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和章程規定,20xx年11月13日,在公司辦公室,經股東研究就設立威海市聖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決定:一、委派宋朝陽為公司執行董事,並擔任法人代表人。二、委派鄧海濤為公司的執行監事;三、制定並通過公司章程。上述決議符合章程規定,合法有效。
股東簽字:
20xx年 11月13日
股東會決議
出席會議股東: 、 、 。
列席會議新增股東: 。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在(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 人,代表公司股東 %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
決議事項如下:
% (新股東) 。
⒊„„„„。(其它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原股東:(簽名、蓋章) 新增股東:(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注:
⒈本範本適用於變更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國有獨資)。公司變更登記應當提交股東會決議(除變更經營範圍);
⒉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 ,所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出席股東如有反對或棄權的應列明所佔表決權比例;
⒊出席會議股東人數不包含列席會議新增股東人數;
⒋股東為法人的,“出席會議股東”應寫明其單位名稱,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單位名稱後加“(出席代表:╳ ╳ ╳)”;
⒌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簽名;股東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在簽名處蓋上單位印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用簽字筆或墨水筆,不得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⒍為減少檔案份數,本範本將股東變更前後的股東會決議合併而寫,如需要可分開寫。沒有轉讓出資新增股東的,適當刪減範本中有關“新增股東”的內容;
⒎檔案簽署後應在規定有效期內(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為30日內,變更住所為遷入新住所前,增資為股款繳足30日內,變更股東為股東發生變動30日內,
減資、合併、分立為90日後)提交登記機關,逾期無效; ⒏使用A4紙、塗改無效,影印件無效。
股東會決議注意事項
1、本股東會決議範本適用於有限公司(不含國有獨資)的變更登記。
2、股東為非自然人的,“實到股東”應寫明其單位名稱,並可在單位名稱後加“(出席代表:)”。
3、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儘量不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若正文與簽名脫離的,應當在正文與簽名頁處加蓋企業的騎縫章。
4、股東人數發生變化或股東發生變化的決議中,還需註明參會人員,如:“原(全體)股東(或者股東代表);新增股東(或股東代表)。”新、舊股東都要在本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也可以分兩次會議召開。特別提示:股權轉讓(內部轉讓除外)或者法定代表人更換的變更決議,新老股東及新老法定代表人還需前往登記機關進行現場簽字(帶身份證)。
5、決議簽署之日後應在規定期限內30日內,減資、合併、分立為公告之日起45日後提交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6、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列印,可雙面列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塗改無效。
7、召集人非章程規定的第一召集人的,應在正文前增加一段內容用以說明公司章程規定的在前順序的會議召集和主持義務人不履行會議召集和主持義務的情況。
8、非全體股東簽名的,正文前需註明以下內容:
會議已於15日前以書面/電話/公告(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通知了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 方,實際到會股東 方(其中,股東 委託 出席會議並代為行駛表決權)。參加股東共代表 %表決權。
(設立的範文篇)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實到股東: 會議性質:臨時(或者定期)股東會議
召 集 人: 按章程規定填寫 主 持 人:
應到會股東 方,實際到會股東 方,代表100%股權。
全體股東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二、 公司註冊資本為:*萬元整。實收資本為:*萬元整。
三、 公司經營地址為:克拉瑪依市。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神木縣浩宇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浩宇超市 經營地址:神木縣東興街南段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菸酒副食、日用百貨、預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神木縣浩宇超市總投資肆佰萬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叄佰貳拾萬元(¥320xx00.00),佔總投資總額的80%。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00)。乙佔投資總額的20%。
4、 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80%,乙方佔投資總額的2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願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加盟店中文名稱:麥田咖啡(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珠海市港三路308號華達花園a棟二樓
電話:? 8124235
郵 政?編 碼:
第三條:本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西餐、中式快餐、冷熱飲料製售。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公司批准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投資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出資額和所佔註冊資本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麥田咖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港三路308號華達花園a棟二樓,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 ,佔註冊資本比例%;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 ,佔註冊資本比例%;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 ,佔註冊資本比例%;
丁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 ,佔註冊資本比例%;
第四章?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不得抽回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五章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九條:(一)第一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於《投資預算》制訂後3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50%金額匯至麥田咖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
甲乙雙方第一次次資金到位後25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之營運日前20日,按投資比例該投資預算之總投資50%金額匯入麥田咖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總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好本店,在與甲方互相協商的基礎上,就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店。
第十二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十五條:聘請甲方對其經營成果進行月度核算,並根據具體經營業績情況,向出資方收取一定的經營管理費用及給予經營成效獎勵,具體按下列方法計算並支付;
(一)、甲方每月純利潤的10%作為甲方的經營管理費用;
(二)、當本店的純利潤在1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時,甲方除了收取當月利潤10%的經營管理費用外,超出金額按利潤15%作為經營成效獎勵給甲方;
(三)、經營管理費用計入當月份之營運成本。
第十六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均按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十八條:出資股東至本店享有買單原價七折優惠,本店店長及甲方短期督導人員享有本店免費住宿。
第十九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