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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2篇)

欄目: 決議 / 釋出於: / 人氣:4.04K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2篇)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專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裝置、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裝置,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或設施。

8.設定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專案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專案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專案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安全管理協議為了加強隊伍人員素質管理,提高全體職工的極積性自覺性,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切實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明確甲乙雙方協商,共同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務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方責任1、甲方提供給職工安全生產的環境和生活環境。2、乙方在施工前由甲方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3、甲方管理人員安排工作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不違章指揮。

二、乙方責任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一切規章制度,對於違章蠻幹,偷工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2、乙方不準有未滿18歲或超過55歲的,在本工程中工作對於私招亂僱、亂用造成安全後果的由乙方自行負責。3、乙方職工中不準有通緝犯罪在職人員施工,一經查出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或刑事責任。4、乙方班組不準用有病、殘廢或無正常工作能力的職工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事故後果自負。5、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下發的安全技術交底作業,認真落實安全員各管理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確保安全生產。6、乙方職工進入現場首先必須到專案部報到,經過安全三級教育學習以後才能上班作業,否則發生一切事故後果由班組長與當事人自負。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熟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非本工種作業嚴禁施工動用、改動等,否則產生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8、乙方職工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9、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任何違章指揮,如因乙方班長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損失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10、乙方在施工其間生病或其它非本工程內事故由乙方自制承擔。11、乙方嚴禁打架鬥毆,如因打架鬥毆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制承擔,並經濟處理,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刑事處理。12、每月交總包處罰押金20xx.00元(因甲分包),如沒有處罰如數退還。

保信六公司順弛藍調專案部施工隊:

20xx年8月23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尤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收到損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責任或由教職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有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走讀生在家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有學校負責,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甲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5月18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寧夏亙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我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4、有權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5、監督並促進乙方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6、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7、有權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建立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8、檢查和評審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責任1、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2、乙方明確由 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並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4、按有關要求對專案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5、保證專案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並有效實施。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3 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7、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8、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負全面責任。(1)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2)針對工程專案由乙方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9、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防火防毒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全面貫徹《安全法》,切實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實現我公司“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一般事故,杜絕重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安全生產總目標,甲方代表下 屬 等店(具體門店以附件四《供應商銷售扣點與保底協議》為準)與租賃單位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

一、消防安全目標:

1.所屬租賃單位全年杜絕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火災事故和經濟損失得到控制,全年不發生一起責任火災事故。

2.積極採取防範措施,發現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採取措施,徹底整改。

3.杜絕消防違章事故,消防責任落實到位。

二、乙方責任:

1.建立管理機構和落實專門管理人員,將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到人,保證勞動安全、消防安全等指示的完成。

2. 督促所屬部門認真貫徹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及配套法律法規,消防行政法規和上級指示。(面試網 )

3. 督促所屬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外來民工安全教育面達到100%。

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及檔案管理,參加特殊工種例行培訓,持證上崗,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杜絕三違現象。

4.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查隱患,督促整改。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項設施裝置堅決予以取締和整改。

5. 督促所屬部門加強對各項設施裝置的檢驗,確保安全執行。

6. 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申報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履行專案勞動安全衛生“三同時”的審查、驗收工作。

7. 從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為準),租賃區內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

8. 從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為準),如因乙方對租賃區內消防設施進行修改、移位、改裝等原因引起全店消防系統不能正常運作,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 各級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10.乙方領導人如有工作變動,接任人為當然簽字人。

11.以上協議一式三份,一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報當地消防大隊備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 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在原簽訂的 企業入駐協議(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原入駐協議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

2.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說明工作環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4. 甲方應定期對乙方承租的場所進行隱患排查、消防設施裝置維護,如需整改,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

5. 甲方應不定期對園區入駐企安全負責人及園區內安全管理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訓、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逃生演練、消防應急演練、安全知識培訓講座等)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有關安全規定。在生產過程中,定期組織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切實遵守安全作業規程,注意用電安全,確保防火防盜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 乙方如需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則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報消防等相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後向甲方報備,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裝修期間,須嚴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規範執行,並自行承擔施工安全責任。

4.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租賃場地原有的設施裝置,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人員傷害(包括甲乙雙方人員和第三方人員),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 乙方應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負責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進行管理和定期檢查。

7、 乙方應認真落實本協議第七條所列相關注意事項,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場地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三、租賃期內,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場地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甲方可按性質對乙方進行罰款,直至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或第三方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七、附:用電注意事項、倉儲注意事項、消防注意事項

(一) 用電注意事項

1、電器方面(1)不違反“停電檢修安全工作制度”,進而誤合閘造成維修人員觸電。

不違反“帶電檢修安全操作規程”, 使操作人員觸電。(3)不帶電移動裝置。(4)不用水沖洗或用溼布擦拭電器裝置。(5)不違章救護他人觸電,造成救護者一起觸電。(6)在對有高壓電容的線路檢修時要進行放電處理。

(7)不得使用超過規定負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電器產品。

2、施工方面

(1)嚴禁誤將電源保護接地與零線相接,且插座火線、零線位置接反使機殼帶電。(2)嚴禁插頭接線不合理,造成電源線外露,導致觸電。(3)嚴禁供電線路架設不規範造成搭接物帶電。(4)嚴禁隨意更換與原規格不符合的空氣開關,失去短路保護作用,導致電器損壞。(5)嚴禁施工中未對電器裝置進行接地保護處理。

(6)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園區相關電器裝置。3、電器產品、工具質量方面(1)嚴禁電器裝置缺少保護設施,造成電器在正常情況下損壞和觸電。(2)嚴禁帶電作業時,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絕緣設施造成維修人員觸電。(3)嚴禁使用劣質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材料做出的絕緣等級、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觸電的產品。

4、其他方面(1)降低電器裝置的對地絕緣水平。

(2)保持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正常工作狀態,防止異常高溫和電火花、電弧的產生;(3)對正常操作可產生電火花或電弧的場合,注意遠離易燃物並對電火花的飛濺做必要的防護;

(二) 倉儲注意事項

1、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倉庫必須確定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並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4、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牆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7、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裝置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8、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9、倉庫應當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不準住人。

10、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隨時好用,確保安全。

11、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2、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3、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14、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15、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16、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7、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18、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19、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20、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21、庫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業。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和維護甲方在乙方租賃場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搬動或損毀,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佔用或遮擋消火栓、滅火器、防火門、防火捲簾門等消防裝置設施的正常使用範圍等,乙方必須保證消防通道具有迴路並暢通。

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同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的 房 室 間或場地 平米、(分清出讓的界限範圍)。

第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宣傳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及要求,並督促乙方落實。

第四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場地的界定範圍內進行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的資質,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嚴禁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及有汙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條,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及操作規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本單位的人員、裝置進行教育和檢查。使用國家監管的裝置工具必須經過國家監管部門檢驗合格後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條,乙方從事特殊行業及人員密集的行業應制定本行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演練,做到緊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嚴禁吃、住、生產同時存在,對使用的用電裝置、線路、取暖爐具等應按要求嚴格管理。嚴禁加大用電保險熔量和私改亂拉電氣線路。針對生產經營的情況配備相應的防火設施。

第八條,乙方發生傷亡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火災及經濟損失後果自負。因乙方原因及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周邊單位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在及時上報相關單位的同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在履行本協議時,乙方如果變更承租人或改變經營性質,需重新簽定協議,本協議在承租期限內有效。

第十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商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概況

1.1出租房屋坐落在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1.2乙方承租該房屋的使用目的:住房 。

1.3房屋現狀描述: 。

1.4房屋內甲方提供的傢俱、裝置明細:

二、租房期限

2.1雙方約定的租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

2.2本合同約定的租期屆滿前一個月,乙方可以向甲方發出續租的通知,雙方協商一致,按照雙方協商的期限延長租期限。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3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一月內,未做出是否同意續租的明確意見的,視為同意乙方續租

2.4租期到期,乙方未向甲方發出續租通知並繼續使用,且甲方未明確表示反對的,視為雙方簽署了不定期的租住合同。

2.5不定期限的租住合同,任何一方均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但均應於解除合同前一個月向對方發出通知,以便對方有合理的時間安排相應事宜。

三、租金、費用及其支付和負擔方法

3.1雙方約定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押金共 元。租金在租期的第一年於提前7日按季度支付,一年後於提前7日按半年支付。在乙方租賃的兩年期限內,非經雙方協商一致月租金不予調整。

3.2承租房屋的水、電、天然氣、光纖、通訊、網路、物業管理費的承擔方法為:乙方承擔。(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自租賃期限起算日開始計算。租賃期限起算日之前的各項費用,甲方應當結清。)

3.3在租賃期間,電燈,水龍頭,傢俱,電器,門窗等出現的損毀和修善由乙方承擔。

四、雙方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4.1甲方

(1)甲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或具有向乙方出租的合法、有效的權源;

(2)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已被查封、已向第三方出租或其他權利瑕疵並影響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的情形;

(3)甲方保證該房屋在租賃期限內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4)甲方保證該房屋在交付時不存在危及乙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質量缺陷、安全隱患。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質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水、電器、煤氣裝置或物品。

(6)甲方應主動向乙方披露與乙方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房屋有關的重大事項,以及在乙方提出有關疑問時負責及時解答,但與乙方正常、安全、合理使用無關或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祕密、國家安全的疑問除外。

(7)甲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出賣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賣前提前15日向乙方發出書面的通知。

(8)為乙方便利使用房屋,且乙方提供要求時,為乙方提供合理且必要的協助。

4.2乙方

(1)按照承租房屋及各類傢俱、家電、水電氣裝置、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質合理使用房屋及各類物品,並規範操作。如因乙方過失,或不正當使用導致自己或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裝置、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損毀的,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遵守社群規約和文明規範,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譁、不製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社群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踐踏草坪、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惡意佔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塗畫等;愛護社群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社群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定影響市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房屋或其中的某一部分進行轉租或自行決定與他人合租。甲方同意轉租或合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長於本合同的剩餘租賃期限,且乙方需就全部承租範圍及該合租人實施的與承租有關的行為向甲方負責。如乙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轉租或與他人合租的,轉租或合租合同無效,乙方應當按照轉租或合租費用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房屋進行改善或添附,尤其在涉及建築主體及建築承重結構變動時。甲方同意乙方進行房屋改善或添附的,添附或改善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或有關部門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本約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對房屋改善或添附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按照損失費用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組織或進行傳銷、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販賣毒品;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乙方違反該約定,甲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授權,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氣裝置、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傢俱、電器氣裝置、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如乙方違反該約定,擅自處分承租房屋或甲方所有的物品且未經甲方追認的,處分行為無效,乙方須按照相關問題牽涉的所有費用的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如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擅自遷移水電煤氣儀表、管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9)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臺、窗臺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如乙方違反本項約定,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天然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如因此出現任何問題,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第1.2條約定的房屋使用目的。如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目的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12)在房屋租期限內,乙方發現第三人對房屋實施侵害行為的,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

(13)乙方應保持承租房屋的清潔、條理。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如乙方違反該約定,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損失。

五、房屋重大安全事故預防與責任劃分

5.1乙方應學習各類水、電器、天然氣裝置的使用說明,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裝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5.2乙方對下列原因引起的房屋倒塌、漫水、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承擔責任:

(1)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房屋進行改善、添附、對建築主體或建築承重結構進行變動的; (3)因乙方故意、過失、不當或不規範操作造成的; (4)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管線、儀表的; (5)乙方自行購置的水電氣裝置存在質量瑕疵、質量不合格或者與甲方提供的介面、荷載不匹配造成的; (6)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

六、退租

6.1以下情況發生時,雙方辦理退租及結算:(1)本合同租期滿(或租期經延長後期滿);(2)合同解除。

6.2退租時,雙方均應到場清點物品、查驗房屋情況、移交各種手續、證照、鑰匙,並辦理最終結算,乙方應當在結算當日支付欠付租金及依約應由乙方負擔但未付的各種費用、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等。

6.3乙方應當在租期滿或合同解除當天內將自己的物品搬離承租房屋。乙方未按期搬離的,甲方有權在事前通知後將乙方物品運至房屋附近通知指定的地點,乙方物品在運至指定地點後的風險及甲方搬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行使該權利時應當:(1)給予乙方合理的騰退時間並適當考慮乙方的實際情況;(2)搬運中不得故意毀損乙方物品;(3)放置地點應當合理;(4)不得將乙方物品非法據為己有;(5)充分考慮天氣因素,儘量減少對乙方物品不必要的損害。甲方違反本條第(2)至(4)項約定的,應當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

6.4乙方未付清上述應付款項,且或有逃避債務可能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的相應物品。但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於乙方欠付的款項總額。

6.5乙方退租時,須將屋內儘量恢復成租房時的樣子,並保證房屋和牆面乾淨整潔,所有傢俱家電等能正常使用方可退租。如違反約定,甲方可扣下乙方所交的租房押金。

6.6合同期限未到時乙方要求退租,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

6.7乙方退租後,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房屋或物品造成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由乙方賠償。

七、房屋毀損、滅失風險

7.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違約責任及責任分擔

8.1當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援引本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約定)或責任承擔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或其它責任。

8.2當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時,對方有權援引本合同相關某一條款或幾個條款(約定)同時或擇一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或其它責任。

九、合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5天或乙方逾期支付租金5天的,對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5.1條第(1)至(3)項約定,無權處分或因他人合法追索房屋致乙方不能正常、合理使用累計超過7日的,乙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4)乙方故意損害或不正當使用或未妥善照管房屋及物品,致甲方遭受較大損失時,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5)乙方未遵守社群規約和文明規範,經甲方兩次(含)以上要求改正,但乙方拒絕改正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6)乙方利用房屋從事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2條第(4)、(5)、(7)、(8)、(11)項約定,情節嚴重的,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8)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對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9)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享有解除權;

十、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該等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

爭議解決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無效、解除和終止而無效。如就本條款關於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並必須單獨簽訂僅就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修改的協議,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完全一致,方為有效。

凡因與履行本合同有關所簽訂的其他一切補充協議、簽證單據、物權憑證和單據、確認函等法律檔案再行約定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的,不得對抗以上條款的約定,如有違背,則該約定一律無效。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雙方提供的聯絡方式見本合同簽字蓋章部分。

雙方確認下述所有聯絡方式均是通暢、可達的。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聯絡方式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可以選擇以下任一方式(或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聯絡方式)傳送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其他檔案。按照郵寄地址傳送檔案後第叄日起,將視為送達。使用傳真、電話方式的,傳真成功傳送或通話之時視為送達。但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該檔案或通知未送達的除外。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1 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1.2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1.3 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1 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2.2 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 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並負責管理。

2.4 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 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裝置關閉,將菸頭等明火物熄滅。

2.6 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 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或上級政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規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在深圳市xx區工業城路xx廠房層(以下簡稱:租賃場所)上的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廠房租賃期間的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協議如下:

1、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1、雙方對各自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條例和規定,

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1.2、雙方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3、雙方應當主動開展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1.4、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急準備。(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1.5、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變準備。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當事方應當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及對方報告,並盡力協助進行緊急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2、甲方安全責任:

2.1、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築物合法性的書面材料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

2.2、甲方有責任對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為乙方的介面及綜合管理單位。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和現場調閱有關安全資質、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培訓等安全資料。

2.5、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生產場所、辦公生活場地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權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評價,並視具體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2.7、甲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乙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

3、乙方安全責任:

3.1、乙方應提供在租賃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照。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並影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由乙方負責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後,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3、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3.4、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並張貼在醒目部位。

3.5、乙方應當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員工應當持證上崗工作。

3.6、乙方必須自行提供本單位員工必備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產、消防檢查和監督。

3.8、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颱、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接亂拉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3.9、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稽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後,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11、凡涉及特種裝置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3.12、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

3.13、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裝置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後方可使用的,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及時辦妥相關手續,並將備案材料交甲方存檔。

3.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擅自轉租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

3.15、乙方不得損毀、丟失甲方原有消防設施;乙方應自行配置、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自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3.17、乙方若在廠房內進行動火、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專項作業應按《專項作業許可證審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業管理處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經物業管理處保安員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不可動工。

3.18、乙方對確定為重大危險源或重大安全隱患的,應按有關規定報告市、縣(區)安全監管部門,並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裝置損毀、或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3.20.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場地,未按規定登記註冊以及無證、無照、無安全生產資質從事生產經營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產、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的。

3.20.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3.20.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3.20.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4、其他條款

4.1、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作為安全生產保證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乙方承擔所在租賃廠所內發生的事故責任,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餘部分,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餘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4.2、乙方在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5.效力及其他

5.1、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於相應租賃合同終止時終止。

5.2、未盡事宜應以主合同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和修訂款項可經雙方協商或另行簽約。

5.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及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 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賃的場地可供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 雙方職責、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

1、甲方對所提供租賃場所,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提供租賃的房屋或場所確保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設施。

(2)確保有暢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 確保提供的出租場所內有基礎配電設施,並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場地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且保證場所內線路佈置的安全合理。

(4)確保不出租下列有違反市政府相關規定的房屋:

① 被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為危險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 已公佈房屋拆遷公告的;

③ 無房屋權利證明或者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材料的;

④ 被有關部門確認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

⑤ 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政府規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為出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權進入乙方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將整改的結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權知道乙方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時,其裝修的總體方案及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發現乙方有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時,有權向政府相關部門檢舉,且有權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4)甲方有權對出租場所內的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相關的協調與督管。

3、甲方作為出租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並及時傳達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

(二) 乙方

1、乙方在租賃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乙方確保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

場地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和條例規章規範的範圍內進行。

(2)乙方確保不將裝置設施等生產經營專案發包或轉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安全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3)乙方從事生產、倉儲、餐飲、娛樂、旅館等經營活動,確保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後,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確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且不在配電箱、消防栓、滅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裝置設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場所僅用作倉庫時,確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並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險特性。

(6)乙方租賃場地用作開設餐廳、旅館、娛樂場所等,確保場所內(除廚房內可存放少量的瓶裝煤氣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7)乙方確保不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象發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家庭作坊式的企業;“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8)乙方卻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場所或倉庫記憶體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確保事先通知甲方,並經過甲方同意許可,同時告知儲存的種類、數量及採取的防範措施。

(9)乙方確保對所承租的場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並定期向甲方通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電線是否裸露、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裝置設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

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10)乙方確保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應經專門機構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11)乙方確保對其場所記憶體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標識及告知其員工,並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使全員具備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12)乙方確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2、乙方作為承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利對甲方提供的租賃場所內的基本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確認。

(2)乙方發現基礎設施存在有安全隱患存在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整改,並積極配合採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當隱患無法排除時,乙方有權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彙報,並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部分經營場所再次轉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下稱丙方)。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轉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作為承租方,有下列義務:

(1)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執法檢查,並對檢查 中指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

(2)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並參加甲方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3)乙方有義務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安全

三、 法律責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乙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甲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場所,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經追索賠償。

四、 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三)甲乙雙方均應在簽訂處簽字並蓋章或壓手印。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後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