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投內蒙古公司白音華自備電廠20xx年高校畢業生招聘45人公告
一、 專案簡介
內蒙古錫林郭勒白音華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鋁電分公司自備電廠(簡稱:白音華自備電廠)隸屬於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廠址位於內蒙古錫林郭勒西烏珠穆沁旗白音華工業園區。白音華自備電廠是國家電力投資集團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檔案精神,在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白音華工業園區建設的年產80 萬噸高精鋁板帶產品配套專案。
白音華自備電廠建設規模為 5×350MW 超界直接空冷燃煤供熱發電機組。一期工程 2×350MW 機組靜態投資 29.74 億元,於 20xx年 4 月開工建設,預計第一臺機組將於 20xx 年 4 月 20 日投產發電,第二臺機組於 20xx 年 6 月 20 日投產發電,年供熱量 259 萬吉焦,年發電量 49 億千瓦時。專案建成後,一是可以有效帶動上游煤礦、水庫產業和下游電解鋁、鋁後加工產業發展,推動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產業叢集長期發展;二是可以填補白音華地區供熱缺口,且熱源穩定,安全性高,有利於促進社會民生事業發展;同時在優化資源配置,減輕環境汙染、調整產業2結構、推動內蒙古錫盟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等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
二、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雙向選擇、人崗相宜原則。
三、招聘範圍
面向國內高校招聘全日制 20xx 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
四、招聘崗位及人數
五、招聘畢業生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認同單位企業文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的精神,在校期間無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國家統招全日制 20xx 年應屆畢業生;
(三)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專業對口,能按期獲得國家教育部頒發的派遣證和畢業證書;
(五)身體健康,符合本崗位需要。
六、待遇
(一)工資待遇:執行白音華自備電廠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二)福利待遇:根據國家政策參加屬地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計劃。
七、招聘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採取網上報名、審查,本地招聘考核與高校現場招聘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學習成績單、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書;
(2)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院校錄取新生名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3)個人求職簡歷、應聘報名表;
(4)在校期間無違規違紀證明;
(5)當年縣級及以上醫院健康體檢證明;
(6)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注:網路報名請將以上材料貼上到一個 網路報名請將以上材料貼上到一個 Word 文件中 Word 文件中,作為附件傳送。郵件主題及附件請以 。郵件主題及附件請以“應聘崗位+姓名+學校+專業+學歷+手機號”命名;其中學歷是指 ;其中學歷是指一本、二本 A/B/C、專科/高職。未按規定填寫報名情況、提交材料不全的 、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網上報名時間:20xx 年 4 月 4 日至 20xx 年 4 月 20 日 17:00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郵箱:
聯 系 人: 白女士
聯絡電話:
白音華自備電廠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91152526MAOMYRLT7F
(二)資格審查。由自備電廠招聘辦公室組織開展資格審查工作,稽核合格者參加筆試、面試,以電話、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稽核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複審時,應聘者應攜帶需提供資料的原件、3 張 1 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三)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時間:20xx 年 4 月 22 日(暫定)
招聘地點:內蒙古工業大學 :內蒙古工業大學(暫定)
校內招聘詳細地址及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核
由自備電廠招聘辦公室組織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畢業生進行筆試、面試。
1.筆試。採取閉卷形式,以應聘者在校期間學習的課程及從事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為主,主要考評應聘者對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筆試標準分為 100 分,權重佔考核總成績的 50%。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人員的2-3 倍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主要採取結構化面試形式,由應聘者自我陳述、“問、答”考評來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個性特徵以及專業理論知識答辯能力。面試考核標準分為 100 分,權重佔考核總成績的 50%。
3.總成績在 60 分以上者具備錄用資格。
(五)錄用
根據應聘者招聘考核成績確定擬錄用人選,經上級單位稽核備案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單位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畢業報到後經入職體檢合格、資格證件和相關材料複查合格的與錄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及相關待遇按《勞動合同法》及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規定
應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錄資格或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1.非 20xx 年全國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應屆生;
2.定向委培生;
3.正常學制年限未畢業的;
4.偽造或塗改學歷、學位、專業名稱、在校成績、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等資料的;
5.作弊、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資訊的;
6.20xx 年 7 月 30 日之前未取得畢業證的;
7.在規定時間未報到,或報到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8.身體健康體檢和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不能滿足招聘單位工作崗位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