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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魚水: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欄目: 經驗交流材料 / 釋出於: / 人氣:9.64K

宋魚水: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宋魚水: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

作為一名法官,因為是實踐工作者,不僅要看到問題,更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所以法官總是很務實,總是希望把每個人的法律問題,每個企業面臨的法律困惑能夠用司法的眼光化解掉,所以法官總是在理論和實踐之間思索著。即使是一個普通的法官,由於法官的特殊性,他必須是一個有高尚品格和執著職業追求的人,也就是西方說的“法官是完人。”我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我這個載體對法制充滿信心,對法官充滿信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宋魚水

法院是被動的,法官不能主動為當事人提供諮詢,因為一旦給你諮詢,最後你起訴之後,案子恰巧到了這位法官這裡,那麼在案件中具體呈現出來的證據跟原有的陳述可能就會有所差異。這時候法官實質上已經先入為主了。這是違背職業準則的。法官和律師是兩個不同的職業,律師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訴訟等各種法律服務的,正是由於有不同的法律職業者,才可能形成在訴訟中相對能力平等的一個格局。

——北京海淀區法院智慧財產權庭法官馬秀榮

追求公正是法官應該恪守的一個職業準則

[主持人]:各位網友上午好!歡迎收看人民網視訊訪談,今天我們非常榮幸地邀請到全國法院模範人物、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宋魚水以及她的同事馬秀榮。前不久,宋魚水法官剛被評為~十大法制人物,我們的網友知道她們要來人民網做客,早早就準備了很多問題,也向兩位法官表示了他們的敬意。今天我們的主題是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大家都知道,宋法官是被稱為司法公正的新型法官,請問兩位法官是如何理解這個含義的?

【宋魚水】:我覺得當事人對法官的界定來講可能主要是兩個角度,一個是法官是一個廉潔的人,在執法上能夠廉潔,一個是公正上要求法官能夠嚴格地按照法律進行司法。司法,我覺得從法官來講它的內涵要豐富得多,廉潔可能對於法官品德上有一個至高的要求,法官把所理解的法律的公正在個案中傳達給公眾,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複雜過程,要對抽象的法律進行仔細的分析。對於法官來講,每個個案的司法公正可能都是一個課題,可能是針對這個案件的一個專題研究,最終的結果如果是當事人接受了,我想這就是一個法官最直接的司法公正。

[主持人]:馬法官,請談談您的看法。

【馬秀榮】:我覺得就是在生活中會遇到各種衝突,能夠解決這些衝突,目前來講最好的方式就是制定法律,當發生這些衝突的時候,法律的用處實際上主要是司法職責,公正司法講的實際上就是把法律真正的含義、精神貫徹到具體的實際案件中,所以我們看到如果一個公正司法,就能使法律的真正精神發揮出來,人們才能去相信法律,這就是司法的公正實際上是維~律真正實際尊嚴的最重要的方式。

[主持人]:謝謝兩位的回答。宋法官,您曾經說過,雖然法官很難讓所有的當事人滿意,但是辯法析理,公正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您在工作中如何體現呢?

【宋魚水】:首先我們的認同標準是什麼,我覺得很重要,大家服什麼?在司法當中大家可能是根據法官的形象和法官審判的結果和過程來信服法律,所以我覺得這裡的信服主要是大家對公正有一個認同,對法律有一個認同,對司法的過程有一個認同,如果這樣是大家所希望的標準,也是要求法官的標準的話,我覺得針對個案來講,法律的主要任務就是辯法析理,根據法律,把事實分析清楚,讓當事人感覺到,從到法院的第一天起,從拿走判決書離開法院之日起,能夠感受到司法的理念,司法的公正,把法律的信任傳達給當事人,並通過當事人傳達給社會。所以說,我覺得個案中這種追求,其實一個最高的境界,其實也是一個最低的境界,是法官應該恪守的一個職業準則。

[主持人]:謝謝您,宋法官。通過對您的簡介的查詢,我們知道您所畢業的大學就是在您現在所工作的海淀區的管轄範圍之內,我們特別感興趣,在您工作當中是否遇到過您以前的老師或同學,因為打官司找您說情的,如果您在審理過程當中有來自領導的壓力您會怎麼處理?可以給我們舉一些具體例子嗎?

【宋魚水】:我工作的轄區就是我母校所在的轄區,大學畢業的同學也好,老師也好,都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所以說我們都是法律工作者。確實是有這樣的案件,我記得我在開始辦案的時候,我遇到一個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都是人民大學的老師和同學,我當時想,因為我們都是法律系的,這個案子,我給他們調了算了,因為雙方都很熟悉,對於一些法律問題,我確實想到了,希望通過人情的關係來把矛盾化解了。但是我發現,無論是原告的律師,還是被告的律師,他們都非常認真地在準備自己的證據,因為這個官司涉及到公司法的問題,我覺得他們都很職業地在為各自的當事人服務,這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作為一個法官,扮演法官的角色,站在中立的立場上來處理這個案件,所以這個案件判決之後對我的影響特別大,而且我非常慶幸在我剛辦案的時候,遇到的雙方爭鋒相對的代理人是我的同學和老師,這樣的案件對我在今後的審判當中一個法官的職業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剛才提到有沒有領導過問的案件,其實我想表達的一個含義是什麼?我覺得在我們的工作當中,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法官就是法官,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辦事,同時我也在想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真有一天領導來過問案件的話,如果領導過問的是巨集觀的,涉及到社會穩定的案件,我覺得我們一定要聽從領導的意見,但是如果領導過問的是私人的案件,我覺得那是領導的問題,我們國家應該是誰有問題處理誰、制裁誰、杜絕誰。我是有這樣一些觀念。所以對我來講,法官就是法官,法官就是有原則的,必須堅持法律的,大致是這樣的意見。

保護弱勢群體,更多的是提供一些程式上的保證

[主持人]:謝謝您,馬法官。宋法官是智慧財產權庭的庭長,既是你們的領導,也是你們的同事,我們想知道在同事之間,對於宋法官是怎麼樣的一個評價?

【馬秀榮】:我覺得她應該是承接以前的法官,以及未來我們理想中的法官,在這個中間階段轉型期法官的一個角色。怎麼說呢?她身上有很多傳統的優勢,比如非常勤奮,非常鑽研,吃苦耐勞,善於尊重和理解他人,中國傳統這種利他主義的精神還是比較明顯的。按照現在的現狀來看,僅僅有這些

還是不夠的,作為法官可能也不夠。我們知道司法一直在前進,所以對法官的職業要求是更高了,現在對法官的職業能力、司法理念,以及在司法理念的要求下,職業的提高都是非常明顯的。我覺得她是一個承接傳統和未來的角色。另外,她能夠把所學習的現代司法理念比較切實地跟中國的具體實際相結合,這個是我們我深有感觸的一點。

[主持人]:您能再具體談一談嗎?

【馬秀榮】:可能以前也多次有人提過這一點,我老是把她跟我自己來對比,因為可能主持人也是學法律的,我們學的都是一套西方的法律傳統,很多設計在現在看來還是跟我們中國有差距的,從設計、制度、理念跟法律還有一個結合的過程,很多設計都是那種純粹理想、抽象的設計,比如公正,什麼是公正?法官應如何做?你是不是就坐在那兒,孤獨、冷漠、跟公眾遠離,一定是一個理想中的公眾法官,我覺得從宋法官身上看到,這個答案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可能從各種媒介大家知道比較多的也是她,她更多地去傾聽當事人的很多問題,法律上的問題,包括有關和無關的,來的路上我們還在討論,我們在目前發展的時期,實際上還缺少整體或者未進的體制,人們的信仰在這樣的時期實際上還是有一定程度的缺失的,所以有的時候當法官不只是想尋求法律給他一個什麼樣的結果,更多的時候他是希望從感情上得到一種撫慰。我覺得宋法官在這方面不僅充當了一個仲裁、裁判的角色,更多的時候她也擔當起傾聽者、安撫者的角色,實際上這對我是有很多啟發的。我們可能在這樣的時候要深思。

[主持人]:謝謝您的回答。宋法官,我想您在日常工作當中,可能也遇到過很多普通人的小額案件,跟那些大標的的案件比起來,處理起來是否要簡單輕鬆?

【宋魚水】:我覺得是這樣,各有不同,大的案件,法律的問題要多一些,按照抽象的法律適用起來的話,可能面臨的困難要多一些,所以說在法律上要刻苦鑽研、多聽聽同事、老師、同學的意見,最終形成自己的意見;那麼小額案件我覺得可能精神壓力要大一些,因為小的案件,法律問題可能比較簡單,比如說是不是技術轉讓,技術轉讓合格了應該付錢,不合格的話,那麼是質量的問題應該按照質量問題的辦法進行處理。通常還有一些小的案件就是欠款,那麼為什麼說小額案件面臨精神壓力大一些,第一,有可能他打不起官司,幾千塊錢對他來說要掰著算,比如外地人來北京打官司,住宿、吃飯、請不起律師,表達不清,我覺得他需要一些法律的諮詢和幫助。另外常常是被告賴帳的比較多,比如我們有一個案件,是南方的原告到北京來告一個被告的案件,被告開始的時間提出管轄異義,後來又上訴了,回來之後我們再開庭審理這個案件的時間,被告找不著了,被告不僅找不著了,他所有公司的地址都已經搬遷了,等等這些事件讓你感覺到,實際上問題很簡單,錢也應該給付,但是怎麼給付,能不能儘量地幫助原告,讓被告來給付,去說服被告,有一線希望就給他爭取一線希望。所以在這方面法官的精神壓力比較大,總覺得這個案例解決不了的話,可能關係到他的生計等等,有人說就等著這點兒錢去給孩子上學、去治病,比如買種子的技術等等。所以剛才馬法官也提到了,因為我確實是從事了這麼多年的法官工作了,有些問題還是應該用現實的辦法來解決。一方面我們呼喚一種理想的法官理念,希望能夠坐堂辦案,另外面臨一些具體的困難,希望儘量地幫助當事人,最大限度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使權利人的利益得到實現等等。

[主持人]:謝謝您的回答,就您剛才的回答,我們想引申一下,剛才您說到,馬法官也提到,宋法官更多的時候是一個很好的傾聽者,剛才您也提到,有些原告確實在經濟上有一些不足的時候,面對弱勢群體的時候,如何平衡法與情、法與理的關係,想請您接著談一談。

【宋魚水】:是這樣的,因為很多人有一個誤解,同情弱者的話是不是會導致司法不公,因為弱勢群體的保護也是法律的理念,保護弱勢群體,在民商法裡也是一個大的司法理念,但是我想說,從司法的角度來講,保護弱勢群體,保護什麼內容?更多的是提供一些程式上的保證,比如說他打不起官司的情況下,有可能減免他的訴訟費用,請不起律師的情況下給他提供一個法律的幫助,但是法律保護的肯定是他的合法權益,就是該保護的一定要保護,但不是說一個違法的人,甚至去搶別人錢的人,欠別人錢的人,法律要提供保護,這不是保護弱勢群體的本意。從司法的角度來講主要是這個含義,同時因為他有可能在法律的訴訟當中,因為法律訴訟當中追求當事人地位平等、程式平等,但是有時間,比如說雙方都有律師的情況下,可能這種對抗的情況可能會比較充分,但是有一方沒有,他在整理證據上、發表意見上,都可能會表達得不夠充分,整理得不夠充分,那麼法律也可以提供這方面的指導,是這樣一些情況。但是弱勢群體實際上在法律上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概念,它是滲透了很多法律的理念,比如在合同案件當中,在著作權案件當中,著作人有時候可能是弱者,因為他要保護他的獨創性,使他的獨創價值能夠實現,但是通常來講,他的作品一旦發表,他就有可能被傳播,這個傳播他有可能得不到兌價,我覺得法律的概念有時候理解起來是一個很寬泛的,但是也有它的原則性在裡面。

【馬秀榮】:首先~與理,實際上我們追求的是儘量讓合理化成為合法化,也許在有些情況下會有些衝突,這個時候就需要,我講的,我也理解比較多的就是法律精神怎麼樣去把握,法律的發展也是這樣的,通過這樣不斷地去找一些這之間的差距和漏洞,通過司法的努力慢慢地去彌補它,當這個問題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的時候,能夠推動立法的改變。我覺得法律設計的本身肯定要考慮一個法理的問題。法與情我所想的,法律絕不僅僅是一些理性或抽象的設計,它有著豐富的內涵,這個就是情這一面,剛才宋法官講了,簡單是同情啊,或者我們一般意義上理解的情感上、感官上的感受,我想是這個“情”。確實,同情不能代替法律,宋法官在她的仲裁裡,很強調這一點。在同情的時候反倒是法官需要警惕的時候,比如有的時候,最終的結果可能是無力的,我們感覺會同情他,有的時候恨其不爭,恨不得代替他,因為法律除了維護的目的,還有懲戒、指導,各種各樣的價值在裡面,但是總的來講我們也是這樣的感覺,法律絕不是沒有人情

的,它要制定了,還要實施,一定要考慮人性的很多東西,而且是切實考慮,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法官其實也是考慮很多的。

法官真正的難點是如何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

[主持人]:>現代法律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發展尤其迅猛,我們想知道您是如何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特別是在有些法律還沒有具體的相關規定的時候,您是如何保證辦案質量的呢?

【宋魚水】:是這樣,其實我想澄清一個什麼樣的事實呢?因為現在很多人都覺得,時代在發展,經濟在發展,好象法律在滯後,有諸多的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如何進行司法?我想說,其實現在來講,我們國家法律的制定是非常多的,實際上完備的法律體系正在形成,倒是我個人認為,可能有些法律需要,我不太傾向於法律一下子全部制定起來,因為它有些精神要充分展現的情況下,可能法律考慮問題會更周全一些,實際上咱們國家目前來講,尤其民商法的領域,法律是很多的也是很完備的,法官真正的難點不是在於怎麼去創新法律,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如何在法律的適用當中,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更好地貫徹法律。至於這個貫徹,我覺得要考慮幾個方面:一個是考慮法條本身的含義,這個法條一旦與現實的問題相沖突的情況下,那麼法條制定的背景是什麼,現在實踐的背景有哪些差異,這些差異是否足以導致法官進行重新的選擇,或者重新界定和分析。所以我覺得更多是這樣一些問題,尤其作為一個基層法官來講,我們可能確實審理了一些疑難的案件,甚至是一些先行審理的案件,但是我覺得,其實個案來講,每個案件都有它的難點,每個案件在法條上,比如說我們在審理改編權的問題,什麼是改編,我覺得我們在理論上是認同的,就是它的獨創性達到一定程度,再達到一定高度它可能就享有一個完整的著作權;但是如果在音樂領域裡,在繪畫等專業領域裡怎麼去界定它這種改變的獨創性,獨創性有多大,這可能就不會有更具體的法律,需要法官根據現有的證據,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供的一些專業內容進行反覆的比對。所以說時代的發展,我覺得對法官來講,一定要耐心地聽當事人講,耐心地分析每一條證據,尤其是對專業問題要更多地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因為他們是專業的人員,他會盡可能用比較通俗的語言講清楚,當然法官也要對一些背景知識進行深入瞭解。

[主持人]:謝謝您,最後一個問題想問一下馬法官,剛才您談了同事們對宋法官的看法,我想知道宋法官的這種先進事蹟在海淀法院內部是否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請您回答一下。

【馬秀榮】:首先她是我的同事,我剛才也講了,她的很多想法對我們是有啟發的,我是一個很堅持自己觀念的人,我們在法律上會有很多探討,包括有時候甚至有爭論,但是確實是,我自己的感受是“水漲才能船高”,整體司法的理念也好,或者形象也好,絕不是一個人能夠完全改變或者推動它的,需要一個整體的力量,我覺得宋法官一直在用自己的努力來帶動大家,實際上也是有成效的。另外一點呢,她是我們的領導,所以她更多地可能會在一年工作裡如何貫徹她的一些想法,當然我在這裡面也講,她這個人很突出的一個特點就是沒有領導的頤指氣使,更多地是去指教你什麼的,比如她會有一些好的想法或觀念,她有的時候會跟我們說“我建議你”,這是她最喜歡用的詞,有的時候法官也是獨立性比較強,個性比較強,但是確實能在宋魚水的領導下團結合作,在主流的方面,我們會向著一個非常一致的方向去努力。你的領導跟你,或者你能跟你的領導在工作的方向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因為我們知道生活當中充滿了各種各樣的事情,有的時候高興,有的時候不愉快,但是我們在工作上應該整體上保持一種良好的方向,而且是愉快的氣氛,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大家在面對困難的時候或者是什麼樣的情況下,偶爾有些牢騷,但是總的來講我們都知道,我們是一個法官,我們要用法官所有的職業要求來要求自己。我寫了一個東西,那個時候關於宋法官事蹟的一些想法,我覺得宋法官的工作可能會帶動我們一批人,整個的集體向著合格、優秀的法官方向前進。

[主持人]:謝謝您,由於時間關係,本次的視訊訪談到此結束,下面由兩位嘉賓跟大家進行文字交流,謝謝大家,再見。 一個法官不能在金錢、人情、友情面前動搖法律的信念

[我是老頭兒]:宋法官,搞智慧財產權這東西,對咱國家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宋魚水】:肯定是利大於弊,因為智慧財產權是為了鼓勵創造智慧財產權的人,給社會創造更多的文化產品和技術產品,這一切都會在精神領域和物質領域推動社會的發展,給人民帶來最大的精神享受。如果不保護智慧財產權,就不會有更多的人去創造,這個社會就不會發展,國家也無法富強。比如:我們現在很多企業對研發的投入不夠,研發人員也經常跳槽,這最終會損害企業的利益。中國有四大發明,但我們卻沒有像西方國家那樣,至今擁有先進的生產力,究其原因,是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不夠,所以我們一定要保護智慧財產權。另一方面,保護智慧財產權確實要考慮經濟成本,使社會用更便捷、更經濟的方式合法使用智慧財產權,既為創造智慧財產權的人帶來最大的利益,同時,也為分享智慧財產權的人帶來更經濟、更便捷的方式。

[六十歲的派出所所長]:法官,你理解的公正難道就是原被告雙方都接受嗎?是不是笑話?

【馬秀榮】:當然不是,法官裁判案件不是以求得當事人滿意為目標,法官的職責在於還法律以本來面目。但是,當前的現實是老百姓對法律對法院、法官不信任,因此法官的工作首要的職責恐怕就是要建立起當事人對法院的信任。這可能就是我們說的讓原被告都服氣。實際上這只是司法公正追求一個階段上所提的一個說法,比較現實也相對比較可行,但它絕不是司法的價值追求。如果沒有參加實際工作,我也會和您一樣認為這是一個可笑的問題,但是當我面對那麼多紛繁的案件,各種型別的當事人一些更多的人對社會的抱怨的時候,我知道在每個具體案件裡面,儘可能的讓當事人信任我,信任我所處理的結果就很難得了。

[~一凡]:宋大姐!其實你在生活中也曾面對過金錢財富的誘惑,但是你不為所動,能告訴我們您當時腦海裡是怎樣想的嗎?

【宋魚水】:任何人都會面臨金錢的誘惑,因為金錢會給我們帶來物質財富,但問題在於,我們需要遵循取得金錢的規則,如果我們人人都是向社會

去索取,那麼這個社會就不會有秩序,所索取的東西誰也得不到。作為一個法官來講,我從事的是一個法官的工作,建立規則、遵循法律,我有系統的法律理解,知道法律的重要性,如果通過行賄受賄的方式在我和一方當事人之間形成了個案的利益關係,那麼,就我而言,我可能失去了對法律的信仰和執著。對當事人而言,他可能失去了對社會的信心,對法律的信心,甚至是對黨和國家的信心,最終損害的還是個體的利益。此外,老百姓有多少關係可打?正是這樣一些思考和對法律未來的構建,使我堅定,一個法官不能在金錢、人情、友情面前動搖法律的信念。

[替父申冤]:強烈呼籲:公安部要嚴懲凶手!嚴懲有關責任人

【馬秀榮】:首先不知道你所講的是否全部是事實,法官的習慣就是不會輕易的僅僅相信口頭陳述,所以很難就一篇稿件給出一個具體的法律意見。這個請你理解,這是一個法官的職業要求。另外,你如果認為需要司法救濟可以採取訴訟的方法。那麼通過訴訟,首先是收集證據,整理法律意見,然後請教一下法律人士,看看是感情上的不能接受還是確實是法律上需要救濟。那麼再採取合理的方法,恐怕這樣更為妥切。也許我的回答不能直接對你的要求有所幫助,但是我想呼籲是不能夠解決全部問題的。司法可以實現一定利益的保護,但是也很難解決全部的精神痛苦。所以一方面,做好法律上的準備,另一方面,也要堅強面對生活。希望以後不是在這個論壇上看到你在申冤。而是看到你的具體行動,如果在行動上有什麼困難,大家來討論可能更為妥切。

不能因為對個別法官有偏見,就對整個法院喪失信心

[千重山]:宋法官:現在冤假錯案的比例有多大?有沒有現代版的竇娥冤?

【宋魚水】:我是一個基層法院的法官,不搞法院的統計工作,也無法從最高院的角度對你提的問題進行科學的統計,但我想說的是,我們如何去推動法律的發展。舉一個例子,在法院,告醫療事故的案件和學校的案件在逐年增多。現在有的醫生,有的醫院為了不出事故採取了以下辦法:徵求家屬的意見是否做手術;儘量用好藥給病人治病;我們試想一下,一個手術是家屬更明白做,還是醫生更明白做?顯然,醫生更具有科學依據,我想說的問題是,我們必須相信醫生,儘管在醫生的群體裡,我們有這樣或那樣不滿意的地方,但是對醫生這個整體的信任,才能夠真正地起到及時治療病人、最大限度地少交醫療費,所以說,法院作為國家的裁判機關,大家要給法官創造一個文明執法的環境,鼓勵那些忠於執法的法官努力地去探索法律的精神,努力地去解決法律的問題,不能因為對個別法官有偏見,就對整個法院喪失信心,因為國家不可能沒有法院,所以說,作為一名法官,我們希望有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大家在法律的層面上,研究法律問題,推動法律發展。當然,我們自己必須嚴格自律,絕不能循私情,枉法裁判,法院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都是至關重要的,但如果阻礙法律的發展的話,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我還想說一句話,如果社會上沒有行賄的人,法官就沒有受賄的空間。所以說,讓法官廉潔辦案,我們人人都要管住自己,用法律的原則辦案、辦事。

[快活三]:在智慧財產權庭,你一定結識了很多打官司的名人吧?您是否認為名人打官司佔有一定的優勢?您怎麼看媒體對名人打官司的炒作,是否對案子的判決有影響?

【馬秀榮】:名人會吸引媒體的注意,這是媒體的規律。法官工作有自己的規律,那就是什麼人都是一樣的。這一點很好理解,我們每天都要面對各種案件,各種各樣的當事人,所以名人在這裡面也沒感覺到是名人,相反在某一個行業比較出名的人,在法律上也許跟其他人沒有任何不同。包括訴訟能力,包括對法律的瞭解,所以感覺上沒有什麼差異。另外,我也認為,法官的工作是不需要過多的、主動地引起媒體的注意,所以是否是名人對我們來講並不重要。當然不排除媒體對案件的關注,對此我們有自己的紀律,在全社會實際上也應該呼籲這一點,那就是在法官沒有做出判決之前,不宜過多的干涉。實際上這也是司法獨立的一個含義。

[我是老頭兒]:馬法官,讓老百姓自己蒐集證據不是加重老百姓的負擔麼?法院為什麼沒有這個義務呢?人民法院為人民嘛。

【馬秀榮】:您的問題很好。這種想法跟我們一直以來的習慣有關係,這也是今天我們為什麼來到人民網,來和你們交談的原因,那就是我們對法律,包括法院有很多的誤解。很高興在這裡能跟你說上幾句。實際上,在民事訴訟中,法院是被動的,訴訟是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來的。原告和被告都是一樣的。他們所說的是否是事實,是否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援,全部依賴於當事人自己的證據和法律的適用。法官不能代替任何一個人來打官司,像你所說,我是幫原告蒐集證據好還是幫被告蒐集證據好?結論就是我不能為任何人蒐集證據。我們的習慣是,首先懷疑,然後根據證據和法律規則給出判斷。所以當事人要打官司一定要自己準備好證據,不要過多的去依賴別人,不僅在法律上如此,實際上事事如此。只有這樣,你才有一個良好的習慣,比如說你籤個合同,你就會把合同訂立、履行過程當中的證據積累下來,不是為打官司用,從法律的角度,也是一件好事,做公司更是如此。如果你指望有人像神一樣把所有過往的事實都看清楚,那是不現實的。感謝你。

[我是老頭兒]:宋法官,馬法官,老漢認為人民法院有義務為弱勢群體中打官司的人蒐集證據?你們以為呢?

【馬秀榮】:當然,如果由於自身的原因,無法獲得的證據,比如說,有些部門蒐集證據會遇到困難,那麼可以申請法院調取,但是前提是必須你得有申請。提供這份證據的責任還是在於你。申請要寫明證據是什麼,理由是什麼,也就是為什麼要讓法院調,這也是訴訟法允許的。 調解不是“和稀泥”

[風火輪]:宋法官,你是法官還是調解員啊?怎麼你經手的疑難案件調解率達70%以上?

【宋魚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應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在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調解,所以說,法官要充當調解員的角色。當然,法官的調解首先是依法進行調解,這麼多年來,我感覺當事人要求法官做到的就是依法解決他們的法律問題,所以,依法的調解往往容易被當事人接受,由於這種調解不是和稀泥,所以與庭外的調解有職業的區別。此外,在民商事案件當中,是非界限往往交

融在一起,比如,原被告雙方都有可能有過錯,都有有理的地方,也有無理的地方。還比如,侵權了,但應進行多少賠償,往往證據不足,需要法官確定,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確定的數額往往是認同的數額,而法官確定的數額,總是第三方的數額。所以調解是民商事案件當中很重要的一個審結方式。最後,現行的經濟環境、社會環境,當事人除了解決法律問題之外,總希望從法官那兒得到精神的安慰,如果法官不能儘可能地給他們,可能這個問題會留給社會,造成社會的問題。所以說,作為一個法官來講,堅持法律、儘可能地化解當事人的矛盾,也是一份對社會的責任,同時也是一個法官應盡的法律責任。

[不周天]:馬法官,有的人說“審智慧財產權案件”其實就是在“和稀泥”。

【馬秀榮】:首先您假定智慧財產權案件矛盾就一定不深,這個不成立。你試試看,如果你把微軟的全部重要原始碼都拿走的話,他急不急?再一個,糾紛有矛盾深重的,也有紛爭程度不大的,對法官來講,他們都需要同等的對待,所以不能以當事人之間是不是不共戴天來衡量法官的工作。否則是不是太功利了。老百姓的一毛八分的案子是不是就沒人管了?實質上,智慧財產權案件是社會發展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類問題,因為畢竟現在進入了資訊時代,資訊就是錢,所以因此而發生的糾紛常常背後有很大的利益之爭,我們都在尋求一種良性的規則,一種平衡。這個難度很大。希望你理解法官的工作。

[小李飛針]:法官們如果呆在“象牙塔”裡不出來接觸最真實的社會現實,永遠不可能是好法官!請問嘉賓是咋做到這一點的?

【宋魚水】:謝謝網友的提醒。目前的法官由於很少有社會經驗,經歷也比較單一,確實應該廣泛地接觸社會,瞭解社會各個階層的狀況,比如:經濟審判案件需要法官對商事主體,尤其是惡意逃債的經營現象進行深刻的分析,智慧財產權案件需要法官對行業的專業性問題進行充分的瞭解甚至是考察。自去年以來,我院黨組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走向社會,用我們院長的話說,哪怕是到田間地頭與老百姓聊聊天,也是一種社會閱歷。

不要把法官誤認為是律師

[ak4十7]:其實關於“替父申冤”的事,我只希望嘉賓能說一句“這是我的電話,有事可以找我”,哪怕是安慰而已!

【馬秀榮】:很遺憾這是法官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講的一句話。我說過法院是被動的,法官不能主動為當事人提供諮詢,因為一旦給你諮詢,最後你起訴之後,案子恰巧到了這位法官這裡,那麼在案件中具體呈現出來的證據跟原有的陳述可能就會有所差異。這時候法官實質上已經先入為主了。這是違背職業準則的。法官和律師是兩個不同的職業,律師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訴訟等各種法律服務的,正是由於有不同的法律職業者,才可能形成在訴訟中相對能力平等的一個格局。能夠與你交流這一點,我很高興,因為有很多人都把法官誤認為是律師。

[官商官商]:看了宣傳宋魚水的片子,完全是靠個人的力量,靠得住嗎?答案是否定的。

【宋魚水】:答案是否定的。我既靠個人的力量,也靠集體的力量。基層法院工作十五年,是法制發生重大變化的十五年,縱向來看,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們這個社會、這個國家在向法制社會邁進的過程當中,法制的力量越來越大。這位網友,你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到我們院旁聽案件,我們所有的案件,除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之外,全部向社會公開審理,我們海淀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近四萬件。法官們經常是加班加點,十幾年如一日,很多實習生到我們院實習之後,都感慨地說:原來法官的工作很累,很多人大代表在我們院旁聽了一年的案件之後,也充分感覺到法官的公正和廉潔,俗話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希望這位網友多去體驗一下法官的生活,如果有可能的話,你可以假設自己是一名院長或是一名法官,你會怎麼來裁判?你來怎麼推動法律的發展?如果有好的建議,可以反饋給我們,我們將虛心地接受,共同地推動法制的建設。法制社會是一個過程,我們所設計的法制社會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努力,積極地宣傳,一起努力吧!

[不想說也得說]:宋法官,假冒專利罪必須事先告知假冒人這是專利嗎?嫌疑人侵害專利已經數年,因嫌疑人說自己不知道是專利,公安機關說因為受害公司未事先告知專利,所以不能以假冒專利來進行調查。並要求受害公司發律師函,您覺得可笑嗎?但這是一個真實的事情。

【馬秀榮】:在民事上,專利被假冒通常會推定假冒者有過錯。為什麼呢?因為專利是公開公告的,而且專利的保護是比較絕對的,除非你能夠證明有先用權或者其它合理使用的理由,這是民事。在刑事上,比如說涉及到犯罪的問題,則需要主觀上有犯罪的意圖,因此對專利的知曉還是要求的。這一點還需要證明。

法官必須是一個有高尚品格和執著職業追求的人

[論壇見習生]:女士當法官比較好!女人當法官最大的好處是喜歡把複雜問題簡單化。

【宋魚水】:我們不能片面化,女士和男性共同構成一個和諧的社會,女法官和男法官共同從事著神聖的審判工作,而且女法官經常工作在男法官身邊,感受到男性法官的領導力和魄力等等,作為法官職業來講,應該說沒有太多的性別區分,更多地是我們應該如何用一個職業人的形象去看待和研究我們的工作,平衡、和諧是法官追求的理念,所以我們不應該因為我們是女性就強烈地攻擊男性,我們應該自尊、自立、自愛,對男性也應該賦予女性的尊重,只有這樣,男性才會更尊重女性,男性和女性才會更和諧。

[俺村俺最帥]:請問嘉賓,有沒有買過盜版的書,碟……

【馬秀榮】:好尖銳的問題啊。自用在法律上目前還不違法,也正因為這一點,制止盜版在全世界都面臨難題,因為很多人都願意買盜版。盜版書我想是沒有買過的,除非我不知道它是盜版,音樂我不買盜版的,因為我喜歡聽音樂,我希望我的購買能夠支援我所喜歡的音樂。現在很多正版盤的價格也在下調,跟盜版的恐怕也差不了太多,所以還是買正版吧。當然我知道,有的時候正版的資源沒有那麼多,所以這個時候就是考驗的時候了。但無論如何,希望你不要去賣盜版。

[隨便~~~!]:其實在此宣揚宋法官的優秀,其實也從另一個側面告訴我們,在中國,好的法官很少啊!為什麼這樣的制度,沒有辦法來制約每一個法官,讓他們都像宋法官一

樣盡職盡責呢?

【宋魚水】:我的理解與你正好相反,我在基層法院工作了十五年,榮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身後有很多默默奉獻的同事,十五年前的海淀法院也是很艱苦的,但與我同來的大學生們,都至今工作在基層的崗位上,而且都幹得非常出色,這些法官有從事刑事審判的,也有從事民事審判、行政審判的,正是因為在我的身邊有無數個優秀的法官,我才有與他們共同探討的樂趣,才會發現很多閃光的法律理念,我成長的過程也是海淀法院,從一個普通的法院成長為優秀法院的過程,我成長的環境也是國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法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法官面臨的問題由簡單到複雜,法官審理的案件在迅猛的增長,法官的地位、法院的地位、法制的地位,都在社會和民眾之間發生著巨大的變化,所以說,我只是這個群體的代表,如果說我是一名優秀法官的話,在我的周圍,在法院的集體裡,有無數個像我這樣的法官,但我想說,即使是一個普通的法官,由於法官的特殊性,法官必須是一個有高尚品格和執著職業追求的人,也就是西方說的“法官是完人。”我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我這個載體對法制充滿信心,對法官充滿信心,我也誠懇的希望大家多提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以便於我們實踐中好具體的落實,非常感謝網友們對法官的關心和擔憂。

[黎莘]:宋法官給我們的執法建設提供了很好的啟示!

【宋魚水】:作為一名法官,因為是實踐工作者,不僅要看到問題,更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所以法官總是很務實,總是希望把每個人的法律問題,每個企業面臨的法律困惑能夠用司法的眼光化解掉,所以法官總是在理論和實踐之間思索著,如果是有建議的話,畢竟是一個基層的法官,再大的建議未必是巨集觀的,但我有一個很深的體會,我們發現,很多人在抱怨社會,面對社會的困難和問題,攻擊的多,提出建議的少。實質上,我們生活在社會當中,總會有問題存在的,問題在於,我們應該有一個什麼樣的積極態度面對它、解決它,所以,我們必須從我們自身做起,如果我們每個人不僅去發現問題,而且解決了問題,我們的問題會越來越少,我們的心情也會越來越好,社會也會讓你感覺到是發展的,是前進的,是和諧的。最後,祝願每一個人能夠適應社會,每一個家庭能夠在社會當中感覺到幸福。

【馬秀榮】:在這麼短的時間裡,也許不能作更多的尤其是更深入的交流,但是很高興能接觸到各種觀點和各種問題,法官也需要對社會各方面的瞭解,瞭解各個群體的認識和問題,這對我們在處理案件時,能夠不斷的超越自身判斷的侷限,儘量不讓自己的價值判斷代替法律的判斷,對更周全的考慮案件所發生的具體情境和人群的預測能力、判斷能力,都會有所幫助。感謝你們,各位網友再見。

【宋魚水】:各位網友,非常高興跟大家進行交流,在交流中你們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我一定會傳達給我的同事們,努力改進我們工作當中的一些不足之處,為成為大家心目中的法官而努力。同時,也祝願大家重視我們每個人的價值,也許我們都很平凡,但平凡中孕育著偉大,法律就是這樣,追求個體的價值,但在追求中,應該遵循規則、遵循法律,對價有償,有奉獻才有索取,才有平等。最後祝願大家春節愉快,閤家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