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家,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 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 在教室内和楼道内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 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 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6. 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7.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8. 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9. 尊重教师,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0.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2.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13.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坐,衣着整齐,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14.上课时不准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回答。上课时关掉移动电话。
15.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1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 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最后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由教务存档保留。
18.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回去办事的,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19.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结假。请假程序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
20.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3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课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的所有费用。
成都益州紧急救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0xx年五月 日
一、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住校生管理员和生活老师管理。
二、每学期开学时住校生必须要到教导处办理住校手续。住校生每学期住宿费在开学时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缴纳。
三、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铺位。
四、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努力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个人”。
五、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内务;晚上实行晚点名,点名以后不许外出,除特殊情况(如生病等)以外;严格请假制度。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条,经当晚夜自习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签字,再交当晚值班领导签字,假条交到住校生管理员处备案后,才能离校。外出学生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销假登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如有需要进入宿舍时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要进行登记。非住校生
及住校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饭、就寝上下楼道或进出寝室时,必须有秩序行走,不许喧哗、打闹、推搡、拥挤,更不得故意制造混乱。
八、为严肃校纪、校风,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作为住校生必须遵守的纪律:
1.严禁住校生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严禁住校生熄灯后在宿舍里聊天、打闹、起哄、高声喧哗和使用手电筒看书等。
4.严禁住校生抽烟、喝酒、打牌及变相赌博。
5.严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寝室。
6.严禁住校生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住校生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带入学生宿舍。
8.严禁住校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9.严禁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10.严禁住校生将各种动物带入学生宿舍。
11.严禁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1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吧、进舞厅等。
13.严禁在宿舍里烧煮食物,点蜡烛,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
14.严禁住校生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严肃处理。
16.严禁住校生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或其它食品。
17.严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时间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到教室及校园内从事其它活动。
以上若干条纪律,凡是住校生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第一次作训诫谈话,班级作公开检查;第二次学校纪律处分,全校公开检查,以牌告形式公布处分;第三次则取消住校生资格,不退还任何住校费用,按照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给予处分,以牌告形式公布。
九、住校生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的财物保管。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十、住校生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
惯,不乱倒饭菜、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室内的东西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摆放整齐。
十一、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得分高的寝室月末将给予“文明寝室”称号,发给奖状。对个人将评出“文明个人”,给予奖励。每周每天进行内务检查评比制度,获胜者给予荣誉称号及发给奖品。期末进行总评,得分高的寝室将给予“优胜寝室”称号,发给奖状、锦旗。对个人将评出“文明先进个人”,发给奖状、奖品。
十二、住校生应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按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按照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同时也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为严肃纪律对有违反就寝纪律的住校生,给予批评、教育,写检查,累计达三次的,取消住校资格且不退还住宿费。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资格: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6、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政教处
20xx年2月16日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重要部署,结合我校体育工作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祁建敏
副组长:金秀 张玲芬
组 员:级部主任、体育组教师
2、学校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体育教师负责测试的组织成绩记录、等级评定,负责本班的组织工作。
4、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体育教师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二、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强化“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长效机制,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及锻炼效果,切实加强学校体育条件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制度,深化健康教育,实施好各项健康工作的“达标细则”,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我校现有学生2700多人,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中每年都有部分班级项目成绩处于区级中下位,准备通过1--2年左右的时间,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学生体质得到全面增强。
三、主要工作
1、首先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计划的内容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针对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重视选择具有一定运动负荷,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以改善学生的心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2、其次,体育教师作为主体向学生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方法。介绍信关于加强身体素质辅助练习内容。利用导师制致家长一封信,告诉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督促学生积极进行自我锻炼,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并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体质健康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锻炼,以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的目标。
3、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自觉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积极促进家校联动,推进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抓好体育课堂教学的同时,校外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效益最大化;在休息日或者寒暑假设计家庭体育锻炼活动菜单,明确锻炼内容、运动强度与时长等要求,加强反馈指导。
4、最后,强化动态监测,合理运用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_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接受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区域、校级常态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形成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四、实施步骤:
1、九月向学生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标准以及测试的方法。
布置增强体质的辅助练习手段,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自我锻炼。
2、从九月中下旬开始,利用体育课上的素质练习时间,加强此方面内容的练习,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奠定基础。
3、10月—11月对学生进行测试。
4、12月初对学生的体质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测试数据。
五、强化措施
1.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并列入课表形成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减少学生的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和体育课。
2.保证开齐上好体育课程。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开齐上好体育课。
3.保证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的器材设备和场地。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校园运动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器材设备,确保安全科学适用,坚决杜绝一些器材设备被封存备检不使用以及体育设施成人化的现象,力求尽快达标。加强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学生生命安全教育。
4.保证学生体质监测和学生体检。
我校现已配齐配齐监测器材,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要求每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做到一年两次检测。规范监测方法,公示监测结果,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并将监测结果在规定的时间上报。
每年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要加强对学生的测试及体检结果数据分析和运用,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介绍疾病预防处方、营养处方、运动处方,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5. 搭建赛事平台,完善学校和级部各类竞赛体系。
学校要健全体育锻炼制度,普及性体育运动项目,以赛促建,积极参加区域各级各类阳光体育大联赛,学校每年一度积极组织运动会和体育学科周活动。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联赛,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搭建青少年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展示平台,进一步激发运动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6.优化项目布局,不断丰富学校体育特色课程。
在区域原有学校体育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优化项目布局结构,丰富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学校以武术、击剑、篮球、游泳、羽毛球、网球为重点项目课程在各级部中做普及,在学校层面呈现特色项目,积极营造形成“一校多品”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局面。打造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发展的学校体育新格局。
7. 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
进一步健全对学校体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投资计划,保证体育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
六、加强领导
学校校长是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安全教育和管理,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加大素质教育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力度,形成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共同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的氛围。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学校和家庭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此外,利用导师制引导家长为孩子科学合理搭配一日三餐,培养其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的心态,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体育锻炼的习惯,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参加体育锻炼,使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常态机制的形成。
1.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的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2.开展全员体检。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3.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员工人人讲卫生。
4.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5.认真做好“两操”。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6.建立疾病防控预案。发现师生员工有病及时让其到医疗机构就医,禁止带病工作和学习。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10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协助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7.严把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若体检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管理制度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
第三条 (主要任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3.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条 (领导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接受市、区教育部门行政领导,接受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 (方针原则)
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组织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分别纳入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或岗位职责,实行行政管理组织体制。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有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范围。
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与年级及工会签定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 (部门职责)
1.校长室:负责将学校卫生设施纳入基建和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标准建设。
2.德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日常卫生保健、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晨检工作管理、督查校园卫生等卫生管理工作等。
3.教务科: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4.卫生室: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
5.卫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
6.总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卫生设施配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学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校部确定的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 (基本队伍)
学校卫生除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外,学校成立生活服务监督员队伍,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信息反馈、沟通联系。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教学卫生要求)
1.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10小时。
2、健康教育使用国家《健康教育》课本,完成课程计划,每周 0.5 节,开足上好,课表上要反映开课率达 100%
3、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学年初订好计划,平时做好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考查“五落实”工作,学年对教师培训不少于 120小时,学年末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簿,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4、学校教学建筑、环境早噪声、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录,《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5、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应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
第十条 (体育卫生与安全要求)
1.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体育教学或课外活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3.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安排,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并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 (劳动卫生要求)
1.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生产实训时,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2.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训或者生产劳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并按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3.安排劳动或者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二条 (饮食卫生要求)
1.食堂建筑和设施,以及设备配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三条 (生活卫生要求)
1.卫生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房)符合国家标准。
2.设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
3.供水设备、管道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4.学生宿舍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市教委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 (环境卫生要求)
1.校园环境保持整洁。
2.禁止在校园内栽种有害有毒植物。
3.加强除害工作,蚊、蝇、鼠、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禁止在校园内吸游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十五条 (师生保健工作要求)
1.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工作。对残疾和体弱学生,加强医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3.学校对教职员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格检查。
4.学生入学,或毕业应进行体格检查。
5、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 96% )和卫生习惯形成率(达 90% 以上)。
6、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发动组织学生出好健康小报。
第十六条 (疾病防治要求)
1.学校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救护用品,并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和一般技术的培训工作。
2.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5、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配合创建卫生合格学校工作。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卫生保健机构设置)
学校按《学校卫生条例》规定要求设置卫生所。
第十八条 (完善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效管理机制。
2、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健全体格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3、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九条 (规划与设计)
1、学校卫生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校区建设整体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落实。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协调,编制年度计划。
3、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行政专项经费预算范围。
第二十条 (考核管理)
1、纳入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范围。按学校部门和个人考核规定,进行年终考评工作。
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评优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
3.违规部门和个人,管理部门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根据财产物资、后勤服务质量、爱国卫生、绿化管理等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福猪辞旧岁,金鼠迎春来。
跨过了严寒的冬天,度过了愉快的寒假,沐浴着和煦的春风,我们迎来了新的一学期。
我首先向全校教职员工、全体同学道一声:新年好!
新的学期开始了,我们又回到了向往已久的校园。
同学们对寒假生活也许都非常地留恋,可新的学期在等待着我们去拥抱,去挑战。
把心收回来,做好充分的准备,用你的微笑去迎接新的学期。
回顾过去,耕耘收获,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豪情满怀。
同学们,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空白承载新的梦想。
为了让我们的梦想能成为现实,在这里,我表示我们的决心如下:
1、在行为礼仪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小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争做文明向上的好学生。
把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真正落实到行动中。
2、在安全与纪律方面,一定要按学校的要求办,听从老师及管理人员指挥,上楼下楼、出操、课间活动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开展危险性游戏。
3、在学习方面,人人都要弄清一个国小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认真改掉学习中的一些不良习惯,不浪费课堂上的一分一秒,发扬刻苦钻研精神,在同学中开展比学赶帮活动,人人订出学习目标并向自己理想的目标奋斗。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让琅琅的书声回荡在可爱的校园,让跳动的英姿挥洒在运动的赛场,让多彩的画笔描绘绚丽的未来,让敲击的键盘连接五洲四海。
老师们,同学们,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万木复苏,春草吐绿,春天来了,我们的新学期开始了!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新的征程将谱写新的辉煌。
让我们挺起胸,抬起头,迎着春风,带着微笑,向着新的征程,出发吧!
最后,
祝老师们新学期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祝同学们新学期学习进步!生活快乐!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王宇涵,一个活泼开朗、积极向上的女孩。
升入五年级以来,按照校训“诚勤朴健”的要求,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从一个单纯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有一定思想和能力的学生。
从一年级至四年级,我连续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区级“三好学生”、市级文明学生。
今天,我郑重申请20xx年校“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国小生,应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而这之中,品德是最重要的。
我严格遵守《国小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小生守则》,自觉维护班集体的荣誉,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认真履行班干部的工作职责,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各项工作,生活上艰苦朴素,不追星、不攀比,有明辨是非美丑的能力;关心爱护同学,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积极参加为灾区捐款活动,为灾区人民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
学习是学生的首要任务,学习上我努力刻苦,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期末考试时,我三科都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在英语水平考试中,我以优异成绩达到二级水平。
作文竞赛中,作品《请到我的家乡来》荣获市级三等奖。
在郑老师的帮助下,我的作文《这株充满生机的葡萄藤》被刊登在《作文报》上。
业余时间,我还参加数学提高班的学习,数学成绩有了显著提高。
在自己努力之外,我更带动全班同学刻苦学习,让一班在学习上勇争第一。
同时,我爱好广泛,有多项特长,曾经多次在校运动会和文艺演出中获奖,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在此,我热切地期盼校领导能批准我的申请。
如果不能被批准,说明我做得还很不够,我一定会继续积极努力,争取下一次申请成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宇涵
20xx年12月2日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确保20_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_]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中国小部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国小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国中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制度,每天安排中国小生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国小部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中国小部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中学部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篮球、排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
评价考核体系
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中国小部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_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中学部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
中国小部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绿色监中,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求学殿堂。
荆楚名校,我们向往,文明学生,我们争创。
值此“创建荆楚名校,争做文明学生”之际,我们高中部全体学生在此表达以下决心:
决心做一个仪容端庄朴素的人,不染发,不烫发,不留怪发,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装异服。
决心做一个语言文明懂礼的人,不说脏话,不抵触老师,不讽刺挖苦同学,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决心做一个举止得体大方的人,不随地乱扔垃圾,不故意损坏公物;不在桌面上乱写乱画;不损坏花草树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教室和楼道内打闹,喧哗;不和校外不良青年乱交朋友。
决心做一个心理健康,豁达的人,不以自我为中心,不用暴力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宽厚待人,严于律已,遇事冷静,笑对人生。
我们全体同学,将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文明谱写青春之歌,让青春与文明同行,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和诣的校园,争做文明学生,我们将用“正人先正己,从我做起;成才先成人,以德养身”的德育理念来规范自己,为创建荆楚名校尽心尽力。
一、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1.学校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人人有书,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
3.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学校、班级设卫生宣传栏(角),定期刊登有关卫生的知识。
4.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 1至 2期,每月广播播 1至 2次;
5.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使常见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 “管起来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同时尊医嘱对患者隔离或休学。
二、学生健康教育制度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八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 ”、 “六不 ”。
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 “五要 ”、 “五不要”。
5.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饭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8.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 100%,行为形成率达到 95%以上。
三、教师健康教育制度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保持教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列整齐。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注意饮食,预防疾病。
一、总则:
1、毕业生实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行期限为3-6月。
3、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在校的)实习生
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专科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3、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1、行政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2、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行生当案登记表》交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①应届毕业实习生:研究生x元月,专科生x元月。
②在校实行生:原则上公司不予考虑补贴,但是,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贡献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考虑。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3)实习生的食宿问题由个人解决。
(4)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3-6个月
五、其他事宜: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五)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1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
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工作分工如下:
(一)招生就业办公室:
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
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
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20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
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2、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者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实习,实习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同时也是企业的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按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准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遵守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从严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虚心向师傅学习,努力工作,注意安全生产。
4、学生在带队老师和单位指导师傅指导下,认真学习,积极训练,努力完成实习任务,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需要。
5、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向学校缴纳规定的费用,不交清费用者,学校不保留学籍,视为自动退学,不发毕业证及职业资格证书。
6、学校因教学、管理的需要,要求学生回校时,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及时返校,违者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7、每学期由学校带队老师与就业办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8、实习期间在社会上或给实习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生,除按规定开除学籍外,对实习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企业开除的,视同被学校开除。
三、实习生的推荐就业
(一)实习生实习结束后,不能在实习单位就业的,学校还安排一次推荐就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荐就业资格。
1、在校期间表现差,受校纪留校察看或严重警告三次以上处分且屡教不改的实习生。
2、毕业时没有获得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结业生。
3、欠交学校各种费用的实习生。
4、在顶岗实习期间,由于学生技能太差、品行不良、劳动纪律不好等自身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实习生。
5、在下厂实习期间,未经学校和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和自找实习单位的实习生。
四、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几类问题的管理规定
(一)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1、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须提前学校联系,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前往单位实习。
2、学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的报批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日期内提交实习接收单位接收函;实习就业指导教师签署批准意见;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备案。
3、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施工生产许可和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能够给学生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
(3)单位能为学生配备合格的实习指导及日常管理人员;
(4)能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4、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在实习前必须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前培训和其他相关教育,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凡在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人身安全或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5、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实习情况,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实习回访调查。
(二)学生离开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1、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不能私自离开单位。如需请假,必须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间超过一周需告之实习指导教师,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单位。
2、如确实有特殊且正当原因需要离开现实习单位的,必须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同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得到实习单位批准后方可离职,并与实习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3、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允许私自离开单位的,一切责任自负,学校不再负责安排实习单位;因学生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学校还要对学生本人进行纪律处分。
4、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辞退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不能参加该专业技能鉴定,学校不安排实习和就业;情况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
1、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校外实习教学内容后,学校对学生校外实习进行考核评定。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成绩。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对学生的校外实习表现认定、学校对校外实习的回访和调查结果、班主任老师的评价。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按规定上交《校外实习考核评价表》,完成校外实习期间应完成的教学内容,方可进行成绩评定。不按规定完成《校外实习考核评价表》的一律按不合格计入成绩。
3、校外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技能鉴定和毕业考试,延期毕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校外实习教学内容且成绩合格,获得学分,方可毕业。
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的议程安排:
1. 由主席总结上一个月总体工作情况。
2. 由各部门部长总结上一个月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个月工作计划。
3. 全体到会成员对上个月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 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第九条 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单位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习单位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条 学校原则上应当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进行顶岗实习。接受“半工半读”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意外伤害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学生和学校必要的补助。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对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学生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实习辅导员报告;学生不能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
第十九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以外场所住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协同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学校的实习辅导员应当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实行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明确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
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合格学生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周志;(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5)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学生顶岗实习周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由学生撰写。
第二十四条 县(市、区)、市(地、州)、省(区、市)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企业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顶岗实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要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
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的经费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据实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学校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可以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 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 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十一条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 计算机学院学生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时间分别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和每月第三个星期一。干事例会为各部门单独召开,有个部门部长遭际,时间在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之后一周内,具体时间由各部门部长决定。
二、 出席干部例会的人员为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及各部正副部长。出席干事例会的人员为部门正副部长及相应部门的全体干事。
三、 干部例会的考勤由秘书处部长负责,干事例会的考勤由各部部长负责。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考勤负责人说明。
一、安 全 制 度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
1、在每位学生实习前,班主任﹑带队老师对所有参加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建立实习安全领导小组。
3、下实习单位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4、在上岗前,均应在学好《劳动法》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结合岗位实际所制定出来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上岗制度。
5、在宿舍,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不在寝室接待同学、朋友。休息日外出要事先向学校带队老师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厂。
7、建立汇报制度。如出现事故、同学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同学擅自外出不归等现象,应立即告知单位、学校和带队老师。
8、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不在上班时间,因自己擅自外出等原因而发生事故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实习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死的,由实习单位按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善后处理、赔偿。
10、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自己对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缺乏认识或因违规操作而对自己、他人、设备造成伤害的,由实习学生自己承担后果责任。
二、 上 班 制 度
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2、实习学生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须经厂方班组长和带队老师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和带队老师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无故损坏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班组长,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三、考 勤 制 度
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三重考勤:即所在实习单位的车间线长段长代为考勤;实习学生车间负责人考勤;学校带队老师将不定时抽查。
2、带队老师将考勤情况表上报学校。
3、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参加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课)论处。
4、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其顺序为:先由该生填写请假条,而后交所在带队老师、实习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生效。
5、实习学生请病、事假,应经实习单位领导同意。
四、寝 室 制 度
1、严守就寝纪律,注意作息时间,不得有吵闹、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2、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晚上不得接待同学朋友,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3、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不准乱拆、乱搬、乱拿,损坏公物要赔偿。
4、保持室内外整洁。宿舍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按要求折叠,不准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5、节约用电、用水,每个寝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热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现金必须存银行。
7、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自尊自爱。
8、严禁吸毒、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
9、休息日回家要办好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不得单独外出。
五、成绩考核制度
实习学生成绩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每月考核,由实习学生班主任在返校日之后填写《月考核评分量化表》进行考核。月考核以评分为主,100分为满分。85-100为A档;75-84为B档;60-74为C档;60分以下为D档。D档为当月考核不及格。第二部分是实习学生结束前,实习学生班主任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对学生实习进行成绩总考核和评语鉴定,成绩总考核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质量、每月考核结果、 违规情况、单位提供的实习鉴定进行综合评定,成绩评定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并以此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一个依据,并上报教务处与就业办。
优秀: 实习积极主动、好学,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质量高,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实习单位反映良好,有较强的技能和生产能力。
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日记和报告,达到实习计划要求,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实习单位反映较好。
及格:实习期间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但不够圆满,能够完成实习日记和报告,但质量一般,技能水平一般,实习单位反映一般。
不及格:实习期间表现差,有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未能达到实习计划的要求,不能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技能水平较差。
六、奖 惩 条 例
1、实习学生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实习单位声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
2、实习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联系其它实习单位,如确需离开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必须书面向学校申请,待就业办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擅自脱离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鉴定作不合格处理。
3、实习学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学生单位拒绝实习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由此产生的实习考核、就业推荐等问题均由该生个人自负。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单位有意见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带队老师,由学校与实习单位负责协商,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发毕业证或延长毕业时间。
5、若实习学生累计三次当月考核不合格,则实习鉴定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不予毕业。
6、实习学生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七天以上,实习总考核不及格,重新实习半年。
7、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及技能等级考试,若无故不参加考试,则按规定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8、实习学生考勤过程中,一个月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无故缓交材料的;擅自辞职的;由于操作不规范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当月考核不及格。
9、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实习规定较严重的,将在毕业生鉴定中体现,重新实习,缓发毕业证书半年。
11、如果实习学生在自己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被车间公开表扬的,该生实习成绩记录在当月考核中。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公开评出“优秀的实习学生”,并且给予适当奖励。
12、在实习期间,部分优秀学生将参与车间管理工作,协助老师搞好实习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管理人员“评优评先”将优先考虑,并且给予适当奖励。
安远应用职业技术学校
二0xx年十一月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之间,干部与干事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保持各部门思想的一致性,让每一位学生会成员都能及时了解学生会总体运行情况,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离开展,特制定例会制度。
1. 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学生视力检查
2. 每学年进行一次九年级毕业生的体检
3. 每学年进行一次预备、七年级、八年级学生的常规健康体检
4. 做好各项体检的统计
5. 根据体检结果进行随访,跟踪。
6. 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进行联系,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