員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負面影響擴大。

(四)漏水、防汛應急預案

1、發現漏水,在場領導要迅速安排員工做好物資的轉移工作。

2、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斷水源。

3、汛期來臨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檢查工作,要加強值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資的準備。

(五)偷盜應急預案

發現偷盜者,員工應及時通知安保人員和部門主管,對情節較重或慣偷人員由安保人員將其扭送派出所。對夜間盜竊或者團伙盜竊要及時通知派出所或撥打“110”,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六)停電應急預案

1、發生突發性停電,要及時通知部門主管。通知電工,排除停電故障,檢查備用電源和應急照明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2、收銀員要保管好現金。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員要勸説想進入超市購物的顧客,向其説明情況。員工要注意來往人員,防止商品被盜,必要時進行清場。

3、後台負責停電前後電腦的運行,保證來電後收銀台的正常運轉。

4、各部門停電時要關掉有關設施的電源開關。

5、如晚上停電,必要時,要做好提前清場的準備工作。

6、電工要做好來電前的準備工作,使來電後的各項設施能夠正常運轉。

深基坑施工發生安全事故以後,項目部必須立即報告到公司安監部,安監部在瞭解事故準確位置、事故性質、死傷人數及其它有關情況後,立即報告公司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全過程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

2、指揮與控制:

①基坑開挖引起地面不均勻沉降,引起附近建築物的傾斜的指揮與控制當發現附近建築物傾斜達到警戒值1%時或沉降速度達到0.1mm/d時,採取的措施為:

a立即停止基坑開挖,加強基坑支護,措施為增加錨杆數量,將錨杆間距加密為500mm;情況較差時,先採用φ600鋼管臨時立柱進行支頂,間距為1.0m。

b地面加強措施為在基坑周邊5.0m範圍內採用注漿進行加固土體,地面注漿材料採用純水泥漿,注漿壓力0.5~1.0Mpa,土體加固深度為8.0m。

c邀請有關專家或加固研究所共同制訂建築物的糾偏方案並組織實施。

1.突降大雨或暴雨時,立即起動備用水泵抽水,並安排專人不間斷觀察基坑的穩定情況。

2.基坑坍塌事故的指揮控制

發生坍塌事故後,由項日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項目副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土建工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讓現場安全負責人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採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水、電工協助送外搶救工作門衞在大門口迎接米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緊急救援的一般原則:

以確保人員的安全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料的損失。緊急救援關鍵是速度,因為大多數坍塌死亡是窒息死亡,因此,救援時間就是生命。此外要培養施工人員正確的處險意識,凡發現險情要立刻使用事故報警系統進行通報,緊急救援響應者必須是緊急工作組成員,其他人員應該撤離至安全區域,並服從緊急工作組成員的指揮。

急救知識與技術

鑑於深基坑坍塌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主要是機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顱腦損傷所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衰竭,因此緊急工作組成員必須熟練掌握止血包紮、骨折固定、傷員搬運及心肺復甦等急救知識與技術等。

3、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衞小組應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6、公共關係

項目部辦公室為項目部各信息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辦公室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煤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地鐵總公司、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2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後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佈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衞、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説圍觀羣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彙報人姓名。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3

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於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於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並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繫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並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後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事故報告制度

4.1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警,並和公司負責人聯繫報案。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單位應按事故發生類別按道路運輸行業事故快報規定,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級各安全主管職能部門。

5 現場處置程序

5.1在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後,安全配送科按照相關規定立即請總經理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其它成員接通知後,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

5.2立即組織人員、應急車輛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在第一時間快速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5.3突發事件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發生事故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部門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4突發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故事現場的,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 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4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四川泰安生科技諮詢有限公司可為企業提供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服務,幫助企業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

適用範圍:

對環境風險種類較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突發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綜合環境應急預案。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品的企業事業單位,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預案內容: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等;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者現場指揮機構、環境應急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佈或者解除程序、預警相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佈、應急終止等程序和措施;

5、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衞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責任與獎懲等;

8、附則,包括名詞術語、預案解釋、修訂情況和實施日期等;

9、附件,包括相關單位和人員通訊錄、標準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圖、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5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辦公室設在護理部:

電話:

急救站設在急診科和醫院急救站:

急救電話:120

一部急診室電話:

二部急診室電話:

急救站電話:

主要職責

2、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醫療救護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審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醫療救護應急預案;

(2)負責應急救護方面的重大問題決策,包括人員、設備、藥品的調動等;

(3)負責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對需救治人員的現場處理及進一步治療措施的指導;

(4)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報告事件情況,並請求指導及幫助;

(5)負責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進行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

(6)負責指導、檢查各科室的急救演習,以確保搶救的及時、準確。

3、突發醫療救護領導小組人員分工如下:

(1)總指揮由院長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醫療救護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副總指揮由各位副院長擔任。協助總指揮按預案涉及部門的日常分工,負責急救的具體指揮和實施。

(3)領導小組成員的職責:

①護理部主任負責對全院護理人員的調動及搶救中護理疑難問題的解決。

②門診部護士長負責急診室的搶救工作,確保搶救室的設備、藥品、人員、車輛的齊備。確保接到報警後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二、工作規範:

(一)、重大意外傷害事故護理急救工作規定:

1、報告制度:凡遇到重大、複雜、批量、緊急搶救的突發事件,當班護士應及時向護士長、護理部報告;夜間及節假日向總值班報告。護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報告後,除積極組織人力實施救護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長報告,逐級上報衞生局。

2、對重大急救工作,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處理。

3、啟動護理急救小分隊和護理急救梯隊。

4、重大意外傷害急救程序

4.1.1院內急救程序

(1)傷病員來院後,首先由急診科護士做好應急處理。

(2)嚴格執行報告制度。

(3)急診科護士人力不足時,由護理部或總值班調集相關科室護士參加急救工作。

(4)由護理部或總值班負責組織、協調患者的急救、轉科等工作。

(5)門診患者、住院患者突發意外情況時,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應就地進行搶救,並迅速通知急診科醫護人員前往參加急救或將患者轉至急診科進一步急救,同時報告醫務處、護理部協助組織搶救。

4.1.2院外救援程序

(1)接到院外救援通知的單位(院辦、醫務處、護理部、行政總值班)立即組織協調。需要護士時,呼叫護理急救小組第一梯隊人員到急診科待命。

(2)嚴格執行報告制度。

(3)護理部根據上級指示組建第二救援小分隊。

(二)、停電和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通知停電後,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備好應急燈、手電、蠟燭等;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動力電器時,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電後,立即使用搶救患者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開啟應急燈或點燃蠟燭照明燈。

(3)與電工班聯繫,查詢停電原因,儘早排除故障,或開啟應急發電系統。

(4)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程序】

接到停電通知→備好應急燈→準備動力電器的應急方案

突然停電後→採取措施保證搶救儀器的運轉→開啟應急燈→與電工班聯繫→查詢停電原因→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防火、防盜。

(三)、使用呼吸機過程中突遇斷電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值班護士應熟知本病房、本班次使用呼吸機患者的病情。

(2)住院患者使用呼吸機過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電、跳閘等緊急情況時,醫護人員應採取補救措施,以保護患者使用呼吸機的安全。

(3)呼吸機本身帶有蓄電池,在平時應定期充電,使蓄電池始終處於飽和狀態,以保證在出現突發情況時能正常運行。護理人員應定期觀察呼吸機蓄電池充電情況、呼吸機能否正常工作以及患者生命體徵有無變化。

(4)呼吸機不能正常工作時,護士應立即停止應用呼吸機,迅速將簡易呼吸器與患者呼吸道相連,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調整患者呼吸;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應給予鼻導管吸氧;嚴密觀察患者的呼吸、面色、意識等情況。

(5)突然斷電時,護士應攜帶簡易呼吸器到患者牀前,同時通知值班醫生,觀察患者面色、呼吸、意識及呼吸機情況。

(6)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繫:總務科、醫務科、護理部、醫院總值班等,迅速採取各種措施,儘快恢復通電。

(7)停電期間,本病區醫生、護士不得離開患者,以便隨時處理緊急情況。

(8)護理人員應遵醫囑給予患者藥物治療。

(9)遵醫囑根據患者情況調整呼吸機參數。來電後,重新將呼吸機與患者呼吸道連接。

(10)護理人員將停電經過及患者生命體徵準確記錄於護理記錄單中。

【程序】

突然斷電→使用簡易呼吸器→通知值班醫生→調整患者呼吸→觀察病情變化→立即聯繫有關部門→儘快恢復通電→隨時處理緊急情況→遵醫囑給藥→來電後重新調整、應用呼吸機→準確記錄

(四)、失竊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維持好病房秩序,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

(2)加強巡視,做好安全工作,隨手帶門,經常檢查門窗。

(3)介紹住院須知時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及現金。

(4)一旦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5)通知保衞科或者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程序】

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做好安全工作→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及現金→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通知保衞科或者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五)、消防緊急疏散患者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庫房、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科室,消除隱患。

(2)住院患者不允許私用電器。

(3)當病區發生火災時,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後撤”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4)當班護士和主管醫生要立即組織好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並立即通知保衞科或總值班,緊急報警。

(5)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儘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

(6)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證人員安全撤離的條件下,應儘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

(8)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臨近人員。

(9)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於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

(10)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斷開燃火部位的電閘(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

(11)發現火情無法撲救,要立即撥打“119”報警,並告知準確方位。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隱患→緊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保衞科或總值班→極積極撲救→儘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火情無法撲救立即撥打“119”→告知準確方位

(六)、患者住院期間出現摔傷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檢查病房設施,不斷改進完善,杜絕不安全隱患。

(2)當患者突然摔倒時,護士立即到患者身邊,檢查患者撞傷情況:通知醫生判斷患者的神志、受傷部位,傷情程度,全身狀況等,並初步判斷摔傷原因或病因。

(3)對疑有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的患者,根據摔傷的部位和傷情采取相應的搬運患者方法,將患者抬至病牀;請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必要時遵醫囑行x光片檢查及其它治療。

(4)對於摔傷頭部,出現意識障礙等危及生命的情況時,應立即將患者輕抬至病牀,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徵的變化情況,通知醫生,迅速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5)受傷程度較輕者,可攙扶或用輪椅將患者送回病牀,囑其卧牀休息,安慰患者,並測量血壓、脈搏,根據病情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6)對於皮膚出現瘀斑者進行局部冷敷;皮膚擦傷滲血者用腆伏清洗傷口後,以無菌敷料包紮;出血較多或有傷口者先用無菌敷料壓迫止血,再由醫生酌情進行傷口清創縫合。創面較大,傷口較深者遵醫囑注射破傷風針。

(7)加強巡視,及時觀察採取措施後的效果,直到病情穩定。

(8)準確、及時書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

(9)向患者瞭解當時摔倒的情景,幫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導,提高患者的自我防範意識,儘可能避免再次摔傷。

【程序】

患者突然摔倒→立即通知醫生→檢查患者摔傷情況|→將患者抬至病牀→進行必要檢查→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對症處理→加強巡視→觀察效果→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做健康教育

(七)、住院患者發生墜牀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對於有意識不清並躁動不安的患者,應加牀檔,並有家屬陪伴。

(2)對於極度躁動的患者,可應用約束帶實施保護性約束,但要注意動作輕柔,經常檢查局部皮膚,避免對患者造成損傷。

(3)在牀上活動的患者,囑其活動時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讓護士幫助。

(4)對於有可能發生病情變化的患者,要認真做好,健康教育,告訴患者不做體位突然變化的動作,以免引起血壓快速變化,造成一過性腦供血不足,引起暈厥等症狀,易於發生危險。

(5)教會患者一旦出現不適症狀,最好先不要活動,陪護人員及時告訴醫護人員,給予必要的處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墜牀時,護士應立即到患者身邊,通知醫生檢查患者墜牀時的着力點,迅速查看全身狀況和局部受傷情況,初步判斷有無危及生命的症狀、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等情況。

(7)配合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根據傷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強巡視至病情穩定。巡視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發現病情變化,及時向醫生彙報。

(9)及時、準確記錄病情變化,認真做好交接班。

【程序】

做好安全防範→發生墜牀時→護士立即趕到→通知醫生→查看受傷情況→判斷病情→採取急救措施→加強巡視→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準確記錄→做好交接班。

(八)、手術室突發意外傷害事件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手術室平時應備有足量的手術器械和敷料,每日清點補充,以保證應急使用。

(2)備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發搶救的應用。

(3)各類搶救藥品,儀器固定房間放置性良好,嚴格交接,以備應急使用。

(4)全體醫護人員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熟悉搶救藥品的藥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5)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應急能力,如遇有意外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立即到達手術室進行搶救。

(6)按通知根據傷員的傷情,合理安排手術房間和人員,由護士長和科主任統一指揮。

(7)敷料護士準備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藥,並送至手術間。

(8)巡迴護士力求備好中刀、吸引器、輸液用品、中心吸氧裝量等,同時準備好一切搶救用品,保證手術順利進行。

(9)洗手護士密切配合手術醫師進行手術。

(10)根據情況隨時與護理部、急診科聯繫,做好一切記錄。

(11)同時安排1~2名工人負責專門取血,送標本等外出工作,保證病人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搶救。

(12)各班分工負責,忙而不亂,若遇有大量傷員要啟動第二梯隊應急。及時報告協調。

【程序】

平時做好準備→熟悉搶救技術→按傷情合理安排→儘快手術搶救→密切配合→做好記錄及時報告。

(九)、手術中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在手術過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電、跳閘等緊急情況時,醫務人員應採取補救措施,以保證手術的順利進行。

(2)如果是一個手術間停電,通知電工班立即檢查是否跳閘或保險絲有問題,針對相應問題進行解決。

(3)如果是全科停電,立即啟用各儀器的備用蓄電池暫維持功能,同時通知電工班、總務科等相關科室進性發電,若無蓄電池裝置的儀器,可行手工操作。

(4)停電期間,本手術間護士不得離開手術間,並密切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以便隨時處理緊急情況。

(5)將各用電儀器關閉,以免突然來電時損壞儀器。

(6)來電後,打開手術所用儀器,並重新調整參數。

(7)護理人員將停電經過、時間、原因及患者的特殊情況,準確的記錄於巡迴記錄單上,或書寫報告交有關科室。

(8)每位護士應熟悉電工班的電話及各手術間線路走行情況。

(9)儀器蓄電池應保持長期備用狀態,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以保持應急使用。

【程序】

查找原因→啟用蓄電池維持→觀察病情→關閉各儀器參數→來電後重新調整各參數→記錄停電過程及患者情況並上報→蓄電池充電備用。

(十)、供應室對發生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一)停電

【應急預案】

1.消毒員每日檢查電源開關及線路,高壓滅菌前仔細檢查,發現異常立即通知電工班。

2.高壓滅菌過程中突然停電時,當班人員立即報告護士長,及時聯繫電工班或總務科,來電後及時消毒滅菌,保證供應。

3.若臨牀急用物品,應手動打開高壓鍋取出物品,聯繫手術室幫助高壓滅菌。

【程序】

立即查找原因→通知電工班→急用物品→聯繫手術室協助高壓滅菌

(二)泛水

【應急預案】

1.各班人員每日檢查水、電、氣管道。

2.發生泛水情況應立即疏通排水系統。

3.當班人員或護士長立即通知維修班,及時維修。

【程序】

每日檢查→發生泛水立即疏通排水系統→通知維修

(三)消毒鍋遇到冷氣團

【應急預案】

1.消毒員每日檢查高壓滅菌器性能,保證正常運行。

2.若發生冷氣團情況立即停止高壓,仔細查找原因,通知器械維修人員,及時維修。

3.重新啟動程序,及時高壓滅菌。

【程序】

立即停止高壓滅菌→通知器械維修人員→重新高壓滅菌

(四)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

1.供應室按規定準備各種一次性醫療物品及高壓滅菌物品。

2.每日檢查,及時補全,以備急用。

3.若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保證供應,並及時通知本科無菌發放人員及消毒員到崗,將急救物品送到應用科室,若供應物品不足,立即高壓滅菌,1h內保證供應。

【程序】

備齊種滅菌物品(一次性物品)→及時送的急用科室。

(十一)、患者發生化療藥物外滲時應急預案及程序

1.立即停止化療藥物的注入,可保留針頭接注射器,回抽漏於皮下的藥物,然後拔除針頭。

2.發生化療藥物外滲後要及時通知主管醫生及護士長。

3.用0.4%普魯卡因(2%普魯卡因1ml+生理鹽水ml配製)局部封閉,既可以稀釋外滲的藥液和組織藥液的擴散,又可以起到止痛的作用。封閉液的量可根據需要配置。

4.外滲24小時內可用冰袋局部冷敷,冷敷期間應加強觀察,防止凍傷。冷敷可使血管收縮,減少藥液向周圍組織擴散。

5.避免患處局部受壓,外滲局部腫脹嚴重的可用50%硫酸鎂濕敷。

6.加強交班,密切觀察局部變化。

【程序】

發現化療藥物外滲,立即停止輸入,回抽漏於皮下的化療藥物→通知主管醫生及護士

→局部封閉治療→局部冷敷→根據情況進行進一步治療→做好交接班,密切觀察局部變化

(十二)、患者有自殺傾向時應急預案及程序

【應急預案】:

1.發現患者有自殺念頭時,應立即向上級彙報

2.通知主管醫師

3.做好必要的防範措施,包括收回鋭利的物品,鎖好門窗、防止意外

4.通知患者家屬,要求24小時陪護,家屬如果需要離開患者時,應通知值班的醫護人員

5.詳細交接班,同時多關心患者,準確掌握患者的心理狀態。

【程序】:

發現患者有自殺傾向時→向上級領導彙報,通知值班醫師→通知家屬,要求24小時陪護→做好必要的防範措施→每班重點交接班,掌握心理狀態

(十三)地震時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1、主要準備

(1)護理人員學習有關地震的知識,掌握自救、救護方法。

(2)護理人員熟悉本科室電源位置。

(3)病區的走道、安全通道,無雜物堆放,保持暢通狀態。

【應急預案】:

1、發生地震,值班護理人員應鎮定;

2、關閉電源、大聲呼叫。

3、儘快將患者疏散到廣場、空地。

4、不能撤離時,囑患者和在場人員尋找有支撐的地方蹲下或坐下。

5、告訴患者保護頭頸、眼睛、捂住口鼻。

6、維持病區秩序,儘量保護患者的生命安全。

【程序】

發生地震,值班人員應鎮定,關閉電源、大聲呼叫等→儘可能將患者疏散到廣場、空地→不能撤離時,囑患者和在場人員尋找有支撐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護頭頸、眼睛、捂住口鼻→維持病區秩序,儘量保護患者的生命安全。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6

1 目的

提高本公司處置治安突發事件和抗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治安突發事件發生及造成的損害,保障管理區域內業户生命財產安全。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在服務項目上對治安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處置

3.1.1查清其姓名和單位,如實記錄並逐級彙報或處理。

3.1.2一旦發生糾紛,應當保持冷靜,注意掌握策略,若遇到個別客户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由保安主管及管理處負責人協同與客户共同協商處理,必要時報請公司相關部門協助處理。若情節嚴重,或社會上的人員故意滋事擾亂,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2遇到犯罪分子盜竊、搶劫的處置

3.2.1巡邏保安發現有盜竊或搶劫行為時,要保持鎮靜,一邊喝止罪犯,一邊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保安或羣眾支援。同時通知大門值班保安控制人員外出,防止罪犯逃跑,並及時撥打“110”報警。

3.2.2若罪犯逃跑追不上時,儘量看清人數、衣着、面貌、身體特徵,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徵等,並及時報告保安主管和公安機關。

3.2.3保護作案現場,禁止無關人員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

3.2.4事主或在場羣眾如有受傷的要立即協助送醫院醫治搶救。

3.2.5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自身安全保護。

3.3遇到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管理區域的處置

3.3.1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理區域。

3.3.2在採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3.3.3若酒醉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及時撥打“110”報警交公安部門處理。

3.3.4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自身安全保護。

3.4發現可疑分子時的處置

3.4.1立即報告當班保安領班或保安隊長,並向其他崗位執勤的保安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向公安部門報告。

3.4.2對可疑分子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3.4.3若發現與通輯、協查的人員體貌特徵相似者,或者經盤詢漏洞百出者,及時撥打“110”報警交公安部門處理。

3.5 發現園區內有鬥毆的處置

3.5.1積極勸阻鬥毆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若有必要,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3.5.2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活動或偷竊財物。

3.5.3説服、勸阻圍觀羣眾離開,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正常治安秩序。

3.5.4協助公安人員現場處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現場證據,辨認肇事者、為首分子。

3.5.5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自身安全保護。

3.6客户失竊報案的處理

3.6.1做好報失筆錄,記錄失竊時間、地址、失竊物品及可疑情況。

3.6.2及時向管理處負責人彙報,如有必要建議客户向公安部門報案,同時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報告。

3.6.3有錄像監控條件的,保安主管應組織人員及時查看錄像、辨認疑點,並將失竊時間段的錄像資料備份。

3.6.4錄像備份資料可供公安部門查閲,若失主要求查閲,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意。

3.6.5做好後續的破案配合工作。

3.7治安事件後續處理

3.7.1按照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報告工作規程》進行後續處理。

3.7.2相關現場應拍照留存, 必要時申報保險理賠。

4 相關文件

4.1《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5 適用記錄

〖突發事件報告單〗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7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事件分級

1.4適用範圍

1.5工作原則

1.6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3.預防與預警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4.4分類處置

4.5響應終止

4.6後期處置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資金保障

5.4應急演練

5.5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範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範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佈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並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並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佈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准。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繫;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蒐集、分析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蒐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並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並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後,報請部長核准。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佈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範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並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彙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後,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並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範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採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佈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准。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准後,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後期處置

4.6.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羣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後,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後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後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優秀 篇18

為了確保徵費秩序的正常運轉,交費車輛能快速通過收費道口,為司乘人員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務,我站特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站上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站長牽頭,各班長、行政人員參與,要求小組成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落實行政人員值班負責制,行政人員配合當班班長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二、應急方案內容:

(1)、停電時應急措施

由站上電工對發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證油、氣、水的正常,確保停電時能在五分鐘之內發電。對用電設備每月不少於2次檢查,保證供電安全。

(2)、收費系統故障應急措施

由站上設備維護員與監控所進行協調,備足相關易損件,如鍵盤、打印機色帶、讀卡器等。確保由於設備故障引起的收費混亂。各班上崗前必須備足定額票、通行券、字釘、日戳等。作為收費系統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收費手段。

(3)、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由於車輛故障導致收費車輛拋錨在收費通道中時,各班班長應立即開啟備用車道,同時敦促故障車輛駕駛員儘快修復車輛。行政值班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疏導交通,保證車輛安全快速通過。

三、處罰措施

由於當班人員處置突發事件不力造成嚴重堵車(5輛車以上)或其它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追究當班行政值班人員和該班班長責任,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