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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司機會議講話(精選3篇)

欄目: 發言稿 / 釋出於: / 人氣:2.76W

校車司機會議講話 篇1

同志們:

校車司機會議講話(精選3篇)

學生上下學的乘車安全一直是家長、學校和社會關注的重要話題,近年來由於學生乘坐校車引發的事故接二連三地發生。今天,我們召開全市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目的十分明確。就是我們的校車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不少隱憂,有些環節沒出大問題是僥倖的,因此對校車的管理要繼續改進和加強。希望各學校要結合實際,高度重視,要各負其責,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狠抓校車管理

一是要繼續提高安全意識。“安全工作無小事”,校車安全更是天大的事,萬萬不可掉以輕心。兩年多來,我市校車運營狀況良好,這是大家努力的結果。在看到成績的同時,大家要清醒的認識我市校車運營市場還存在相當多的隱患,管理工作還有待於進一步加強。如不及時整改,是要出問題的。在安全問題上,大家要提高到政治高度來認識。

二是要繼續提高責任意識。各級學校負責人、各分包領導都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管理”、“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原則進行校車的日常管理工作。但目前我市校車管理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很多校車手續不健全,一些租用的校車流動性較大。要完成好這項工作,加強領導是關鍵。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建立相應組織,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合力抓。

二、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全力以赴抓安全

確保校車安全運營是一項硬任務。硬任務就要有硬措施。

一要落實“實名制”制度。教體局要聯合公安交警部門認真統籌排程營運車輛,細化工作方案,建立切實有效的責任制,定區域、定線路、定責任、定人員,做到四個“一對一”,即一名學生對一輛車;一名教師對一輛車;一名校長對一輛車;一名交警對一輛車。科學合理地設定接送線路和站點,嚴禁超員超載和無牌無照、報廢拼裝車輛、檢測不合格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行為發生。

二要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要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步入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三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要將校車規範管理工作實績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並簽定責任狀。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對措施不力、行動遲緩、問題突出的單位和主要領導,給予批評教育,並限期整改。同時抓好對校車司機的培訓,杜絕無證司機上崗現象發生。

同志們,小小“校車”牽萬家,校車的規範管理是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望,我們決不能麻痺大意。各級各類學校一定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真抓實幹、協力同心,促進我市校車規範管理工作不斷邁上新的臺階。

校車司機會議講話 篇2

各位領導、各位校車司機:

我們對校車安全工作特別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安排、部署校車安全工作,我們是對孩子負責,對家庭負責,對在座的各位車主和駕駛員負責,對社會負責。我校現在的情況是:個別校車存在超員,部分校車沒有照管員,學生坐在副駕駛位上或發動機上,學生站立在校車內,頭手伸出窗外,超速行駛,停車時照管員不下車指揮,攝像頭不對正,拔下GPS電源等,針對這些情況,提出要求如下:

一、作為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學生乘車上下學工作,加強管理,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學生乘車工作流程,定期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分析、研究、探討、解決學生乘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辦法,責任落實到人, 要通過多種途徑,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通過家長會、“致學生及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提高家長的認識。要明確家長及學生的責任及義務,要讓家長明確要求學生禁止乘坐任何非校車。

二、認真落實好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簽好各種協議書。學校要充分利用好晨、班、隊會、升旗儀式以及校報、板報、廣播、播放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或載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校在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進一步提高學生安全乘車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要與簽定四個協議,學校與中心校、學校與車主、學校與駕駛員、車主與鎮政府,同時要求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其他非乘車學生的上下學方式,並與非乘車家長簽訂安全上下學協議。此協議書由學校自行擬訂,原則是:不允許學生自行騎機動車上下學,小於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不允許學生乘坐除合格校車外的其他機動車上下學(家長單獨開機動車接送自己的孩子除外);提倡距校較近的學生自行徒步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加強學生乘車管理工作,嚴肅、認真地對校車接送的學生進行摸底、統計工作。學校要嚴格執行“六定”,靈活安排車輛、車次,但是絕不允許超員,也不允許校車合併車次超員執行。要求各學校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學生乘車工作,學校隨時動態掌握乘車學生數,進而合理安排車輛運營。 學校必須在校園內、或校門口劃定指定停車位,值班領導、校車管理員嚴密組織,放學時班主任要組織學生排隊,有序上下車,學校要合理安排好每一批次乘車學生的離校時間,同時學校要安排班主任或專人照顧早到校或晚離校學生的安全。為抓好學生乘車源頭安全工作,放學時學校帶班領導或校車管理員及駕駛員要對乘車學生必須進行認真清點,確定乘車學生準確無誤後,雙方簽字,車輛方可離校。

四、做好乘車學生早晨或中午到校後的監管工作。學校必須明確值班領導或教師對早晨到校學生及車輛進行監督管理,學生到校後,必須回到班級,在學生上課前這段時間裡,不能因學生漏管、託管或監管不利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安全事故。一旦發現合格車輛超員或黑車參與營運要認真做好記錄,並迅速報告學校校長,弄清學生情況,禁止學生乘坐,決不允許超員車輛、黑車參與運營。

五、做好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加大對學生乘坐車輛的監督舉報力度。學校對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防止出現駕駛超員車、酒後駕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現象而導致意外交通事故的發生。學校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積極號召師生、家庭、社會對學生乘坐的車輛進行監督,發現超員車輛、違規營運車輛要果斷、及時的進行舉報,堅決防止超員車輛、違規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尤其是早晨送學生車輛更要做好監督舉報工作,學校要對監督舉報工作做好記錄,要有專人負責。

各位領導,各位駕駛員,現在每個家庭基本都是獨生子女,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一點點波折都會牽動五六位老人和全社會的關注,為了我們的孩子,懇請大家認真領會、落實好此次校車安全會議精神,讓我們的家庭多一份歡樂,校園更加和諧!我代表全體家長、全體領導班子謝謝你們!

校車司機會議講話 篇3

各位校車司機、各位老師、同志們:

剛才,我們觀看了幾個典型的校車事故的案例,真是叫人觸目驚心,這是真實的案例,雖然不是我們地區發生的,但是,可能隨時發生在我們身邊,我們瞭解,復興國小對此項工作特別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安排、部署校車安全工作,做的很實在,很細緻,我想,他們是對孩子負責,對家庭負責,對在座的各位車主和司機負責,對社會負責。儘管這樣,在韓校長的講話中,還提到有很多安全隱患和幾宗事故,雖沒造成惡果,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因為這些事故就發生在我們之中。

旗交警隊王大隊長對我們進行了認真的教育和培訓,謝謝王大隊長!

下面,我代表教育局講以下幾個方面的意見:

一、作為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學生乘車上下學工作,加強管理,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學生乘車工作流程,切實將學生乘車工作做到實處,堅決杜絕校內學生因乘車工作出現漏洞而出現責任事故。定期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分析、研究、探討、解決學生乘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辦法,確實做到將學生安全乘車工作做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來抓,要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責任落實到人,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 要通過多種途徑,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通過家長會、“致學生及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提高家長的認識。要明確家長及學生的責任及義務,要讓家長明確要求學生禁止乘坐任何非合格校車,信中要通過例項讓每一名學生及家長真正懂得、瞭解乘坐超員車、違規車存在的危險和隱患,以教育學生及家長懂得乘坐合格車輛的必要性。

三、認真落實好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好晨、班、隊會、升旗儀式以及校報、板報、廣播、播放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或載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校在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進一步提高學生安全乘車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四、要簽定四個協議。一是學校與中層幹部;二是學校與班主任教師;三是班主任與學生及學生家長;四是督促家長或家長委員會與車主都要分別簽訂“學生乘車安全協議書”。同時要求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其他非乘車學生的上下學方式,並與非乘車家長簽訂安全上下學協議。此協議書由學校自行擬訂,原則是:不允許學生自行騎機動車上下學,小於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不允許學生乘坐除合格校車外的其他機動車上下學(家長單獨開機動車接送自己的孩子除外);提倡距校較近的學生自行徒步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

五、嚴肅、認真地對校車接送的學生進行“實名制”調查、摸底、統計工作。應該說“實名制”是隨著時間而變化的一個動態狀況,這項工作一定要做細、做實。首先學校要掌握本區域內與本校的合格校車數量,然後根據本校上下學乘車的實際學生數、所在村屯位置,結合實際靈活安排車輛、車次,但原則是不允許超員,寧可學生到校遲到,也不允許校車合併車次超員執行。要求各學校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學生乘車“實名制”工作,學校隨時動態掌握乘車學生數,進而合理安排車輛運營。今天的會議,我看見有發給司機一份學生乘坐校車登記表,就是為了進一步核查學生乘車情況的摸底。

六、加強學生乘車管理工作,學校必須在校園內劃定指定停車位,帶班領導、德育主任、保衛幹事、校車管理員嚴密組織,放學時班主任要組織學生排隊,有序上下車,每個車次指定一名乘車小組長,加強學生乘車途中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小組長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學校要合理安排好每一批次乘車學生的離校時間,科學的治理超員現象,比如有計劃的錯開不同批次乘車學生的上車時間,掌握每一批次學生到家後車輛返校所需的最短時間,防止車輛離校後把學生放下再次返校裝學生而造成學校無法監管的超員。同時學校要安排班主任或專人照顧早到校或晚離校學生的安全。為抓好學生乘車源頭安全工作,確實做到“實名制”乘車,放學時學校帶班領導或校車管理員及駕駛員要對乘車學生必須進行認真清點,確定乘車學生準確無誤後,雙方簽字,車輛方可離校。這一點復興國小韓校長已經有了很好的思路,我相信他們會安排的周到細緻。

七、做好乘車學生早晨到校後的監管工作。學校必須明確兼(專)職領導或教師對早晨到校學生及車輛進行監督管理,學生到校後,必須回到班級或指定休息區域上早自習或休息,在學生上課前這段時間裡,不能因學生漏管、託管或監管不利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安全事故。專(兼)職領導或教師不能因為學生上學時間早而作為託詞造成無法監管校車和到校學生的安全,要安排好早晨早到校學生的安全監管工作,同時還要監管到校的校車是否超員,每天都要做好記錄,哪個車輛哪趟運了多少學生、是否超員,都要有記錄。一旦發現合格車輛超員或黑車參與營運要認真做好記錄,並迅速上報鎮安全辦,如上報後發現其不作為,則及時越級上報教育局安全辦或交警隊,決不允許超員車輛、黑車參與運營。

八、做好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學校對校車駕駛員雖然沒有直接管理的權利,但是對駕駛員有配合交警隊監管、教育的義務。今天的這個做法就很好,值得推廣,以此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防止出現駕駛超員車、酒後駕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現象而導致意外交通事故的發生。今天,復興國小藉此機會向司機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警示語”,據韓校長介紹,他們已經在車輛集中區,發放過這些宣傳材料了,我看復興國小的做法是在對駕駛員實行管理、教育的義務,也是對你們的保護。是對孩子、家長、駕駛員的高度負責。希望能引起各位司機的高度重視。

九、要加大對學生乘坐車輛的監督舉報力度,學校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積極號召師生、家庭、社會對學生乘坐的車輛進行監督,發現超員車輛、違規營運車輛要果斷、及時的進行舉報,堅決防止超員車輛、違規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尤其是早晨送學生車輛更要做好監督舉報工作,學校要對監督舉報工作做好記錄,要有專人負責。

各位車主或駕駛員,復興國小的做法是對你們的儘管理教育的職責,同時,也在保護你們的利益,據我瞭解,在家長會上,對家長做工作,家長只有多出錢,校車的利益保障了,超員現象也就遏制了,阿榮旗旗委、政府正在出臺政策對校車進行補助,我相信,在復興國小的努力下,你們是最先能拿到校車補助的。但是,今後不能在超員運載,否則,將取締你的運營資格。

各位老師,各位駕駛員,校車安全工作是一項艱鉅、複雜同時責任重大的工作,校長和老師多一分責任,學生就會多一分安全;校長和老師多一分細心,學生就會多一分呵護;校車司機多一份認識,社會就多一份穩定和和諧。現在每個家庭基本都是獨生子女,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一點點波折都會牽動五六位老人和全社會的關注,為了我們的孩子,為了苦守的那份良知。懇請大家認真領會、落實好此次校車安全會議精神,讓我們的家庭多一份歡樂,校園更加和諧!我代表教育局全體領導班子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