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行政公文 > 通知

高校關於做好2023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選3篇)

欄目: 通知 / 釋出於: / 人氣:2.62W

高校關於做好2023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1

各學院:

高校關於做好2023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選3篇)

根據省、市關於加強大學聯考期間在校學生管理的通知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在校學生的日常管理

20xx年大學聯考將於6月7日、8日(週三、週四)舉行。各學院要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教育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切實加強學生考勤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嚴防在校大學生參加替考。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輔導員應核實原因,報學院領導稽核把關。對無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對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細究,防止學生代人蔘加大學聯考。

二、組織開展專題教育活動

各學院要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學生,組織作弊、替別人考試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將面臨開除學籍、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後果。講清大學生參與大學聯考作弊對社會、對自身的嚴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險性。對已違規報考、試圖參與作弊、預備充當“槍手”的,要加強教育引導,只要在大學聯考前主動交出准考證,退出考試的,不予追究;否則,一經查出,按照《黃淮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三、強化監督管理

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學院要加強領導,責任落實到人。對在校學生的管理,堅持誰管理、誰負責;對特殊原因確需請假的,必須堅持誰批准、誰負責;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各學院在大學聯考前將此通知精神傳達到在校每位學生,並切實做好學生管理工作。

20xx年5月26日

高校關於做好2023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2

各學院:

為做好大學聯考期間我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維護大學聯考正常秩序,堅決杜絕高校在校學生違規參加大學聯考和參與替考,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通知要求,現就大學聯考期間我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一、各學院要充分認識到做好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大學聯考期間的學生管理,是維護高等學校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公正、維護高等教育聲譽和形象、愛護廣大學生的需要,各學院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嚴格大學聯考期間的學生管理。

二、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各學院要明確一位主要領導專門負責此項工作,並安排專人負責學生點名核查工作。臨近大學聯考期間(6月2日——8日),在校學生原則上一律不得請假,確需離校外出的,所在學院要核實原因,嚴格審批手續(需黨總支副書記批准),同時要準確掌握請假學生大學聯考考試時間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學院要組織專門人員,對在校學生逐一清點,確保學生在校。對在校外實習的學生,要通過實習指導教師進行清查。對於未經請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調查情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發現疑似替考者必須立即上報。

6月2日——6日,各學院須將學生請假情況報送至學生工作處,6月7日、8日8:30、17:30,各學院須將學生考勤情況報送至學生工作處,郵箱:。

三、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學生認識到參與大學聯考作弊對社會、對自身的危害性。對已違規報考、試圖參與作弊的,要加強教育引導,只要在大學聯考前主動交出准考證,退出考試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則,一經查出,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魯東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對管理不嚴、不認真清點和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責任外,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各學院須在6月9日前將本通知落實情況書面報送學生工作處。

學生工作處

20xx年6月1日

高校關於做好2023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3

各鄉鎮、工業園區、芹陽辦事處安監站,縣級主管部門,有關生產經營單位: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經與市經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協商,我局決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縣職教中心和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分別舉辦全縣電工及電焊工安全操作技術、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物件

(一)原持有電工、電焊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但已到期或將到有效期,需參加複審或換證的人員。

(二)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國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從事或已從事電工、電焊工作業,還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

(三)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電工及電焊工培訓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為9月15日。

(二)培訓地點:電工及電焊工培訓為:開化縣職教中心1樓。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為: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

三、培訓費用及其他事項

(一)培訓工作按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由市經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由市安監部門考核合格後省安監部門核發全國統一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

(二)培訓費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級法定培訓收費專案和標準目錄的通知(衢價費[]26號)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費用:新取證500元/人,複審150元/人,換證150元/人;

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新培訓350元/人,複審150元/人,換證150元/人。

四、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工業園區、芹陽辦事處安監站,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務必做好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內的通知工作,今年內將不再舉辦該兩類培訓班;

(二)參加電工及電焊工培訓培訓人員須在9月13日上午8時30分到開化縣職教中心1樓現場報名。

(三)參加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於9月15日上午8點半到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報名培訓。

(三)報名時請攜帶一張身份證影印件、國中以上學歷證書影印件、老證件及兩張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紅底或穿紅衣服)。

聯絡人: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