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

欄目: 實施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1.56W

我縣現有在冊水庫187座,其中,中型水庫13座;小(一)型水庫20座;小(二)型水庫154座。全縣水庫控制流域總面積1123.12km2,總庫容3.08億m3,興利庫容1.7億m3,設計灌溉面積100萬畝。由於這些水庫絕大多數建於20世紀50—70年代,受當時經濟、社會及技術條件影響,普遍存在標準不夠、施工質量差等問題,加之長期運行、投入不足等因素,水庫建築設施老損嚴重,安全問題非常突出。為切實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XX〕69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優先安排險情較重水庫、防洪重點水庫和水庫管理體制較完善、鄉鎮對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積極性高且配合到位的原則,逐年解決病險水庫的安全隱患,不斷降低水庫病險率。到2011年汛期前,計劃完成44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其中,中型水庫3座,小(一)型水庫9座,小(二)型水庫32座。

二、實施計劃

(一)工程計劃。2011年汛期前,完成幸福壩、獨龍背、王南集、林莊4座小(一)型和二郎、藕河、海寶、橋塘、趙瓦、樑大堰、沈崗、樊祠、戚堰塘9座小(二)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2011年汛期前,完成魏老河、明城2座中型水庫,黃花山、西家壩、龍頭堰、東方紅、三十頭5座小(一)型水庫和藕背、鬥鎮、傅大壩、羅巷、錢崗、童堰、龍王塘、躍進壩、韓崗、觀美10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2011年汛期前,完成龍門寺中型水庫和石牛背、農衝壩、彭老堰、青年、黃家壩、陸家壩、李達背、黃老堰、陳崗大壩、李崗、張大堰、張大塘、陶圩壩13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任務。上述工程計劃將根據水庫運行管理及資金到位等情況,在具體實施時作適當調整。

(二)投資計劃。根據年度任務安排,經初步測算,3年需完成水庫除險加固總投資1.76億元,其中,省級以上1.29億元、市級配套0.235億元、縣級配套0.235億元。2011年汛期前,完成投資1858.28萬元,其中省級929.14萬元、市級配套464.57萬元、縣級配套464.57萬元;2011年汛期前,完成投資9060萬元,其中省級以上6881萬元、市級配套1089.5萬元、縣級配套1089.5萬元;2011年汛期前,完成投資6670萬元,其中省級以上5075萬元、市級配套797.5萬元、縣級配套797.5萬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成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具體負責全縣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領導和協調。

(二)落實工作責任。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事權一致,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以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落實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責任。縣水務局是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的法人,對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負總責。中小型水庫和小(一)型水庫的責任主體為縣水務局;小(二)型水庫的責任主體為所在地鄉鎮政府。水庫所在鄉鎮(區)要積極參與、配合工程建設,確保水庫除險加固建設按時完成任務。

(三)積極籌措資金。縣發改、水務、財政等部門要在積極爭取國家及省市對我縣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資金支持的基礎上,積極整合以工代賑、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江淮分水嶺綜合治理等各類項目資金,確保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紮實推進。按照省裏統一要求,測算地方配套資金數,分年度列入縣財政預算。

(四)強化工程建管。一是嚴格法人組建。縣水務局負責組建水庫除險加固項目法人,項目法人的組織機構和技術力量必須滿足工程建設需要。二是規範項目招投標。縣發改、水務、財政、監察、招投標中心等部門要加大招投標工作監督力度,嚴格招標程序,可採取邀標和議標等辦法,確保招標質量。三是嚴格工程監理。通過招標,確定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理職責,規範監理行為,嚴格按合同規定,認真抓好進度、質量和投資控制。監理工程師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旁站監理和平行檢測的有關規定,確保監理效果。四是嚴格工程合同。要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做好建設管理工作,參建各方要嚴格履行合同。五是強化工程質量。全面實行項目法人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質監部門監督的質量保證體系,認真執行竣工檢測的有關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工程質量。六是規範資金管理。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履行資金使用報批手續,嚴格實行專户存儲、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和挪用。

(五)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縣水務局要成立專門的辦事機構,充實力量,做好病險水庫的安全鑑定、安全評估及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的組織編制、審批和項目建設的組織指導、運行管理等工作;縣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爭取中央、省、市投資,做好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投資計劃下達等工作;縣財政局要做好地方配套資金的籌措和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縣新聞媒體要加大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宣傳和輿論監督;縣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的審計、檢查,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六)強化水庫管理。認真貫徹水利部《關於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確保小(一)型水庫做到“五有”,即有管理組織和專職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有管理設施,有管理運行規章制度,有必要的交通、通訊設施,有管理人員報酬和工程維修經費來源;小(二)型水庫做到“三有”,即有管理組織或專職管理人員(重點水庫不少於2人,一般水庫不少於1人),有管理運行規章制度,有管理人員報酬和工程維修經費來源。

為了進一步落實對小型水庫的管理,在實施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前,由縣水務部門與鄉鎮、村簽定小型水庫共建共管及收益分配的協議書。根據上級要求和外地做法,縣政府要求,各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結束後,小(一)型水庫原則上全部收歸縣水務局直接管理;小(二)型水庫收歸鄉鎮(區)直接管理。縣水務局和鄉鎮(區)要及時落實管護人員,做好水庫日常管理、水面經營和灌溉供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