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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警告處分決定(精選20篇)

欄目: 決定 / 釋出於: / 人氣:5.85K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

,男,土家族,大學文化,YY市人,1980年11月出生,處分前系XX區社會事業管理局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20xx年5月23日,因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錯誤,被YJK區監察局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鑑於在受處分期間表現良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經研究,YJK區監察局同YJK區監察局監察決定書意按期解除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精選20篇)

1月6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2

xx縣監察局:

我是xx鎮完小校長。20xx年1月24日經縣監察局調查核實,之前,擔任校長期間存在違規收費行為。20xx年3月13日縣監察局對我進行了見面談話,之後,將所收費認真地作出了清退處理。20xx年4月11日縣監察局對我作出了行政警告處分的決定,就此,我對其處分無異議,沒有提起申訴,原意接受處分。

在處分期間,我對自己的違紀行為作了深刻的反省,深刻認識到涉農問題是高壓線不可觸控,我也常教育我的老師不要觸犯這根高壓線,在收費問題上一律緊跟政策不走樣。因此,一年來我校及全體教師無一違規亂收費行為,已還學校於清水衙門,迴歸完小教育收費之淨土,確保了我校清廉、清政辦學。

由此,請求xx縣監察局解除對我的行政警告處分決定。解除處分後,我會帶領我的全體教師堅守著這片收費淨土,不違規,不違紀。也願意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及社會的監督。

申請人: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3

唐店衛生院:

黃劉明因違反工作紀律錯誤,衛計委於20xx年11月23日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黃劉明受處分以來,能夠正確對待自己的錯誤,不斷反省自己;能夠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能夠嚴格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工作中踏實肯幹,各方面表現很好。現處分執行期已滿,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從20xx年5月23日起按期解除對黃劉明的行政警告處分。

新沂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6月16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4

xx鎮xx中學:

你校《關於撤銷浦行政警告處分的申請》收悉。

浦在20xx年9月因與他人賭博被查獲,於20xx年11月受行政警告處分,其行為違反了公民道德規範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損害了教師和學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

浦在受處分期間,能認識錯誤,吸取教訓,認真改正。根據浦表現和你單位的意見,經我局研究,決定解除對浦行政警告處分。

xx市教育局

二○xx年七月十七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5

,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xx人,大專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黨,1981年7月參加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任市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國家統計局調查隊黨組書記,期間20xx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經濟普查辦公室主任;20xx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市經普辦負責全市經濟普查工作,由於普查指導檢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導縣政府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失察,致使20xx年初東海縣、贛榆縣在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中發生統計違法行為,被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通報。對此,市統計局局長、經普辦主任負有一定領導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第四條之規定,經研究並報市政府20xx年12月25日批准,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0xx年7月24日,xx市統計局《關於申請解除行政警告處分的報告》反映,在處分期間,能夠檢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錯誤,認真組織查詢經濟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積極採取措施進行全面整改。東海、贛榆兩縣在經濟普查工作中的統計違法行為全面糾正,經濟普查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與檢查力度大大加強,經濟普查資料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鑑於能夠吸取教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解除條件,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市政府20xx年10月19日批准,決定從20xx年6月24日起解除行政警告處分。

xx市監察局

20xx年10月28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6

鄭,女,漢族,1956年11月出生,xx區xx鎮人,中專文化程度,非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xx鎮xx國小一年級語文教師,國小高階教師。

20xx年7月8日開始,鄭應幾個親戚的要求組織他們的小孩鄭、鄭、鄭、鄭、鄭和鄰居的小孩鄭到位於xx國小校門口鄭自己家中進行補課,後又有xx國小一年級學生蒲、鄭、鄭、鄭、鄭、陳、方、鄭、鄭等9人到她家補課,至7月28日補課結束後,共有15位學生參加,有蒲、鄭、鄭、鄭、陳等5人每人交補課費170元,鄭、鄭、方、鄭等4人每人交150元,鄭交100元,共收補課費1550元,另外五人系鄭親戚沒有收費。調查期間,區教育局已責令鄭將所收的補課費1550元退還學生。並於20xx年8月31日給予鄭行政警告處分。

鄭受處分後,能深刻反思,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教師職責,依據其本人申請和第一中心國小《關於給予鄭解除行政警告處分的申請報告》根據閩教[1997]人110號《關於印發<福建省中國小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解除鄭行政警告處分。

xx市xx區教育局

二Oxx年四月十六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7

橫山頭村黨支部:

張,男,漢族,台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橫山頭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黨,國小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橫山頭村黨支部委員。

20xx年8月開始,張仲法在橫山頭村土橋下的一桔園內未批先建一廠棚,佔地面積1157.1平米,建築面積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拋光廠使用。因非法佔地,20xx年9月28日,區國土資源分局對其處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589.6平米,恢復土地原狀,並對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處以30元每平米的罰款,計34713元。

我們認為,張仲法身為黨員、村幹部,卻無視黨的紀律,非法佔用土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街道黨工委於20xx年11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後,向街道黨工委或區紀委提出申訴。

年11月9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8

黃志強,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本鎮清湖一村人,現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鎮清湖一村,國中文化, 20xx年10月入黨。

經查明:黃志強家與毛森英家於20xx年3月24日因竹山糾紛發生衝突並互相打架,期間黃志強打傷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黃小軍左眼眶附近,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9月13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歐打他人為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罰款人民幣伍佰元的行政處罰。20xx年4月19日,黃志強以父親經常被毛森英捱打為由又僱傭他人打傷毛森英,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十條第(四)項,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2月27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結夥傷害他人為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行政拘留拾叄日並處罰款人民幣壹仟元的行政處罰。

黃志強身為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歐打他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黃志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江山市清湖鎮委員會

20xx年8月10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9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鉅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後,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採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年月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0

王,男,漢族,x年xx月出生,x人,省委黨校研究生文化程度,x年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x年x月參加工作,x年x月起歷任xx縣堆溝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x年x月任堆溝港鎮黨委書記、xx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副處級);x年x月任xx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堆溝港鎮黨委書記、堆溝港化工園區黨工委書記;x年x月任xx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北陳集鎮黨委書記;x年x月任新安鎮黨委書記;x年xx月任xx縣現代農業示範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新安鎮黨委書記;x年x月任新安鎮黨委書記;x年xx月任xx縣政府黨組副書記;x年x月任xx縣政府副縣長;x年x月xx日xx縣人大會接受王辭去xx縣政府副縣長職務。x年xx月xx日,xx省高階人民法院以王犯受賄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

根據xx省高階人民法院()蘇刑二終字第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王利用其擔任堆溝港化工園區黨工委書記、xx縣政府副縣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葛某某、張某某等xx人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撥付、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賄賂計人民幣x萬元,美元x萬元。

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並被依法判刑。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之規定,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市政府x年xx月x日批准,決定給予王行政開除處分。

本監察決定自x年xx月x日起生效。如對本監察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監察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局申請複審。

xx市監察局

x年xx月x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1

張三,男,祕書系20xx級××班學生(學號:),張三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鬥毆。12月5日,張三喝醉酒回宿舍開門時,被正要出門的同宿舍黃四同學不小心撞了一下,張三竟大打出手,將黃四打成重傷。

張三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校規。鑑於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態度惡劣。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根據《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第xx條的規定,經校學生處研究決定,給予張三同學記過處分。

張三同學身為在校大學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學機會,不注意個人品德的修養,不約束自己的行為,違反校規,情節嚴重。希望各位同學引以為鑑,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團結同學,提高個人修養,做一個文明大學生,出色地完成大學學業任務。

XX學校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五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2

我校九(4)班x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在九(4)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

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留校觀察。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3

關於給予學生林俊杰警告處分的決定

林俊杰(學號:14030148),系金融學院金融工程Q1441班學生,經院系查實,該生在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課累計達10課時及以上。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湖北經濟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林俊杰同學警告處分。

湖北經濟學院金融學院

20xx年3月11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4

劉(身份證號:120xx219731)

20xx年10月18日,我局作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撤銷對史嘉昕、劉寶忠非法佔地一案作出的﹝20xx﹞津南國土罰字第88號《土地資源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區國土資源分局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5

,男,19xx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淮安人,19xx年8月參加工作,現為學院保衛處職工。

20xx年4月,因在分管後勤處生活服務中心時,由於工作失職、管理不善,致使學院教工餐廳嚴重虧損,受行政記過處分。處分期內,能夠服從組織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根據本人申請和所在單位對其工作和現實表現的鑑定意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解除行政處分,按現在崗位恢復其校內津貼。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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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6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專業邱澤民、鍾勝邦、劉忠文三位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邱澤民:在1103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30分。

鍾勝邦:該生在新生軍訓期間不積極參加軍訓,想方設法逃避。不服從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學習期間又經常曠課遲到,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特別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寢室夥同邱澤民有意損壞並將損壞的桌子扔向居民區,差點砸到小孩,在社群造成不良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鍾勝邦嚴重警告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20分。

劉忠文:在校學習期間,經常惹是生非、曠課遲到,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期間,組織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劉忠文嚴重警告處分,扣除學分20分。

以上三位學生處分後,如在校三個月內,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工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開除學籍。

學校

學工處

20xx年x月x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7

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違紀學生,警示廣大學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和諧的校園氛圍。現將我校4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通報如下:,男,九年級(2)班學生,,男,八年級(1)班學生,於20xx年4月16日與八年級(1)班產生矛盾,繼而引發打架事件,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學,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給予記大過處分。,,男,均為八年級(2)班學生,這兩名同學無視學校規章制度,於5月16日無故毆打其他同學,給其他學生帶來傷害,也給校園安全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為嚴肅校規校紀,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男,均為七年級(3)班學生,這兩名同學今天早上在學校門口因一點小事發生口角,繼而大大出手,無視學校規章制度,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學經研究決定給予、記過處分。

以上被記過處分的學生已裝入個人學籍檔案。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校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加重處罰。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得評選優秀幹部和三好學生、不發放畢業證,以致以後的升學、參軍、工作都將受到影響。受處分學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嚴格要求自己,改正錯誤,爭取早日撤銷處分。同學們,生命權和健康權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生命權和健康權是其它一切權利的基礎。打架鬥毆行為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與健康,輕者違反校規校紀,嚴重者構成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打架鬥毆行為可能構成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故意傷害罪”,另一個是“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故意傷害罪的定義是: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打架鬥毆”是一種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按照故意傷害的傷害結果,可以把“故意傷害罪”分為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故意傷害至人“重傷”和故意傷害至人“死亡”。法律規定:“14歲以上的人,要對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有的同學可能弄不清楚什麼是“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鬥毆等故意傷害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規定了較重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4條的規定: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這裡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聚眾鬥毆,不計後果,欲置人於死地的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最輕的也要判3~20xx年。同學們,生命是脆弱的,決不象電腦遊戲和動畫片中的人物那樣,有幾條命;身體被打得變了形還能恢復原狀。打架鬥毆行為極易造成他人身體的損傷,某些傷害是不可逆轉的,將給受害者造成終生的遺憾。一旦達到輕傷的標準,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打架鬥毆行為既害人又害己。實際上因打架鬥毆行為造成他人輕傷或更嚴重損傷的事例屢見不鮮。學校是教書育人的一方淨土,打架是破壞我校校園和諧的一大公敵,我校儘管三令五申打架鬥毆事件的危害性及嚴懲制度,但一直以來,學生打架鬥毆事件屢屢發生,不僅破壞了學校的正常秩序,給學校帶來不好的聲譽,而且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其危害性顯而易見,打架鬥毆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釀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別是對於咱們部分同學,由於你們有較強的好強心理、尤其是男同學,往往通過打架鬥毆、辱罵他人來獲得一種快感和成功感,這種想法是多麼的可笑和無知,正是存在這種想法往往使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今後咱們學校對於打架的事件要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同時也希望咱們同學能夠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共同維護一個和諧的校園環境,共同打造一個舒心的學習環境。

第十三中學

年6月3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8

,男,漢族,xx縣xx鄉人,x年x月x日出生,處分前系xx班學生。

x年x月x日因被給予xx處分。

鑑於在受處分期間表現良好,參照第x條之規定,經研究,學校同意撤銷其處分。

學校政教處(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19

王建春,男,1974年3月22日出生,漢族,浙江義烏人,國中文化,1996年11月入黨,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任江東街道尚仁村黨支部書記,現系江東街道尚仁村村民。

經審查,王建春同志存在以下違反群眾紀律的問題:

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期間,原尚仁村兩委成員王建春、王明進、王榮法、王才立、王臻慶、王明和村會計王能富、出納王才義等8人,違反村級財務管理規定,在村財務以工資形式支出人民幣共計196480元,其中王建春造冊的工資為25440元,支出工資單報賬來衝抵用於本村舊村改造工作的部分開支。開支專案主要為舊村改造所需土地徵用和指標等協調工作時招待費、交通及用餐補貼等,開支的專案違反村級零招待規定,並且未建賬,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王建春擔任江東街道尚仁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對村兩委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王建春身為共產黨員,違反群眾紀律,應予嚴肅處理。鑑於違規支出資金用於村集體舊村改造工作,未對村集體資產造成損失,並能主動承認錯誤,認識到位。依據20xx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和20xx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之規定,經江東街道黨工委會議討論,決定給予王建春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25日起生效。若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處分決定書之日起向本委提出申訴。

撤銷警告處分決定 篇20

學 生 處 分 決 定 書

經查xx班學生由於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xx同學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後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xx中學xx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