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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使用協議書(精選6篇)

欄目: 決議 / 釋出於: / 人氣:1.73W

產品使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產品使用協議書(精選6篇)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建設甲方的企業管理資訊系統,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的合作原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初步合作協議,目的是甲乙雙方就甲方的企業管理資訊系統的管理需求、業務流程、資料處理流程等進行考察、研討,制定基於乙方產品的系統解決方案,並就專案的建設實施等有關問題達成協議。

二、系統涉及的軟體產品及相關服務的價格清單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體產品清單、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其費用見附件一。

三、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體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件的功能說明。

四、軟體版權及使用權

本協議中授權許可指的是軟體使用權許可,許可使用的軟體產品版權屬乙方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協議書上所列軟體產品的全部軟體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體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五、軟體使用許可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預計向乙方支付的軟體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詳細清單見附件。

六、付款

甲方須按下述付款期限,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1、甲方於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為本專案的定金。

2、甲方應於系統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軟體的使用許可費的50%,並於系統執行3個月內付清餘款。

3、甲方於簽字後1周內向乙方支付二次開發費的50%,並於開發專案完成交付使用後1周內支付40%,餘款在3個月內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在相關費用發生後的一個月內支付。

七、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駐地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郵寄。

八、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體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資訊轉讓給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乙方授予的軟體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乙方的軟體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務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附件中未明確的有關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費用,視同甲方放棄要求乙方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雙方應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後,有權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務費用後,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務要求。

十、軟體保證及保證範圍

乙方保證所許可使用的軟體產品,符合所附文件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的軟體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未按軟體所附文件的規定使用軟體;

2、甲方安裝的第三方產品出錯、硬體或網路出錯等。

十一、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碟、加密卡及文件)的所有權利。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協議約定金額的20%。

十三、損害責任

乙方將不負責任何附帶的、繼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發的信譽或商業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於乙方提供的軟體產品對甲方造成損害或損失,乙方對甲方應採取的補救措施是使軟體的效能符合功能說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協議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下,該項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得影響其它條款的執行。

十五、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軟體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軟體費用後,乙方應給甲方出據相關產品的《終端使用者許可證》。

十七、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使用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並願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檔案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範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後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資訊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後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後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於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於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範圍內製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製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後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並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檔案,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訊。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檔案而列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檔案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產品使用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產品名稱);車載電腦採用工業級的嵌入式硬體平臺,將影音娛樂、無線通訊、gps定位導航、車載移動辦公、移動儲存、故障檢測等多種功能完美結合,為使用者提供完美的車載移動多媒體資訊系統,_________車載電腦全面提升汽車智慧化水平增加更多駕乘樂趣。

為了進一步瞭解產品在實用過程中,各項功能的執行的質量,同時為了給五·一(十·一)自駕旅遊者提供方便,現特推出試用月活動,提供給乙方試用。為明確試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試用機型: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一臺_________(產品名稱)車載電腦試用,零售價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為乙方安裝。

二、試用時間:_________至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天。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指定期限內免費提供一臺_________(產品名稱)車載電腦試用,甲方保證所提供試用產品為合格產品,並負責免費安裝。

2、試用期間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產品試用相關問題。

3、試用期間,甲方負責對試用產品修理,如因乙方人為因素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根據損壞程度甲方有權依其合理的判斷決定是否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零售價款購買該被損壞的機器。如在乙方試用期內因第三方原因損壞,乙方可在向甲方承擔損失後向第三方追償。

4、在乙方試用產品期間,甲方擁有該產品的合法所有權,試用截止日期後乙方不得無故或尋找任何藉口留置試用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該裝置價款、裝置裝拆勞務費、裝置運輸費、裝置折舊費等。

5、試用結束後甲方可將乙方提供的試用報告及試用過程中拍攝的圖片、錄影用於甲方後期宣傳,並可在相關宣傳資料中使用乙方姓名、形象及圖片、錄影。乙方認可甲方在實施上述行為前已獲得乙方授權及認可,甲方的上述行為並未侵犯乙方的著作權、表演者權、肖像權、姓名權及其他正當權利。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就試用產品的任何問題向甲方提出諮詢,甲方將解答。

2、乙方在試用完畢後,將整理一份試用報告提供給甲方。

3、在乙方試用期間拍攝相關圖片、錄影。

4、試用期間,乙方承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產品職責,保證產品外表無劃痕、標籤完整無破損、零配件和說明書完整等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試用產品轉移、拆卸、轉借、出租或贈與他人,更不可用做其他商業用途;

5、乙方在使用後願意購買該試用產品,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優惠價格價(零售標價玖折)。

6、乙方必須承擔按時歸還試用產品的義務,如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歸還,甲方有權按照第四.5條約定追討相關費用。

7、試用期間,乙方可以退還甲方產品,但必須保證產品等相關完好無損。

8、在以下情況下認為乙方自動購買該裝置:

(1)將裝置轉移、拆卸,轉借、出租或贈與任何第三方使用,用做其他商業用途。

(2)損壞裝置外觀。

(3)撕毀裝置相關資料和保修標籤、保修服務卡。

(4)超過試用期未將裝置歸還給甲方。

9、乙方在試用期間應注意保護甲方產品的商業祕密,對甲方提供給乙方試用的車載電腦裝置中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維護,以保持其機密性。乙方不得將甲方裝置轉移、拆卸、轉借、出租或贈與任何第三方使用,用做其他商業用途,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甲方裝置進行破解、篡改、拆毀、反向開發、反編譯等操作。如乙方存在洩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賠償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支付。

五、糾紛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產品使用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合作建設甲方的企業管理資訊系統,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的合作原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初步合作協議,目的是甲乙雙方就甲方的企業管理資訊系統的管理需求、業務流程、資料處理流程等進行考察、研討,制定基於乙方產品的系統解決方案,並就專案的建設實施等有關問題達成協議。

二、系統涉及的軟體產品及相關服務的價格清單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體產品清單、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其費用見附件一。

三、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體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件的功能說明。

四、軟體版權及使用權

本協議中授權許可指的是軟體使用權許可,許可使用的軟體產品版權屬乙方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協議書上所列軟體產品的全部軟體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體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五、軟體使用許可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預計向乙方支付的軟體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詳細清單見附件。

六、付款

甲方須按下述付款期限,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1、甲方於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為本專案的定金。

2、甲方應於系統投入使用前,向乙方支付所用軟體的使用許可費的50%,並於系統執行3個月內付清餘款。

3、甲方於簽字後1周內向乙方支付二次開發費的50%,並於開發專案完成交付使用後1周內支付40%,餘款在3個月內付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應在相關費用發生後的一個月內支付。

七、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駐地

2、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乙方上門安裝;

□甲方自提;

□郵寄。

八、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體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資訊轉讓給任何一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乙方授予的軟體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乙方的軟體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九、服務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附件中未明確的有關服務的內容、要求和費用,視同甲方放棄要求乙方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如甲方提出新的要求,雙方應另行協商,並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後,有權按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費用。

3、甲方已付清上月服務費用後,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新的合理服務要求。

十、軟體保證及保證範圍

乙方保證所許可使用的軟體產品,符合所附文件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的軟體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未按軟體所附文件的規定使用軟體;

2、甲方安裝的第三方產品出錯、硬體或網路出錯等。

十一、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碟、加密卡及文件)的所有權利。

十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協議約定金額的20%。

十三、損害責任

乙方將不負責任何附帶的、繼起的或非直接原因引發的信譽或商業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於乙方提供的軟體產品對甲方造成損害或損失,乙方對甲方應採取的補救措施是使軟體的效能符合功能說明。

十四、可分割性

本協議及其附件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下,該項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得影響其它條款的執行。

十五、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軟體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十六、其他

甲方付清所有的軟體費用後,乙方應給甲方出據相關產品的《終端使用者許可證》。

十七、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九、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使用協議書 篇5

甲方(需求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註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給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

註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協商,雙方就乙方生產、供甲方銷售並且根據甲方要求設計、標明為_____品牌的家用電器(簡稱定牌產品)定牌合作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作的產品、數量及定單

1.1 定牌產品品名、規格、型號、目標總量、品名規格型號、時段、單位、總量。

2.2 甲方每月向乙方書面發出____個月以上預期量的滾動訂單。乙方根據訂單預備____天材料和零件。

2.3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下達下個月的訂單,包括品種、數量、交貨時間、順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同意該月訂單。訂定下達後不能變更,除非乙方同意變更。

2.4 乙方應在甲方下達訂單____天內,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產計劃。

第二條 產品包裝與標識

2.1 定牌產品使用甲方________註冊商標,以及法律許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標記、文字、符號。乙方未經同意不能使用________註冊商標,也不能將甲方註冊商標及法律許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標記、文字、符號提供給第三方,包括與此相關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標記、商標、銘牌或公司名稱。

2.2 甲方應獲得合法的________註冊商標使用權,並向乙方提供該註冊商標的審批證明檔案。

2.3 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在產品內外包裝標明_______品牌。

2.4 產品背脊標識的產地為____,廠址為________。

2.5 如果甲方發現有與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對甲方商標、標記的侵權行為,應立即通知乙方停止為其生產。當侵權實施已經發生,乙方未獲準甲方同意不要擅自處理侵權產品。

2.6 定牌產品僅允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企業銷售,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銷售。

第三條 質量保證

3.1 產品標準:

3.1.1 乙方生產過程須符合甲方的質量控制規範(見附件1)要求。

3.1.2 乙方生產的定牌產品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並符合驗收標準。

3.2 產品質量:

3.2.1 所有定牌產品都須獲得認證。

3.2.2 安全認證由_______方完成,認證費由_______方承擔。

3.2.3 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在產品的機身、外包裝上進行出廠編號。

3.2.4 乙方應進行嚴格的產品出廠前的檢驗測試,以確保產品品質與合同條款和質量標準規定的內容相符。

3.2.5 甲方可以通過其技術代表共同參與對出廠產品的質量控制。同時有權利不定期檢查預定牌產品相關的檢測裝置、生產過程及材料零部件質量控制。

3.2.5 乙方生產定牌產品在設計、規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變更,事前需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變更要求,需乙方書面同意。

3.2.6 如果定牌產品在交貨後____月內某一個型號出現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乙方負責,缺陷率的判定和計算方法,在本合同的附件1質量異議認定中詳細規定。

3.2.7 甲方有義務將市場產品資訊反饋給乙方,為產品質量的不斷提高提供材料。

第四條 產品供價及結算方式

4.1.1 供價(計算單位:)

型號、規格、付款方式、單位、支付價格(人民幣元,含稅)、備註

4.1.2 在雙方確認排產計劃後,乙方憑雙方確認後的排產計劃組織生產和發貨。每月____日甲方按當月 量 以 形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貨款。

4.1.4 以上價格在合同期內原則上不變。如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動時,一方提出供價變動要求時須同另一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確定之,否則須執行本協議。

第五條 產品交貨及運輸

5.1 合同交貨履行地點:

5.2 產品運輸由____方負責,____方承擔運費用。

5.3 運輸責任:____方的責任在____後結束。此後,貨物出現風險責任由____方負責。

5.5 甲方技術代表在貨物檢收若有異議,有權依據雙方共同制定之交接貨物驗收標準督促乙方改進,下列情況下可以拒收: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如乙方責任,按本協議第三條有關協議執行,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責任,按本協由甲方承擔延期交貨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7 當因乙方_____原因不能按訂單要求發貨,延遲發貨超過一天,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延遲損失之責任,標準為:__________

5.8 當因甲方_____原因不能按訂單要求發貨,延遲發貨超過一天,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________之責任,標準為:__________

第六條 市場規範與協調

6.1 雙方應注意保持定牌產品的差異化,以避免雷同產品在市場價格上的差異給對方造成損失。乙方在運作自己的產品市場時在規格、型號、花色等方面避免與提供給甲方的定牌產品相似。

6.2 建立價格通報與協調機制。當市場行情發生變化,一方需要調整價格時,應通知對方。雙方應通過共同協商共同調整價格,以避免造成負面影響。

6.3 若一方違反本條市場規範條款,對方督促其改進而沒有立即改進時,為約方應該承擔對方損失的 。

第七條 工作聯絡

7.1 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可以在乙方設立駐廠代表。

7.2 駐廠代表的責任是進行質量監督、物流管理與 事務。

7.3 駐廠代表應遵從乙方規章制度,並且不得進入與本合作業務無關的場所。

7.4 乙方為駐廠代表提供辦公室(桌)____間(個),電話____部,房租水電費用由____方承擔。

電話費用由 方承擔。

7.5 甲方的聯絡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7.6 乙方的聯絡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培訓

8.1 為了保證定牌產品的維修服務,如果甲方認為必要,乙方應為甲方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並將定牌產品的技術傳授給甲方技術、維修人員,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圖紙、器材。

8.2 培訓地點設在 ,場地費用由 方承擔,培訓人員的差旅費由 方承擔。

第九條 維修和零部件

9.1 乙方將甲方視為使用客戶,並按國家新三包規定向甲方提供免費零部件,範圍包括:

9.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規格數量的零部件週轉量,乙方再在____月內以舊換新。超過本週轉量,則雙方先以現款結算。

9.3 超過____年,甲方須通過有嘗方式向乙方購買零部件,其價格標準為:

9.4 甲方保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僅用於定牌產品的維修,不用於其他目的。

9.5 定牌產品停產後,乙方應為甲方保留時間的零部件供應,保留時間為:

a.包裝材料、印刷品____年

b.主關零部件____年

c.非主關零部件____年

9.6 合作期滿,乙方應在____年內保證上述8.1、8.2、8.3條義務的執行。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合同的條款、附件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協議,在此之前的口頭約定、書面資料不構成協議的內容因而無效。

10.2 本合同簽署前,雙方都應向對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檔案,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 。

10.3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10.3 本合作發生爭議,通過如下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產品使用協議書 篇6

甲乙雙方依據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及國家商標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 ××× ”商標以下簡稱“合同商標”,簽訂商標使用管理合同。 一、允許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名稱及型號見《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之《__________________清單》。

二、甲方允許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在上述指定商品上使用合同商標。

三、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主合同附件之一,有效時間與業務主合同有效期一致。

四、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

五、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指定的廠家負責印刷或者由乙方指定廠家並經過甲方認可後開始印刷,款項由乙方支付。甲方應提供乙方正確的合同商標標識,並負責確認乙方製作之印刷樣板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六、乙方製作之合同商標印刷樣板得到甲方確認合格並開始生產後,因甲方原因,對所確認的合同商標標識再作改動,因此而產生的增加費用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建立商標使用管理制度,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管理合同商標標識。

八、合同商標標識、印有合同商標的包裝、產品銘牌的入庫和領用,殘次廢舊合同商標標識和帶有合同商標標識的舊產品必須在甲方代表監督下即時進行處理,登記在案,以備核查。

九、乙方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只有生產權,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銷售。甲方保證所授權乙方生產使用之商標如有侵害第三方權益時,概有甲方自行負責。

十、因產品特殊工藝的需要而由乙方選定的協作企業,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並徵得其同意,提供對協作方審廠的有關資料,建立相應的監控管理制度,派出專人進行管理,對帶有合同商標標識的模具,其所有權歸美的集團所有。

十一、乙方使用合同商標後,應確保產品質量和商品的信譽,每批產品的生產型號、數量均需甲方代表簽名確認,乙方不能擅自生產或超額生產,甲方負責對每批產品的品種、型號、質量、數量、合同商標使用狀況進行督查,以維護合同商標的信譽。

十二、甲方及甲方管理部門有權在任何時候到乙方生產所在地對合同商標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拒絕甲方及甲方管理部門對“合同商標使用情況的檢查。

十三、乙方應確保使用合同商標產品的質量,要以良好的信譽來維護合同商標的高度聲譽。

十四、乙方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合同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五、乙方不得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十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和甲方對轉包人予以確認,乙方不得將任何帶合同商標產品的製造轉包給第三方。

十七、合同註冊商標如被他人假冒侵權,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嚴厲查處侵權行為。

十八、如合同商標專用權期滿而甲方未辦理延展註冊,致使與第三方發生任何訴訟或非訴訟之糾紛時,甲方應負責解決。

十九、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其行為或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十、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乙方應配合甲方回收或銷燬帶有合同商標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用品。

二十一、當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 方。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三、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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