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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績效會議的通知(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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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績效會議的通知 篇1

各部門:

月度績效會議的通知(精選3篇)

按照《本公司績效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將公司本部5月份月度績效考核時間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公司中層幹部會議(5月4日上午8:30),公司本部中層幹部參加。

1、公司本部各組織負責人陳述本部門績效報告,同時進行個人述職,各組織間進行互評,績效考核委員會對各級組織及幹部個人評分。根據(9號檔案要求評選4月份先進組織。

2、佈置工作

二、績效考核委員會代表主持召開各組織績效考核會議(5月4日晚,5月5日白天),聽取各組織負責人述職;頒發3月份先進組織、星級員工獎金。各組織負責人應對照4月份組織績效目標,全面總結組織目標實現情況,並提出下個月組織目標。各組織僱員、主管為負責人評分。評分表直接交績效考核委員會統計得分。

時間安排:5月4日晚上 19:00-20:00市場銷售部

5月5日上午8:15-8:30生產部

9:00—9:20設計部

9:20-9:35財務

9:35—9:50人力資源部

9:50-10:05後勤部

10:05-10:25採購部

下午15:00-15:20中高層員工

遇有特殊情況,績效考核委員會另行安排時間。

三、由各組織負責人主持召開本組織績效考核會議(5月4日晚,5月5日白天),聽取僱員、主管述職,上級為下級以及同級之間評分,評分表交給各組織負責人統計得分。

四、各組織填寫好僱員、主管的績效考核月評表(5月5日),由各組織負責人向僱員、主管反饋績效考核結果,並簽字確認,未簽字確認者在方案規定時間內申訴複議,薪酬發放時間順延。5月6日上午各組織將已簽字確認的僱員、主管月評表交人力資源部。同時上報4月份星級員工評選結果。

五、召開績效考核委員會會議(5月6日上午8:30),由績效考核委員就中層幹部考核結果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溝通,改善績效計劃,簽字確認,未簽字確認者在方案規定時間內申訴複議,薪酬發放時間順延;上午10:00,董事、副總經理述職自評,總經理評分,績效考核委員會按權重算出總分,填寫績效考核月評表。

六、5月7日上午:績效考核委員會將稽核完畢的各級組織、全體僱員績效考核月評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根據《績效考核方案》造表報財務部發放工資總額。

七、各分公司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好月度績效考核。

x年四月二十三日

月度績效會議的通知 篇2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群科新區管委會綜合辦公室,省駐縣各單位:

根據全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通知要求,省考核組將於x年2月21日至22日到我縣進行x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並定於2月21日召開考核會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x年2月21日上午10點

二、會議地點:縣委四樓會議室

三、參會人員:縣級各領導,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省駐縣各單位和部分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休幹部和群眾代表。

四、會議內容:

1、彙報x年度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進行民主測評;

3、省考核組召集有關人員召開座談會,並進行個別談話;

4、查閱資料。

五、會議要求:

1、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務必於2月21日上午9點 45分前進入會場。參會人員一律不準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須向縣委副書記程紅智同志書面請假;

2、嚴格遵守會場紀律,關閉通訊工具,禁止隨意走動;

3、會議測評、座談、查閱資料等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

4、會議宣傳報道工作由縣委宣傳部負責;

5、參會的企業代表由縣經商局負責通知,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由縣人大辦、政協辦負責通知,退休幹部由老幹局負責通知,群眾代表由相關鄉鎮負責通知。

x年2月20日

月度績效會議的通知 篇3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群科新區管委會綜合辦公室,省駐縣各單位:

根據全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通知要求,省考核組將於x年2月21日至22日到我縣進行x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並定於2月21日召開考核會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x年2月21日上午10點

二、會議地點:縣委四樓會議室

三、參會人員:縣級各領導,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省駐縣各單位和部分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休幹部和群眾代表。

四、會議內容:

1、彙報x年度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進行民主測評;

3、省考核組召集有關人員召開座談會,並進行個別談話;

4、查閱資料。

五、會議要求:

1、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務必於2月21日上午9點 45分前進入會場。參會人員一律不準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須向縣委副書記程紅智同志書面請假;

2、嚴格遵守會場紀律,關閉通訊工具,禁止隨意走動;

3、會議測評、座談、查閱資料等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

4、會議宣傳報道工作由縣委宣傳部負責;

5、參會的企業代表由縣經商局負責通知,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由縣人大辦、政協辦負責通知,退休幹部由老幹局負責通知,群眾代表由相關鄉鎮負責通知。

x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