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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通知書(精選6篇)

欄目: 通知 / 釋出於: / 人氣:2.65W

行政許可通知書 篇1

編號:(申請人名稱):

行政許可通知書(精選6篇)

年 月 日,本機關收到你申請(行政許可事項名稱)所送的下列(補正)材料:1、2、3、4、5、6、經審查,你所送的上述(補正)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現予受理。特此通知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監督電話:

(行政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通知書 篇2

_______________ 申請者:

根據所報的申請從事糧食收購資格的材料,經稽核,符合資格條件。同意申請者具有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 糧食局(蓋章)

年 月 日

___________

行政許可通知書 篇3

××× [×]×號(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申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並應 (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利害關係人和/或申請人) 的聽證要求,我局決定就 (環境保護行政許可事項) 舉行聽證。

一、聽證會的時間、地點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地點:

二、參加聽證會人員1、聽證主持人姓名: 職務: ,書記員姓名: 職務: 。2、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審查人員姓名: 職務: 。3、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申請人: 。 4、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利害關係人: 。

三、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申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要求或者放棄聽證; (二)經說明理由,依法申請聽證主持人迴避;(三)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參加聽證;(四)就聽證事項進行陳述、申辯和舉證; (五)對證據進行質證;(六)聽證結束前進行最後陳述;(七)審閱並核對聽證筆錄;(八)查閱案卷。 2、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承擔下列義務:(一)按照組織聽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地點出席聽證會。聽證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聽證會的,視同放棄聽證權利;(二)依法舉證;(三)如實回答聽證主持人的詢問;(四)遵守聽證紀律。聽證申請人違反聽證紀律,情節嚴重被聽證主持人責令退場的,視同放棄聽證權利。四、注意事項1、攜帶有關證據材料;2、通知有關證人出席作證;3、如委託代理人蔘加的,須提前辦理委託代理手續。五、我局聯絡方式我局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環境保護局(印章)

×年×月×日

行政許可通知書 篇4

申請人(單位) :

經審查,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 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具體理由見附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不予你(單位)行政許可。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監督電話:

灃西新城規劃局(章)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通知書 篇5

_____(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你單位)向本機關提出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通知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_________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行政許可通知書 篇6

我廳(局/委)於年月日收到你/你單位提出的申請,經審查不符合有關規定,決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經辦人:

經辦人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