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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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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1

11月4日,*市武汉路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赶到后却发现通道早已被违章搭建的房屋堵塞,只留下一条小巷,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火场,消防官兵只好架设200余米的水带,进行“远程”灭火。所幸,经过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大火在半个小时后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通道堵塞的隐患也随之凸显。记者调查发现,在**市今年元至十月发生的722起火灾中,住宅火灾共318起,占了总数的近一半。位于房屋密集区的住宅火灾更是占了这318起一大半,消防通道被堵导致消防车进不去的问题突出。水火无情,人常说防患于未然,连日在居民小区的观察中感觉居民小区中重重设障存在消防隐患。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

事件回放:乱搭乱建“卡”住消防车火魔施神威 房东急得哭

11月4日上午,武汉路123栋四单元59号民房突发火灾,消防车赶到后却无法进入火场,消防官兵只好架设水道,进行“远程”灭火。

记者在火灾现场看到,由于一些小吃摊和乱搭乱建的建筑占道,使原本不宽敞的路口变得更加狭窄。“两年前,三单元7楼也发生过火灾,消防车也是被‘卡’在这里无法靠近失火地。”居民柯先生告诉记者,他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还居民一条安全通道。

记者调查: 近年来,我市城区发展较快,很多高楼建筑拔地而起,各种类型的商场超市纷纷开张,但因为有些人的一己私利,或者图方便,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将一些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放,造成了很大的隐患。环顾我们身边的一些房屋,很多居民为了节省存车费而往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的行为比比皆是,大多数居民碍于邻里关系只能是私下埋怨几句,并没有想到这会影响到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情况在老式居民楼里比较常见,而在居民楼火灾中,老式居民楼发生的火灾又占了多数。由于居住空间狭小,不少老式居民楼内的居民在过道上、楼梯口堆放了大量的旧木橱、废纸箱甚至竹床等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助长火势蔓延,影响人们逃生。此外,老式居民楼因为房租较低,吸引了大量外来打工人员入住,居住者防火意识差,也是老式居民楼的一大火灾隐患。

消防器材难见到

根据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设立公共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因此,社区除了要加强居民防火意识,还要保证器材到位。但发现一些社区还达不到要求。10日早上,在武汉路一社区看到,这些老式居民楼里根本没有消防栓、灭火器和救生绳、消防斧等消防器材。一周姓大爷住在这里,他说:“楼道里从来没有放置过灭火器,社区里可能有,但不知道放在哪里。不过,即使有灭火器,我们退休的老人哪会用?”同样的情景,在海观山社区、中窑湾社区、胜阳港社区等地方都看到,一般年代比较久的老居民楼里情况比较突出。

当询问是否会在家配置家用灭火器时,大多数市民表示,没有必要购买,而且也不清楚哪里有卖的。

居民楼道堵得慌

楼梯口一米左右,楼道处可供行走的空间并不畅通,最窄的地方刚够转身,废弃的木板、破纸箱、铁架等物品应有尽有,堆积在楼梯拐角处,早已布满蜘蛛网和灰尘。这样的景观是近日在中窑社区一栋6层楼的居民楼中看到的情景。几乎每层楼道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杂物,而在向居民打听时,住该楼许多退休老人对此似乎毫不在意,“这些东西扔了不合适,卖了又没人收,值不了几个钱,家里没地方放,就放在过道里,谁要谁拾去!” 据了解,楼道内的废弃物多为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且数量多、存放时间久,经过风化后,干燥的可燃物在和助燃物充分接触的情况下,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楼房顶楼住户擅自在楼梯处装了一道铁门,如果发生火灾,楼梯下面堵死的话,我们就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鸟一样,根本无路可逃。”家住沈下路的刘女士向反映。

据刘女士称,9楼姓王与姓董的两家住户住在顶层,因为担心小偷会直接从楼顶平台上翻进家中偷窃,于是在8楼通往9楼的楼道处安了一道铁门,两家人都自配一把铁门钥匙,外人甭想上去,省了后顾之忧。可刘女士一直都很担心这个问题,她说:“那两家人现在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在家,铁门紧锁。我害怕要是出现意外,楼梯被切断下不去,楼顶没钥匙上不去,那可怎么办?”

顶楼私自安铁将军把守的还是少数,在此次观察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居民小区都有安装防护栏,许多2、3楼住户为了安全起见,将自己家阳台和窗户都装上了防护栏,这在安全上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防火却是一个非常大的隐患。据消防部门介绍,由于对防护栏的问题没有具体的法规来进行规定,从管理上基本就是处在放任的状态。但是发生火灾时,防护栏会阻隔消防队员进入致使屋内人员无法逃生。因为阳台和窗口是非常重要的灭火通道和逃生口。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基本从阳台或是窗口进入室内。防护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贼,但设计安装时还是要注意给自家留条“道

从我国《消防法》中找到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然而,旧楼道内乱堆放杂物的现象由来已久,特别是部分住宅小区的居民为图省事,习惯把自家久置不用的或废弃的物品堆放在附近的楼道内,不仅有碍观瞻,影响居民的生活,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居民楼内危机四伏

近日,住在钟楼社区的居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所居住的巷道从去年开始做了一排门面房,且越来越往过道发展,使得本来就不宽的路面变得更加狭窄,他们所居住的居民楼内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都无法进入,后果将不堪设想。该巷处于闹市中心,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由于该地段地理位置好,很多商家以及流动摊贩纷纷在此经营,现在的巷道内通道阻塞,脏、乱、差情况特别严重。尤其是狭窄的通道存在着很大的消防隐患。记者在该巷看到,并不宽的巷子两旁全部都是个体经营户,大多数以餐饮经营为主,巷子里最宽的地方最多也只能有5人并排通过,而在狭窄的地方,三人同时并排通过都很困难。在巷口的高压线下,还有一户商家正在经营。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说消防车,就连普通的小车都无法进入。

市民防火意识弱

外部的公共设施存在问题,那市民自身的防火意识如何呢?消防部门在市内做了个简单的抽样调查,看市民对火灾遇险的常识了解多少,结果却并不太理想。

询问了100名不同年龄的市民,问了简单的几个问题。如遇到火灾时你第一步应该做什么?家里刚刚着火,你准备怎样扑火?你会从消防通道走还是电梯逃走?……

大多数被访市民知道首先要拨打电话119,一位姓刘的先生却愣了一下说:“打120吧!”不禁让哗然。有28位市民表示会打电话呼救然后等消防人员到来,有70位市民对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有初步了解。广场路国小6年级的一位学生说:“学校上过课。打电话119,用湿毛巾捂着嘴,烟太大要蹲着出去,不能坐电梯。”只有一位住亚光新村在读研究生的夏先生表示,对于火灾常识比较清楚,还拟定了一套逃生计划。

经营摊点险象生

家住王家湾的张小姐每天晚上回家都要经过一片烟雾缭绕的烧烤摊,这里长期形成一条占道经营的夜市。每到晚上6点左右,路边的违章搭建的烧烤摊开始生炭营业,烧烤的炭炉随意摆放路中央,烟雾弥漫。詹小姐说:“露天的烧烤摊又没有安全措施,占道经营影响了消防通道,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发生火灾的话,消防车都难以开进来。”

在观察了路边的一些经营店面时发现,不少店面都缺失防火意识。在沿湖路,一家煤气灌送点旁边邻着一家电焊加工点,明火暗气不由让人心忧。

“城中城”的危险

“城中城”是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由于年代和规划原因,一些“贴面楼”、“握手楼”成为消防死角,道路的狭窄成为消防部门救火时的致命伤。在我市永安里农贸市场以及中心集贸市场周围的一些居民区里,记者看到一幢又一幢的楼房“贴面”而建,大多数小巷子弯弯曲曲,非常逼仄,间距不过两三米。在这两三米的过道中,不少居民还人为“设障”,堆放了很多煤炭、木头,不要说体积庞大的消防车,就是两个人并排通过还要侧身。走一圈下来,还能发现一些居民在楼房下私自搭建不少的简易房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城中城”一旦发生火灾,经常是周边几十米内都不见消火栓,消防官兵不得不到更远的主干道上找水源,然后利用多部消防车接力供水。“城中城”的“握手楼”和“贴面楼”之间那么小的楼间距,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根本无法近距离救火,往往只能采用铺水带的方法,这样既延误了最佳救火时间,又会降低水压水力,非常影响救火速度。

小商品批发市场周围不容乐观

拥挤的人流、随处摆放的三轮车、自行车、占道摊位,在我市很多批发市场前经常看到,而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足、相关人员缺乏消防意识,也成为这里的通病。在上窑,记者看到在这里做生意的商贩已经将道路两旁占领,加之来买东西的人因很难找到车位,都将车随意停在就近的路边,交通情况非常混乱。

由于小商品批发市场、服装市场等商场内寸土寸金,市场的摊位一个个都“手拉手”、“肩并肩”,紧紧地挨在一起。一些摊位之间只用一张木板隔了一下,很多天棚和隔离板都是一些普通的木板甚至纸板,没有任何防火功能。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必将借着摊位之间的这些“亲密连接点”迅速蔓延,极易出现“火烧连营”的情况。在发生火灾时,堵塞的安全通道又使人们失去了重要的逃生机会。

据了解,近年来,在历次火灾事故中,因消防车道不畅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占道经营或消防车道不畅通、安全出口锁闭而影响了救援及人员的疏散,很多营业性场所供人紧急逃生的疏散通道上长期堆放了各种杂物,有时竟成为了“死亡之道”。据估算,如果消防车道顺畅的话,发生火灾的直接财产损失至少可以减少20%。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走访,记者看到了一幅幅隐藏火灾隐患的画面,心情也如

同这些被堵的消防通道一样不畅快。也许我们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火灾,但一辈子的心血甚至我们自己,可能在这一瞬间会化为乌有。

据消防监督部门负责人介绍,很多市民对消防知识存在一定误区,认为只要是供他们逃生的消防通道畅通就太平无事了。事实上,消防通道指的是消防车道以及人员疏散通道两方面,如果只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而忽略消防车道,也会有很大隐患,不仅会影响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还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这两方面都很重要。还有一些居民认为只要留够2、3米的消防车道,能供车辆通过就行了,但是因为消防车不同于其他的车辆,体积要比普通车辆大很多,如果消防车道过窄,是无法通过的。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因为现有很多高层建筑,而且有很多都是商住共用,所以在消防上更应该加强。

为此,**市消防部门介绍了一些基本的火灾遇险知识。第一,发生火灾速打火警电话 119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的姓名及报警使用的电话号码,然后,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第二,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第三,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第四,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挡和重物上,顺势滑下。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2

城市的扩张和旧城的改造,加上居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档家具、办公用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地增长,而所谓的高档家具、办公用品大多数出自城郊接合部的一些个体家私加工企业。这些所谓的“工厂”,其实就是简单的手工作坊。以江东区为例,经调查,仅江东区福明街道处在城市边缘的家私制造业就有20多家。它一方面繁荣了当地的经济,接纳了农村的大量富裕劳动力,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小编整理了相关调查报告。

一、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

很多家私加工行业的厂区布局随意性较大,绝大多数厂房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车间与车间未设防火分区。更有甚者是整个加工厂房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根本无防火分隔设施。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厂房、设备越来越多,而厂址又受到条件的限制,导致原有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被占用,大片厂房、仓库甚至生活区连成一片,相互之间无任何防火分隔设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

(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低,生产条件简陋

较多的家用私制造业租赁一些乡村破产或亏损企业的车间、仓库或村民的院落、空地,建厂前均未申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就擅自投入了生产,有的甚至无任何生产手续。一般的厂房大都采用砖木结构。有的为节约资金,就地取材,木梁、柱、木板加石棉瓦(白铁皮)屋顶的简易建筑作为车间、厂房使用。有的屋顶甚至是油毛毡。其生产、办公、食住环境均因陋就简,极易形成“三合一”企业的格局。

车间内大多采用无保护的明线敷设方式,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有的直接敷设在地面任由工人踩踏,有的配电线路、设备长期被木屑、刨花淹埋,一些线路长期处于老化和超负荷状态运行,在电器设备方面大量使用的非防护设备,而家私行业产生的木屑、刨花、粉尘又多,极易诱发火灾的发生。

(三)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消防水源缺乏

经营者在选址时,从未在家私加工行业的特性出发,选择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方,只是考虑到场地的使用率和经济的承受力。有的家私加工场地虽配备了灭火器材,但所配的灭火器材类型与保护场所不符;有的家私加工行业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是淘汰产品便是干粉过期或是保养不善,锈蚀不堪。有的甚至根本没有配备。消防水源更是缺乏,因加工场地地处城郊接合部,市政消防水源还未到达,有的虽到达了,可水压等处于城市的边缘,满足不了要求。大多数家私加工行业的四周缺少天然水源,约97%以上的家私加工行业无消防用水,或用水量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给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四)消防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家私加工行业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十分严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放弃安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实际上将消防工作置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流式形式,或应付了事。心存侥幸思想,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的行为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对火灾隐患听之任之,舍不得投资整改。加上从业人员大都是周围农村的富裕劳动力或外地来甬的打工人员,消防素质低下,在从业前未经消防培训教育,不懂防火常识,在工作或休息时四处流动吸烟,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为地制造了安全隐患。

(五)消防警力有限,部分当地领导“过分”关心

按目前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现有警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上一定规模的家私加工行业进行监督已勉为其难,而城郊接合部的家私加工单位都达不到一定的规模。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应付了事。就是在平常政府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认为很多问题是老问题,整改难度大,即使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也一时不能解决,反而给自身招来麻烦。而《**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众多的原因,大量的“中”“小”型单位在消防监督上,实际仍处于失控状态。同时少数地方领导对消防执法影响较大。本着保护当地经济出发,对存在隐患、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出面讲情疏通,要求予以“关照”,致使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同时使消防监督陷入被动。

二、家私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组织,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把对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确保家私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家私加工行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单位防火安全领导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要针对家私加工行业的特点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建筑防火审核,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

在政府提出统一规划建立家私加工行业园区的同时,应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消防部门要主动的出谋划策,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关。重点审核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等,从源头上阻止新的火灾隐患的存在。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对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帮助整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①改变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②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③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实体防火墙,若需开门窗,应设成防火门窗。

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的破旧建筑物。

⑤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三)规范家私行业的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

要督促家私加工行业规范加工场地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线路敷设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等,安装保护罩,防止粉尘进入电气设备引起短路而发生火灾。单位应设专职电工,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用电安全。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修建可靠的消防水源,并设立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对单位较小或确有困难单独设立的,可以按照“共同出资、互助互利”的原则,共同设置消防水池,不断增加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对厂房内的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应严格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依法治火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针对家私加工行业的特点,抓好家私加工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宣传教育,使其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家私加业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应变及自我防范能力。

(五)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消防部门要确实履行职责,要以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导,依法监督。不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专项治理活动,凡发现有“三合一”企业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决不允许“三合一”企业的存在。对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安全系数。确保绝对安全。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法取缔并对业主严厉处罚,决不能手软。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作用。公安消防部门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使监督人员在政治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单位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消防服务。使家私加工行业走上企业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以上就是关于家私加工行业消防现状的调查报告。大体来说,该行业存在许多安全漏洞,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及时采取措施未雨绸缪,避免甚至杜绝各种消防事故。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3

十几年来,从全国火灾的发展来看,发生在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的就占百分之七十左右,甚至有些地区还要高。这类火灾之所以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忽视了乡镇农村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现状,而仍然沿袭旧有的管理模式去管理。很显然,这是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乡镇农村企业经济发展需要的。也充分暴露了乡镇、农村消防监督管理环节的薄弱。如何避免乡镇农村消防监督失控漏管现象发生,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措施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分局、警署)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给社会带来生机,给乡镇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外资、合资乡镇企业、街道自办企业、私营企业等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各类形式的建筑亦随之多了起来,给消防监督保卫工作带来了困难。原来的乡镇农村防火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需求,必须加以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以适应乡镇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市**区辖区面积已达一千三百七十多平方公里,可是目前全市区的公安消防机构专职消防监督员仅有十余名左右,每个外县大队也不过二到三名专职消防监督人员,这样,每一位消防监督员平均要负责一百三十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由于管辖范围大、单位多、面积广、战线长,致使消防部门对一些地方、一些企业的防火监督工作鞭长莫及,防范不力。因而,失管、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十分严重。

在20__年省公安厅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虽已实行了派出所三级管理的防火监督工作模式,这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无异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三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基层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随着社会面各种关系的复杂化和流动人口的剧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在逐年上升,公安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日常事务繁多,而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警力不足,目前,大多数派出所虽已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但为了应付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消防工作就只能搁在一边。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督促整改,严重影响了防火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消防业务水平低,难以适应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具备相当水平的消防专业知识,就很难开展。目前,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民警的消防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大多比较低。尽管有些民警是经过短期培训,但仍然因其"半路出家",对防火业务似懂非懂,甚至有的民警连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都不懂,就更谈不上了解其性能和原理了。由于业务不熟,势必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偏差,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派出所消防执法的整体水平不高。大多数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由于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内容不熟悉,不懂得怎样办案,存在着职责不清、把关不严、办案质量不高、执法随意性大等问题。有的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没有按照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填写,马马虎虎,草率从事,一旦引起行政诉讼,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是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派出所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对正常的执法活动瞻前顾后,畏缩不前,怕执法引起诉讼,怕吃"官司",怕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威信。《消防法》已颁布10年了,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早已下发,有关单位也组织了学习和培训,个别派出所虽然落实了分工,但具体的'工作内容尚未落实。有的仍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工作缺乏主动性。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当前派出所防火枪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更有效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笔者认为,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逐级考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派出所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真正把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表彰,确保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公安机关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派出所消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消防员,分清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做消防工作民警的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能。派出所的消防监督面向社会的最基层,公安派出所除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外,还应该负责对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和检查。由于种种原因,基层特别是广大乡镇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底子薄、基础差,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农村消防工作列人议事日程。再加上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因此,消防工作在乡镇农村的全面展开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基层派出所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既当好防火

监督员,又当好消防宣传员。要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三级消防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群众消防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加强业务培训,全面增强素质

随着《消防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消防监督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对防火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对消防监督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民警的业务素质,对促进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针对绝大部分做消防工作的民警对消防业务生疏,对消防法规不熟悉等情况,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培训的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抓好业务培训,并进行认真的考核,严格把关,对合格者发给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建章立制,实行目标管理

为了将消防监督工作纳人派出所目标管理,要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火灾统计与调查及消防执法等方面制订出《派出所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将消防工作纳人派出所基础工作之中,进行综合考评与奖惩。各派出所要将本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管理单位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指导辖区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召开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及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会议,广泛开展消防宜传。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一般单位要每年进行抽查一次。消防行政处罚、专项治理、信访处理、季节性防火检查等都应建立系统的档案。民警要熟知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对辖区内这些场所要建立防火档案,加强监督检查。

(五)积极指导,热情服务

公安消防机构要把指导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当作份内事来抓,各级消防机构要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对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对派出所在消防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帮助和解决,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典型,加强经常性的业务交流,使基层派出所的防火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趋完善。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才能达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目的,才能使全社会有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4

五点一线重大发展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抓住沿海开发河(辽河)海(渤海)联动的战略机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港口经济,积极优化投资环境,高度重视()沿海产业基地建设,起到了筑巢引凤的发展效果。做好()沿海产业基地的消防工作,既是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要求,也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

**市位于渤海辽东湾东北岸,是全国重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东北第二大港口,也是东北内陆最近的出海口。依托国家级主枢纽港港的优越条件、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腹地良好的产业基础,成为承接全球产业转移、呼应国家沿海发展战略、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发展沿海强省的前沿阵地,是乃至东北地区最具战略价值的区域之一。经过开发,()沿海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沿海产业基地的开发,是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加上招商引资的不确定性和渐进性,少数主管单位急于上项目、早投产,于是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在()沿海产业基地开发建设中,有的单位和集体没有制定科学的消防建设规划,又没有对()沿海产业基地的产业项目准确定位,导致自家消防规划不尽合理;

二是个别单位消防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规划建设不同步。许多个私企业在规划建造厂房、库房和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出现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火灾隐患。有的建设未将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整体规划,消火栓总数不足;有的虽然接通了水源,但管网的直径小,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还有的企业已经投产,但整个厂区内无任何消防设施,有的虽配有灭火器材,但数量少,工作人员也不会使用;

三是有的经营业主消防法律意识淡薄,违章生产、违规操作现象屡禁不止。一些个私企业经营业主对消防安全缺乏认识,摆不正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贪图眼前小利,忽视安全成本投入,对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相当部分园区职工对防火知识一无所知,存在严重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的单位出现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严重违章现象。多数个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人抓、无人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安全工作处于游离状态。

二、对策及措施

面对经济发展布局的重大调整和即将到来的高速发展期,市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从()沿海基地消防安全现状出发,积极转变观念,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跟上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步伐,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的大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快()沿海基地消防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树立消防安全工作也出生产力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和保障。各级消防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港口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坚持高起点规划,编制出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的沿海地区消防专业规划,使()沿海基地功能布局、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有章可循。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的基本原则,开展一次消防隐患陈帐老帐的清理工作,对消防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欠帐。对新建园区坚持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确保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坚决防止新生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面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整改力度,不断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要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切实抓好企业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培训制度。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试,领证上岗原则。要督促企业经营者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要针对消防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沿海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公安部第61号令的有效落实,确保整个()沿海基地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以发展派出所联防消防队为契机,逐步建立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消防发展机制。随着()沿海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原有的消防体制和消防力量、车辆装备已远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要求,因此要按照《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和《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标准》,进一步加强消防队建设,在加大装备和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发展派出所联防消防队,逐步配备必要的扑救化工、高层火灾的特种车辆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切实提高处置各种恶性化学灾害事故和高层火灾事故的能力。同时,积极筹建多种形式专职消防队,努力解决专业消防队员人数不足的矛盾,以不断提高()沿海基地火灾的扑救能力。

四是认真研制海上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建立海上灾害处置联动机制。针对沿海港口船舶聚集、船民防范意识差、火灾隐患多以及扑救难度大的特点,沿海地区应尽快研究制定由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海上灾害事故处置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预案,及时添购消防艇等水上灭火救援装备,进一步完善通讯导航设施,为船舶提供更为可靠的气象、导航、海上救助、灭火、抗灾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船舶特别是渔船在捕捞期间的安全,促进港口经济快速发展。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5

一、当前沿海产业基地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xx市位于渤海辽东湾东北岸,是全国重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东北第二大港口,也是东北内陆最近的出海口。依托国家级主枢纽港港的优越条件、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腹地良好的产业基础,成为承接全球产业转移、呼应国家沿海发展战略、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发展沿海强省的前沿阵地,是乃至东北地区最具战略价值的区域之一。经过开发,沿海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给消防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沿海产业基地的开发,是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加上招商引资的不确定性和渐进性,少数主管单位急于上项目、早投产,于是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在沿海产业基地开发建设中,有的单位和集体没有制定科学的消防建设规划,又没有对沿海产业基地的产业项目准确定位,导致自家消防规划不尽合理;

二是个别单位消防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规划建设不同步。许多个私企业在规划建造厂房、库房和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出现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火灾隐患。有的建设未将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整体规划,消火栓总数不足;有的虽然接通了水源,但管网的直径小,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还有的企业已经投产,但整个厂区内无任何消防设施,有的虽配有灭火器材,但数量少,工作人员也不会使用;

三是有的经营业主消防法律意识淡薄,违章生产、违规操作现象屡禁不止。一些个私企业经营业主对消防安全缺乏认识,摆不正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贪图眼前小利,忽视安全成本投入,对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相当部分园区职工对防火知识一无所知,存在严重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的单位出现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严重违章现象。多数个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人抓、无人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安全工作处于游离状态。

二、做好沿海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面对经济发展布局的重大调整和即将到来的高速发展期,市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从沿海基地消防安全现状出发,积极转变观念,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跟上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步伐,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的大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快沿海基地消防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树立“消防安全工作也出生产力”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和保障。各级消防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xx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港口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坚持高起点规划,编制出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的沿海地区消防专业规划,使沿海基地功能布局、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有章可循。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的基本原则,开展一次消防隐患“陈帐”“老帐”的清理工作,对消防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欠帐”。对新建园区坚持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确保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坚决防止新生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面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整改力度,不断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要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切实抓好企业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规范的培训制度。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试,领证上岗”原则。要督促企业经营者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要针对消防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沿海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公安部“第61号令”的有效落实,确保整个沿海基地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以发展派出所联防消防队为契机,逐步建立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消防发展机制。随着沿海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原有的消防体制和消防力量、车辆装备已远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要求,因此要按照《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和《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标准》,进一步加强消防队建设,在加大装备和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发展派出所联防消防队,逐步配备必要的扑救化工、高层火灾的特种车辆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切实提高处置各种恶性化学灾害事故和高层火灾事故的能力。同时,积极筹建多种形式专职消防队,努力解决专业消防队员人数不足的矛盾,以不断提高沿海基地火灾的扑救能力。

四是认真研制海上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建立海上灾害处置联动机制。针对沿海港口船舶聚集、船民防范意识差、火灾隐患多以及扑救难度大的特点,沿海地区应尽快研究制定由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海上灾害事故处置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预案,及时添购消防艇等水上灭火救援装备,进一步完善通讯导航设施,为船舶提供更为可靠的气象、导航、海上救助、灭火、抗灾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船舶特别是渔船在捕捞期间的安全,促进港口经济快速发展。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6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7

目前,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消防工作走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和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变,以及我国加入wto,作为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关注。本文作者根据自己近十年消防执法的经验,详细分析了消防执法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第一,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执法武断。消防法律文件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规定不一致,甚至不引用法律规定。

二是以罚代捕、以停代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执法不严现象更加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意识不足,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

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性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仅口头督促整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

第四,执法不严,有罪不罚现象相当普遍。对于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一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故意拖延。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使用、开放、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

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已经建立,但审批不严,效果不佳。

第二,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为:有的是处理后取证,先罚后定,再批;一些不应该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当场处罚。

第三,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不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不得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

第四,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不责令整改,整改期满不复查的。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的,不要求依法整改和处罚,不按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进行到底。

3.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不能对消防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格。由于消防监督员人数少,业务多,执法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法律的时间大大减少,掌握自身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他们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不适当的意见,这表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不熟练的业务,从长远来看会降低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力度。

4.消防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无法真正落实。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岗位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人员很难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特别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但在及时发现执法过错方面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虽然有些人发现了,但他们不能伤感情,不能让自己的心承担责任,不能起到监管、惩戒和教育监管者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薄弱,消防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并不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很多人,甚至是消防重点单位的相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执法认识不足,不同意消防行政处罚,没有对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没有在群众心中留下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观念的深刻印记。

二、加强和完善消防执法措施

1.积极适应入世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改革和废止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关注加入WTO后的过渡期,认真清理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做好立法、改革和浪费工作。特别是要制定和完善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律法规;一些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法律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及时废除。

2、切实抓好消防法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必要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为此,消防机构应建立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员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同时,及时组织考核。所有岗位监督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

3.加强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

一是要做好垂直监督,即不仅上级有权对下级进行监督,下级也有权对上级的执法活动和违法行为提出建议;

二是做好横向监管,即同一业务部门和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管,确保消防执法活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消防监督执法透明度,宣传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征求社会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增强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要逐步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和补偿的新途径。消防监督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种代理和服务中介组织的作用,发展法律、会计、建设和考试、特种设备检测等社会消防监督相关中介组织。他们将承担一些有偿服务,如消防安全咨询和科技指导,建立科学的监督和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代替政府和企业的工作方式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8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特别是近几年在房地产市场投资旺盛的带动下,泉州市区高层建筑的建设更是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问题在消防监督工作中也日益凸现。高层建筑高度高,功能复杂,有的还设有地下室,其消防设施几乎囊括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多种常见的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火灾的控制和扑救主要依赖于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其消防设施的状态及管理水平就显得极为重要。而目前总体而言,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仍处于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一、泉州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目前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设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缺损的现象。消防应急照明故障率高、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水枪水带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子元件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和更换、甚至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无法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系统组件故障屡见不鲜。滤布一些投入较早的高层建筑,年久失修,甚至出现消防管道腐蚀破裂,被迫关闭消防水源的窘况。

(二)日常管理水平低。相当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无人维护和监管的状态或未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消防水泵及防排烟机有的投入后就没有再试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的位置也常常无人知晓。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脱岗现象普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也往往由普通保安兼任,绝大部分未取得上岗证,对建筑的消防设施不熟悉,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比较陌生,主机出现火警、故障等讯息时,只能进行火灾确认、消音、复位等简单操作,甚至还有个别值班人员嫌报警声吵将主机一关了事。由于实际使用中,绝大部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处于手动控制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发挥各种消防设施的功效。

(三)消防设计遭变更。高层建筑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其业主及使用功能往往几经变更,建筑内部经历多次二次装修。而这些装修中,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未经具备相关消防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变更及施工,对变更后的建筑没有制作工程图纸并存档。导致建筑布局改变,消防设施未相应改变。致使此后的维护保养工作有很大的难度。

二、导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的原因

(一)消防自动设施老化。一些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已使用超过十年,而这些早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0~20年。加之早期施工水平及工艺水平较低,系统组件老化,使用至今也正是到了故障高发,误报频繁的阶段。

(二)自动系统缺乏兼容性。目前,市面上的消防自动系统品牌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优胜劣汰后,一些品牌被市场淘汰。由于不同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及其组件互不兼容,当生产厂家倒闭后,使用者在消防自动系统故障或损坏时难以得到可更换的组件,而全套更换其它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则投入巨大,造成严重浪费。即使是同一品牌的,由于厂家产品早已进行更新换代,旧系统的备件也逐步停产,供求短缺的矛盾也必然导致系统的维修成本大大增加。

(三)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不够重视。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意识淡薄。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不强。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没有专人负责。加上由于消防设施不像电梯或自来水管,坏掉了直接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相当多的业主也对消防设施的状态不闻不问,不到火灾发生时几乎无人关心。消防工作相当被动,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四)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物业管理人员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对建筑消防设施比较陌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人员也无法相对固定,少数有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上岗证的,往往在一两年后就辞退或跳槽。

(五)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有资质维保单位维保,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维护,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力量,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日积月累,导致系统严重损坏。有的单位由专业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这些公司在专业技术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个别企业在维保过程中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如对自动系统的故障点只屏蔽不维修,擅自减少检测项目和内容等,而业主由于信息不对等,也缺乏相应的监督能力。

(六)维保资金不落实。由于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服务企业,要考虑运行成本,再加上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现象也比较多,因此为了降低成本,消防控制室不设置值班人员,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后就关掉消防设施,不去修理,致使消防系统丧失作用。有些建筑缺乏管理,物管公司没有资金来源,有的只能靠收收停车费过日子,自己生存下去都成问题,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引入年检制。我国消防自动设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使用至今,陆陆续续到了使用寿命期。由于产品质量、施工水平及维护保养的差异,一些建筑的设施仍可继续使用,一些系统则需更换改造。引入年检制,对进入使用寿命期的建筑消防自动设施进行强制年检,对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性有着积极的意义。20xx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但没有明确要求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在各地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检测机构的资质,并纳入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

(二)消防自动系统组件标准化。出台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消防自动系统模块提出具有良好开放性、兼容性、适配性、通用性的设计方法,使消防自动工程集成能够将不同厂家、不同种类、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消防设备实现广域配套和灵活组合。

(三)大力推进消防服务社会化。当前,各级消防部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力量已不能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仅仅依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抽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滞后的问题。发展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推动消防服务社会化,从长远的角度看是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这里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不应只是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服务机构,而应该包括直接面向业主,能够提供更全方位服务的消防专业咨询和管理机构。这样的机构就可以组织社会技术力量,把专业人员集中起来,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直接派驻人员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实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时实监控,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咨询、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协助开展消防演练培训等。而公安消防机构则应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活动的监管,充分发挥和依托消防专业咨询管理各机构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建立长效机制。

(四)落实解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经费。只有经费得到保障,消防设施才能得到很好地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建设资金可从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解决,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负责,并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纳入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经费。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9

消防安全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形势下责任重于泰山,将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如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以推动社会化进程的调查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相统一的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的逐步推进,公安消防机构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将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而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深化认识,明确消防工作的根本出路在于社会化;社会化的关键在于强化消防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责任的社会化;社会化的根本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社会化的基础在强化消防设施建设,实现消防设施的社会化;社会化的动力在深化消防改革,建立消防管理长效机制。下面我就当前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阻碍消防社会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以及如何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谈几点看法。

阻碍消防社会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是适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还尚未完全形成。

现行的消防监督机制,是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形成的,有着很深的计划经济烙印,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制约着、阻碍着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发展。消防行政审批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事务包办的产物,实际上是政企不分的一种表现形式。消防监督机构重审批、轻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如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立项、建筑设计、建筑施工、装修设计、装修施工,施工中管理直至工程验收,都要经过层层的消防审批,事实上消防部门已经直接全面参与了企业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活动,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包办了应当由企业自己做主的事项,甚至有的图纸设计直接提出,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意见为准,消防产品必须消防部门指定才行等等不负责任的文字说明。这就制约了企业的自主意识和创造欲望,没有人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探讨如何才能将消防工作做得更好。另一方面,由于体制的原因,消防监督机构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外的事务性工作中去,不能从深深介入的微观消防监督领域中撤退出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监督职能不能得到有效体现,越俎代庖的现象突出。因此,消防社会化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

二是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缺陷。

应该说,以《消防法》为主的消防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但目前还存在不少 立法的空白点,一些必须与《消防法》配套的规章有待制定。对于消防行政处置程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等问题,目前只有地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的依据,因此在实际消防工作中遇到许多具体问题由于没有规定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相应法律责任,造成部分地区的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不落实。公安部61号令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推动消防社会化进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目前我国始终没有将消防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来抓,公民的消防意识极其淡薄,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仅限于生产生活中的积累的一点极其有限的经验而已。61号令属于部门规章,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措施。消防法仅仅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行政处分并不是消防监督的权限,警告处罚无关痛痒,实施了也不能起什么作用。这些问题都极大地阻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发展。

三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组织尚不健全。

不少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已逐渐明确,自我负责的主体意识逐渐养成,但仍有少数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仍存在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或其主管部门的事情的错误想法,存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消防档案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还有一些单位没有真正建立起消防安全组织,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没有明确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程序、内容、职责和奖惩措施。有的单位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生搬硬套其它单位的规章制度,完全不顾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无法落到实处。

如何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式,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战略部署,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我国入世后的实际,对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认真进行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完善的完善,该废除的废除,尽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消防法律体系,使其更具操作性。

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是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有力保障,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既不可忽视也不能懈怠。《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要做好消防工作首先要求各级政府应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改善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走群防群治之路。

1、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责任的社会化。

2、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努力开创消防宣传新局面。

3、强化消防设施建设,实现消防设施的社会化。

大力加强城镇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大力加强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器材的配备,这是做好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基础,是适应经济建设和城镇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要做好城镇消防设施建设,首先必须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城镇建设与消防建设的关系,将消防建设纳入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城镇建设同计划、同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建设到位。三是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从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和条件出发,加大消防投入,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抓好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落实,真正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切不可只顾眼前利益,搞短期行为,而牺牲消防安全。四是要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确保设施完整好用。

综述,研究和探讨如何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不仅具有现实作用,而且具有深远历史意义。随着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就能够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让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消防调查报告范文 篇10

【摘要】经过认真总结,深刻分析,当前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现笔者结合实际情况谈一点粗浅看法。

几年来,省厅、总队高度重视对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专门针对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及相关待遇出台了政策规定,我支队依据《**省消防部队“十百千”人才工程建设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部队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技强警、人才强消”战略,采取从机制、制度上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管理的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塔建工作交流平台,先后有1名专业技术干部享受部局专业技术特殊岗位津贴,有1名专业技术干部被表彰为全省专家型人才,3名专业技术干部表彰为全省骨干型人才,1名专业技术干部被总队评为执法为民模范,曾有2名技术干部被部局、总队抽调参加学术著作的编审工作,应该说专业技术干部在消防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专业技术干部思想状况、精神状态、素质能力等情况。

当前,无论是地方院校生或是部队成长的技术干部,都不同程度存在业务素质不够高、创新理念不足等问题,有部分专业技术干部没能潜心钻研业务知识,不安心专业技术工作,认为搞专业技术没有前景、比行政干部待遇差距很大,愿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不多,到了一定时候往往想要转到行政岗位上。

目前专业技术干部比较关注、迫切希望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当前无论在防火、灭火岗位上的干部都是从事具体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不同于研究所的专业技术干部,面对繁重消防部队工作任务,专业技术干部静下心来撰写论文,搞科研成果的时间几乎没有。而对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考评,无论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还是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都须有理论研究项目和科技创新成果。有的专业技术干部认为在待遇上比行政干部差,而在这方面的要求又比行政干部高。建议对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考评理论成果上能否放宽要求,区别对待,特别对初级专业技术干部和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中级专业技术干部不应作硬性要求。

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干部作用的发挥有待加强。目前,部队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干部和一般参谋一样,以块块为主,从事同样的工作,履行同样的职责,未能充分发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攻坚克难作用,有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甚至产生无用武之地的思想。

2、专业技术骨干难以保留。消防部队技术含量高,但由于任职年限和编制岗位的限制,致使部分专业技术骨干到了一定年限无法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而退出现役,部分骨干难以保留。

3、专业技术干部奖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设立的专业技术干部奖项,只有公安部部级津贴和总队优秀专业技术津贴,奖项少、条件高、获奖难,技术干部工作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调动。

(二)加强新形势下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1、重视专业技术干部的发展。要树立尊重专业技术干部的理念,定期对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解决专业技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尊重人才、发展人才、运用人才”的理念。

2、为专业技术干部的作用发挥塔建更多平台。在工作、生活上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排忧解难,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真正从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上下功夫,在使用上注重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在知识、性格、能力等方面的特长。

3、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技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形成比综合素质,让群众公认,看工作的实绩的用人向导,在一些重要岗位大胆任命和使用专业技术干部。要善于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干部,为专业技术干部设立不同于其他行政干部的奖项,激发动力和积极性。

(三)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考评、任期评审、职务任免、等级调整、奖励激励、转业复员等政策方面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1、目前的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考评,特别是年度考评,一般都是流于形式的多,实际效用的少。建议:由省厅或总队开发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考评软件,运用网络化考评。

2、在专业技术干部职务任免方面。根据干部任免调配规定: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正营职(含)以下干部,拟任上一级行政领导职务的,须具备任现行政职务等级满1年以上,其现行政职务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须3年以上。这对于同一时间调整技术等级和提任行政职务的技术和行政干部来说,技术干部明显不如行政干部,涉及了专业技术干部的切身利益。建议:对专业技术干部提任技术等级上一级行政领导职务时,调级的时间与任行政职务的时间可以连续计算任职时间,但任行政职务必须满1年。

3、在专业技术干部等级调

整方面。专业技术因政策性较强,调整专业技术等级一般都要满3年,10级以下荣立三等功才可以提前半年调整专业技术等级;而目前行政干部不需要立功提任上一级职务只需2年时间。再者,专业技术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立功的机会较少,享受提前晋职的条件相应减少。建议:对专业技术干部的提前晋职创造更多的条件,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以及取得较大的理论创新

成果可以作为提前晋职的条件。

4、在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复员方面。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到地方往往不承认专业技术职务,不享受行政职务待遇。为切实解决专业技术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专业技术干部工作积极性,建议:1、对于任技术9级三年以上或任技术8级的专业技术干部,因组织决定转业、复员,由本人申请可以套改行政副团职;2、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和任技术8级四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干部,在未达到任职最高年限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工作到退休;3、建议省厅向公安部反映,将消防专业技术职称纳入地方职称评定系列。

三、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情况。

近年,通过省厅和总队的积极努力,我支队到目前为止已有4名专业技术干部到中科大和清华大学进行了半脱产的继续教育,有2名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历(1名已转业),2名在读。但由于消防部队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绝大部分专业技术干部还缺少系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理论层次满足于一般化,业务水平不高。建议:

1、要把专业技术干部培训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对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把学分作为专业技术干部任期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形式上以集中学习培训为主,高级专业技术干部由公安部组织,每年应不少于20天,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干部由省厅组织,每年不少于7天,分批组织实施。在内容上高级专业技术干部以理论研讨和理论创新为主,专门组织到中国科技大学等院校进行学习;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干部主要以学习教育为主,结合消防部队主要以消防灭火救援、建筑监督审核、火灾原因调查等内容为主。

2、加强与科技部门的联系,利用社会资源,进行课题研究,搭建学术研究交流平台,提升专业技术干部的学术研究水平。

有关消防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