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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賃協議書(精選18篇)

欄目: 決議 / 釋出於: / 人氣:1.39W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 自有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三、租賃經營時間: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為 年。

四、租金:1、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為 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 ,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電錶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或者向甲方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錶底表噸位 ,電錶底數度數 .五、租賃責任:1、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築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係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2、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

六、違約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為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門面租金由甲方決定,對乙方無權作主,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和刑事責任一切都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 街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所屬位於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為x萬元整,乙方自協議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為叄年整,從x年二月一日起至x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於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後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的協議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後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協議期間提前終止本協議,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協議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協議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萬 仟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第四年為 元,………)。

3.(或) 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5

本意向書是供方自願向需方提出申請參加供貨,並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條款。

一、採購的基本內容

1. 價格明細

此專案所需 產品 如下:

2. 供貨週期

供貨週期為__360___天。

3. 付款方式

供銷合同簽訂生效後15天內支付20%;發貨前支付60%;通過當地技術監督局驗收合格後支付15%;2年質保期滿後支付5%。

4. 質保期

質保期:自 產品生產日期起三年 。

二、採購意向條款

1. 供方簽訂本意向書後,需方將在主合同簽訂之後,正式通知供方簽訂正式的供銷合同(以下簡稱“供銷合同”)。

2. 供方同意在接到需方正式通知的時間內簽訂供銷合同。

3. 雙方簽訂供銷合同時,共同遵守以下約定:

(1)供銷合同應包括本意向書第一條所載明的內容以及符合本意向書的雙方均同意的其它條款。

(2)供銷合同的核心內容(標的、價格、供貨週期、付款方式、質保期等條款)必須與本意向書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三、供方的宣告和承諾

1. 本意向書所有的內容和條款,都經過了需方的明確解釋和說明,供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並承諾予以遵守。

2. 本意向書系雙方自願簽訂。

3. 供方同意需方擁有本意向書的最終解釋權並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釋。

四、其他

本意向書一式貳份,供方和需方各執壹份。雙方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供銷合同簽訂後, 1本意向書自動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 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一層房產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東鄰:________、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 、北鄰:_________ 。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後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無償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責任: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徵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有乙方負責承擔。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2萬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的所有使用權,單方違約金為120萬元整。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證:

簽訂日期:

乙 方: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公 證 人: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保障甲、乙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服務地點:1、搬出地點:; 2、搬入地點:。二、乙方搬遷內容1、搬遷物品:。2、乙方負責將甲方搬遷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搬遷方案的策劃制定和組織實施、貨物搬出、樓內搬運、裝車卸車、成品保護、廢品清運,以及搬出地點和搬入地點間的運輸、運輸至後將物資搬運至甲方指定位置等工作。乙方負責提供搬遷過程中所需的運輸車輛、搬運工具和人工等各種配合搬運的物資。

三、搬遷時間1、搬遷開始時間:計劃搬運時間為,實際開始搬運時間以甲方通知的時間為準。2、搬遷完成時間:搬運完成期限為XX個日曆天,乙方應當在以上期限內完成全部物品的搬遷。

三、服務費總額:以實際運輸車次為準,每車次人民幣(大寫):,以按照國家規定載重為 噸位的貨車計價),此價為稅後包乾價格。以上費用已經包含了車輛費、過路費、司機費用、油費、人工費、運輸費、搬運費、保險費、稅費等全部費用。

四、付款方式:。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給予現場必要的配合,提供用水用電支援。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的搬遷方案進行評估,對提供的搬遷車倆、工具和人員進行檢查,對不滿足甲方需要或不符合運輸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3、乙方按照合同搬遷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收到發票後,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二)乙方權利與義務1、乙方安排的車輛都需有限行道路的通行證。2、乙方安排貨車應在8米以上的,車廂為全封閉式的,每天實際用車以甲方提前一天通知為準。3、每臺車預留1至2個跟車座位,甲方派遣人員進行跟車。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線路運輸,高速公路費用等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每臺車車箱裝滿。4、每車物資要做拍照留底,避免雙方交接或物品損壞時無法核對。雙方需在甲方提供的裝運單上簽字,在車輛裝滿出發前雙方簽字確認,運輸至搬入地點並搬運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後雙方再簽字確認。甲方在裝運單上簽字的人員為:搬出地簽字的為 ,搬入地簽字的為: ,其他人員簽字均為無效。乙方憑雙方簽字確認(甲方的簽字人員需為本合同中規定的人員)的裝運單與甲方結算費用。5、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安排相應數量的車輛和人員。6、搬遷所需要的人工、車輛、包裝物、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提供,所需要的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7、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足夠的搬遷人員,且搬遷人員應當身體健康、年紀不大於50歲,不小於18週歲,併購買人員意外險。8、乙方提供的車輛應當是車況良好的,並通過了政府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車輛所需要的油費、過路費等均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乙方應當保證駕駛人員遵守交通規則,如發生違規違章導致的罰款等,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9、乙方保證其具有和保持承擔本合同搬遷服務的全部資質和批准,其運輸車倆證件手續齊全並符合貨運條件,車輛司機具備相應車型的駕駛執照,不存在違法違規經營的情形。10、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搬遷服務所用運輸車輛和工具適合貨物的安全運輸和裝卸的要求,乙方有義務適當和謹慎地拆卸、裝載、搬運、配載、運輸、保管、照料、解除安裝。11、為了保證搬遷進度,乙方應保證搬遷順利完成,兩邊人員不少於8人。12、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1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乙方人員人身傷亡事故、乙方財產損失的,責任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1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甲方物品損壞或者丟失的,乙方照價賠償。15、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運輸搬運安裝除錯任務。16、傢俱運輸搬運安裝要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圖執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且除錯到位;如果按平面圖安裝好後,甲方提出更改,則需重新計價。17、乙方應負責對搬出地點及搬入地點的保護,包括大堂、走廊、地面、牆角、電梯及搬運過程中容易被損壞的搬入地點的其他部位。每次搬運前應對搬入地點進行保護,以確保搬入地點的完好無損。18、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經前往搬入地與搬出地以及沿途的交通道路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考察,並已經獲得了全部的資訊且已經充分考慮了各種困難與風險。本合同服務總費用為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的全部費用。六、其他1、如乙方為按照約定時間搬遷完成並安裝除錯完畢的,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2、因本合同所引發的爭議協商解決不了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倆份。本合同在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8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將其房屋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

房屋規格

房屋面積

備註:該房屋已於年月日出租給×××(姓名)使用。

第二條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所有權,不得解除與×××的租賃合同,除非×××主動提出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贈與房屋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年月日共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請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受贈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現行的農副產品(茶葉)的收購政策、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數量如下:

二、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兌現。

三、交售地點:_________茶葉收購站或甲方所屬收購站、點。

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政策;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佈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五、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要表裡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執行,向它方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本合同,如有違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罰違約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和當地工商部門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0

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特色烤豬蹄商鋪 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商鋪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商鋪名為: 豬小強特色烤豬蹄(暫定名)

經營場所位於: 閔行區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主要為 熟制豬肉食品 ,範圍包括 食品、點心、自制飲料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現有經營中商鋪代資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幣__ __元(人民幣大寫: )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三方確認的個人銀行卡上,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所持股權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間分工

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和內部員工管理

乙方負責,各類財務管理,賬務登記和管理

丙方負責,產品策劃構思和日常監督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

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作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洩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2

經友好平等協商,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推薦_________參加乙方組織的_________促銷活動以及活動中須事先明確的事達成共識,簽定本檔案備忘。

1.乙方與國慶期間組織商品促銷活動,甲方負責向乙方推薦_________擔任商品宣傳和促銷工作,最終人選(以下簡稱促銷員)由乙方在甲方推薦的人員中確定。

2.促銷員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乙方指定的商場工作5個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工作時間為9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工作時間為13時30分至18時30分,每日12時31分至13時29分為午餐及休息時間。

3.促銷員應積極主動熱情的向消費者介紹乙方的商品,解答消費者的問題。

4.促銷員工資按日計算,每日基本工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工作態度和效果優異者將獲得獎金,獎金按日計算,最高為每日_________年元人民幣,促銷員工資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現金形式支付,促銷員應按時受領。

5.其他事項:

(1)培訓。乙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提供產品知識及促銷技巧培訓,促銷員應按時參加;

(2)午餐。促銷員工作期間的午餐自行解決;

(3)安全。促銷員處於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時,其人身安全由乙方保障;促銷員處於本合同以外的時間、地點時,乙方無義務承擔其安全責任。

6.違約:

促銷員有違反本備忘錄約定第一至第四條的行為,其個人即喪失向乙方索取報酬的權利;乙方未能按本備忘錄約定安排促銷員的工作時間和地點,促銷員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乙方仍應按促銷員工作的時間計算並支付工資;促銷員未按本備忘錄第六條的約定領工資,乙方將扣除促銷員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未按備忘錄第六條的約定給付工資,則應按日加付滯納金,滯納金為促銷員工資總額的_________%。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3

轉讓方 (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 股份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深圳訂立,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地址: )股份中的百分之 的股份以 萬元( )轉讓給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資產及房屋押金和店記憶體貨),乙方同意按此價格的金額購買上述股份,參與共同合作經營 。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為所轉讓股份的費用,附:甲方付收據一份交與乙方保留。

3、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萬元,作為 的正常流動資金(附:甲方應出資 萬元( ),乙方出資 萬元( )。

二、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保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追討,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責任(合作細節)

1、甲乙雙方作為的員工,必須正常工作,遵守店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和所有員工同等對待。

2、乙方作為(職務),享受正常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費用(附勞動合同書中一切條款,正常有效。)

3、盈虧分擔,甲乙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按季度分享利潤及分擔 的虧損。

4、合同簽訂之時,店內一切產品及裝置作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承擔,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變,房間作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公司發展擴大所需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資,乙方不得有異議。

6、甲、乙雙方由於個人或態度與客人及社會人員產生矛矛盾造成店內任何損失,由本人負責全部損失。

四、時間

1、本合同有效時間為三年,從月日到止。

2、合約期滿,乙方作為甲方合作考慮之優先物件,可以繼續續約持股。

五、帳目

1的所有經營及支出帳目,對的所有股東公開,甲乙雙方可以提前預約查詢。

2、每季度分紅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的10號,甲乙雙方共同理帳。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則不享受當季度分紅,並按時間長短甲方付給乙方部分的

資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內,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二十(20%),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百分之四十(40%),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六十(60%)。合約期滿乙方可以選擇續簽合約或者憑收據合同拿回本金(本金為乙方簽訂合同的實際出資 )(附:甲乙方簽訂的書面變更和解除合同書)。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讓,轉包給第三人。

3、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阻止的外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4、當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七、爭議解決

對於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爭議,雙方本著互利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生效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各股東同意,並由各方簽字之時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甲、乙、及 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

甲方與乙方按照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產權轉讓政策和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______產權受讓專案,並由乙方提供企業產權受讓相關服務。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專案有:

1、在甲方擬受讓產權掛牌期滿後,根據有關規定,乙方組織以協議或競買方式撮合交易;

2、如果甲方競買成功,或協議成交後同轉讓方簽訂產權轉讓合同書;

3、出具產權轉讓鑑證書。

第二條 提交的檔案

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為影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需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清產核資、實地考察、審計、評估、權證變更、媒體公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組織相關各方進行產權轉讓活動,對該公開掛牌專案進行規範操作。

4、甲、乙雙方均具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轉讓產權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影印件)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保證其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託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准。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也不與轉讓人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乙方保證其已具備從事甲方委託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

5、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甲方的要求處理委託事務;需要甲方變更要求的,應當經甲方同意。

第五條 委託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委託費用:根據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制訂的產權轉讓收費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轉讓手續費人民幣合計_____(大寫)元。

2、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向乙方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方應在產權轉讓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3、若轉讓不成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因委託業務而發生的費用,具體金額根據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產權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若本次委託事項需交納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__日內自行進行場外轉讓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產權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如未按本委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佣金總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和要求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若違反產權轉讓相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任何一方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託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或委託方因受託方解除合同導致委託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選擇______仲裁委員會合同仲裁中心申請仲裁;雙方不願仲裁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託方(甲方):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5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汙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檔案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裡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週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週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乾淨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裡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牆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裝置。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裡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20xx-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裡。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宣告: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製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裡)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宣告: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7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誠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經充分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供貨價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提供甲方所需木料:5×20cm架子板,每張100元;6×12cm方木,每根70元; 1.2×2.4×0.8米模板,每張100元。

二、供貨時間

為確保乙方及時向甲方供貨,甲方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產品的規格、型號及數量。

三、貨款結算

乙方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現場,並經甲方驗收交接後一次性付清該貨款。

四、甲方應在貨物交付後3日內對產品進行驗收或委託終端使用者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甲方或終端使用者在收到產品三日內未對產品驗收,則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運輸費用

一次性提貨不足30件,運費由甲方承擔,一次性提貨30件以上,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內亂、政府行為、原廠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導致協議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構成對本協議的違約,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視實際情況討論協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店面租賃協議書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檔案或者其影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係人損失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後,抵押物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採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矇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複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並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