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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欄目: 心得體會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32W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是一項系統性、社會性、全域性性活動,是一項提高幹部和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民心工程”,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需要長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時期新形勢下,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使普法成為公眾的內在需求,在全民中樹立法文化觀念,全面推動普法教育活動的開展。

關於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職能部門和普法工作者的"專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輸法律知識,而應是一種互動的、雙向的交流活動。此外普法是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保障公民依法辦事依法維權,而意識的形成是自覺的主動的,不可強迫的,這就要求在普法活動中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動成為一項“民心工程”。

“以人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物件,範圍廣,層次多,接受能力千差萬別,因此要根據不同物件的特點,針對性設定與其社會角色相近的內容,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體特點、個性風格,做到量體裁衣,分類施教。

“以人為本”還要堅持把握普法的時間性和空間性,增強時效性。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總是在一定的時空範圍內活動,普法教育要取得預期效果,必須恰當地把握好時間和空間,瞭解人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思考什麼、關注什麼、需要什麼,緊跟形勢,服務中心,圍繞熱點,做到應時應景。

堅持“以人為本”就要堅持普法創新,增強普法的藝術性。受教育者,雖本質上對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實際上往往不喜歡枯燥的說教與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加強趣味性、娛樂性、藝術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說教與薰陶相結合,法理與情理相結合,寓教於樂,使普法教育受到公眾實實在在的歡迎和喜愛。

堅持“以人為本”需拓寬普法渠道和載體,增強滲透性。普法已走過了啟蒙階段,早期經常運用的集中式、灌輸式和填鴨式的教育方式。現代社會資訊傳輸面廣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現在的普法要多管齊下,講究載體的多樣性,強調新聞媒體、資訊網路與聲像、文字等實物載體有機結合,構建多形式推進、立體化覆蓋的法律傳播體系。要在滲透和結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識滲透於司法實踐中,滲透於法律服務中,滲透於日常生活中,使普法無處不在,無時不聞。

堅持“以人為本”就要增強普法的科學性。20年的普法,使廣大公民從對法律的無知,到對有關法律知識的耳熟能詳;從過去把法律置於"事後",到現在把法律置於"事前",都說明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有了極大提高,他們已不再滿足於學一點法律條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貫穿到他們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時適應這種變化,不能總是停留在"灌輸條文"上,要提升層次,更新觀念,把宣傳法治理念、弘揚法律文化、倡導法治思想,作為普法的目的,貫穿於普法工作始終。

堅持“以人為本”目的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內在需求。只有滿足人們的內在需要時,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恆和深化發展。從心理學角度來將,只有普法的內容、形式符合普法物件的個人需要時,他才會對其產生親和力、認同性,從而引發積極的態度。所以,我們在工作中要堅持以人為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形式,培養公眾對法律的興趣,對法律知識、法律文化、法律思維的探索願望,從而贏得廣大民眾的主動參與,使普法有機地融入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為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為了普法而普法。