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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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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1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廳、農牧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首次細化設施農用地分類,明確備案管理程式,加強和規範對全區設施農業的用地管理。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精選10篇)

《通知》對設施農用地管理類別將更加具體。根據全區設施農用地發展的具體情況,國土廳對設施農用地的類別進行了補充完善。其中生產設施中補充了現代立體蔬菜種植,菌種與菌包(菌棒)生產與培育、出菇場所等食用菌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中補充了栽培後廢料等廢棄物收集、儲存用地等;配套設施用地中補充了規模化枸杞種植、規模化葡萄種植所必須的配套設施用地等。

為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義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非農化,《通知》明確各類農業園區中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示、銷售等用地一律按建設用地對待。

引導設施農業合理選址。城市規劃區、工業集中區嚴格控制各類設施農業用地;各類土地整治專案區的新增耕地範圍內原則上不得作為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生活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區附近、國(省)道兩側500米範圍內,不得建設畜禽養殖等相關設施。

進一步細化配套設施用地規模。糧食種植面積200畝至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在種植面積的0.3%以內;超過1000畝的,按照種植面積每增加100畝配套設施增加0.3%,但最多不超過10畝。從事規模化枸杞、葡萄、藥材等其他規模化種植的,配套設施用地規模可參照規模化糧食生產配套設施用地規模比例予以安排,但不得佔用基本農田等。

《通知》還明確了設施農用地使用與備案程式。要求全區各地設施農用地使用前,經營者應按規定擬定設施建設方案,簽訂用地協議並向當地國土、農牧部門備案。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2

7月6日下午,我省在海口召開海南農墾國有農場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動員會,紅明等20個農場將開展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工作。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韻聲要求,墾區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要敢於面對、廉潔擔當、較真碰硬,以對農墾負責、對農場負責、對廣大職工群眾負責的態度,落實好農業用地清理規範工作,務必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據介紹,在新一輪農墾改革中,省委、省政府把清理土地承包租金過低、租期過長、面積過大作為解決分配不公最突出的問題來抓,通過清理“三過”切實增加無地和少地職工收入。此項工作先在東昌農場試點。經過9個多月努力,農場共收回農業用地3.1萬畝,土地承包年收入由366萬元增加到989萬元,增長170%;採取分地或分利不分地的方式,解決55戶無地或少地職工的生活困難問題。目前已完成合同換籤3279份,換籤率達99.6%,有力維護了國有農場的合法權益,為農場長遠發展儲備了寶貴的土地資源,為墾區集團化、農場公司化改革創造了條件。

在東昌農場開展農業用地清理規範試點成功的基礎上,今年選擇紅明、東太、東昇、東和、南海、中建、中坤、紅光、紅華、八一、嶺門、南平、三道、金江、南濱、立才、樂光、山榮、龍江、烏石等20家農場開展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工作,明年在全省所有國有農場包括市縣管理的國有農場推行。主要調查土地底數、土地承包關係和收取土地租金等事項,重點圍繞承包費過低、對外租賃合同管理不善、周邊農民侵佔及未確權土地久拖不決、農墾內部私墾私佔嚴重、離退休職工仍承包土地、職工居民承包土地年限超過退休年限、農場財政供養管理人員承包農業用地、安置無地少地困難職工等八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在農場範圍內有序開展農用地清理規範工作。

張韻聲指出,開展農場農業用地規範管理,是一件利墾利民的大好事。要堅持公開公正原則,兼顧職工群眾利益,對農場農業用地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清理和規範,徹底解決諸如土地承包面積過大、租期過長、租金過低“三過”的突出問題,堅決打擊權力尋租行為,建立規範合理的土地資源分配制度,保障廣大職工群眾合法合規、公平公正地利用土地資源發展生產、創收增收,構建農場和諧社會。

張韻聲要求,各農場要學習借鑑東昌農場試點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本農場的實際情況,明確任務,明確重點,明確要求,按照一場一策的要求,認真研究、科學制定方案和進度時間表,區分不同情況,分類實施,依法依規推進農場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工作。同時,要充分發揮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開展農場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和有關政策措施,大力宣傳東昌農場試點的成功經驗,在墾區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個個理解,形成廣大職工群眾給力支援、積極參與配合的良好氛圍。

張韻聲強調,在開展農場農業用地清理規範工作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題。各農場要嚴格執行政策,嚴格按程式辦事,尤其是主要領導要嚴明工作紀律,嚴格辦事規矩,嚴格規範操作。農場是這次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場長為第一責任人,各農場要成立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做好統籌協調和有序服務,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抓緊抓好工作的落實。對清理排查過程中存在故意漏報、瞞報、調查排查不到位、對調查工作消極不主動等情形的,要堅決問責,嚴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和有關人員的相關責任。

據介紹,省農墾國有農場農業用地規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7個工作組,各推廣農場將參照東昌農場成立領導小組,各市縣則要成立農民佔用農場土地清理和場社土地確權領導小組。各包點責任領導要牽頭,組織推廣農場和相關市縣,參照東昌農場模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農場農業用地規範管理第一階段工作方案,儘快組織外業測量技術儲備和內業整理準備工作。

據瞭解,工作第一階段為外業測量階段,主要問題是開展外業測量、稽核合同文字,摸清底數、查詢問題,並依據政策法規提出處理意見,拿出具體的工作方案。第二階段是合同換籤階段,採取換籤合同、收回土地、重新承包、內業錄入整理和建立資訊化管理系統等綜合性措施,逐項落實改革任務。

此次行動是為了確保無地無就業有需求職工家庭得到基本田或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規範的農場農業用地管理制度,通過提高農業用地管理和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增加農場收入,激發職工發展生產的積極性,維護農場合法農業用地權益,制止違法侵佔農場農業用地的行為,推進爭議地等確權工作。按照部署,此項工作將力爭於20xx年1月底前完成。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3

為有效緩解慈利縣農業發展與用地緊張的矛盾,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農村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實現農用地規範管理與經濟發展共贏,慈利縣局經過充分實踐、摸索經驗,多措並舉抓好設施農用地管理。

一是嚴把政策執行關。合理界定設施農用地使用範圍,明確設施型別,提出“三不得、三禁止”,即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不得超過用地標準,禁止擅自擴大設施用地附屬設施規模;不得改變農業生產的設施性質,禁止擅自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經營專案。

二是嚴格規範設施農用地審查、備案制度。加強現場勘察,對進行稽核、審批的設施農用地堅決做到實地勘察、現場瞭解情況、留存影像資料,並將勘察結果告知申請人;明確設施農用地行政管理流程,對建設方案擬訂、用地協議、復墾協議內容以及備案途徑等進一步細化,做出明確要求。

三是多管齊下依法加強設施農用地監管力度。加強設施農用地專項檢查和土地執法巡查力度,將設施農用地納入基層國土資源所土地動態巡查範圍,認真做好批後監管工作,嚴厲打擊改變設施農用地批准用途的行為;同時建立與鄉鎮政府、農業部門和村集體經濟組織“三位一體”互動的平臺,嚴格監督,共同做好設施農用地前期申報和後期使用監督工作;開展聯合宣傳,使依法依規使用設施農用地成為基層群眾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為。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4

為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各項工作,定遠縣吳圩鎮精心組織,積極實施,六舉措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

成立工作組織。鎮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土地確權工作領導小組,分村成立由包村鎮幹牽頭的技術指導組,各村民組成立由老黨員、參加二輪分田的老農戶及村民代表為成員的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隊,層層制定實施方案,落實確權登記人員,做到人員、方案、經費三到位。

做好人員培訓。鎮領導小組負責培訓全體鎮乾和各村指導組,各村負責培訓到村民組工作隊,確保鎮、村、組三級工作人員熟悉土地確權登記政策和程式,規範落實確權工作。

宣傳發動群眾。分村民組召開群眾會議,發放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指導手冊,講清土地確權相關政策和目的,通知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參與確權登記,對確實不能返鄉的通知辦理委託手續,動員群眾積極支援配合土地確權登記工作。

規範工作程式。各村民小組對本組土地承包現狀進行清理核實、登記造冊,國土測繪部門對農戶田塊進行確界、實測,村民小組根據國土測繪部門公示無異議的測繪資料和本組基本情況填制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情況表,經農戶確認簽字,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鎮農經站確認申請確權登記。

強化經費保障。鎮財政根據各村土地面積和工作量大小,核定確權登記工作經費,每村預拔5000元啟動資金,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嚴格工作職責。明確鎮、村、組三級土地確權登記人員工作職責,定期召開專題排程會,總結經驗,化解矛盾,對任務完成好的給予通報全鎮表彰和獎勵,對工作進度慢的給予批評和處罰。強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按時完成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任務。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5

為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孫吳縣研究制定了《規範設施農用地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採取四項措施,進一步規範了設施農業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促進了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

建立共同監管機制。制定了《孫吳縣設施農用地審批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要求設施農用地由用地單位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縣農業局、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林業局等部門聯合稽核並報縣政府批准,專案涉及到林地或草原用地的,或需農機局、環保局、水產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用地單位應事先徵詢相關部門意見,專案涉及審批手續完備後由國土資源局整理備案。

合理控制用地規模。設施農用地進行選址時,嚴格依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積極尋找廢棄地和荒坡、灘塗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閒置土地作為擬選點,儘可能不佔耕地或少佔耕地。對每個專案選點要求提交勘察定界圖,做好規劃設計,並監督用地單位嚴格按照規劃佈局建設。同時,依照生產實際和用地性質,控制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的規模,力求將對耕地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

嚴格界定用地範圍。各部門審批前,由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實地檢視,對以觀光農業、休閒農業等巧立名目的非農建設專案,一律不予認定實施農地,如需建設應當先行申辦農用地轉用手續,堅決杜絕假借設施農用地名義搞非農建設,同時認真組織清理全縣範圍內設施農用地,對排查出來的存在審批手續不規範和違法佔地等行為的歷史設施農用地及時整改和清理,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切實加強批後監管。對目前已受理審批的設施農用地進行登記備案。同時將設施農用地使用納入日常土地巡查和衛片執法檢查範圍,對新增設施農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積以及設施農用地停用後是否及時組織復耕等問題重點巡查,嚴防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進行非農業建設,避免違法用地案件發生。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6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設施農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援發展設施農業,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防止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擴大建設用地規模,遼陽市國土資源局嚴控嚴抓,強化設施農用地管理。

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基層村鎮,通過發放宣傳單、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向廣大用地戶宣傳土地國情國策和耕地保護法律法規,使依法依規用地成為基層群眾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動。

嚴格把握使用條件,分類確定用地標準、土地用途限制、使用期限,明確落實土地復墾義務,積極引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效益利用。

加大巡查力度,層層落實巡查責任,組織執法人員圍繞重點村組和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私搭棚舍等行為。

嚴格執行批後監管,加強批後監管,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國土部門、農業部門分工合作,形成聯動工作機制,將設施農用地納入土地日常動態巡查和年度國土資源衛片執法檢查範圍,實行動態巡查監測。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7

為確保農業普查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皁河鎮“三舉措”紮實做好農業普查前期籌備工作。

加強組織保障。成立皁河鎮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村官、三支等年輕幹部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普查任務。

加強宣傳引導。統計站按照“村居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利用廣播、條幅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農業普查的重要意義和相關要求,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不斷引導廣大普查物件依法配合普查,確保普查內容既有質又有量。

加強協調配合。舉辦普查人員業務培訓班,圍繞普查區劃分、基礎資料蒐集、入戶摸底表填報等工作進行重點培訓。嚴格要求普查人員嚴守依法普查紅線,如實填報普查表格,準確、完整提供普查資料,不得遲報、拒報或者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8

為促進全縣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進賢縣國土資源局積極強化設施農用地管理五方面舉措,取得了顯著成效。

加大宣傳力度。該局組織幹部深入鄉鎮、村社,向廣大養殖戶宣傳設施農業用地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引導他們在發展設施農業中儘量佔用荒山荒坡、灘塗等未利用地和閒置低效土地,儘量不佔或少佔耕地,提高了群眾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嚴格審批把關。該縣所有設施農用地專案均需提交至局業務聯審會,根據“三不得、三禁止”政策,即“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不得超過用地標準、禁止擅自擴大設施用地規模或通過分次申報用地變相擴大設施用地規模,不得改變直接從事或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設施性質、禁止擅自將設施用於其他經營”,本著“規範性、適用性、科學性”的原則,進行集體決策,確保科學、合理利用土地。

加強部門聯動。該局並建立健全了與農業部門和鄉鎮政府分工合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實現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從以前“各自為政,單打獨鬥”到現在“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轉變。

強化執法巡查。該局執法監察大隊和各國土所圍繞重點村和重點區域加強對設施農用地的執法巡查工作,對擅自改變用地位置、擴大用地規模、擴大建築面積和改變設施用途的,及時制止、責令限期糾正和整改,嚴禁經營者擅自將農業設施用於其他經營現象發生。

落實備案管理。該局建立設施農用地報備制度,嚴格設施農用地專案臺賬管理,及時上報設施農用地備案資訊至上級國土部門,自覺接受上級監管。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9

今年以來,麗水市有效推動設施農業健康發展和設施農用地管理長效有力,全年共審批設施農用地專案38個,用地面積6.917公頃,其中佔用耕地面積2.7155公頃,主要型別為以生豬養殖為主的規模化養殖和以香菇為主的菌類種植。一是完善用地管理審批。根據浙江《關於進一步支援設施農業發展的通知》(浙土資發〔20xx〕9號)等檔案精神,及時對設施農用地管理審批進行完善,制定出臺《龍泉市設施農用地管理辦法》,對設施農用地管理的組織領導、專案實施、資金保障等方面作了進一步的明確。

二是落實專案建設管理。推行“鄉鎮政府負責監督、經營者具體實施”的方式開展農業設施建設,規範設施農用地的範圍界定,建立設施農用地審批覆墾保證金制度,落實土地復墾任務和專案批後監管責任,並對設施農用地實施動態跟蹤管理。

三是嚴格設施農用地執法。按照“農用地選址科學、儘量避免佔用耕地”的原則,做好設施農用地佈局規劃,推行耕作土剝離等工程技術措施保護耕地,並由國土局與農業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加強日常執法巡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開展設施建設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農業用地管理工作簡報 篇10

今年以來,臨沂市嚴把政策關口,依法規範運作,推動了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一是嚴格用地報批審查關。建立建設用地報件審查責任制,對每一個建設用地報件統一分件、專人受理、全程控制,重點對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現狀地類、耕地佔補平衡、徵地補償安置措施、未批先用等進行審查,及時發現並糾正組卷中存在的問題,對不符合報批要求的報件,堅決予以退回。

二是規範徵地補償安置。加強群眾監督,被徵地村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全程參與現場踏勘、附著物清點。嚴格履行告知、確認、聽證等程式和“兩公告一登記”制度。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在全省率先將徵地區片地價調整成果上報到省廳,市政府公佈實施新的徵地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共對45小類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進行了上調,其中房屋補償平均上調60-70%,青苗補償上調30%左右。開展徵地補償款落實專項行動,推動徵地補償款依法及時足額到位,今年以來已撥付徵地補償款25.66億元。

三是加強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出臺《關於在全市建立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的意見》,採取“政府出一塊、村集體補一塊、個人繳一塊”的辦法,推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試點工作。開展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落實專項行動,對《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實施以來歸集的養老保障資金集中落實到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