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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發展現狀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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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業發展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改革開放以來,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使農村土地的經營權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曾極大地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但隨之也產生了一些矛盾與問題,近年來顯得尤為突出。隨着農村改革發展的快速推進,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以市場為導向,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鼓勵土地合理流轉,是整合農業生產要素、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有效途徑,是促進農業專業化、規模化經營的現實選擇,將有力推動我縣農業產業化發展和城鎮化建設進程。

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發展現狀調研報告

一、我縣土地流轉基本概況

我縣有農業人口31.87萬人,勞動力16.73萬個,耕地總資源58.45萬畝,二輪延包時,全縣農户共承包土地48.66萬畝。據不完全統計,截止XX月12月底,全縣登記流轉土地面積4180畝,涉及農户1452户。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呈現如下特點:

(一)流轉方式多樣化

從全縣土地流轉情況來看,轉包、轉讓、出租、入股等多種流轉方式並存。

一是轉包(含代耕滿一年的),大部分外出務工家庭採取了這種方式。即原承包户將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轉入户,轉包條件和利益關係雙方達成口頭協議,也不經過發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結算。具體數據暫時無法統計。這種流轉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轉入方的短期行為,對土地進行掠奪式經營。

二是租賃,採取這種流轉方式全縣共登記1983畝。如李家河鄉青龍嘴村、幹壩村,高羅鄉九間店村、埃山村470户農民將736畝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貢水白柚基地;曉關鄉茶葉加工大户龍維民等人在中村壩村租用土地,建立優質茶葉基地200畝。農户每年可從中獲得350-500元/畝的租金收入。採用這種流轉方式,讓轉出方收入比較穩定,但未考慮到價格因素給收益所帶來的影響。

三是入股,登記面積1919畝。如李家河鄉酉源蔬菜專業合作社吸收青龍嘴村100户農户400多畝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僅種植大頭菜一項,農户每畝可獲得800元純利。這種流轉方式,將農民與企業(合作社)聯成利益共同體,農民受益較大,但其收益受企業(合作社)的經營狀況影響較大,農民對此持觀望態度。

四是轉讓,登記面積274畝。如萬寨鄉移民通過轉讓從當地農户手中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從而擁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當地農户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時,已經有比較穩定的非農收入,通過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又得到了經濟補償用於擴大二三產業。通過轉讓,解決部分土地二輪延包後移民搬遷無土地耕種的問題,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經營模式多元化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面積總體雖然較小,但藴育出了適合本地實際情況,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一些農業規模經營模式:

一是專業合作社經營模式。全縣共有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社 54個 ,其中種植業專業合作社49個。如李家河鄉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專業合作社,流轉500多畝土地用於規模經營。

二是農業公司化經營模式。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圍繞建立農產品原料基地,採取公司+基地+農户的形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轉土地736畝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有限公司流轉270畝發展苗圃基地。

三是專業大户經營模式。全縣種植面積在50畝以上的經營大户50多户,流轉面積達4000多畝(流轉面積末完全登記)。如李家河鄉燕子溪村農民朱道,流轉土地80畝,用於種植柑桔。

(三)發展效果明顯化

近年來,隨着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農村土地流轉規模不斷擴大,幾十、幾百畝集中成片流轉呈上升趨勢。農村土地合理流轉,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產出率。

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業主把土地主要用於發展果園、蔬菜、藥材和農產品深加工原材料生產基地,對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起到了示範作用。如李家河鄉二虎寨村村民譚紹榮,XX租賃土地340畝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凍災害後仍然採摘白柚兩萬多個,進入豐產期後,年均可採摘白柚20萬個,收入可達30多萬元;種植大户黃禹福,在椿木營鄉租賃土地120畝種植蔬菜,除去租地費用人工工資等成本,每畝獲純利1500元,帶動周邊農户200多户,發展蔬菜2800多畝。目前,在大户示範、基地帶動下,全縣已發展煙葉 72990 畝,茶葉 78390畝、水果 95130 畝,藥材 53280 畝,農業產業化已初顯規模。

二、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思想觀念亟待轉變。一方面,部分幹部存在怕麻煩的思想,不願意引導農民進行土地合理流轉,對土地合理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到位。另一方面,許多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者之間的關係模糊不清,對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瞭解不多,擔心因流轉而失去承包權和收益,寧可粗放經營,也不願輕易流轉。

2.流轉機制不完善,流轉信息不暢通。缺乏中介服務組織和土地流轉平台,土地流轉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時有效溝通,轉出方找不到轉入方,種植大户和產業業主難以集中成片流轉。

3.盲目注重當前利益,隨意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有的借土地流轉之名隨意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基本農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有的流轉耕地未能落實相應的復耕措施,掠奪式經營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應的資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轉需求動力不足。農業生產投資量大,農作物生產週期長,見效慢,當前農業規模經營缺乏相應的資金、政策配套,難以調動生產大户進行規模經營的積極性,阻礙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步伐。

5. 轉移勞動力就業不穩定,影響了農村土地流轉進程。目前,土地對農民兼有生產和社會保障雙重功能,當農民非農就業能力低時,種地仍然是農民謀生的首選之計。即使進行流轉,期限也比較短,導致有的轉入方採取短期經營行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難以形成適度規模化經營和產業化經營。

三、鼓勵土地合理流轉,發展我縣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建議

(一)搞好宣傳發動,統一思想認識

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煙、茶、畜、果、藥、菜”六大產業的發展,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加強對土地流轉的正確引導,破除基層幹部“怕找麻煩”的顧慮;加強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引導羣眾轉變“自給自足”的生產理念,樹立“規模經營、共同發展”的思想;加強土地流轉典型事例的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建立服務體系,規範流轉行為

推進土地流轉,發展土地適度規模,應建立“政府搭建平台,業主選準項目,中介搞好服務,農民共同發展”的土地流轉體系。

1.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堅持以產業為依託,以業主為主體,發展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搭建土地流轉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轉政策諮詢、信息發佈、供求登記、土地評估等服務工作,為土地流轉提供全程服務。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體系。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在資金、技術、税收等方面給予優惠。一方面,引進有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種植大户、社會資本到我縣投資經營,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術、有管理經營能力的種植能手承包經營。如對連片成塊進行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農用地,建議將其優先列入土地整理、基本農田建設等項目中去,對經營業主按其經營規模的大小給予一定的獎勵扶持等,提高其規模經營的積極性,從而推行土地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

3.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首先要規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確保流轉雙方利益得到有效保護,不形成遺留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在現有流轉合同的基礎上,建議將土地流轉費用以實物為參照物進行折價,可以避免因物價上漲或下跌而導致流轉雙方利益受損的現象出現;明確土地流轉後到期還地於民時,歸還的方式、面積等,解決土地流轉整理後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亂而無法復原的問題。其次加強土地流轉後用途的監管。相關部門要做好協調配合,對流轉後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的,要堅決予以打擊,保護耕地資源。三是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檔案,努力做好檔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實。

4.建立健全調解仲裁體系。流轉主體、方式、期限的多樣性,決定了土地流轉矛盾糾紛範圍具有廣泛性、糾紛主體具有多樣性、糾紛的性質具有多元性、糾紛的原因具有複雜性的特點,要求必須有一支業務素質較高的仲裁人員,構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糾紛仲裁機制,以期為化解全縣農地流轉糾紛提供新的路徑。

5.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土地,農民就缺失安全感,而要讓農民解除後顧之憂的基礎就是社會保障。對自願進城的要在就業方面提供扶持,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對遷居城鎮,並放棄了承包地、宅基地的農民,低收入家庭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應消除城鄉差別,讓農民進城後能夠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醫療、住房、養老,至少能保證農民進城的基本生活。

(三)發展合作組織,促進規模經營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一是催生新型市場主體,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發展規模經營。二是農民可以通過土地入股參與分紅得到收益,並讓轉出土地的農民成為新生產業主體的農業工人,獲得土地收益與工資雙重收入。三是可解決其外出務工時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社會問題。

(四)推進城鎮建設,促進勞力轉移

不斷提高城鎮化水平,使已轉移勞力擁有穩定的非農收入來源,從而實現農村土地合理流轉,推進全縣農業生產的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通過“陽光工程”等項目對農村勞動力進行轉移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增強農村勞動力就業層次,加速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帶動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人走在先,流轉在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