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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精選19篇)

欄目: 學習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4.42K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精選19篇)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說,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2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在中央蘇區、陝甘寧邊區等區域性地區就制定實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勞動、財經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相繼制定實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關戶籍、工商業、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們黨還於1954年、1962年、1979年、__年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於條件所限沒有完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先後制定或修訂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婚姻法、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涉外經濟合同法、繼承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企業破產法、外資企業法、技術合同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著作權法、收養法、公司法、擔保法、保險法、票據法、拍賣法、合夥企業法、證券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黨的__以來,我們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黨的__四中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對編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於頒佈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實施好民法典,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

第二,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

第三,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

第四,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

第五,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

通過這次學習,我充分認識到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做好宣傳工作,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3

民法典編纂中這樣的細節數不勝數,這些法律條文變遷的字裡行間,刻下的是中國從改革開放邁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滄桑鉅變,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寫下生動的法治註腳。

在沒有民法典的情況下,同樣是“消費者以商品有瑕疵為由要求退貨賠償”,法官有的在判案時援引合同法,有的援引侵權責任法,有的援引產品質量法,有的援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數量龐大的單行法中去尋找裁判依據是非常困難的,找到的法律規定有可能相互矛盾。

“編纂民法典,則可以為司法機關提供統一的、最為基本的裁判規則。同時,還可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巨集說。

前些年,多地出現的霧霾天氣,成了公眾共同的煩惱,也凸顯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緊迫性。為此,民法總則在第一章中就強調:“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重大課題。把綠色原則上升為民法基本原則,實現了法治保障與新發展理念的同頻共振。如今,這一原則影響著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空氣質量經過幾年的治理,“吐槽”霧霾的越來越少,“晒”藍天白雲的越來越多;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的相關制度、規定逐步完善,汙染、破壞環境就要被追究法律責任;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推行垃圾分類,舊物迴圈使用也被越來越多人所接受,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逐步成為社會新風尚……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4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波瀾壯闊的歷史程序,鐫刻在民事立法的點點滴滴中。如今,隨著民法典編纂完成,我國民事法律規範進一步得到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健全。立法邁出的這一大步,對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編纂民法典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義大利羅馬第三大學法學教授恩里科·托蒂表示,中國編纂民法典將豐富世界民法體系內容。擁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對於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進一步優化具有深遠影響。

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部教授梶田幸雄多年從事中國法律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他認為,中國民法典是一部蘊含了民事權利保障、法律義務強化、社會秩序穩定等豐富內容的基礎性法律,將更好地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編纂民法典對推進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有利於將中國製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德威特坦言,編纂民法典並非易事,需要不同領域的專家付出大量努力,“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表明中國政府依法治國的決心和信念。”他認為,中國民法典的編纂充分尊重科學規律,體現時代需求,將推動中國的司法體系現代化,“這部立法必將對中國司法制度產生積極影響”。

池湧泉指出,針對一些新的法律問題,民法典能夠及時從法理上釐清責任界限,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需求,對於中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意義重大。“編纂民法典,展現了中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決心。”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5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釋出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巨集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巨集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巨集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6

“民法典頒佈,標誌著中國依法治國又邁上一個新臺階。”美國泰和泰華盛頓律師事務所主任程紹銘律師認為,中國民法典將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讓各種民商事活動的行為有法可依,“它將為規範中國社會的各種民商事法律關係發揮重要作用”。

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領域貫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產買賣、公司設立,小到針頭線腦交易、物業費繳納……生活中,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開宗明義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這凸顯了民法的權利法屬性。”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表示,民法典就是一部寫滿民事權利的宣言書,使民事權利保護法治化、體系化、科學化。

全方位保護民事權利、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民法典處處彰顯著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段時間以來,高空拋物墜物致死致傷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如何守護“頭頂上的安全”,發生損害責任如何分擔?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這成為民法典的一大亮點。

“這是禁止性規定,屬於‘命令當事人不得做出什麼行為’的強制性法律規範,該條款設定的意義在於特別明確地告訴公眾,禁止從建築物拋擲物品,否則將構成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友山分析,這樣的立法,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積極迴應了人民群眾的訴求。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7

關於民法典,有一句法諺廣為流傳:“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裡,每一個個人就是整個的國家。”翻開民法典,我們不僅能看到它無微不至的全方位呵護,更能在每一個民事權利保障裡,清晰可辨那些濃縮其上的關於國家治理的巨集偉構想。

上世紀80年代制定民法通則時,規定了“法人”。還沒完全走出計劃經濟體制的中國人裡,不少人都不清楚“法人”為何物,甚至有人問:“‘法人’是什麼人,有沒有生命權和肖像權?”從那時起30多年過去了,與市場經濟相伴的法人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化為了常識。

20__年10月1日,民法典編纂跨出關鍵一步——民法總則正式施行。在制定民法總則時,各方面圍繞著法人該如何分類才符合國情,居委會、村委會能不能成為法人等專業法律問題,展開了討論,積極向立法機關建言獻策。

洪廣平是浙江麗水的農民,20__年,他帶領村民成立了一家股份經濟合作社,改變了當地種梨農民長期“各自為戰”的局面,村裡雪梨產業的集約化、專業化程度大大提升。雖然日子越過越美,幾年前合作社的發展卻漸漸遇到了瓶頸。“我們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到底是什麼性質?以什麼身份搞經營?沒有明確說法。”洪廣平說,曾有幾家企業想投資參股,可最後一看是合作社,擔心籤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便打退堂鼓。民法總則明確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消除身份尷尬提供了法律依據。如今洪廣平領到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他幹事創業的勁頭更足了。

民法典適應國家治理需要,於民事主體部分,在自然人、法人兩大類主體之外,增加了非法人組織這類民事主體,在法人主體內增加“特別法人”的規定。只要取得民事法律關係主體資格的民事主體,就是平等獨立的市場主體。自此,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均可以依法取得“特別法人”資格,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更多元的民事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規範有序地進行市場競爭,既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也激發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活力。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8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國水平。民法典始終“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落實到民事法治領域,充分賦予民事權利,保障權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髮展問題,處處迴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正所謂“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體現出我們國家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民法典草案對於民事權利型別規定更豐富,行使權利規則更清晰,權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對公民權利型別及其行使方式規定得越豐富、越精細,就越能限制公權力的濫用,越能起到規範公權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臺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國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法治是最重要的邏輯起點之一。民法典的頒佈蘊含了民事權利保障、法律義務強化、社會秩序穩定等多重價值,是以良法推進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證。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9

民法是萬法之母。孟德斯鳩說,“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裡,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其重要性可見一斑。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民法典為保障個人合法權利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也為隨著社會發展出現的新興權利、新型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法律依據。之所以要編纂一部統一的民法典,主要是因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頒佈了大量的民法單行法規,這些法規內容龐雜,分散廣泛,不僅存在一些法規相互之間不夠協調的問題,而且老百姓使用起來也不是很方便。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典彌補體系缺漏、去除體系重複、消解體系衝突。民法典進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領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和市場秩序、促進公平正當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民法典問世,意味著我國法制的體例框架由此豐實延展、枝繁葉茂。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0

“遺腹子”有沒有繼承的權利?在具體制度設計上,民法典總則編用創新迴應權利保護的新趨勢。為了保護好胎兒的利益,總則編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這就意味著,只要胎兒娩出時是活的,那麼胎兒在母親肚子裡時接受贈與和繼承遺產的份額都是有效的,這為現實中許多遺腹子的權益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友軍表示。

“雖然傳統民法理論認為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但是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也是現代國家一致的做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這創新了自然人民事主體的傳統理論,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與人文精神。”

民法典的體系構建以民事權利為“中心軸”展開,始終尊重人民的意願,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訴求,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個人隱私和個人資訊保護面臨新的挑戰。民法典人格權編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民法典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擴大了隱私權保護範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和‘行蹤資訊’納入個人資訊範圍,使個人資訊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表示,民法典的通過有助於應對網際網路、大資料、人工智慧發展對隱私和個人資訊保護帶來的挑戰。

如何直麵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醫學和科研活動中基因編輯等新技術對人格權的威脅?民法典人格權編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這避免了科學倫理“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在理性中貫穿著溫情,在規則間傳遞著價值。翻開民法典,不難發現,它不僅是一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來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切,不斷增進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反映出我們這個偉大時代應有的價值追求。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1

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資訊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資訊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 功。法律的生長 完善,離不 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

未滿8歲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銀行賬戶給網路主播打賞10萬元,這錢能退麼?在小區被高空拋物砸傷,假如找不到扔東西的人,該找誰賠償?租的房子還沒到期,房東卻把房子賣了,要求租戶搬走,該怎麼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這些問題都能找到相應法律依據。7編加附則 84章 1260款條文超10萬字內容,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必將深刻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 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 曾想到,新中國成立後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不 是憲法刑法,而是民事領域的婚姻法。社會秩序的建立,人民權利的保障,都有賴於對基本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和規範。特殊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 更高要求。惟獨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權利,買賣 交易等才幹順利進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則 擔保法合同法等相繼出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日趨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較為完善,為什麼還要把與民事相關的法律編纂成一部法典?原來,民事法律調整的主體多 涵蓋領域廣關係複雜,相應的法律條文數量也很龐大,其中還有 不 協調 不 一致甚至相沖突的地方。因此,編纂民法典就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呈現的新情況 新問題作出有 針對性的新規定……經過系統編纂,民法典將發揮“1+1>2”的效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 功。經濟社會在不 斷髮展,生活方式在不 斷變化,社會關係在不斷調整,調節社會關係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今天中國的民法典可以說是21世紀網際網路 高科技時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不僅彌補了 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彰顯了 21世紀資訊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如何應對煩不勝煩的騷擾電話?遇到攝像頭偷拍該怎麼處理?AI換臉 偽造他人聲音算不 算侵權?這些惟獨 生活在這個時代才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能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這部權威 嚴謹的民法典,又何嘗不 是一部資訊時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長 完善,離不 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民法典中新設定的“離婚冷靜期”,引發不少關注和討論,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身就彰顯著中國傳統文化中倡導夫妻和諧珍視家庭價值的文化觀念。此外,民法典還專門引入“優良家風”的表述,同時在商事交易與夫妻關係的平衡中更加凸顯了維護家庭和睦的價值取向。類似規定從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養分,不 僅體現著“中國特色”,對於世界民事領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視的寶貴財富和經驗。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這不 僅體此刻立法 司法 執法等環節和程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尊重法律 敬畏規則。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 中國特色 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最大效用,法治中國建設必能再上新臺階。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2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說,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釋出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巨集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巨集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巨集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3

翻開民法典,第一條便開宗明義地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學習心得,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中國民法典呼之欲出。5月24日,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分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有關代表團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有關界別,同代表委員們一起審議討論民法典草案。

法律是國之重器。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強調,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工作,對編纂民法典工作任務作出總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法典編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民法典編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審議好、完善好民法典草案,圓滿完成編纂民法典這一重大任務,確保民法典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曾先後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黨和國家領導同志指出,我國的民事法律制度隨著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髮展完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擺在突出位置,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編纂民法典的制度基礎、實踐基礎、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進一步夯實,人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對民法典的成功編纂信心滿滿。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4

本部民法典頒佈生效以後,訴訟離婚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增加,法官判離會更加審慎,訴訟週期會變得更長。其中冷靜期的設定,意在讓雙方強化經營的意識,更加冷靜理智的對待婚姻當中的矛盾。筆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傷”不要輕易棄療,要雙方配合、耐心修復婚姻系統的防火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場兩人共同成長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於配置多豪華,路線多奇幻,關鍵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動、在取經的路上共同戰鬥,最終斬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誤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對方的訊號,經歷各種心傷。別怕,這些坎坷都將見證你破繭成蝶的成長。當你看到一路走來自己的成長、對方的成長,你們婚姻之樹由青青幼苗變得果實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於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製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範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範、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小明”的成長記錄中國法治改革歷程,彰顯“中國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5

法律,治國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民法典》於20__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代表著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誕生。這一部覆蓋著每一位公民不管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婚喪嫁娶、生產經營等全部生活的“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近期,兵團監獄系統組織民警開展了相關學習討論活動,現選摘部分單位、部分民警的發言和來稿,與諸位共同探討大時代背景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感悟。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6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黨的創新理論在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領域結出的碩果,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書,它的實施關係千家萬戶,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傳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於心,守法於行。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而普法就是要幫老百姓瞭解熟悉這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法律要發揮作用,離不開全社會對法治的真誠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眾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視起來,才能讓全社會更好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進而培養起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傳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線上宣傳廣覆蓋。充分利用網站、兩微一端、電子顯示屏等新媒介,不斷提高民法典普及宣傳的影響力和傳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線下宣傳講實效。通過張貼宣傳掛圖、設定宣傳展板、懸掛橫幅、更新普法宣傳欄、入戶走訪面對面等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民法典,普及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體措施。一是要通過講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義和重點內容,引導廣大群眾關注民法、學習民法、運用民法、維護民法,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思維習慣。二是緊扣重點物件。將民法典規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要內容,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內容和單位部門“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三是深化宣傳成效。對《民法典》進行系統梳理,突出重點和框架,供全體黨員下載、查閱、自學,確保宣傳效果喜聞樂見、入腦入心。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7

今天上午,通過周強院長從“深入學習、把握精髓、準確適用”三個方面對《民法典》學習進行了宣講輔導,讓我更深刻地認識到,《民法典》在我國的民事司法體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民法典》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實踐的結晶。刑事審判庭將繼續深入學習民法典,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貫徹執行民法典的要求,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8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很顯然,民法典姓“民”,集中反映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體現了對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平等保護,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訴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將深刻影響我們每個人,也必將開啟人民權利保護的新時代。

保障人民需求和權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標。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民法典特點就是體現了“人民性”,涵蓋了人們從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從婚姻家庭到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內容,眾多條款都凸顯了對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為本”的價值認同,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民生關鍵問題給與多角度、全方位的迴應,必將成為保障人民需求和權益的重要法治保證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則。民法典對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範進行了系統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編章結構最複雜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保護公民諸項民事權利,字裡行間呼應著社會現實。可以說,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一生各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圍繞著“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民法典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學習心得作文 篇19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徵和標誌。

巴西全球南方研究所所長亞歷山大·菲格雷多表示,人格權關係到每個人的人格尊嚴。中國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把對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新高度,在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具有創新意義。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中國民法典草案編纂過程中,先後10次通過網路公開徵求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順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取得的巨大成就離不開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編纂民法典反映人民的意願,具有中國特色和時代特點,可供其他國家借鑑。”羅馬尼亞前總理蓬塔認為民法典的頒佈“正當其時”,充分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蘊含的司法理念。

比利時比中經貿委員會主席、布魯塞爾律師公會律師貝爾納·德威特表示,編纂民法典在中國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這體現了中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和法治深入人心,也是經濟社會進一步繁榮發展的現實需要,有助於更好地保護中國公民權利。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民法典,是中國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

在韓國太平洋律師事務所中國業務部總負責人池湧泉看來,此次民法典編纂過程,彰顯了中國高度重視民生和人權的堅定立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偉大實踐。“從切實關注民生的視角出發,很多涉及中國百姓社會生活的具體問題,均在民法典草案中得以反映,充分彰顯了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