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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通告(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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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通告 篇1

尊敬的住戶:

車輛管理通告(通用6篇)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車輛逐漸增多,違章行駛和違章停車給四季車輛管理造成較大的壓力,由此引發的社群矛盾也日益明顯。為規範小區車輛管理,維護良好的小區交通秩序,管理處與業委會召開了小區車輛管理專題會議,決定採取有力措施來加強小區車輛管理,儘量減少車輛對住戶生活的影響。四季車輛管理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 夜間車場崗安全員提醒車主:請及時檢查報警器,請勿開遠光燈、鳴笛等;

二、 根據實際情況,在道路拐角處及車輛亂停放嚴重的位置擺放花盆,限制車輛亂停放;

三、 製作格式化的溫馨提示,對臨停車輛進行登記和提示;

四、 對於未交費的月卡車輛,由車場崗安全員提示其車主交費;

五、 在車場出入口附近劃定“緊急處理車位”,及時處理故障車輛或特殊情況,預防出入口車輛堵塞;

六、 定期清理掛失月卡,形成動態掛失;

七、 管理處前臺每月29、30日值班時間延至21:00,方便車主辦理月卡充值;

八、 交通班開展鍵盤操作大比武活動,改善車場崗操作流程,提高實際操作效率,加強現場崗位服務意識培訓;

九、 對夜間報警器故障或噪音大的車輛,安全員及時查詢車主資料,提醒車主快速處理;

十、 北環城道增設水泥減速坡以限制車速;

十一、 給小區違章車輛發放《違章停車警示》,在宣傳欄曝光違章的車號,公佈違章投訴電話;

十二、 動員小區內苑長、義工、學生參與現場引導,運用小區的媒體資源,加強宣傳;

十三、 組織車場管理大家談,徵詢業主意見和建議。

在此,業委會與管理處提請廣大車主朋友能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文明行車、文明停放,儘量減少對住戶生活的影響,共同營造溫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謝謝您的合作!

主委員會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X年X月X日

車輛管理通告 篇2

尊敬的各位業主:

近期業主反映小區門崗執勤力度不夠,車輛檢查不夠嚴格,車輛亂停放和佔用他人車位情況嚴重,車輛刮蹭偶有發生。為加強小區的安全性,方便各業主,營造一個讓業主放心的和諧小區,物業公司定於11月17日起實施車輛管理和通行證制度

一、小區車輛憑《xx莊園專用車證》進入小區。

二、沒有本小區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未經核實不允許進入小區。

三、所有訪客和車輛需在門崗與業主核實後方可進入。

四、裝修送貨車輛憑裝修出入證進出。

五、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和佔用他人停車位。

六、請不要為非本小區車輛代辦出入證。

未辦理車證的業主請您到物業辦公室登記辦理,沒有領取車證的業主請您儘快到物業辦公室領取,已有車證的業主請您在進出小區門崗時放在車輛明顯位置以便於安管人員檢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車輛通行制度將於本月十七日正式實施!

請廣大業主予以理解和積極配合!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

二零**年十一月十日

車輛管理通告 篇3

為進一步整潔城市容貌,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出行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按照市中區人民政府的相關要求,決定對城區主要道路的車輛停放行為進行規範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城區主次幹道上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應停放在規定範圍。重點規範光明路(東外環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東外環至西昌路以及東湖公園周邊路段)。二、機動車在城區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時,須在指定或批准設定的停車場、停車位或沿街單位專設的場地停放,其他地點一律禁止停放。三、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及摩托車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時,應放在指定的場地或停車架上,做到擺放整齊有序。四、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均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行人應在人行道內行走,禁止闖紅燈。五、凡在禁止停車的路段、路口、場所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在現場的,初次違法停車者,予以口頭警告;兩次以上者,依法予以處罰。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並將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執法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六、非機動車輛佔用機動車道行駛、擅闖紅燈的,處以50元以下罰款,或在路口協助對非機動車、行人進行管理不少於20分鐘的,可抵扣罰款處罰。敬請沿街經營業戶、駕駛員及市民群眾給予支援、配合。特此通告。

市中區交通局市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中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〇xx年八月

車輛管理通告 篇4

隨著西校區兩個停車場的投入使用,校園停車環境得到改善,為營造一個安全、有序、規範的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減速行駛

1、車輛通過大門通道時限速5公里/小時,一杆一車、依次通過,保持車距。

2、車輛進入校園後限速20公里/小時,車輛行駛要注意禮讓行人,教學區域禁止鳴笛,夜晚不要開遠光燈。

3、進入校園的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按照交通標誌、標線行駛。

二、規範停放

1、車輛要規範停放在停車場或停車線內,禁止越線或平行停放。

2、西校區車輛的禁停區域為:東大門以西;南大門以北、6號教工樓以南;3號教工樓以南的校園主幹道路禁止停車(停車線內除外)。

三、管理與處罰

1、車輛進入校園後,行駛和停放要聽從保安的指揮與管理,對於違規滋事者,經保衛處調查取證屬實的,將上報學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通報,校外人員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從3月6日(週一)起,學校對校園違規車輛進行常態化糾正,對違規3次及以上的車輛,將根據《財經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罰並通報。

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環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請師生員工理解、支援和配合。

特此通告。

附件:財經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財經大學

x年2月27日

車輛管理通告 篇5

學校各部門: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良好交通秩序,為廣大師生營造有序舒適的校園環境,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將對所有校內車輛進行規範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學校停車場統一規劃為一教學樓南側馬路、後勤管理處樓下、培訓中心門前、二實訓樓下、體育館南門馬路,新的停車場都已經規劃好車位及停車指示方向,請全校教職工的私家車輛在就近停車場停車,堅決杜絕隨意停車的不文明行為,嚴格禁止在校園道路上隨意停車。

2、車輛在校內行駛時,應按規定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鳴笛,時速不能超過二十公里,學生上下課高峰時要禮讓行人。

3、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

4、車輛停放要遵循整齊有序方便別人的原則,統一朝向不擠佔別的車位,做到線內停車。

5、非機動車要統一停在校園的公共車棚裡(電動車和自行車)對隨意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由保衛處統一負責進行清理,在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後歸還。

6、對超速行駛、隨意亂停的機動車輛,由保衛處發出整改通知,並在校園網上公佈批評,對三次以上違規的機動車輛由保衛處收回車輛通行證。

7、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擁有私家車的職工進行校園文明行車有序停車的教育,對不服從校園車輛管理的個人,要追究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並建議學校取消其年度評先的資格。

8、計程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 、臨時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說明情況登記後經允許可進入校園,到指定位置停車。

10、校內基建、超市、工廠、餐飲中心等外單位車輛因工作需要,部門統一到保衛處辦理臨時通行證。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沒有辦理校內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許進入校園。

請大家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謝謝合作。

車輛管理通告 篇6

各位老師、同學們:

為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優化、美化校園環境,經學院研究決定,近期將對校園內長期停放的無主摩托車、自行車進行集中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區域為:校園內所有停車場(含地下停車場)。

二、對無主車輛進行清理的辦法及時間如下:

1、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間,在校園記憶體放有車輛的人員對自己的車輛進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車輛請務必停放在學院新劃定的各個停放點(區)並停放整齊。

2、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間,學院將對無人認領的、符合無主車輛認定標準的車輛進行統一清理。

3、畢業班同學的自行車,請在7月19日之前處理完畢,逾期未處理的,視為無主車輛。

4、請有被學院查處而暫時寄存的摩托車、電動車車主,請在本學期放假前帶有效證件和保證書到保衛部辦理取車手續,並帶出校園處理。學院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駕駛摩托車、電動車。

資 料 站 大 學 資 料 站 學 院 保 衛 部

資料站大學資料站學院資產與後勤管理部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