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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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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 篇1

4月10日,岳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汨羅江岳陽市級河長唐文發來到汨羅白塘鎮境內的垸區、水庫等地,督查指導防汛及“河長制”推進落實工作,汨羅市委書記喻文,副市長陳嶺華、劉四清陪同。

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精選5篇)

當天上午,唐文發一行首先來到磊石垸低排閘處險工程、南林水庫、長山電排現場,瞭解處險工程、防汛值班、應急物資儲備等情況,檢視“河長制”公示牌,核實“河長制”落實情況。

唐文髮指出,當前汨羅已進入汛期,集中強降雨天氣較多,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處險工程進度,提早做好防汛準備;要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的思想不動搖,及時處理排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迅速完善應急預案、物資儲備,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時無備,確保安全度汛。

唐文發強調,汨羅要全面推進河長制落實,各級“河長”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和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推動治水常態化、長效化;要堅持問題導向,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及時解決好江河、湖泊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保持河道水面清潔、岸坡整潔、水流暢通。

據瞭解,一直以來,汨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防汛工作,及早安排、提前部署,備齊防汛物資儲備;全面維修、維護11處山洪防禦預警系統的水位、雨量及預警廣播站點;強化市級民兵搶險應急隊伍的日常訓練;加強汛期安全隱患的整治力度,確保處險工程及備汛工作在主汛期前全面完工。汨羅於3月29日,釋出《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全面推行河長制,並由市委、市政府成立河長制工作委員會,由市委書記喻文任市級第一總河長,市委副書記、市長朱平波任市級總河長,壓實工作責任,保證流經汨羅的10條河道在4月底前全部建立河長制責任體系,嚴格考核問責,確保河長制工作抓好抓細抓出實效,圓滿完成目標任務。

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 篇2

4月7日下午,市長繆瑞林赴高淳區調研檢查“河長制”工作推進情況。繆瑞林強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相關工作要求,狠抓責任、組織、任務、監管“四個落實”,協同高效推動“河長制”各項工作,確保完成治水目標任務。

今年3月,我市下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明確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行“河長制”。其中,重要河湖設市級河長,由市領導擔任。各河湖所在區、鎮街、村社相關負責人分級分段擔任河長。檢查中,繆瑞林來到由他擔任市級河長的水陽江高淳段,檢視堤防整治工程,聽取水陽江“河長制”工作情況彙報。他指出,水陽江治理要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要求,加快推進科學治水、防洪保安,積極探索經驗,儘早展現成效,發揮好示範作用。高淳區要堅持問題導向,瞄準補齊短板和薄弱環節,加快推動堤防整治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防洪能力,保障安全度汛。

在聽取全市“河長制”責任落實情況彙報後,繆瑞林指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創新河湖保護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各區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充分認清“河長制”的核心就是責任制,進一步夯實責任,履職盡責,紮實推動工作落實。

繆瑞林要求,加快“河長制”工作推進要在“四個落實”上下功夫:一是抓責任落實。市、區、街鎮、村社四級河長要明確責任,亮出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和高效協調的工作機制。二是抓組織落實。加快建立完善“河長制”組織體系、管理架構,充實人員力量,確保高效執行。三是抓任務落實。圍繞水務工作總體規劃和“河長制”目標任務,把水資源利用、水汙染防治、水環境保護、水安全提升和依法治水等各項工作落實到年度計劃和具體專案上去。四是抓監管落實。加大對各級“河長”履職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考核,強化督查推進,嚴肅問責機制,為推動落實“河長制”、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 篇3

3月23日,副市長沈志平帶領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到平和、雲霄檢查漳江流域河長制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求立即逐一整改。

市領導一行詳細檢查了沿途村莊生活垃圾收集處置、河道清理整治及水質以及河道專管員設定落實情況,並聽取相關工作彙報,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採取措施逐一整改到位。

市領導要求,要按照“控源、截汙、納管”的要求,摸底調查轄區幹流、支流、小流域等範圍內排水(澇)口和養殖業、工業企業及人口數量,建立“一河一檔、一段一檔”,切實掌握各河段底數。要突出問題導向,堅決打擊沿江禁養區禽畜養殖業及牛蛙養殖,全面清理沿江垃圾,探索種植品種更新和農村汙水處理辦法,切實解決漳江禽畜養殖汙染、生活面源汙染、農業面源汙染等突出問題。要按照屬地原則,嚴格落實黨政領導負責制,確保河長制工作深入開展。要加強指導,全力服務,在資金、專案上給予傾斜支援,確保河長制工作科學有效推進。要不斷完善督查機制,市、縣、鄉要深入開展督查,每半個月通報一次情況,層層落實傳導壓力,確保漳江水域水質得到改善。

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 篇4

4月10日,廈門市副市長、市副總河長張毅恭帶隊前往同安、翔安區檢查推行河長制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查看了同安芸溪、翔安浯溪黑臭水體治理,並對推行河長制工作提出四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推行河長制工作,切實按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抓緊落實機構、人員和各項工作制度。二要加快推進河長制工作進度,抓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河道集中清理拆除整治工作,關停一批小工廠小作坊,確保及時完成工作目標。三要切實提高各項工作標準,尤其是要提高農村分散式汙水處理達標排放的標準,確保完成河長制工作目標任務。四要創新考核機制,建立與水質掛鉤的差別化考核機制,獎勵先進、制約後進,並納入年終河長制考核內容,提高各區各部門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積極性。

領導督查河長制工作簡報 篇5

4月6日,副市長李力深入月湖區、鷹潭高新區、貴溪市等白露河流經區域調研縣鄉各級“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

李力先後來到城西、鷹潭高新區雙港口王家、貴溪市彭灣鄉小嶺村等地,現場檢視白露河河道整治提升和保護管理工作,針對督查中發現的沿岸汙水排放、亂搭亂建以及亂丟垃圾等問題,現場進行協商。

隨後,在彭灣鄉政府召開白露河“河長”第一次會議,各河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先後分別對白露河保護管理情況進行通報,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李力對下階段河道保護管理和“河長制”落實工作提出要求。李力指出,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提高,進一步完善“河長制”組織體系;要在責任上再落實,牢固樹立“誰汙染誰擔責”的原則;要在問題上再查實,全面梳理河道保護管理存在的問題;要在措施上再強化,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全力抓好河道整治和深化提升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