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有限公司
股東決定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北京 有限公司股東於 年 月 日作出如下決定:
1. 同意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為: 。
2. 同意任命 為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免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
3. 同意任命 為公司經理,免去 經理的職務。
4. 同意任命 為監事,免去 監事的職務。
5. 同意公司住所由廣州市 區 路 號變更為:北京市 區 路 號。
6.同意公司公司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由X萬元變更為X萬元,增加(減少)部分X萬元由股東 出資。
7.(其它需要決定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8. 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股東:(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決定書公司投資人
依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決定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即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聘任為公司監事,任期三年。
投資人:
年月日
廣東 有限公司股東決定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廣東 有限公司股東於 年 月 日作出如下決定:1. 同意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為:。2. 同意任命 為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免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3. 同意任命 為公司經理,免去 經理的職務。4. 同意任命 為監事,免去 監事的職務。5. 同意公司住所由廣州市 區 路 號變更為:廣州 市 區 路 號。 6.同意公司公司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由X萬元變更為X萬元,增加(減少)部分X萬元由股東 出資。7. ………(其它需要決定的事項請逐項列明)。8. 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股東:(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