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離婚起訴書(通用12篇)

欄目: 公文寫作 / 釋出於: / 人氣:1.36W

離婚起訴書 篇1

原告:______,女/男,(民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____房,電話:……

離婚起訴書(通用12篇)

被告:______,女/男,(民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____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______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____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援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於____年__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____月____日到____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下兒子______。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______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絡,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關知識

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裡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書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等材料一起遞交到法院即可。

離婚起訴書 篇2

原告:王____,女,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李____,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請求將雙方婚生女李__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3、請求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共計價值________元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4、請求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________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________年初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隨後雙方在父母及親友的操辦下按民間習俗舉行了婚禮,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女兒李__。目前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房子、車子及共同存款共計________元,無共同債務。

原告與被告結婚以來,由於被告不關心原告甚至毆打原告,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原告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一、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符合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條件

1、被告的家庭暴力行為深深傷害了原告,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在面對原告關於第三者的質問時,竟然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對原告進行毆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傷後,原告在大理醫學院附屬醫院做了鼓膜修補手術(有醫院的病歷證明),之後留下嚴重的後遺症,至今經常會耳內疼痛、聽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發的頭痛,給原告的生活帶來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創傷。

________年____月,這次事件發生後不到一個月,被告又動手打過原告一次。婚後幾年間,被告經常找各種藉口與原告吵鬧,有時甚至會深夜兩三點將原告從熟睡中拉起來吵鬧。幾年來,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膽中度過,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原被告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1)________年初原告懷孕之後,因妊娠反應大,身體無法適應,被告讓原告辭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務。孩子出生前一個月,被告不顧原告的反對,對其置之不理,讓原告獨自生活,這期間是原告的母親來陪伴和照顧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後不到一個月時,原告因膽結石病情嚴重住院一週,醫生建議立即手術,因考慮要給孩子餵奶並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雙方商量等孩子三、四歲時再做手術。之後原告經常在深夜發病,發作時疼痛劇烈,嚴重時無法站立,需要有人陪護才能去醫院就診。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說明,不能讓原告一個人留在家中,要是病發時沒人陪我去醫院,可被告根本不理會。這兩年間,原告發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醫院時,被告總是罵罵咧咧,原告只好一個人去醫院就診。

(3)原告聽從被告的安排,近兩年一直在家帶孩子,做家務,沒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經常罵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們為此經常吵架,孩子出生幾月後至今,原告已經找過好幾份工作,但被告卻百般阻攔。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強行將我留在大理後,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卻回來和我大吵大鬧,並提出要和我離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顧孩子。

(4)結婚以後,原告提議隔兩年回孃家過次春節,眾所周知,這是探望父母的傳統節日,可結婚以來被告從未陪我回老家過過春節和中秋節,我們因諸類情況也引發多次吵架。

二、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並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清單附後)

鑑於被告對原告實行家庭暴力,屬於過錯方,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照顧無過錯方及照顧女方的原則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此外,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

三、請求將雙方婚生女______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由於原告具備以下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有利條件,懇請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之規定,將婚生女李__判歸原告撫養,理由如下:

1、婚生子______還未滿兩週歲;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親照看,熟悉她的生活習慣;

3、原告是大專學歷,被告是國小學歷,原告對孩子有更好的撫養和教育能力;

4、被告的工作性質經常出差且經常應酬,沒有時間照顧孩子,而原告的工作則固定在一個城市,有時間照顧孩子;

5、被告有吸菸、喝酒、賭博的習慣,並且煙癮及大,每天自己一人要抽兩至三包煙,對孩子的成長極其不利

關於孩子的撫撫育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__%承擔,即每月________元。

綜上所述,由於被告的所作所為,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恩已斷、情已絕,已無和好可能。原告無奈,只有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主持公道,判如訴請。

此呈

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共同財產清單一份;

2、起訴狀二份。

訴訟離婚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影印件。

離婚起訴書 篇3

原告:王____,女,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李____,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請求將雙方婚生女李__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3、請求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共計價值________元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4、請求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________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________年初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隨後雙方在父母及親友的操辦下按民間習俗舉行了婚禮,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女兒李__。目前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房子、車子及共同存款共計________元,無共同債務。

原告與被告結婚以來,由於被告不關心原告甚至毆打原告,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原告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一、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符合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條件

1、被告的家庭暴力行為深深傷害了原告,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在面對原告關於第三者的質問時,竟然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對原告進行毆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傷後,原告在大理醫學院附屬醫院做了鼓膜修補手術(有醫院的病歷證明),之後留下嚴重的後遺症,至今經常會耳內疼痛、聽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發的頭痛,給原告的生活帶來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創傷。

________年____月,這次事件發生後不到一個月,被告又動手打過原告一次。婚後幾年間,被告經常找各種藉口與原告吵鬧,有時甚至會深夜兩三點將原告從熟睡中拉起來吵鬧。幾年來,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膽中度過,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原被告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1)________年初原告懷孕之後,因妊娠反應大,身體無法適應,被告讓原告辭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務。孩子出生前一個月,被告不顧原告的反對,對其置之不理,讓原告獨自生活,這期間是原告的母親來陪伴和照顧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後不到一個月時,原告因膽結石病情嚴重住院一週,醫生建議立即手術,因考慮要給孩子餵奶並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雙方商量等孩子三、四歲時再做手術。之後原告經常在深夜發病,發作時疼痛劇烈,嚴重時無法站立,需要有人陪護才能去醫院就診。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說明,不能讓原告一個人留在家中,要是病發時沒人陪我去醫院,可被告根本不理會。這兩年間,原告發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醫院時,被告總是罵罵咧咧,原告只好一個人去醫院就診。

(3)原告聽從被告的安排,近兩年一直在家帶孩子,做家務,沒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經常罵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們為此經常吵架,孩子出生幾月後至今,原告已經找過好幾份工作,但被告卻百般阻攔。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強行將我留在大理後,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卻回來和我大吵大鬧,並提出要和我離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顧孩子。

(4)結婚以後,原告提議隔兩年回孃家過次春節,眾所周知,這是探望父母的傳統節日,可結婚以來被告從未陪我回老家過過春節和中秋節,我們因諸類情況也引發多次吵架。

二、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並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清單附後)

鑑於被告對原告實行家庭暴力,屬於過錯方,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照顧無過錯方及照顧女方的原則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此外,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

三、請求將雙方婚生女______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由於原告具備以下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有利條件,懇請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之規定,將婚生女李__判歸原告撫養,理由如下:

1、婚生子______還未滿兩週歲;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親照看,熟悉她的生活習慣;

3、原告是大專學歷,被告是國小學歷,原告對孩子有更好的撫養和教育能力;

4、被告的工作性質經常出差且經常應酬,沒有時間照顧孩子,而原告的工作則固定在一個城市,有時間照顧孩子;

5、被告有吸菸、喝酒、賭博的習慣,並且煙癮及大,每天自己一人要抽兩至三包煙,對孩子的成長極其不利

關於孩子的撫撫育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__%承擔,即每月________元。

綜上所述,由於被告的所作所為,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恩已斷、情已絕,已無和好可能。原告無奈,只有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主持公道,判如訴請。

此呈

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共同財產清單一份;

2、起訴狀二份。

離婚起訴書 篇4

原告李某,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職工,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電話:______

被告陳某,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職工,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電話:______

訴訟請求

1、請判令原、被告離婚。

2、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由被告支付撫養費。

3、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共同債務依法承擔(具體見清單)。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在x年上半年經人介紹認識,x年5月18日在某某鎮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__________,現在________國小讀書 。

婚後,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被告醜陋脾氣暴露無遺,每次酗酒後就動手毆打原告。在原告懷孕5個月時,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顧原告有孕在身,動手毆打告,還用甘蔗刀嚇原告。x年4、5月,被告開始在夜總會坐檯,長期包嫖,今年還把坐檯女帶回家,x年3月8日,在______出租私房嫖娼時被__________派出所警察抓住。x年9月2日,被告又因瑣事毆打原告,致使原告頭部、鼻出血,左足多處軟組織挫傷,全身烏青。x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興毆打原告,還用菜刀背敲打原告頭部,至今原告頭部常常疼痛。x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處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絕,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毆打,致使原告多處皮血腫,軟組織挫傷。

原告認為:被告的種種惡劣行徑嚴重傷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為解除痛苦,特根據<婚姻法>第32條之規定,向貴院起訴,請依法判如訴請,不勝感激。

證據及證據來源

1、身份證影印件。

2、結婚證影印件。

3、房產證影印件。

4、財產及債務清單各一份

此致

________市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一份

起訴人:李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婚起訴書 篇5

原告王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____路__號__幢______房。電話:______________

被告劉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路__號__幢______房。電話:______________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__;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________年__月經人介紹相識,於________年__月__日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__。由於婚前我對被告瞭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後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後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______________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並由我撫養兒子劉__,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______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______元歸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相關知識

(一)到哪個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首先要找對有權管轄的法院。當事人,您是什麼情況?知道您應該到哪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嗎?弄清楚這個問題,你就成功了一半。

關於離婚的管轄問題,我國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作出瞭如下規定:

1、從級別管轄上來講,一般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對於在當地影響較大的離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當事人是當地黨政主要負責人,受訴人民法院審理有困難或不便審理的案件,當地基層人民法院可以報請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或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由相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理。

2、離婚訴訟通常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原則”,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轄。

(1) 一般情形;

(2) 軍婚訴訟:a,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b,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c,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幹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七種情形:

(1)對不在國內居住的人起訴離婚的;

(2)對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蹤的人起訴離婚的;

(3)對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起訴離婚的;

(4)對正在被監禁的人起訴離婚的;

(5)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

(6)夫妻雙方均為軍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7)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被告無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4、離婚訴訟管轄的特別規定(涉外離婚規定):

(1)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在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另一方居住在國內的,不論哪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居住但未定居,已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二)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知道向哪個法院起訴後,當事人必須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關的材料: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影印件。

(三)訴訟費用如何交納?

起訴離婚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指定的銀行交納規定數額的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按0.5%交納。

離婚起訴書 篇6

本案原、雙方於X年X月XX日結婚,在存續期間共同購買遼GT計程車從事經營活動。

原告: 女 19xx年X月XX日生人 個體業者

住址:市XX街號

被告: 男 19xx年X月XX日生人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財產遼GT計程車的出賣款總計120xx0元。

事實與理由

本案原、被告雙方於X年X月XX日結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遼GT計程車從事經營活動。後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願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佔有使用。原、被告於X年X月XX日離婚後,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解決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並拒絕提供該車的下落。原告對此產生懷疑經多方瞭解,才得知被告在離婚的前一天就私下變賣了該車。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遼計程車出賣款。故訴於貴院,請支援訴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X年X月XX日

離婚財產清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1.夫妻共同財產的種類、特徵和數量。

2.原物購買時的價格,如存在購買物品的發票,應一併提交給法院。

3.財務購買日期、接受他人贈與的物品的日期、繼承財產的日期。在財產分割中,取得財產的日期對於確定其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起關鍵作用。

4.財產來源,即這些財產是怎樣取得的。

5.財產存放地點,不動產要寫明坐落地,物品要寫明存放處,存款要寫明賬號、存於何處。

6.物品現在的使用人。

離婚起訴書 篇7

原告:陳某,女,漢族,x年3月4日出生,住岳陽市某某小區

被告:江某,男,漢族,x年11月20日出生,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判決婚生女兒江小美歸被告撫養;

3、判決位於岳陽樓區某處的房屋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

4、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20xx年相識,不久後雙方確立了戀愛關係。戀愛期間,由於原告的父母考慮到被告與原告的家庭背景,成長環境,受教育程度等差距較大,加之對被告的人品方面也有所擔憂,因此極力反對原告與被告戀愛,並多次勸說原告與被告分手。但原告堅信自己找到了終身的依靠,最終頂著家裡的巨大壓力與比自己大6歲的被告走到了一起。 20xx年5月原被告辦理了結婚登記,20xx年3月20日原告生下女兒江小美。

原告以為婚後的生活能苦盡甘來,被告也會更加珍惜與原告的感情,但事與願違,婚後被告對原告的態度越來越冷淡,讓原告根本體會不到丈夫的關愛和家庭的溫暖。20xx年原告懷孕期間,行動不便,正是需要丈夫悉心呵護的時候,但被告甚至連原告去醫院例行產檢都不願陪同,任由原告挺著大肚孤身前往,完全致原告及腹中胎兒的安危於不顧。儘管被告的態度讓原告覺得很委屈,但原告仍希望孩子出生後,被告能夠對家庭盡到一個男人應盡的責任。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由於被告來自農村,有非常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在原告生下女兒後,被告甚至連家都很少回了,根本談不上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其行為甚至連一個陌生人都不如。女兒出生後一直體弱多病,被告根本不管不問,照顧女兒的重擔全壓在原告一個人身上。平時原告除了上班,還要經常拖著疲倦的身體帶著幼小的女兒往返奔波於省城各大醫院求醫問藥。現在女兒7歲了,可以說完全是原告單獨撫養長大的,也是在沒有父愛的環境中長大的。20xx年被告去廣東經商,從此以後,原告與被告長期分居。在分居期間被告極少過問原告及女兒的情況,偶爾歸家對原告也是漠不關心,在外的生意、經濟收入狀況更是不讓原告知曉。更令人傷心的是,原告通過他人瞭解,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婚姻生活,原告曾多次提出協議離婚,被告雖然也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卻因財產問題與原告無法協商一致而遲遲不同意離婚,並揚言如果原告提出離婚,則讓原告分不到一分錢。

時至今日,原告認為,由於原被告在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雙方又沒有建立穩固的夫妻感情,且分居多年,加之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照顧、互相忠實的義務,雙方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理當結束這段婚姻。在女兒的撫養問題上,原告認為女兒年幼時體弱多病宜由原告撫養,現女兒已滿7歲,身體逐漸結實,如仍與原告繼續生活,勢必長期缺少父愛,對女兒的身心健康和成長十分不利。加之被告的經濟狀況較好,能夠讓女兒接受更好的教育,故現在應交由被告撫養為宜,被告也應當盡到做父親的責任,以彌補對女兒的虧欠。在財產的分割上,原告認為,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原告對家庭的多年付出,為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則依法分割。

終上所述,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岳陽樓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陳某

二0xx年十一月十一日

離婚起訴書 篇8

原告:秦,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被告:陳,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陳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萬元給原告(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計);

三、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於 年 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 月 日到某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 年 月 日生下兒子陳秦。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 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 年 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秦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絡,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秦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

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一、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狀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裡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二、書寫離婚起訴書應當注意的問題: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後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係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鉅細全都寫上的流水賬式的書寫方式,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於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只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後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離婚起訴書 篇9

原告:___________(填寫姓名),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寫姓名),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一、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財產遼GT計程車的出賣款總計120xx0元。

二、事實與理由

本案原、被告雙方於X年X月XX日結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遼GT計程車從事經營活動。後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願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佔有使用。原、被告於X年X月XX日離婚後,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解決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並拒絕提供該車的下落。原告對此產生懷疑經多方瞭解,才得知被告在離婚的前一天就私下變賣了該車。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遼GT計程車出賣款。故訴於貴院,請支援訴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X年X月XX日

離婚起訴書 篇10

原告:王____,女,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李____,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請求將雙方婚生女李__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3、請求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共計價值________元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4、請求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________元;

5、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________年初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隨後雙方在父母及親友的操辦下按民間習俗舉行了婚禮,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女兒李__。目前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房子、車子及共同存款共計________元,無共同債務。

原告與被告結婚以來,由於被告不關心原告甚至毆打原告,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原告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一、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符合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條件

1、被告的家庭暴力行為深深傷害了原告,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在面對原告關於第三者的質問時,竟然對原告實施家庭暴力,對原告進行毆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傷後,原告在大理醫學院附屬醫院做了鼓膜修補手術(有醫院的病歷證明),之後留下嚴重的後遺症,至今經常會耳內疼痛、聽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發的頭痛,給原告的生活帶來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創傷。

________年____月,這次事件發生後不到一個月,被告又動手打過原告一次。婚後幾年間,被告經常找各種藉口與原告吵鬧,有時甚至會深夜兩三點將原告從熟睡中拉起來吵鬧。幾年來,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膽中度過,原告已經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原被告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1)________年初原告懷孕之後,因妊娠反應大,身體無法適應,被告讓原告辭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務。孩子出生前一個月,被告不顧原告的反對,對其置之不理,讓原告獨自生活,這期間是原告的母親來陪伴和照顧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後不到一個月時,原告因膽結石病情嚴重住院一週,醫生建議立即手術,因考慮要給孩子餵奶並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雙方商量等孩子三、四歲時再做手術。之後原告經常在深夜發病,發作時疼痛劇烈,嚴重時無法站立,需要有人陪護才能去醫院就診。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說明,不能讓原告一個人留在家中,要是病發時沒人陪我去醫院,可被告根本不理會。這兩年間,原告發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醫院時,被告總是罵罵咧咧,原告只好一個人去醫院就診。

(3)原告聽從被告的安排,近兩年一直在家帶孩子,做家務,沒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經常罵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們為此經常吵架,孩子出生幾月後至今,原告已經找過好幾份工作,但被告卻百般阻攔。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強行將我留在大理後,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卻回來和我大吵大鬧,並提出要和我離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顧孩子。

(4)結婚以後,原告提議隔兩年回孃家過次春節,眾所周知,這是探望父母的傳統節日,可結婚以來被告從未陪我回老家過過春節和中秋節,我們因諸類情況也引發多次吵架。

二、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並本著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清單附後)

鑑於被告對原告實行家庭暴力,屬於過錯方,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照顧無過錯方及照顧女方的原則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此外,原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給予原告精神損害賠償。

三、請求將雙方婚生女______判歸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直至女兒能獨立生活為止;

由於原告具備以下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有利條件,懇請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之規定,將婚生女李__判歸原告撫養,理由如下:

1、婚生子______還未滿兩週歲;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親照看,熟悉她的生活習慣;

3、原告是大專學歷,被告是國小學歷,原告對孩子有更好的撫養和教育能力;

4、被告的工作性質經常出差且經常應酬,沒有時間照顧孩子,而原告的工作則固定在一個城市,有時間照顧孩子;

5、被告有吸菸、喝酒、賭博的習慣,並且煙癮及大,每天自己一人要抽兩至三包煙,對孩子的成長極其不利

關於孩子的撫撫育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__%承擔,即每月________元。

綜上所述,由於被告的所作所為,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雙方恩已斷、情已絕,已無和好可能。原告無奈,只有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主持公道,判如訴請。

此呈

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共同財產清單一份;

2、起訴狀二份。

相關法律

20xx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作為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該法於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該法分為六章,對家庭暴力的範疇、預防、處置、人身安全保護令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法律設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在當事人因故無法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情況下,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請

離婚起訴書 篇11

原告:___________(填寫姓名),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寫姓名),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姓名)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房子的具體地址)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陳述支援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根據自身情況撰寫)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絡,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離婚起訴書 篇12

原告:,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西安市XX區路號,郵編:,電話:。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西安市XX區路號,郵編: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2、請求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並由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3、請求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經人介紹於20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20xx年XX月XX日生有一女取名。婚後,原告因工作原因經常在外地出差,雙方很少聯絡致使雙方家庭生活矛盾加深。且由於雙方沒有共同語言及被告脾氣很差等原因,導致每次原告出差後短暫回家雙方也為諸多瑣事爭吵不休,致使原告根本無法安心工作。自 20xx年5月年至今雙方一直處於分居狀態,各自租房居住。20xx年年初,在雙方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的情況下,且原告提出協議離婚無果的情況下,原告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判令雙方離婚。20xx年6月,人民法院判決不予離婚。之後,雙方也無任何接觸,且繼續處於各自生活的分居狀態,分居時間已達2年多。

另,婚後被告因為家庭瑣事經常與原告父母爭吵且不孝順原告父母,雙方父母之間也存在較大的矛盾。原告對於被告對自己父母不體諒、不孝順的行為極為憤恨,更加覺得雙方無任何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也沒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

綜上,原被告雙方起初感情實質一般,婚後矛盾日積月累,目前亦無任何和好可能。分居長達兩年之久已經顯示雙方根本無任何婚姻可持續的基礎,也表明了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在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情況下,繼續名義上的婚姻關係實際上是對雙方更大的傷害,也是不道德、不負責任的行為。基於上述原因,為使原被告雙方都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同時也為使孩子能夠不要再生活在雙方的吵鬧之中,減少傷害,現原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關係,支援原告訴請。

此致

西安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