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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觀後感(通用12篇)

欄目: 心得體會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18W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1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裡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今日說法觀後感(通用12篇)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說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2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說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路,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裡的廣告,說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裡,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脫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衛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說:法律上沒有出臺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說,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3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說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路,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裡的廣告,說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裡,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脫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衛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說:法律上沒有出臺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說,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4

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和爸爸媽媽坐在電視機旁,準時收看今日說法節目。今天報道的節目,是一位老人的感人故事,他令我非常震撼。一位撿破爛的老人無意間撿破爛時撿到了一張報紙。他不經意的去看了看,看到了上面報道的一位快要失學的兒童,於是他立即果斷的拿出五十元錢捐助了那位兒童。也許在你們眼裡,50元還算不了你們家金錢數目裡的一點小指甲蓋。但是對於撿破爛的劉舒蘭爺爺來講,50元已經很不容易了。記者去採訪時,劉爺爺在整理他賣破爛的一個月積攢的錢,才76元。沒有紙幣,全是硬幣。有人會問:劉爺爺一個月的生活費夠麼?答案當然是不夠。所以每年還有政府部門的1800元的補貼。聽上去挺多。不過,這些錢在劉爺爺手裡沒過多久就沒了。是不是劉爺爺亂花亂買了呢?NO!NO!NO!除了劉爺爺的生活費(劉爺爺一天三頓都吃麵條,從來不吃肉,麵條裡的菜葉還是撿來的)以外,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100的,200的,500的,1000的都有!村裡人很是不明白劉爺爺的這種做法。記者在採訪劉爺爺時,劉爺爺給出的答覆是:我知道當窮人的滋味,我也知道失學的滋味。我就是不想讓他們失學。這句話深深的感動了我。此時,我已熱淚盈眶。

劉爺爺的家非常簡陋。家裡只有三個電器。就是兩個燈泡,還有個電風扇,是記者送的,那也許是劉爺爺家最貴的物品了。劉爺爺因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學的兒童,所以,劉爺爺家有許許多多的感謝信,這些也就是劉爺爺最珍貴的東西了,他閒著的時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撫摸和讀這些信。20xx年,劉爺爺家著過一次火,當人們把他救出來時,他不顧生命的危險再次衝進大火裡,他出來時,人們看見他抱著一摞感謝信。而為此付出的代價是一隻耳朵,劉爺爺的右耳朵燒傷了。我的淚腺突然變得異常發達,豆粒般大小的眼淚爭先恐後嘰裡咕嚕的往下滾。不光是我,我們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嘩啦的。

劉爺爺——一個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一個還需要別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麼多失學兒童!當採訪將要接近尾聲時,記者統計了一下,這位老人一共捐了兩萬元左右。儘管劉爺爺很窮,但我覺得他也很“富有”——他的道德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5

在近日收看的幾期央視《今日說法》中,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現,給人一種非常壓抑、憂鬱的感受。僅舉幾例:

在8月27日《追凶20xx年》中,20xx年前農民婦女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報案卻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卻不認真究查他為何自首?與真凶有何關係?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凶20xx年!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凶時,她拾急慌忙地趕回去再報案,不料想公安人員竟說:幾年來領導不斷地變換,偵查員也不斷地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進行時》中,鄭州市民胡廣興由於身份證號碼與一名網上通緝犯的相同,結果幾個月內分別被本市三家基層警方分別反覆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個市局領導,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間就不溝通和交流!算官僚瀆職?還是算荒唐可笑?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在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麼要以這三家警方的態度辦案,就不知該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尋女》中,陝西被騙女子小霞失蹤後,其父母找警方尋求幫助,卻被派出所拒絕。自己四處探尋無著時有人捎信說在山西某地,趕到去屢次撲空(人被轉移),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盡艱辛,小霞的父親差點哭出聲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能反覆盡心地幫助他,而兩地的警方卻幾乎無所作為。

在9月11日《爛尾樓爛在誰手》中,建築商齊女士投入了百萬元建造的一棟樓房,因建設方的破產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沒要回一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一分沒有兌現。在無法討回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了,下達的判決書卻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其後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屬一市的縣法院因建設方曾欠有其轄區某單位20萬的債務,就大膽地將此樓180萬給拍賣了,錢到那兒去了至今都還在閃爍其詞,其間還出現了一個毫不相干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0萬,箇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傷害最深、苦難最重的倒是齊女士和工人們。

雖說“十個指頭不一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寫入《人民-警-察法》第3條中的。尤其是在第21條裡更加明確的申明瞭職責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這應該說是每一個端這個飯碗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然而在現實中,類似上面幾則例子中的情形卻屢屢出現,的確令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不作為,甚至於違法亂紀,是基本的失職失責。難怪現在許多人眼見危難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卻緘口不語,聽見盜賊偷竊鄰居自己卻趕快閉門熄燈(防盜門業現時成了一大行業)……,很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正義與安全保衛的渴望與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疾惡如仇、奮不顧身與邪-惡鬥爭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憤怒和辛酸,抑或是對執法疲軟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執法部門,縱容與不作為就為黑惡勢力和沉渣氾濫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與活動經營的溫床,這些情形難道媒體報導與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如今,一些類似電影裡的情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為、有當街持刀(槍)搶劫殺人、有“小姐村”的公開營業,這些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的現象,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還倫為土匪(如不久前才見報的四川南部縣某某,還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監督、監察出來的)。因此最高人民檢查院最近明確指出:查辦瀆職罪案重中之重是嚴懲“黑保護殺!

當然,在媒體中報導的也好,在我們周圍耳聞目睹的也好,日常為人民群眾慷慨解囊、排憂解難,抗險救災中捨己救人、捨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貧救困,不畏恐嚇勇揭黑幕、拒絕利誘“得罪”權貴、鐵面無私懲惡辦案,特別是與邪-惡勢力和歹徒鬥爭中衝鋒陷陣,中彈掛彩,流血犧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據報導,近幾年來,每年犧牲的人民-警-察平均達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們珍貴的眼淚。

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改革開放與社會轉型期,因此真善美好與假惡醜壞同生是必然現象,於是清純濁雜共處也就不足為奇了,正是這樣,我們的黨才確定了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國中大大地擴充了人民-警-察的隊伍,不斷改善著物質裝備條件,千方百計在加強他們素質的培訓提高,黨的要求,人民的重託,都寄望於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呵!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6

最近看了《今日說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後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後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裡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著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就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應該有嚴格的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後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應該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現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通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並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再次是一個責任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群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責任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應該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他們的工作責任感。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麼盲目、那麼草率,許多悲劇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後是一個提高工作能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麼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在日常就應該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可以集中學習培訓,可以利用空閒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責任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7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說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路,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裡的廣告,說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裡,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脫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衛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說:法律上沒有出臺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說,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8

《今日說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從中選了三個案例:

一個內容為:93歲養母含淚離世,生前將養子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養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養母收養兒子20xx年,換不回一聲“媽”

李阿婆收養成阿福時,阿福還不到一歲,對於這樣一個小生命來說,事實是殘酷的,而他是幸運的。現實將這個小生命從他生母那帶走,卻又給了他一個同樣愛他甚至更愛他的養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儉用,把兒子養得白白胖胖。20xx年之後,兒子成人了,結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貴的金戒指給了他……沒想到,最後養子卻因為一句謠言,拋下自己,直到死去。

這是多麼讓人痛心啊!難道母親把兒子健健康康地撫養成人也有罪嗎?20xx年的苦心就因為一句話拋到了九霄雲外?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個男人怎麼可以做出這樣絕情的事,他對得起他的養母嗎?

據瞭解,被偷人梅虹的損失近萬元,這不僅使人一驚。可是在這之前此人的電動車電池曾被偷過,她為什麼還要這樣疏忽自己的財產?雖然最終她會得到一些賠償,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或許這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消滅的,但我們應該儘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樣疏忽大意。否則,當遇到“梅虹”一樣的遭遇時,你會追悔莫及。

年邁的老人不辭辛苦為死去的女兒打了六年的官司,這讓人心酸,讓人感動。令人欣慰的是,最後老人終於幫女兒計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隱患卻不得不讓人擔憂。

記得聽人說過:一個小女孩在上學的途中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車,不停地追著那輛公交車,可是司機師傅並沒有看見,在一個拐角處,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許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車的,不是嗎?每一個人,總是在道路上吝嗇那一分一秒的時間,卻把生命置之於外,這便是悲劇發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這樣,他們為什麼不早走幾分鐘呢?

生命有無或許只是一念這差,我們不應該跟“車”“開玩笑”,畢竟生命不是遊戲。

讓我們從《今日說法》案例中吸取教訓吧!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9

最新一期的《今日說法》講述的是一個神祕紅衣女子的故事。

故事中的紅衣女子名叫王燕,她在外地獨自打拼多年,才終於找到了一份在一家外企當驗貨員的穩定工作,由於工作需要,所以會經常到外地出差去驗貨。一次,她要到外地出差,在檢票口驗票時卻被檢票員認為手中拿的是假票,檢票員便讓她在一旁等候,可當檢票員再回來找她時,王燕卻不見了蹤影,王燕可疑的行為引起了檢票員的警惕,檢票員便立即通知了鐵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根據當時的情況進行了瞭解:原來,當驗票員發現王燕的票疑似假票後,便讓她到自助售票機處重新購票,可後來卻再也找不到王燕了,經過幾番周折,民警在售票處的監控中找到了那紅色的身影,最後找到了王燕。王燕對使用假票供認不諱,民警又繼續對她的家裡進行搜查,找出大量假票。原來,王燕利用職務之便,三年多來共向所在公司報銷假票290多張,累計金額達五萬元。民警還根據王燕提供的線索抓到了製造假幣的犯罪團伙,最後等待他們的是漫長的監獄生活。

通過觀看這期的《今日說法》,我深有感觸。片中王燕有穩定的收入還不滿足,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歧途,最後丟掉了工作還要在監獄反省幾年。這告訴我們,做人就要做一個正直的人、誠實的人,只有腳踏實地,認真工作、學習,你的路才會越走越寬,越走越廣,不應該貪小便宜,這樣你的胃口會越來越大,最後容易跌入犯罪的歧途。我十分憎惡這種社會蛀蟲,總想著不勞而獲,挖社會主義的牆角。我希望我們國家的法律能夠更加健全,更加嚴格,讓那些犯罪分子無處可鑽,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10

今天中午的今日說法題目是:火車到底算啥東西?

這句話看起來很怪,但是看完節目,你就會感慨,不是火車算啥東西,而是到底執法部門應該以什麼為重?是以民心為重,還是應該以生冷的法律為重?

事件的過程大概是這樣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沒有趕上第一趟19點的火車,在趕第二趟22點的火車回家時,因為嫌人多著急趕車沒有從進站口進站,而是選擇抄近道鑽鐵路護欄,導致自己被火車撞死。事發之後,其年逾七旬的老母親覺得女兒是因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單位應該以工傷判定給女兒一個說法,但是該女士單位的人事部門和當地勞動局均認定該女士被撞死不應被認定工傷,理由是:第一該女士沒有按點趕下班的火車,第二該女士有鑽越護欄行為,第三也是引起勞動部門和受傷害家庭的爭論的焦點是:按照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傷管理條例看,火車沒被道路安全法規定為機動車,所以單純根據道路安全法看,該女士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職工上下班途中被機動車傷害,故不能被認定工傷。

該死者老母親的老伴20xx年前去世,女兒與媽媽相依為命,老媽媽不能接受女兒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車禍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髮人送黑髮人,而當地勞動部門竟然不給女兒認定工傷的事實,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兒單位和勞動部門協商,希望能給女兒一個說法,但是都遭到拒絕,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請女兒被認定工傷,當地一級、二級法院也因考慮道路安全法中沒有明確提到火車為機動車而駁回老人家的申請。

據媒體報道,媒體也採訪南京站上至70歲的旅客,下至6歲小女孩,還有很多鐵路職工,大家都認為火車屬於機動車範疇,一個6歲小孩都知道火車是機動車,那麼為什麼我們現行的執法部門就那麼死搬教條,不能為死者做出一個合理的裁決呢?從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勸老人家放棄討說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著說:女兒就這樣不在了,我怎麼能安度晚年?看著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著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這些執法部門之間,我能讀懂她老人家那滿含熱淚的昏花雙眼後的哀傷,我更能體會到她內心的不甘。最終,經過六年五次駁回上訴,老人家的申訴在到達江蘇省高院後,江蘇省高院的工作人員認為不應該僅僅因為“機動車”這個單純的詞語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慮事故的真相,而更應該以人為本,考慮事故發生後事故家庭的悲傷。最終裁決:該死者屬於正常下班途中的機動車傷害,應該按照工傷對待,駁回當地一級二級法院的原來的判決,判決當地法院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給該死者工傷認定。

為了給女兒討說法,老媽媽在堅持6年後終於贏了。但是我的內心依然很沉重。我知道她要的不只是那十幾萬的賠償,她要的是給女兒一個說法,生命和賠償相比,賠償金算什麼?我們不是為了稀罕那點賠償金,我們是為了尊重生命,討個說法。電影“秋菊打官司”秋菊為了那一句話就是要“討個說法”。如果老人家不能堅持,或者老人家已經經受不了一次次打擊,女兒的工亡是不會被認定的,那麼她的女兒就這樣不明不白死了,雖然她有過錯,但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到底是為什麼人制定的?難道火車屬於機動車這麼一個簡單的概念還得去多次求證?試想如果是某個勞動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家屬出了相類似的事故,事情還會是這樣嗎?其結果還會是有六年的等待嗎?

想起自己去年此時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撞到隨意停放在自行車道的大卡車出了交通事故,那一幕一輩子都會刻骨銘心的記得。我是幸運的,雖然很痛苦,面部重傷,但是仍然撿回一條命,記得當時國家法制辦就剛好在討論擬取消工傷管理條例中第六條“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應該予以認定工傷”,而我剛好就趕在那個時候出事,曾經很多人說我不會被認定工傷,我記得當時電視中播放國家法制辦這個新聞的時候,我躺在病床、淚流滿面,在內心狠狠的罵道:國家法制辦的人就應該被機動車撞死而不被認定工傷!當然我是氣憤的,而且很幸運的我在領導同事和好朋友的幫助下輾轉反側終於得到工傷認定和賠償,算是為自己的心找回點平衡。所以我更加理解那位老媽媽的痛苦和無奈,記住:我們誰都不是為了想要賠償款才出事的,我們更加看重的是我們的生命權和生命權受到傷害後的那個“說法”。

誰也不願意有事故發生,但是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修改的,作為相關執法部門是有這樣那樣的規定,但是修改法律時候是否真心從老百姓角度考慮?記得早在多少年前的古代,就有宰相魏徵這樣勸誡君王: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老百姓是水,國家是舟,制定法律、執行法律,只有切實為老百姓考慮,一切從老百姓的角度出發,而不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才能達到安邦治國修天下的目的。古代君王尚且如此,難道我們的相關執法部門還不如古代君王嗎?

也許我很偏激,也許我很狂妄,但是希望類似老媽媽為女兒討說法的事情不再發生,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好人一生平安,同時我要真心誠意的為江蘇省高院鼓掌喝彩,因為他們的判決才真正體現了順應民心民意,有他們這樣的執法人員,老百姓才能安心,使逝者安息、生者安度晚年,這是作為執法部門應該為國家想到和切切實實做到的。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11

噢E寒假啦E寒假啦!……”我像一隻剛剛出籠的小鳥一樣,高興地歡呼起來,“踢”開了媽媽的嘮叨聲,拿起了遙控板,目不轉睛地看起了電視。突然,一個響亮的名字進入了我的視線——雷鋒,一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這個頻道吸引住了,我指著電視大聲地對爸爸說:“他是雷鋒!……”這時候今日說法節目主持人講了一個發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生命危險時,另外有一位於歲小朋友奮不顧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夥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於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夥伴不但不救,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製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出了真象……

看到這裡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捨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讚揚,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麼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面對現代的社會,是一個既有權力膨脹、權利不張,又有道德失落、人格異化的轉型社會,許多人民群眾對法律上存在著疑問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說法通過對當今社會所關注的法律焦點問題深入詳實的採訪和細緻透徹的分析,讓中國百姓更瞭解法律,更客觀的感知法律,也讓法制二字更貼近每一個人的內心。

今日說法觀後感 篇12

我前幾天看了一個節目,名字叫今日說法,裡面講了一個感人的故事:

一個三歲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在一次車禍中全身癱瘓,下半生只能在床上度過。而她的媽媽也因此跟她爸爸離婚了,丟下她和爸爸還有她八十多歲的祖奶奶在家。這個小女孩的爺爺奶奶出去打工給家裡掙錢去了,她就要照顧爸爸。

看了這個故事後,我非常感動。因為小女孩實在是太聽話了,太孝順了!家裡沒有人照顧爸爸,她就開始照顧。這個小女孩照顧她爸爸不但盡心盡力,而且做的還比較好:她每天都會給爸爸煮方便麵,給爸爸倒尿。還知道插電源,關電源,使用家裡的電磁爐……而我呢?跟她差得太遠了:我只知道吃媽媽做的飯,吃完後寫作業,寫完了睡覺。媽媽整天把地拖得乾乾淨淨,而我只會時不時製造點垃圾……

我實在跟她差得太遠了!因為人家省略的是優點,而我呢,省略的是缺點(好傷心~)。我一定要向她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