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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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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

你廳《關於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精選5篇)

鑑於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覆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覆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佈置方案。取消原批覆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餘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覆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覆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覆,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2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於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專案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於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後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後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字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複審,變更後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並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牆、箱涵的平面佈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後,該專案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覆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覆內容不變。

專此批覆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8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3

X區水利局:

你局《關於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檔案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准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覆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覆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範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牆維持現狀),區域性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覆。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淨寬5.4米,採用臥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後,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覆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儘快編制施工圖設計,儘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4

金華市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金市城開〔20xx〕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金華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覆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專案總建設面積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設“一場兩館”及400米的室外田徑訓練場與室外球場,其中體育場30000座,體育館6000座,游泳館1600座。本工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應進一步深化優化總圖設計。根據市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設列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單體建築設計。單體功能和技術合理性應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基本同意結構設計。進一步優化和細化結構設計。建議動力中心基礎採用擴充套件基礎。金苗杆宜採用C30細石砼。

四、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電氣設計。電力容量、燈光、音響及智慧化設計的標準化與符合實際操作進行鍼對性選擇。

1、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要充分考慮資訊系統的交叉影響。設定雷電觸發預警系統。適當提高風速、雨量、溫度的設計極值標準。

2、體育場和體育館的電力容量應考慮大型活動需要,進一步校核電力容量,並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

六、基本同意弱電設計。

七、基本同意暖通設計。

八、基本同意消防設計。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專項評審,評審結果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

九、基本同意綠化、環保、衛生防疫設計。建議考慮游泳池廢水回用於澆溉綠化。

十、基本同意體育工藝設計、幕牆設計、建聲設計、節能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各專項設計。

十一、進一步研究和優化賽後管理和綜合性利用等相關問題。

十二、原則同意本專案概算編制所採用的定額及費率標準,核定本專案概算總投資為74121.2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5

市建委:

你委“關於申請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批覆的函”收悉。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烏魯木齊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我委於20xx年3月21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工程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設計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我委原則同意,現就有關內容批覆如下:

一、 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為西大橋,終點為新醫路,總長約4100米。西大橋—十月廣場路段:道路紅線寬度33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幹路Ⅰ級,雙向六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2米寬機動車道,北側人非混行道寬5米,南側人非混行道寬7米。十月廣場—新醫路路段:道路紅線寬度為50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幹路Ⅰ級,為雙向八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8米寬機動車道,兩側各6米寬綠化帶,兩側各5米寬人非混行道(設定2米寬非機動車道和3米寬人行道)。配套建設雨水、汙水、給水、燃氣、電力、電信等市政管線。新建改建克拉瑪依路、新醫路、公園北街、十月廣場、民航局、西虹路、明園、黃金局、八樓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總投資47911.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565萬元,工程其他費用13065萬元,工程預備費2281.5萬元(具體詳見附表)。

專案法人要加強專案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概算。不準隨意變更和增加工程建設內容,若擅自變更批覆內容,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